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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我只要你

2024-10-01 16:11:16 作者: 景行

  又是一年除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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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尋這天並沒有特意裝扮,穿了一身運動裝,套了件羽絨服就去吃飯。宋倩向來不愛沾油煙氣,平時家裡有阿姨做飯,年夜飯也是在餐廳訂了一桌,也就是三個人,包廂卻是十二人的大包,反而顯得有些冷清。但畢竟是主持人出身,最會應付的就是冷場,宋倩一見到她,各類話題就不停。

  「你看你,有身材有臉蛋,怎麼穿得像個男孩子,我前段時間去義大利剛買了兩件MaxMara羊絨大衣,白色那件回頭拿給你,特別好看。」她蹙眉打量沈尋的運動裝,「Lululemon的設計是簡潔,但這樣穿還是差點女人味啊。」

  「白色我穿不了,出去跑採訪,也不禁髒。您還是自己留著吧,您穿白的才好看呢。」沈尋微笑擺手。

  「現在還跑採訪?我上次就跟你爸說,把你調到台里來,先做出鏡記者,然後再上節目。我聽過你做的那檔音頻欄目,還不錯,上電視一定也沒問題。」宋倩一邊給她建議,一邊給沈晉生搛菜,「你少喝點酒哦。」

  沈尋乖巧地點頭,以防引出她更多話題。

  「我聽說成亞的程成在追你?」宋倩喝了一口湯,又想起另一茬事。

  沈晉生聞言看向女兒:「有這回事?」

  「沒有,就是吃過幾次飯。」沈尋答。

  「他風評還不錯,也很有能力,就是離過婚,」宋倩看向丈夫,「這點上,咱們尋尋會吃虧點。」

  「要找還是儘量別找離異人士吧。」沈晉生微微蹙眉。

  沈尋低頭喝湯,忍不住暗自嘆了口氣。瞧他們這架勢,仿佛她和程成真的已經談上了戀愛似的。

  「嗯,郭台長他兒子過年從深圳回來了,我見過。小伙子單身,一表人才,名校出身,自己創業拿到C輪,聽說正要準備上市,要不我和郭台長說下,初七前安排個日子讓他和咱們尋尋見見?」宋倩拿起手機翻朋友圈,遞到沈晉生面前,「你看,正巧郭台長下午發了張家庭合影,怎麼樣,這男生看著挺精神吧?」

  沈晉生戴上老花鏡,仔細端詳,點了點頭:「嗯,是挺端正。」

  沈尋扶額:「爸,宋姨,咱們先好好吃飯吧。」

  「尋尋,你不要嫌我煩哦,我像你這個年紀的時候,也是不操心結婚的事,一心工作,後來就耽誤了,還好後來遇上你爸爸……」

  沈尋放下湯匙,清脆的磕擊聲響起,房間頓時陷入安靜。

  「我知道了,謝謝您提醒,」她抬頭,語氣禮貌,眼裡卻沒有笑意,「抱歉,我吃飽了,先回去了。新年快樂。」

  她站起身,穿上外套往外走。

  到了走廊,身後傳來門響,沈晉生追了過來:「尋尋。」

  她轉身,看著表情有點尷尬的父親。

  他拎著一隻紙袋,遞給她:「這兩瓶紅酒很好,別人送給你宋倩阿姨的,她說讓你帶上,可以和朋友一起喝。」

  沈尋沉默了幾秒,才緩緩接過來:「哦,對,她不讓您多喝酒,那我就不客氣了,替我跟她說聲謝謝。」

  春節期間的北京城,一下子變得空蕩蕩的,馬路暢通無阻,平時燈火通明的高樓大廈也變得暗淡,只有紅綠燈寂寥地閃爍。

  在斑馬線前等待的時候,手機播放器切到下一首歌,熟悉的旋律頓時在車廂里縈繞。

  記憶會模糊

  心卻更清楚

  哪怕說相遇

  是離別開始

  如果有如果

  也有這樣過

  如果沒有你

  何必要有我

  …………

  沈尋握著方向盤,覺得渾身發軟。

  ——小尋尋,我好像突然有些後悔。做個普通的人多好,娶個像你這樣的老婆,每天三餐吃飽,舒舒服服曬太陽。

  ——小尋尋,祝你和心上人能白頭偕老。

  在遠處的夜空里,她仿佛再次看到那雙琥珀色的眼眸,那裡,有陽光,有笑意,有她的影子。

  不知哪裡傳來的喇叭聲,驚了她一下。

  她慌忙踩下油門轉彎,下一秒聽到外面有剎車聲,接著砰的一聲,她整輛車都震了下。紅藍色的燈光在車窗外不斷閃爍,她抬手遮了下眼睛,腦子還是蒙的。然後就聽到有人敲她窗玻璃。

  她按下車窗,一位有點娃娃臉的警察瞪著她:「姑娘您怎麼回事啊?燈還沒變呢,就瞎轉彎?警車你也敢撞,您這算不算襲警啊?」

  「燈沒變嗎?」沈尋遲疑地重複,抬頭看了眼前方,果然,這時候燈才剛綠。

  「您是不是喝酒了?」警察狐疑地看著她微紅的眼眶,打量著她有些失魂落魄的樣子,「哎,是喝酒了吧,車裡這麼嚴重的酒味兒。」

  「沒,我沒喝酒。」沈尋連忙辯解,轉頭看見原本放在副駕駛座上裝酒的紙袋已經栽到了座位下面,她拎起來,兩瓶酒碎了一瓶,大概是剛才撞車的時候磕的。

  「您看,是酒瓶摔了。」她指了指濕透的袋子。

  「那您眼睛怎麼那麼紅呢?」警察不依不饒。

  「我眼睛——」沈尋怔了下,「剛才想起點事兒,有點難過。」

  「哎喲,哭了啊,失戀?」警察睨著她,「您就編吧,可勁兒編,你看你杯托上,這不還放著啤酒罐呢?你是看我不是交警,沒有酒精測量儀就想矇混過關是吧?」

  「什麼啤酒罐?」沈尋扭頭一看,恨不得當場打電話把楊威罵個狗血淋頭,「這是昨天我朋友喝剩下的,我忘扔了。」

  「行了,我沒那工夫陪您在這兒編故事,跟我回派出所吧,」警察指了指他的車,「您自己看,您說您這大過年的,我好好執著勤,您給我整出這麼大一個坑。」

  沈尋瞅著那個坑,有些心虛:「我賠您錢行嗎?」

  「錢?錢是重點嗎?」警察又瞪她,「我告訴您,喝酒開車才是大事,趕緊的,跟我去派出所清醒清醒。」

  沈尋自認理虧,也實在說不過這位,乖乖跟他回派出所做筆錄。

  「把身份證拿出來給我看下。」娃娃臉警察命令。

  她為難地抬起頭:「我沒帶,要不,我回去取下。」

  「叫你家裡人來接你,證明下你的身份。」警察頭疼地揉揉眉心。

  沈尋嘆了口氣,給林聿打電話。

  電話接通,那頭卻是噼里啪啦的聲音,有點嘈雜。

  她一臉委屈地和林聿匯報完事情始末,他卻在那頭不厚道地笑了:「你可真行啊丫頭,大過年的把自己弄進去了。」

  「是不是親舅舅啊,」沈尋無語,「趕緊來救我,我閨密、朋友都回老家的回老家,出國的出國了。」

  「我在十渡陪我媳婦和兒子放煙火呢。」林聿答。

  「您可真夠浪漫的,放個煙火跑那麼遠幹嗎?」沈尋扶額,這個寵妻寵娃狂魔真是讓她醉了。

  「這不城裡不讓放煙火嗎?」林聿的聲音在煙火響聲里有些模糊,「你等著,我找人去接你。」

  「這大過節的,你找誰接我啊,麻煩別人不好吧。」

  「人家不嫌麻煩,你就等著吧。」沒等沈尋再開口,林聿已經掛了電話。

  「什麼情況啊,美女?」警察瞅著她打趣。

  「一會兒有人來接我。」沈尋悶悶地開口。

  「行吧,那你去那邊坐著等吧。」警察指了指走廊上的長椅。

  沈尋不敢違令,乖乖走到那裡坐著玩手機打發時間。

  玩著玩著,手機只剩20%的電了,發出低電量提醒。走廊里沒暖氣,也有些冷。她有點急了,給林聿發語音:「你找的人怎麼還沒來啊?」

  「來了。」

  這一聲,不是來自手機,而是來自幾步遠的地方。

  沈尋整個人都僵住——那樣熟悉的聲音,帶著千山萬水的遙遠,卻又那麼清晰。

  她緩緩抬起頭,看到走廊那頭,一道高大修長的身影,靜靜佇立。那人戴著頂黑色鴨舌帽,臉龐陷在陰影里,只有淡淡的燈光籠罩在他身上,描出一層朦朧的金邊。

  沈尋一動也不敢動,連大氣也不敢出,生怕眼前是鏡花水月,她一個不小心,那道影子就散了,消失了。

  那人緩緩走過來,光影明暗,掠過他的臉,直到英俊的眉目漸漸清晰。他俯身看著她,輕輕一笑:「沈老師,我又來救你了。大過年的,犯什麼事了?」

  她喉嚨哽住,深呼吸才發出聲音:「我撞了警車。」

  「哦,看來襲警的毛病一直沒改。」他彎起嘴角,眼裡是深濃笑意,還有小小的她。

  「哎,你誰啊?」娃娃臉警察走了過來。

  「冬瓜,是我。」程立摘下帽子。

  「三哥?」被叫了小名的劉冬瞪大眼小跑過來,「怎麼是你啊,這都好幾年沒見了啊,你不是在雲南嗎?這姑娘什麼人啊,讓你大晚上跑來拯救?」

  程立順著劉冬手指的方向,看向坐在長椅上的小人兒,淡淡一笑:「我媳婦。」

  沈尋愕然抬頭,卻見他轉頭從容地和劉冬解釋:「本來今年沒打算回來過年,臨時決定回來,家裡也沒備什麼酒菜,她說出來買,我等啊等,也沒見她回來,原來是被你逮這兒來了。」

  「抱歉抱歉,」劉冬尷尬地撓撓頭,走到沈尋跟前,「嫂子,你早說你是三哥的媳婦啊,他當初還輔導過我呢。」

  沈尋的臉頰和耳根都因為他一聲「嫂子」發燙泛紅:「是我不好意思,我一定會賠償的,但我真的沒喝酒。」

  「是是是,嫂子怎麼會喝酒,三哥肯定管著呢,」劉冬哈哈一笑,「行了,你們早點回去吧,車子的事今天不急。」

  「好,給你添麻煩了,過兩天我來處理。」程立拍拍他的肩,拉起沈尋,「走吧,我們回家。」

  他的手很自然地牽住了她的,肌膚相觸的那一霎,他掌心的溫度讓沈尋眼眶發熱。

  「鑰匙給我吧,我來開。」走到車前,程立淡聲吩咐。

  沈尋點頭,坐到后座。

  程立自後視鏡看了她一眼:「怎麼不坐前面?怕我吃了你?」

  「前面……酒瓶摔碎了,濕了。」她解釋。

  「地址?」他打開導航。

  沈尋報給他聽,又想起他方才那句「我們回家」,心跳失速。

  空蕩蕩的城,一路飛馳。車廂靜寂,只有窗外的風掠過,試圖偷聽兩人心事。彼此都沒有言語,仿佛一場一別經年的暗戰,竟不知如何開局。想道一聲別來無恙,可又怎會無恙。

  沈尋拉高了運動服拉鏈,幾乎將半個腦袋都埋了進去,低著頭,心裡有些懊惱——早知道他會來,真不該穿得這麼隨便,宋倩說得沒錯啊,完全沒點女人味兒。別說口紅了,連潤唇膏也沒有抹,臉色會不會太蒼白。應該光鮮靚麗地出現在他面前的,結果完全像個自暴自棄、灰頭土臉的怨婦。

  唉,算了,反正她狼狽的樣子他見的也不是一回兩回了。再抬起頭,卻撞見後視鏡里他貌似漫不經心的目光,那雙眼眸黑漆漆的,意味不明。

  一條長安街走過無數遍,今夜卻有完全不同的感覺。端莊的路燈都有旖旎氣氛,肅穆紅牆都添了幾分浪漫。

  沈尋深呼吸,肆無忌憚打量他的側顏,看見那一道疤痕,終是忍不住,傾身伸手去摸。

  他早已察覺她的動作,不躲不避,任她指尖溫柔流連。

  「三叔。」她喚他。

  天南地北,這一聲輕輕的呼喚,像羽毛一樣落入他心湖,卻掀起驚濤駭浪。

  「嗯。」他壓下情緒,語氣平靜。

  「你怎麼才回來啊?」她問。

  「不是說要等我三年嘛,這不一年都還沒到呢。」他緩緩開口,嗓音低沉。

  「那怎麼回來了?」她又問。

  「有人說要讓我嘗嘗她做的飯,參觀下她的小公寓。」

  「我沒說是年夜飯啊。」

  「年夜飯也不麻煩,有餃子嗎?」

  「有的。」

  「我還是第一次年夜飯吃速凍餃子,」廚房裡,程立看著沈尋從冰箱裡掏出來的食品袋,微微蹙眉,「沈老師,你涉嫌虛假宣傳,被市場監督管理局發現是要罰款的。」

  「還好公安條線管不到這個。我看到了,你這表情叫嫌棄,」沈尋從地上紙袋裡取出倖存的那瓶酒,「配一瓶奔富葛蘭許,不算寒酸了吧。」

  「好吧,」程立攤攤手,「我來燒水。」

  等到一盤乏善可陳的速凍白菜豬肉水餃擺上餐桌,沈尋終於覺得有點不好意思:「抱歉,就讓你吃這個。」

  「沒事,還有別的菜。」他喝了口酒,幽深的目光落在她臉上。寒星似的黑眸,似笑非笑。

  「什麼?」她問。

  「Sara。」他輕念,嗓音微啞,格外性感。

  沈尋怔住,含在口中的酒液剛咽下,雙頰就已經燙得通紅。

  她起身往廚房走,嘴裡念叨:「你要醋嗎?還有蒜,要不要蒜泥?」

  他跟了進來,低沉的聲音就在她身後:「要醋,不要蒜。」

  「啊,我還是弄點蒜泥吧。」她手下的動作慌慌張張,試圖找點事情做。

  「平常我會蘸點蒜泥,今天不用了,因為……」他按下她忙碌的手,轉過她的身體,將她牢牢鎖在灶台和他之間,「這麼久沒見,不要吻一下嗎?至少,我很想。」

  她抬頭,撞見他淺淺的笑。

  他一笑,便溫暖了整個除夕夜。

  她並沒有落荒而逃,而是勇敢迎接他的挑釁,抬起頭,仰著一張明媚誘人的面孔,帶著點酒香的呼吸,輕輕地、轉而霸道地吻上他的唇。

  「尋寶……」他滿足地嘆息,輾轉承接著她的吻,而後反客為主。糾纏的唇舌間,藏著無盡思念和靈魂深處的渴望。細細碎碎的吻又烙上她的眉眼,她的鬢髮,她的臉頰,最終仍是那雙嫣紅柔軟的唇,他日日夜夜魂牽夢縈的所在。這一刻,萬丈紅塵落盡,漂泊多日的身心終于歸位,他終於回來,回到這明亮世間,回到這溫暖燈火處,回到她身邊。

  2016年的春晚打破了空間格局,在北京之外還設了分會場,要「東西南北中,全民大聯歡」。山河萬里,是數不盡的合家團圓,歡聲笑語,繁華煙火。電視裡登台晚會的明星們嗓音比任何時候都要響亮,而在程立懷裡的沈尋卻啞了嗓。

  這一夜,她是他失而復得的寶玉。久別重逢,他像是發現了她更迷人的地方,鐵了心地探究、鑽研,要她綻放更綺麗的風情。而她是蟄伏許久、破繭而出的飛蛾,一心撲向屬於她的火,心甘情願地燃燒。

  當整座城終於漸漸安靜,天色也透出微藍色的亮光,他才饒過了她,卻仍把她嬌小的身軀緊緊地鎖在懷裡,不肯放手。

  「尋寶?」他輕聲喚。

  她迷迷糊糊地應著,努力想睜開眼,卻又慵懶地閉上了。

  他失笑,吻了吻她的眉心,關了檯燈。

  早上八點半,床頭柜上的手機振動。程立拿起來看了下屏幕,下床到客廳接電話。

  「哥。」乍一開口,他的聲音有點啞。

  「剛醒?你昨晚飯吃了一半去哪兒了?害得我被媽念叨了一晚上,你也知道,麻將三缺一,她當然不爽,程亞又不能頂上。」程成在那頭數落,「我餐廳剛空運來一些生蚝,你中午過來一起吃?」

  「生蚝啊,」程立看了一眼臥室,嘴角彎起,「生蚝好啊,不過我不過去了,要不你送到我朋友家來?」

  「什麼朋友啊,你是在哪兒過夜呢,」程成蹙眉,「行吧,難得你回來一趟,你哥我就兄弟友愛下,送貨上門。」

  「好嘞,謝謝程總,地址我發你。」程立掛掉電話,瞅見電視屏幕上映著自己的笑容。

  回到臥室,被窩裡的人還酣然夢中,羽扇般的睫毛,秀氣的鼻尖,粉艷的唇。他忍不住低頭,火熱的舌探了進去,尋著了她的,勾出她一聲無意識的嬌吟,攝人心魂,什麼動人的曲兒也比不過。

  於是一發不可收拾,恣意採擷她呼吸里的甜。直到她備受其擾地睜開矇矓的眼,忍無可忍地控訴:「程立!」

  「小的在。」他輕笑,聲音裡帶著點痞氣。

  她羞憤地抬頭,卻迎向他溫柔如水的眼眸。那一霎,她看痴了,幾乎要嘆息——一個經歷了那麼多腥風血雨的人,竟然擁有這樣清澈的眼神。

  「尋寶,你再這麼看我,會出事的。」他一本正經地提醒。

  「出什麼事?」她挑眉,「有事我就報警。」

  「嗯,收到,這就來。」他捉住她的手,按住了一處。

  掌心的灼熱讓沈尋臉上發燙:「流氓。」

  一踢腿,想要把他踹下床,誰知他動作更快,輕鬆捉住她的腳丫,握在手裡細細把玩。

  「家裡暖氣很足啊,怎麼腳這麼涼。」他皺眉。

  「我從小冬天腳就涼,穿多少衣服也不管用。」她答。

  「哦,雲南天氣暖和,我沒發現,」他像是自說自話,「我沒發現的地方還有很多啊。」

  沈尋聽出他語氣里的曖昧,想要收回腳,他卻不讓,她只好起身去推他的手臂,掌心卻感覺異樣。

  「這是怎麼回事?」她盯著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針眼痕跡,心裡一沉。

  「沒事,都過去了。」他鬆開手,語氣輕淡。

  「你不說我也可以問小舅。」她不依不饒。

  「葉雪自殺了之後,江際恆關了我一個月,讓人給我注射了些東西,」他摸了摸她的頭髮,「不用擔心,已經戒得差不多了,現在在鞏固期,我哥給我在北京找了個不錯的康復中心。」

  「還沒完全好,是嗎?」沈尋聲音僵硬。

  「嗯,還需要些時間,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見面,也要定時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臉,「放輕鬆,不要繃著個小臉。」

  她不說話。過了好一會兒,才抱住他的腰,緊緊地摟著,仿佛一鬆手他就會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丟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脅,語氣軟軟的。

  「好。」他輕應,低頭吻她的發。

  這時門鈴響起,沈尋連忙退開身,一邊穿上睡衣一邊叮囑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裡別出來。」

  沒等程立說話,她已經慌慌張張地跑出去了。

  門一打開,面面相覷的兩個人都愣在那裡。

  「沈尋,你怎麼在這裡?」程成到底年長見得多,先恢復鎮定,找回了自己的聲音。

  「這……這是我家,」沈尋答,腦袋有點蒙,「你怎麼知道地址的?」

  「我告訴他的。」一道慵懶的聲音傳來,程立走到門口,把她拉到身後,接過程成手裡的保溫箱,「謝謝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隨意系了兩顆扣子的襯衫,心裡瞭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難怪程亞說那天吃飯的時候覺得你倆不對勁,原來在這兒等著給我下馬威呢。」

  程立微微頷首致意,姿態優雅。

  「沈尋,」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後手足無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愛吃醋,小心眼,建議慎重考慮。」

  沈尋下意識點點頭。

  「瞅見沒,人家點頭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為之。」

  門還沒合上,他就聽見一句羞惱的話:「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電梯,無可奈何地搖搖頭——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評「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為意,抱著肩吩咐:「你說過要請我喝咖啡。」

  沈尋笑了笑:「好啊,正好新買了一包咖啡豆,有點酸。」

  言罷,她指指衛生間:「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衛生間,一會兒又探出頭:「尋寶,為什麼你會有兩個刷牙杯?」

  「許澤寧在歐洲買的,」沈尋認真對待鍋里荷包蛋,順口就答,「死貴,他有錢燒的。」

  她還沒放下鍋鏟,一張英俊面孔已經在眼前:「他住過這裡?」

  他語氣嚴肅,目光鋒利,似審問犯人。

  沈尋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說話,逕自往回走。

  「哎,」她連忙拉住他,「騙你的,他向來喜歡送成雙成對的東西給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個字,「把那小子送的東西都丟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個哥哥。」沈尋無語。

  「你從今往後只有一個哥,」他答,「叫『三哥』。」

  沈尋舉著鍋鏟投降。

  剛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間還有點燙手。

  「是雲南的咖啡豆。」沈尋開口。

  程立點點頭,杯中白霧升騰,讓他的一雙黑眸顯得有些矇矓。

  彩雲之南,對他們彼此都有著深刻的回憶和特殊的意義。對他而言,尤其是。燦爛的青春,澎湃的熱情,血與淚,愛與恨,都交織在那片土地里。

  「當時,是不是很痛?」沈尋伸手,輕輕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槍傷的疤痕。昨夜她親眼看見,這道傷離心臟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這麼死了,再也見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鎖住她的容顏。

  「昨天開車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後跟我說,祝我和心上人白頭偕老。在蒲甘的時候,他始終沒有說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說的人就是你。」沈尋喝了口咖啡,靠在陽台欄杆上,望向遠方的天際線。

  北方冬日的陽光,沒有南國那麼熱烈。高樓大廈鱗次櫛比,繁華奪目,而她卻突然懷念瑞山陀塔寧靜的清晨。

  「我答應他一起去北極圈外,還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開春的時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聲,將她攬到懷裡,「也去看看他,讓他會一會你的心上人。」

  沈尋眼裡一酸,嘴上卻硬著:「誰說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過,這會兒不認帳了?」他輕笑,靜靜看著她緋紅的側顏,又想起了什麼,眉心微蹙。

  「怎麼了?」她問,沒有錯過他的表情。

  「沒事,忘了個東西,」他低頭吻她眼睫,唇角微揚,「下次帶給你。」

  多麼幸運,能遇到這麼好的她,也多麼幸運,來日方長。

  正月十四,年快要過完。程立在康復中心度過了一個慣常的上午,在吃午飯的時候接到了林聿的電話。

  放下手機,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撥通了程成的電話。程成原本在天津開會,當時就趕了回來。

  下午六點。

  路對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務車裡,看著川流不息的大廈門口,終於走出一個纖細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氣溫凍到,縮了縮脖子,把圍巾繫緊了一些。他凝眸,瞬間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靜靜綻放在這喧鬧擁擠的世界裡。

  原來等這些歲月,就為了等這遠遠一眼。

  多麼想將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從此永不分離。

  忽然間,久違的疼痛似乎又開始侵襲,噬咬骨頭,他難受得彎起腰,視線開始模糊,那朵紅艷的玫瑰漸漸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著自己慢慢平復。他知道,這只是心理反應。

  手機里收到一條微信語音,點開是她溫柔的聲音,帶著愉悅笑意:「不是說要來接我吃晚飯嗎,人呢?」

  有點事,明天好不好?他緩緩打下一行字,發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電話哦。」軟糯的聲音又傳來。

  程立收起手機,淡淡出聲:「走吧。」

  綠燈亮起,沈尋跟著人群往對面走,看到一輛黑色商務車調了個頭,迅速駛離。聞到尾氣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車廂里,程成的表情難得有點煩躁。

  「你確定要回雲南嗎?」他忍不住又問了一次。

  「嗯,」程立低應,臉色有些蒼白,「該了斷了。」

  「非你不可嗎?那個江際恆就是個神經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麼樣子了?還不夠嗎?好不容易被救出來,好不容易恢復點了,還要回去?」程成再也壓不住火氣。

  「有人質在他手裡,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語氣平靜。

  「他就是要你——」一個「死」字哽在程成喉頭,他又咽了下去。

  「你現在遠遠看人家一眼有什麼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訴她你要去幹什麼,讓她好好等著你回來,」程成抬手指著窗外遠去的大廈,「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麼就了?」

  「哥,」程立輕聲開口,「沒有人不怕痛,也沒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對有些人來說,有比活著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葉雪是,我爸媽……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時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著程成僵硬的臉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遠是我親哥,我永遠愛你。」

  「滾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轉過頭望向窗外,眼眶有點紅。

  他想起當初爸媽把程立領回家時,他還是兩歲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別討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經會衝到他身邊,抱住他的腿連聲喊哥哥。這一晃,他就變成一個風裡來雨里去的錚錚鐵漢了。

  「哥,你不會感動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癢了,很久沒嘗過我拳頭的滋味了吧?」程成瞪著他。

  「嗯,還真是懷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來,隨便你怎麼收拾。」

  元宵節當天,程立失約,他的手機像是去了外太空,怎麼都打不通。沈尋參加家庭聚餐,席間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長的兒子,她無視沈晉生不悅的臉色,專心扮演失聰。

  吃過飯,她匆匆告別,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層喝咖啡。

  電話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機。眼前跳出當前最熱新聞,是某當紅明星出軌的醜聞。纖指輕滑,下方有幾條關聯新聞,一條是女白領深夜乘車被姦殺,一條是昨夜邊境破獲重大毒品和洗錢案,警方雖有傷亡,但勝利收場。

  沈尋給林聿發了條簡訊,摁滅手機,繼續喝咖啡。

  「尋尋。」不知過了多久,林聿在她對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勞累,樣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輕應,「剛給你點了一杯他們新發明的雞尾酒,你要不要試試?」

  「他回不來了。」林聿推開她遞來的酒杯。

  「誰?」

  「程立。」

  「哦。」她淡應,仿佛聽見陌生名字。

  林聿將一個絨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說,那次你喝醉說要他娶你,他答應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為求婚的事,應該是男人來做。如果他活著,他會親手給你戴。如果他死了,就當沒有這回事,不必告訴你。但我想,還是給你比較好。」

  沈尋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腦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幾?就算他回來,我就一定會嫁給他?這種渾蛋我會稀罕?」

  林聿看著她,眼裡是震驚和擔心:「尋尋?」

  「小舅你很無聊,浪費我時間。」丟下這一句,她轉身就走,不理會林聿,也不理會那枚從絨布盒子裡滾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沒有事?怎麼一直在發抖?」電梯裡,有人關切地問。

  還沒有等到回應,就見她緩緩滑倒在地。

  「醫生說,是情緒太激動,休息一下就好。」

  「我們都先出去吧,讓她靜一靜。」

  終於安靜下來了。

  又有人敲門,一聲接一聲,很煩人。

  沈尋不情不願地下了床,拉開房門。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著和初見時一樣的黑襯衫,高大英俊。

  「原來你沒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渾蛋,騙子!」

  他笑著看她:「我想回來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錯了,」沈尋緊緊抱住他的腰,「我不應該罵你,也不應該扔掉你的戒指,我以為你再也不會回來了。」

  他笑了,摸摸她頭髮:「尋寶,你喜不喜歡我送你的戒指?」

  「喜歡。我會問小舅要回來,畢竟那麼大一顆鑽石。」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他笑,「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她點頭,「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他摸著她的頭髮,笑得那麼溫柔。

  然後,他的笑容漸漸淡去,整個人也像陷在了雲霧裡。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裡?」

  回答她的,是滿室寂靜。

  她猛地睜開眼。

  門牢牢關著,房間裡只有她一個人。

  「三……」聲音驟然哽在喉嚨中,淚水失控,瞬間模糊了視線。

  矇矓中,仿佛又聽見他嘆氣,不要哭。

  不知過了多久,手機鈴聲響起。

  電話那頭是程成的聲音:「沈尋,我今天下午飛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們程家和你沒緣分,你以後好好生活。」

  她輕聲答:「我知道,他剛才來找過我,他說讓我好好的,我會聽話。」

  電話那頭的程成似乎一時失了聲音,沉默了一會兒,才啞著嗓子和她道別。

  兩年後。

  維港的夜流光溢彩。燈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夢死眾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車,耽擱了,剛進電梯,讓我先跟大家說一聲道歉。」

  「沒關係沒關係,慢慢來。」

  「是啦,怎會有關係。新一輪融資還等著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聽說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轉身就變成知名投資人,還是命好會投胎啊。」

  沈尋看著旁人的八卦嘴臉,只覺無趣。管他李先生還是黎先生,都是所謂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髮蠟抹得頭髮根根豎起,皮鞋鋥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點洗洗睡。只等李萌從洗手間回來,她便離開。

  她低頭玩手機,沒注意有人過來和眾人一一打招呼。待發覺時果然看到一雙擦得極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無趣的羊毛西褲、黑襯衫……視線驀然凍住。

  時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雲之南,邊境小客棧的房間裡,男人穿著黑色襯衫,整個人都坐在黑暗裡,一雙冰冷銳利的黑眸漫不經心地看著她。

  他問,你是誰?從哪裡來?到這裡做什麼?

  此刻,來人看著她,一手伸過來,淡淡地笑,同她講粵語:「幸會,我是MorpheusLee。」

  她看著他,說話不客氣:「這位先生你遲了太久,不要罰酒嗎?」

  「實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帶著歷經萬水千山的溫柔,「沒想到路這麼遠。」

  她點點頭,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經悄然離去。

  他追出門,在走廊盡頭的落地窗前尋到那道美麗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嗎?」他問。

  「是。」

  「等了很久?」

  「差一個月就三年,你說久不久?」她輕輕一笑,眼神迷離,「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機場我最喜歡香港赤臘角。雲霧之下,有山有水,讓人看不清,卻特別迷人,就像我愛過的一個人。去年生日的時候搭夜機,雨珠滑過舷窗,映著暗夜裡的燈光,像許多流星划過。」

  「你有沒有許願?」

  「許了。」

  「什麼願望?」

  「希望他愛上我。」

  「我想,他一定愛你。」

  「為什麼?」

  「你值得。」

  她輕輕一笑:「晚安。」

  轉身那一霎,卻被捉住手腕。

  「對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讓我知道你的號碼?」英俊容顏表露的真誠能夠輕易摧毀女人的心防。

  她遞了名片,卻未再停留。

  深夜,手機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號碼發簡訊過來。

  Hi,Sara,如果你還沒有男友,可否考慮我?Morpheus。

  她沒有回覆。

  這一晚,她做了個夢。

  夢裡有人輕輕喚她,尋寶。他的懷抱,那麼溫暖。

  當年8月,沈家嫁女。

  時值盛夏,陽光燦爛,一路繁花。沈尋身披樣式簡單的白紗,那樣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裝,高大英俊,溫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來的戒指,羨慕地驚呼:「哇,好大一顆鑽石。」

  沈尋低頭微笑,鏡頭定格她的笑容,那麼開心,整個人閃閃發光。

  沒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間眼角那一閃而過的晶瑩。

  ——我媳婦比較金貴,鑽石當然要大顆的。

  ——什麼金貴,聽起來好土。

  ——因為是閃閃發光的尋寶啊。

  ——答應我,你要一直這樣下去。做一個漂亮的、開開心心的、閃閃發光的尋寶。

  好。

  ——也要有你照著才發光啊。

  ——嗯。

  也許每個人都會遇到一個沒辦法在一起的人。那種強烈的感情,令你無法抗拒、無法自拔,到最後,卻必須經歷撕心裂肺的分離。你選擇將之棄於身後,以為可以讓你繼續好好往前走,但你會發現,那種始終耿耿於懷的痛,才是支撐你走下去的最大動力。

  噓,沒有人知道,這世上,我只要一個你。

  我是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這漫長時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堅強的,是記憶深處的你。

  無論歲月變遷,無論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裡。

  「尋寶?」

  「我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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