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要我還是她
2024-10-01 23:53:21
作者: 雲小溪
靠得太近,沈越洲身上獨特的清幽味道襲入宋雲喬的鼻間,很好聞,跟八年前那個清冽的少年也沒什麼兩樣。
過往的記憶湧入腦海,從一入學就風雲人物的天才少年,用了兩年總算勉強成為他的朋友,二十歲的時候,他俊臉微紅的來找她:「宋雲喬同學,我想創業做個項目,我已經私下實驗無數次對這個項目有最少九成的勝算,你,願不願意資金入股投資我?你放心,我若虧了,就是去私企打工,也會想辦法把欠你的啟動資金還給你。」
那時他還沒有現在這麼冷這麼傲,想創業又沒啟動資金,他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才來找她的,心裡很清楚這一點,捨不得他為難,她毫不猶豫一口答應。
一方面是因為她相信他,相信入股他絕對不會虧,另一方面,是因為她真的很欣賞他,除了做朋友,她還想跟他再近一步,想把這個除了出身,外貌人品能力無一不好的少年早早定下來,成為她未來的男人。
以畢業前最後的瘋狂為由,她從母親那裡要到了三百萬啟動資金。
從公司正式建立到第一筆訂單即將簽署,他用了三個月時間,這三個月是她人生最快樂的時光。
每天一起上完課,一起從學校出發來公司,一起工作,一起吃飯,忙完一起下班,她一度以為她的這輩子就這樣了,跟一個她很喜歡,也值得她喜歡的男人,齊頭並進的把日子過下去。
她是有信心的,有信心憑著她有顏有錢宋大小姐的身份,毫不費力的拿下他!
直到簽訂合同的那一晚,她早早的下班,想去商場給他買一套像樣的西裝,然後給他表白,父親突然連下十道急電,勒令她必須馬上立刻回家。
帶著給他買的西裝皮鞋,她回到家,看到客廳中央的沙發上,坐著一個年紀不大,看上去陽光開朗,但實際上連她父親都要陪笑臉的男孩。
「你好呀,雲喬姐姐,我姓越,叫越黎,三年前初次見你,我就對你一見鍾情了,三年努力,我終於考上你所在的海城大學,一滿十八歲,我就迫不及待的來找你,向你表白,希望雲喬姐姐能給我一個機會,讓我成為你的男朋友。」
「不說話,看樣子是真的了,你是真的打了離開越黎還反將越黎一軍的歪主意。」清冷的腔調,將宋雲喬從回憶中拉扯出來。
恍惚的回過神,抬頭,就見沈越洲人雖已經坐回去了,一雙鷹隼的眸子,還一動不動的盯著她。
「我不知道你這樣的女人,是真有那麼多戀戀不忘,還是看越黎雙腿殘廢就有別的心思,我只能提醒你,越家不是那麼好糊弄的,而我沈越洲,生來就學不會彎腰,你想踩著我上位,這也是不可能的。」
「沒有,我對你是真心的,我沒想踩你。」心事被戳破,宋雲喬也沒什麼可含蓄的,雙手著急從餐桌上穿過,想握住那雙讓她八年前就開始肖想的手。
沈越洲躲得很快,她沒握到,也不氣餒,一雙哀怨的含情目,緊緊鎖定沈越洲不為所動的俊臉:「你都不知道你有多好,越洲,我這麼多年之所以還忘不了,是因為我真的很喜歡你,從八年前就很喜歡你,可八年前的我勢單力薄人微言輕,我無法憑一己之力和宋氏和越氏作對,又怕我不合作的話宋越兩家都會對你施壓,只能忍痛退股、忍辱負重,待在越黎身邊,八年過去,我們彼此都成長了,我自問也有一試的能力了,所以...」
「所以,你希望我離婚,你退婚,我們孤男寡女,做一對狗男女,再續八年前未完成的情緣?」
他是真狠啊,抹黑自己都不遺餘力,宋雲喬不能接受這個難聽的稱呼:「我們當初那樣好,有那麼乾淨美好的開始,不過是撥亂反正再續前緣而已,怎麼能算是狗男女呢!」
「一個有夫之婦,一個有婦之夫,怎麼不能算狗男女?」女兒家的遮羞布被毫不客氣的扯下,扔在地上,反覆的踩和碾:「宋小姐我承認,你很優秀也很漂亮,如果願意和你苟且,不管能不能結婚,我都能得到莫大的好處,但我不需要,我不是越黎,不需要以這種方式來達到目的,我的意思你明白了嗎?」
不等宋雲喬開口,他繼續說:「我知道你會拿八年前的合作說事,那麼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我之所以找你合作,只因為你很有錢,是我能接觸到的最好的投資人,我對你的一切尊重,終止於你的見利忘義趨利避害,現在的你之於我,只是越黎的未婚妻,不管我是已婚還是未婚,不管你是收費還是免費,我都不可能喜歡你,八年前也從未喜歡過你,我的意思你懂了嗎?宋小姐。」
沈越洲說完就走,宋雲喬伸手就要拉他,想把他留下。
奈何男人身高腿長力氣又大,還真不是她想留就能單方面留下的。
正僵持著,忽然聽到拔高的女聲:「我不管老家的房子是主動倒的還是被動倒的,我只能勸你先手上的錢翻修,修好後我會根據發票承擔一半的責任,但如果你非要我全權負擔,那麼很抱歉,這個錢我出不起。」
舒瀾!竟是舒瀾!
這個點本以為會在店裡忙碌的舒瀾,竟突如其來的出現在錦城大酒店,出現在他們兩人都沒預料到的地方。
沈越洲寒眸一皺,拔腿就要往那邊走。
和宋雲喬見面,他沒覺得有哪裡不對的,也沒覺得他需要隱瞞舒瀾什麼。
「越洲。」宋雲喬尖聲,喊住了他,在沈越洲還沒來得及反應過來的時候,身子一歪,直接往他懷裡倒,雙手緊緊的扣住他胸前的襯衫,一邊說:「我腳扭了,看在我們認識這麼多年,無論八年前還是八年後我都對你有苦勞的份上,送我去醫院,越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