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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2 02:14:33 作者: 周浩暉

  百匯路243號,錦繡酒店。名字聽起來還挺氣派,實際上只是一家臨街的小飯館。

  羅飛和小劉來到飯館門口。門檐下站著兩個神色警惕的壯小伙子,見到羅飛二人走近,其中一個小伙子向前跨了半步,做出阻攔的手勢說道:「現在不營業。」

  「我們不吃飯,」羅飛掏出證件展示給對方,「我們是警察。」

  小伙子便轉身沖店內喊了一聲:「老闆,警察來了!」

  屋內有人答覆:「快請他們進來。」聽聲音正是先前和羅飛通過電話的男子。

  小伙子把羅飛和小劉讓到店內,卻見不大的店鋪里聚了七八個男女,他們圍著一張圓桌而坐,桌面上還擺了幾把明晃晃的菜刀。

  羅飛微微皺起眉頭問道:「你們這是幹什麼呢?」

  

  一個胖胖的男子站起來揮著拳頭:「不是說有人要來搞事嗎?媽的,我讓他知道,老子也不是好惹的!」他話說得挺狠的,但這副大張旗鼓的架勢卻顯得有些底氣不足。

  羅飛看著那男子:「你就是林瑞麟?」

  男子點點頭。羅飛又展示證件自我介紹說:「我是龍州刑警隊隊長羅飛,這是我的助手小劉。」

  林瑞麟搶上來和羅飛握手:「羅隊長,請坐請坐!」

  羅飛點頭以示回禮,然後他用目光向那些廚師服務員們掃了一圈,說:「你們各忙各的去吧。」

  林瑞麟也把大手一揮:「去吧。有羅隊長的大駕在,沒什麼好擔心的了。」

  男女員工便紛紛起身準備散去,林瑞麟這時又追著吩咐說:「把刀拿走啊!都別閒著,弄幾個特色菜上來,讓兩位警官嘗嘗。」

  時近中午,羅飛也確實有些餓了,便沒有拒絕對方的好意。他帶著小劉在林瑞麟身旁坐下,舉目開始觀察店內店外的情形。

  小店五十多平方米的面積,店裡面除了老闆和員工再無他人。店外是一條雙車道的馬路,因為附近臨著一片居民小區,所以街面上人來人往的還挺熱鬧。

  一切看起來都很正常。羅飛的目光收回來,打量起坐在身旁的林瑞麟。

  這個男人看起來四十歲出頭,個頭挺高,估計在一米八往上,身形偏胖,腆著個啤酒肚,挺符合飯店老闆的形象。

  從神態舉止來看,這人的精神狀態也沒有什麼問題,不像是已經遭到催眠蠱惑的樣子。

  羅飛鬆了口氣,接連三起命案積累起來的緊張情緒略有緩解。他拿出一張照片問對方:「你認不認識這個人?」

  那照片正是前幾起命案的現場監控截圖,圖上的男子背著個大包,戴著一頂棒球帽。因為帽檐壓得比較低,所以難以辨別男子的面容。

  林瑞麟拿起照片仔細端詳了半晌,緩緩搖頭道:「不認識。」

  照片上那人的裝扮和體態特徵還是比較明顯的,如果他剛剛和林瑞麟接觸過,後者絕不會毫無印象。羅飛在心中暗自盤算,看來這次自己真的搶在了對手前頭!

  可羅飛又有些忐忑,自己憑什麼能趕在對方前面呢?

  從案發到現在,警方一直跟著對手的節奏疲於應付。而從第三起案發到現在,「林瑞麟」的名字已經在那張提貨單上「預告」了十來個小時。按照兇手此前展示出來的作案效率,此人應該是斷無倖免之理。

  可是林瑞麟確實好端端地活著,毫髮無損。

  在慶幸之餘,羅飛必須得認真考慮一個問題:究竟是什麼耽誤了那個嫌兇的行程?

  是感受到了警方的強大壓力,所以暫時收斂?或者因為警方查到了他的落腳點,導致後續的計劃受阻?可是只要細細一想,這兩種猜測都難以立足。

  那傢伙每次都把下一個受害者的名字列出來,明顯帶有一種向警方挑戰的意味。這樣一個猖狂的帶有強烈表演欲望的人怎會因為警方的壓力而收手呢?更何況他一直都占據著主動,何不用繼續作案的方式來羞辱警方,以獲得更大的犯罪快感?

  案發後不到一天警方便查抄了嫌疑人的落腳點,這本是個不錯的戰績。但和對手的作案節奏相比,這個速度還是太慢了。

  李小剛死於昨晚九點,十來個小時之後警方才查到正宜巷現場。嫌犯如果想對林瑞麟動手,這個時間段綽綽有餘。況且在那個落腳點警方並未發現其他的「道具」,也就是說這個落腳點被查抄根本不會對嫌犯的計劃產生任何影響。

  所以並不是警方阻止了兇犯的作案計劃,這其中恐怕另有原因。羅飛暗忖,或許是林瑞麟自身的某些行為導致嫌疑人無法下手?於是他又問林瑞麟道:「從昨天晚上九點開始,直到我給你打電話為止,這些時間你都在哪裡,做了些什麼?」

  「昨天晚上九點開始……」林瑞麟略略回憶了一下,「嗯,九點那會兒正是第一台客人結帳的時間段,我應該在門口忙著收錢呢。後來也一直待在店裡。到凌晨一點鐘左右,最後一桌客人也走了,我就拿上營業款回家。我家就住在附近的寶帶新村,走路十來分鐘就到了。回家以後我洗個澡,然後上床睡覺。今天早上九點鐘起床,在家吃完早飯,大概九點半到店裡,然後就一直在店裡作準備。」

  「營業到凌晨一點?」羅飛覺得這個時間有點超出自己的預計,便問了句,「怎麼會這麼晚?」

  「入夏了啊,晚上會做夜宵,在門口路邊支幾張桌子,生意不錯的。」

  確實,店門口有一條四五米寬的便道,支起桌子就可以經營大排檔了。晚上城管下班,這種占道經營的事情一般也沒人來管。

  羅飛繼續詢問:「還是剛才說的那個時間段,嗯……有沒有不認識的人給你打過電話?」

  林瑞麟搖頭道:「不知道。」

  「不知道?」羅飛不太理解這個回復。

  「因為我的手機關機了,」林瑞麟解釋說,「昨天傍晚我老婆給我打電話,扯了些家裡的雜事。她這個人嘴碎,屁大的事也能說半個多小時。結果把我的手機給打沒電了。所以後來有沒有人打電話給我,我就不知道了。」

  「哦?那你回家之後給手機充電了嗎?」

  「充了啊,但是沒開機。直到第二天起床以後才開機的。」

  羅飛暗自點頭:這就對了!昨晚林瑞麟的手機意外關機,導致嫌疑人無法撥通他的電話。而飯館裡人來人往,嫌疑人不便當眾現身,他的殺戮計劃因此擱置。等第二天林瑞麟開機的時候,警方已查到了正宜巷現場,嫌疑人也不敢再冒險和林瑞麟接觸了。

  想通了這個關節,羅飛緊繃的神經才真正放鬆下來。在這場兇險萬狀的追逐遊戲中,警方終於有機會和嫌疑人站在了同一條起跑線上。這個機會的獲取純屬僥倖。當林瑞麟對妻子的嘮叨深感厭倦的時候,他絕不會想到這個女人竟救了自己一命!

  接連回答了一系列問題,林瑞麟這會兒也忍不住有話要問:「羅警官,到底是誰要跟我姓林的過不去?」

  羅飛沒有回答,他反問對方:「你覺得會是誰?」這幾起案子嫌疑人目標明確,籌劃周密,作案動機應該是很明確的。羅飛希望林瑞麟能憑直覺說出幾個可疑的對象。

  林瑞麟早就在心裡琢磨過這事,立刻說道:「要說第一個可疑的,就是隔壁飯館的韓松。我擺排檔,他也擺排檔,每天晚上都和我爭地盤。我已經夠忍著他的了,他卻得寸進尺,前天桌子都快支到我店門口了。我罵了他兩句,他就跟我發狠,說要找人砸了我的店什麼的。」

  羅飛「嗯」了一聲:「還有嗎?」

  「還有?」林瑞麟想了一會兒,「要不就是彭強那小子?他借了我七萬塊錢,好幾年沒還上。最近我催得急了點,把他惹毛了。但我們多少年的朋友了,不至於吧?」

  羅飛繼續問:「再想想,還有嗎?」

  「還有……」林瑞麟眨了眨眼睛,他似乎想到了什麼,但欲言又止。

  羅飛提醒對方:「這是性命相關的事情,你對警方千萬不能有所隱瞞。」

  林瑞麟尷尬地揉了揉鼻子,說:「也可能是老曹。」

  「什麼人?說全名。」

  「曹雨峰,我朋友……他老婆有點喜歡我,不知道這事是不是被老曹看出來了。」

  所謂「他老婆有點喜歡我」不過是冠冕堂皇的說法,其實就是兩人有了不正當男女關係。羅飛對此心知肚明。既然林瑞麟把這層關係都說出來了,那他應該已窮盡了自己心中的嫌疑人選。

  羅飛轉頭吩咐小劉:「你把這三個人都記下來,派人去查一查。」

  「查一查?」林瑞麟有些詫異地半張著嘴,「你們也不知道是誰想害我?」

  「不知道。」羅飛實話實說,「根據我的判斷,那傢伙並不在你提到的這三人之中。」

  「那還會是誰?」林瑞麟盯著羅飛看了一會兒,又問,「既然你們什麼都不知道,你們為什麼說有人會害我?」他的眼睛瞪得老大,好像在說:你們不是在逗我吧?

  羅飛回視著對方,他覺得有必要將真實情況坦誠相告了。

  「從昨天下午開始,市區接連發生了三起命案,都是同一人所為。兇手假扮成物流人員和受害人接觸,然後通過一種特殊的手段殺害對方。到目前為止,警方對這個人身份還是一無所知。這傢伙每次作案都會在現場留下一張快遞單或者是物流提貨單,其中送貨人一欄填寫的就是下一個受害人的名字。」說到此處,羅飛將一個證物袋推到林瑞麟面前,「你看看吧,這是他在第三起命案現場留下的東西。」

  證物袋裡封存著李小剛收到的提貨單,上面清清楚楚寫著林瑞麟的姓名和聯繫方式。

  林瑞麟的臉色有些不對勁了。之前得到警方通知說有危險,林瑞麟本以為是有人放出口風要整自己,實際情況卻大大出乎他的預料。雖然羅飛的描述已經很清楚了,但他還是忍不住要再確認一下:「前三個人……都死了?」

  「是的。而且死得很慘。」

  林瑞麟臉頰上的肥肉抽搐著:「你說了,他們是被一種特殊的手段殺死的……」

  羅飛鄭重地點了點頭。

  林瑞麟的雙手握在一起,手指間相互擠動著。他很想問問是什麼「特殊的手段」,但羅飛沉重的表情又讓他不敢開口。片刻之後他忽然抬起頭來,衝著不遠處站著的一個服務員喊道:「菜做好了沒有?」

  服務員回答說:「做好了。」

  林瑞麟招招手,連說了兩聲:「端上來!端上來!」

  服務員從後廚端出菜餚,有葷有素,有冷有熱,有炒菜有煲湯,在圓桌的轉盤上擺了一圈。一個廚師模樣的小伙子跟在服務員身後,眾人都退下了,他還陪在桌邊。

  林瑞麟拿起餐具招呼羅飛和小劉:「兩位警官,請慢用,別客氣。」他嘴上讓別人不客氣,自己倒是真不客氣。只見他左手撥動轉盤,右手挾著筷子,很快就把桌上的菜嘗了個遍,末了還不忘品評一番:「這道響油鱔糊嫩是嫩的,但是油大了一點;燙乾絲火候過了,所以口感有點發糟;魚頭湯倒是你做得最好的一次,我得喝上一大碗。」

  說完這番話,林瑞麟果然給自己盛了滿滿一碗湯,而且還加上半片魚頭。他連吃帶喝的,嘖嘖有聲。

  小劉看看站在桌旁的那個廚師小伙子,打趣說道:「你今天表現不錯。你們老闆嘗了你的手藝,心情一下子就好了。」

  廚師小伙子卻樂不起來,他苦笑著說道:「你是不了解我們老闆。他越是心情不好的時候才吃得越歡呢。」

  林瑞麟正埋頭吸吮魚頭。他似乎嫌棄小伙子多嘴,便抬起左手來揮了揮。小伙子會意,先行退下了。

  等把一碗湯喝完,魚頭也啃完了,林瑞麟這才幽幽地嘆了口氣,既滿足又惆悵似的。然後他抬眼看著羅飛:「那三個人到底是怎麼死的?」

  羅飛沒有回答對方的提問,只讚嘆了一句:「林老闆真是好胃口。」

  「人生在世,要珍惜機會享受啊。」林瑞麟感慨道,「其他的東西都虛得很,只有吃到嘴裡的美味才是最真實的。所以就算發生天大的事,也不會影響到我的胃口。」

  羅飛專注地看著對方,感受著那種發自心底的愜意。片刻後他又開口問道:「所以說——美食就是你最大的欲望,對不對?」

  「沒錯。」林瑞麟愉快地看著羅飛,感覺找到了知己。興致所至,他又侃侃而言,「古人說得好啊,食色,性也!在我看來,女色這東西實在是不靠譜,帶來的麻煩遠遠多於快樂。還是美食最好!每天都能嘗到新口味,隨時隨地滿足你。它不會嫌你胖,不會嫌你老,不會抱怨說你不夠溫柔體貼;你對它不滿意,只管痛快地倒進垃圾桶,重新換份新的。所以對我來說,美食才是生命中最精彩的東西。」

  羅飛卻要給對方當頭澆一盆冷水:「但這種欲望可能會要了你的命。」

  「要了我的命?」林瑞麟咧著嘴笑道,「你擔心我會把自己撐死?」一邊說一邊又夾起一筷子菜送進嘴裡大嚼起來。

  「我不是和你開玩笑,」羅飛用非常嚴肅的口吻提醒道,「那三個人就是死於自己的欲望。」

  「哦?」林瑞麟的笑容凝住了。他放下手裡的筷子,眯起眼睛等待對方的詳解。

  羅飛便把趙麗麗三人死因講述了一遍,林瑞麟一聲不吭地聽著,臉色越來越難看,末了疑疑惑惑地問道:「所以說他們三個,一個死是因為太愛漂亮,一個是色鬼想搞女人搞死的,還有一個是貪財貪死的?」

  「沒錯。按照這種規律來分析的話,如果嫌疑人要對你下手,很可能就會利用你的食慾。」

  「那他會讓我怎麼死呢?」林瑞麟自嘲般地苦笑著,「難道真要讓我吃到撐死?」

  「更大的可能,」羅飛猜測著說道,「是讓你在被催眠之後吃下他送來的某些致命的東西。」

  「致命的東西?河豚?或者是毒蘑菇?」林瑞麟在腦海中展開想像時竟情不自禁地舔了舔嘴唇,「那都是劇毒的,可又絕頂美味……要是擺在我面前了,我恐怕真的抵抗不了那個誘惑。」

  欲望竟能如此地令人沉迷,也難怪那傢伙能夠連連得手。羅飛感受到一種無形的壓力,他重重地嘆了口氣。

  羅飛的嘆息聲讓林瑞麟清醒過來,後者暫時掙脫了對美味的遐想,重新考量自己所面臨的危機。很快他又提出了另一個問題:「羅警官,還有一件事我很不理解。那個兇手為什麼要殺了我們幾個?」

  這也是羅飛最關心的癥結所在。只有找到幾個受害人之間的某種聯繫,才能判斷出兇手的作案動機。於是他沖小劉使了個眼色,吩咐道:「把趙麗麗他們的照片拿給林老闆看看。」

  小劉把三個受害人資料照片送到林瑞麟面前:「你好好看看吧,對他們有沒有印象。」

  「是個美女哦。」林瑞麟先是對著趙麗麗的照片贊了一句,然後又聳聳肩膀說,「但我肯定沒見過這個人。」

  羅飛沖林瑞麟揚了揚下巴,示意他翻看下一個。

  下一張是姚舒瀚的照片。林瑞麟想了一會兒,最終還是搖搖頭:「這個人……應該也沒見過。」

  羅飛也想不出姚趙二人的生活軌跡會和林瑞麟有什麼交集。即便是吃飯,他們也不可能光顧這樣的路邊小店。

  如此看來,這樣的調查恐怕還是得不到什麼線索。

  就在羅飛即將失望的時刻,驚喜卻在不經意間到來了。

  「這小子我認識!」當林瑞麟翻看到李小剛的照片時,他立刻便拍著桌子叫起來。

  羅飛精神一振,忙問:「他和你什麼關係?」

  「半年前,這小子找過我一次彆扭。」林瑞麟瞪眼盯著那照片又看了一會兒,再次確認道,「沒錯,就是他!」

  「半年前找過你的彆扭?」羅飛分析對方的語意,「也就是說你和他並不熟悉?」

  「不熟不熟,就見過那一次面,我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但是那件事我印象很深的,所以絕對不會認錯。」林瑞麟揮著胖胖的大手,情緒似乎有些激動。

  只見過一次面!羅飛更加覺得有戲,這說明兩人之間的關係非常簡單,警方只要針對那一次事件挖掘線索即可!同時羅飛又在默默祈禱,希望這事確和兇案有關。畢竟龍州這個城市吧,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兩個同城人的相遇也有可能只是一次巧合。

  「具體是什麼情況,趕快說說。」羅飛有些迫不及待地催促著。

  林瑞麟這會兒倒不著急了,他看著羅飛,突然問出一個看似無關的問題:「羅警官,你吃過狗肉嗎?」

  羅飛照實回答說:「吃過。」

  林瑞麟把身體往前湊了湊,追問道:「那你覺得味道怎麼樣?」

  「還不錯吧。」其實羅飛對吃這一塊很不在意,以前朋友請客時吃過狗肉,具體的味道也不太記得了。對方既然問了,他就配合著敷衍一下。

  「豈止是不錯!所謂『狗肉滾三滾,神仙站不穩』啊。尤其到了冬天,燉上一鍋狗肉,那真是既美味又滋補。」林瑞麟滿懷讚嘆地說道,他還閉上眼睛深吸了一口氣,好像真能聞到臆想中的香味。等睜開眼睛之後,他又顯出遺憾的神態:「可惜龍州沒有吃狗肉的傳統。要想吃到正宗的狗肉,得到徐州沛縣才行。」

  徐州沛縣的狗肉確實出名。漢高祖劉邦手下的名將樊噲就是沛縣人,據說此人發跡前便以屠狗賣肉為生。由此可見沛縣吃狗肉已有兩千多年的歷史,甚至被世人稱為「狗肉之鄉」。這些典故羅飛也算了解,但他更關心的是,林瑞麟和李小剛之間的糾葛和狗肉到底有什麼關係呢?

  林瑞麟接下來正要說到此事。

  「每年冬天,沛縣對狗肉的需求量都很大,龍州又沒幾個人吃狗肉。我就在中間倒騰些販狗的生意。半年前,我在龍州收了一批活狗,找了車準備拉到沛縣去。沒想到車在高速收費站那兒被一群人給攔下了。這幫人一個個跟神經病一樣,非要我把這車狗全都放了。我憑什麼啊?這些狗是我花錢收來的,不偷不搶,有合法的運輸證,你說放就放啊?於是我們就吵起來了,」林瑞麟伸出一根手指在李小剛的照片上點了點,「當時就是這小子跟我吵得最凶,差點沒動手。」

  原來是這麼回事!龍州確實有很多養狗愛狗的人,他們對吃狗肉這樣的事情極為反感。李小剛自己雖然不養狗,但他是在網上經銷寵物用品的,和這幫愛狗人士混在一起也合情合理。再聯想到趙麗麗也愛狗如命,羅飛忽然有了個合理的猜測。他便把趙麗麗和姚舒瀚的照片翻出來,再次向林瑞麟問道:「你再好好想想,這兩個人當時在不在那群人中間?」

  林瑞麟很快回答說:「不在。」

  羅飛不太甘心地追問:「他們有多少人?」

  「那可不少。陸陸續續來了得有七八十號,汽車在路邊停了一排。」

  「這麼多人的話你會不會記不清楚了?」羅飛有些擔心地問道,「也許這兩人就在裡面,只是表現得不夠突出。」

  「這個男人另說,但這個女人如果在的話,我怎麼會記不清?」林瑞麟把趙麗麗的照片推到羅飛面前,「這樣的女人哪怕只在大街上看過一眼,也會忘不了的。」

  確實,照片上的女人如此美麗,足以讓任何一個男人過目不忘。羅飛無法反駁林瑞麟的邏輯,他只能認可趙麗麗不在場的說法。

  趙麗麗如果不在,那姚舒瀚也沒有出現的理由。難道這事真的只和李小剛有關?

  羅飛需要知道更多的細節,他便繼續詢問:「後來這事是怎麼解決的?」

  林瑞麟說:「後來我報警了。警察來了之後也支持我,不允許那幫人繼續攔車。但這幫神經病還是不依不饒的,搞得警察也沒辦法了,只好在中間和稀泥。最後商議出一個折中的方案:我以成本價把所有的狗賣給這幫人,他們願意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這稀泥和得倒是不錯,」羅飛評論道,「至少你沒有虧本。」

  「表面上沒虧,實際上還是虧了,」林瑞麟不滿地嘟囔著,「這車狗要是拉到沛縣,一轉手我能掙兩三萬呢。」

  「你賣給他們多少錢?」

  「五萬塊。」

  「這錢誰出的?」

  「那幫人自己湊起來的,具體誰出多出少我就不知道了。」

  「嗯。」羅飛想了想,又問,「他們最後怎麼處理那些狗呢?」

  「我不知道。拿到錢我就走了,這幫神經病,我一分鐘也不想多待!」

  從林瑞麟這裡貌似已得不到更多的信息,羅飛開始思量下一步的偵破計劃。籌謀片刻之後,他吩咐身旁的助手:「你調幾個人手過來,排查一下附近的監控記錄。另外聯繫110指揮中心,查一下林老闆說的那件事是哪個警察經手處理的。」

  小劉應了句:「明白。」

  雖然昨晚林瑞麟的手機意外關機致使嫌疑人的行動受阻,但那傢伙很可能已經到達過百匯路一帶。所以排查附近的監控記錄或許能重新發現對手的行蹤。而尋找半年前出警的警察則是為了查清那場涉狗糾紛的更多細節。羅飛這兩步棋都是根據最新情況作出的安排,思路清晰,目標明確。

  可是林瑞麟卻覺得對方漏了點什麼,他忍不住要提醒一下:「我呢?你們準備怎麼保護我?」

  羅飛果斷說道:「你跟我們走。從今天開始,你吃住都在刑警隊裡,直到我們抓住那個兇手。」

  「啊?」林瑞麟露出為難的神色,「你們刑警隊的伙食怎麼樣啊?」

  羅飛一臉嚴肅:「美味不敢說,但至少不會要了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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