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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這裡有你

2024-10-01 16:09:59 作者: 景行

  床頭電子鐘過了六點半,外面暮色四合。程立覺得有點煩躁,下床推開窗點了一根煙,抽得有點急了,被嗆到,他咳嗽了幾聲,再抬眼卻看見沈尋站在花園裡。

  人面桃花相映紅。藍的是朦朧夜色,紅的是一樹嫣然,粉的是她俏生生一張嬌顏,點亮了這原本尋常的夜晚。

  或許,她就是個迷了路的精靈,糊裡糊塗,才走到了他這裡。

  「這位老闆,天色已晚,借住一宿可以嗎?」她仰著頭,聲音清脆。

  他在煙霧裡眯起眼,嘴角微彎。

  

  「可以。」他答。

  「那麻煩您下來開下門,我沒帶鑰匙。」

  「笨蛋。」他低罵了一聲。下樓梯的時候,嘴角的弧度更彎了。

  「我回局裡拿了下電腦和衣服,今天晚上要幫國際組的人做個採訪,還去超市買了些菜和水果。」

  她換了鞋,拎起大包小包要往廚房跑,卻被他攔住了:「我來吧。」

  塑膠袋裡的東西都收拾完,冰箱幾乎都被塞滿了。

  「我從來沒買過這麼多東西。」他有些無語。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廚房暖黃色的燈光下,她笑吟吟地看著他,「你餓不餓,我做飯給你吃?」

  他回想了下冰箱裡那堆食材:「我想吃酸辣土豆絲。」

  「土豆絲可以,不過不能放辣,不利於傷口恢復。」她利落修正。

  他點點頭,表示接受。

  「好了,程立小朋友,請你到客廳看會兒動畫片,別在這兒給姐姐添亂。」她把他推出廚房,拉上門。

  電視上正在演《貓和老鼠》,已經播了幾十年的動畫片。廚房亮堂堂的,漸漸傳來食物的香氣,纖細的身影在裡面忙忙碌碌。

  他忽然想起小時候,媽媽也是這樣準備著晚飯,他捧著一袋薯片,看著同樣的動畫片,笑成一個小傻子。那時他不知道世界上還有黑暗角落,有人會用生命維護現世安穩,而那樣的人會與他有血脈聯繫。

  ——這才是家該有的樣子啊。

  他耳畔響起她的聲音,嬌嬌柔柔的。

  人間煙火,現實溫暖。這一刻,他也很想就這樣沉溺。不去想從前未解的噩夢,不去想未來還要面對的血雨腥風,只是手臂上隱隱作痛的傷口會時刻提醒他肩上背負的重擔。

  吃完晚餐收拾完,沈尋問程立:「能不能借你的書房一用?我要干點活。」

  他點點頭,帶她上二樓的書房。房子是黑白灰的北歐現代風,書房更是極簡,除了一張書桌,就是一台CD機和音響,一排光碟架,以及牆上掛著的一幅畫。

  沈尋走到那幅畫前,靜靜打量。畫的是一個小女孩站在街邊看著天空,天上飛過一輛汽車,汽車上的男人低頭看著她,色彩鮮艷夢幻。

  「感覺很像夏加爾,」她開口,看到畫下方QM字母的署名,心中一動,「這是喬敏畫的?」

  「嗯,她從小喜歡畫畫,去年我生日送了這幅給我。」程立答。

  「她有點天分,」沈尋由衷誇獎,視線落在光碟架上,「《美麗中國》《地球脈動》……你居然收藏了這麼多紀錄片,有些我家也有。」

  「是嗎?」程立答,「紀錄片可以讓心靈安靜。」

  沈尋驀然看向他,眼中情緒涌動:「我媽媽說過同樣的話,她是紀錄片導演。」

  「是她嗎?」程立抬手,指向一張光碟。

  沈尋盯著那個熟悉的名字,鼻子微酸:「嗯。」

  「自成風格,我很喜歡。」程立輕輕答。

  「謝謝,」沈尋平復了情緒,抬手看了下表,「我要往巴黎打個採訪電話。」

  程立點點頭,替她帶上房門。

  等沈尋採訪完並整理好記錄,已經晚上九點半。她開門去倒水喝,聽到浴室里有嘩嘩的水聲,大概是程立在洗澡。

  她又回到書房,在椅子上躺了會兒,瞅見一旁的CD機,起身按了播放鍵。

  熟悉又靜謐的旋律緩緩迴蕩在房間裡,清亮虔誠的詠唱,讓她聽得入神。

  是天使之翼合唱團Libera的Ivowtothee,mycountry。

  ——我向你起誓,我的國。我要奉獻出我全然、完整、至臻的愛。這愛毫無疑問,這愛經得起考驗,這愛永不動搖,這愛不計代價,這愛永不屈服,直至最後的犧牲。

  一曲終了,旋律又重複響起。原來是被設置了循環播放。沈尋忍不住揣測,程立是懷著什麼心情,把這首歌聽了一遍又一遍。

  她想起她問他為什麼做警察,他那句輕描淡寫的「我願意」。

  她想起她拿大麻的事和王小美開玩笑時,他生氣的樣子。

  她想起今早他帶著傷審訊,燈光下有些疲憊的神色。

  這個男人,完全不是他所表現的那麼淡漠,他的內心,比誰都要火熱。

  心念一動,她起身開了房門,卻看見程立靠在樓梯口的牆邊,靜靜地抽菸,像是在門外已經站了一會兒。

  他側首看向她:「上次聽這首歌,還是三個月前。」

  「發生了什麼事?」沈尋問。

  「隊裡一位老警察去世了,肝癌,一輩子就撲在緝毒這件事情上。我剛到這裡時,是他帶的我,就像我師傅一樣。」他抽了口煙,眸色深沉,「他40歲的時候,被毒販報復,老婆孩子都被撞死了。所有人都以為他會崩潰,但是他又兢兢業業地幹了十幾年。他跟我說,從他家人去世的那天起,他覺得自己也發生了某種變化,變成一個更好的警察。因為沒有了牽掛,所以少了猶豫,少了顧忌,永遠都沖在最前面。面對那些鎖著的、背後不知是什麼危險的門,面對舉起的刀槍,他不再有絲毫退縮的念頭。」

  「所以,你現在也是這樣嗎?總是不眠不休,拼命往前沖?」沈尋走到他面前,抬頭看向他,「但是,活著很好啊。多活一天,就多一點可能。每個人都是肉身,會病、會死、會遭遇橫禍,會一覺睡過去再也醒不過來。五十年和十五年有什麼區別?關鍵在於,在遇到喜歡的人的時候,有沒有用力抓住他的手;在遇到喜歡做的事情時,有沒有全身心投入過,即使會失敗。」

  那一瞬間,不知是不是她的錯覺,他黑色的眼眸里起了波瀾。

  她走得更近了一些,直到近得能伸出雙臂,毫不費力地抱住他。

  「程隊,辛苦了,」她的聲音在他的胸口震動,「即使你等的人不會再回來,你也要努力好好活著。」

  這世上男男女女那麼多,擁抱和親吻都太輕易。可能夠讓我們拿出一生去等待與守護的,少之又少。

  這個夜晚,她很想沉溺在這個寬闊溫暖的懷抱里,永不分離。但是,她還是鬆開了手,道了聲晚安。

  而程立目送她離開的身影,久久未動。

  第二天中午吃過飯,程立就打算回局裡。王小美看到他們同時到辦公室,恨不得衝上來問個究竟,但看到程立面無表情的臉,又把滿肚子的疑問都吞了下去。

  沈尋看著她和張子寧坐立難安的樣子,給她發了條微信:一、程隊傷口感染髮燒,我照顧了下;二、什麼都沒有發生。

  王小美把手機拿給張子寧看,二人都是一臉失望。

  沈尋去完洗手間回來,才發現護手霜可能忘在程立家了。她琢磨著回去拿太麻煩,決定下班去趟市中心。

  景清市的百貨商場有一些年頭了,好在東西還算全,她買到習慣用的牌子。出門的時候天色已晚,商場前面在修地鐵,安插了一排藍色的圍欄,要打車得穿過小巷去馬路對面。

  地面坑坑窪窪,因為下過一陣雨,有些地方格外泥濘。沈尋踮著腳小心翼翼地走,聽到包里手機振動,拿起來看,是程立打過來的。

  她正要接起來,一旁突然躥出一個人,一把奪過她的手機就跑。

  「站住!還我手機!」她怔了一秒後,拔腿就追了上去。幸好她穿的是球鞋,平時也保持運動,那人個子矮腿短,一時也沒能甩開她。

  就這樣追進另一條小巷,那人突然停了下來,轉身看向她。沈尋愣住——是個女孩子,正兇巴巴地瞪著她。

  女孩子後面還站著兩個高個子的女生,染著淺色頭髮,塗著很深的眼影。

  「把手機還給我。」沈尋冷冷開口。

  其中一個高個子女生看著她:「就不給,你能把我們怎麼樣?」

  「拿來,」沈尋伸出手,「你們要錢,我就給錢,但把手機給我留下。」

  「程隊的女人挺厲害啊,」矮個子女生睨著她,舉起手機,「你這裡面是有裸照還是什麼啊,這麼緊張。」

  「我不是心疼手機,我裡面有工作時拍的照片和記錄的東西,你們讓我上傳到雲端就可以,手機拿去好了。」沈尋答。

  「你有病吧,還上傳到雲,」那女孩大笑,「我們就是來教訓你的,賤女人,搶別人的男人!」

  眼見她拿起手機要往地上砸,沈尋撲了過去,死死抓住手機,但旁邊兩個女孩上前拽住了她,一個拉她的衣服,一個抓她的頭髮。她拼命掙扎,卻還是眼睜睜地看著手機被砸在地上,摔得四分五裂,那矮個女生似乎還不解氣,在屏幕上狠狠跺了幾腳。

  沈尋見狀,眼睛都紅了,不管不顧地衝上前,推了她一把,把手機搶到手裡。

  「神經病!」那女孩摔了個四腳朝天,爬起來就給了沈尋一個耳光,卻看見她驀地抬起眼,那目光像要殺人一樣。

  「你讓喬敏給我滾出來。」沈尋吐出幾個字,幾乎咬牙切齒。

  「你搶她男人還這麼理直氣壯啊!」一個高個子女生罵,「她犯不著出來見你,有我們給她出氣就夠了。」

  「你告訴她,她這種垃圾行為,根本配不上程立。」沈尋冷冷出聲。

  「你說誰垃圾?」拐彎處走出一個人,正是喬敏。

  「說的就是你,垃圾。」沈尋冷笑。

  「你……」喬敏剛揚起手,就看到沈尋身後的人,頓時僵在那裡,悻悻地放下手。

  「你們在幹什麼?」程立走過來,看到沈尋臉上的紅印和凌亂的頭髮,黑眸頓時一沉。

  「我們就是教訓教訓她,仗著自己有點姿色、會寫點東西就跑到這兒來發浪,」矮個子女生瞅著沈尋,憤憤不平,「不就是投胎投得好嘛,嘚瑟。」

  「沒想到你這麼嫉妒我啊,」沈尋看著喬敏,目光如刀,「你就只會怪自己命不好?你以為我是錦衣玉食的大小姐,什麼苦都沒吃過?我告訴你,我在你遇到程立的年紀時,被變態綁架,關在地下室里,不聽話就拿鞭子抽我,我媽為了找我出車禍死了,我整整看了一年的心理醫生,同時也發現我爸不是我以為的那個好丈夫、好男人。我會拼命搶我的手機,是因為那裡面有我的工作成果。會寫點字?你以為當記者很輕鬆嗎?你們在酒吧鬼混的時候,我在熬夜寫稿;為了在群訪的時候搶到一個提問的機會,耳環都被扯掉;人們以為的光鮮人物,私下卻會對我動手動腳、張著臭嘴要上來摟摟抱抱;出差做調查,怕被人發現要翻圍牆,差點摔骨折;住三十塊錢一晚的旅館,老鼠都在床下跑;在國外遇到動亂,差點就沒命。」

  「這世上每個人都不容易,但人都更關注自己的傷口,」她看著愣住的喬敏,指了指程立,「我喜歡他,是因為我覺得我有能力去喜歡他,我有能力去照顧他,替他分擔,是因為在欣賞他的同時,我也會因為這一份欣賞而努力讓自己變得更好。如果有一天,你喬敏也變得強大,歡迎你來和我競爭,而不是用這種幼稚的、不上檯面的做法。」

  她說完轉身就走,夜色里的背影單薄卻倔強。

  喬敏瞅了一眼沉著臉的男人,上前囁嚅著開口:「程……」

  「喬敏,我耐心有限,你適可而止。」程立的聲音里透著寒意,森冷的目光讓人心生懼意。喬敏從沒見過他對自己有這麼大的怒氣,被驚得渾身一顫。

  沈尋走到路口,聽到背後略帶低啞的嗓音:「我送你回去。」

  「不用。」她淡聲拒絕,甚至沒有回頭看他。

  「你這樣,我不放心。」程立眉心蹙起。

  路燈下,她一身狼狽。衣服上都是泥污,臉上的印痕更深了,長發也凌亂得不像話,連肩膀上都掉著幾根髮絲,大概是剛才拉扯掉的。

  「我這樣是拜您所賜,」她低頭看著碎裂的手機,「我的手機壁紙是我媽媽的照片,被她們踩了好幾腳。」

  她語氣里的委屈,讓程立的胸口一顫。

  「我剛才講了那麼多,說得那麼好聽,」她自嘲一笑,「其實對你而言,我又比喬敏好得了多少。」

  「許澤寧走的時候對我說,也許我喜歡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也許他是對的,」她的聲音里透著疲憊,「程立,你這麼好,我不該喜歡你,也許我根本沒有能力喜歡你。」

  眼前纖細的肩膀,在夜風中微微顫抖,像枝頭被雨打風吹的小小花朵,快要支撐不住。程立從未見過她這樣一蹶不振的模樣,仿佛被抽掉了生氣,脆弱、退縮。

  他正要上前一步,卻見她揚起手,攔下一輛計程車,她拉開車門坐了進去,逕自離開。

  夜還未深,這座邊城的街頭已經寥落。不遠處只有一攤流動大排檔,丈夫在賣力炒菜,妻子一聲接一聲地吆喝,希望在收攤前多單生意,又不忘拿起並不乾淨的毛巾,替丈夫擦汗。

  他竟然有些眼紅。

  站在街頭,他抽完一支煙,迷霧升騰里藏著一雙苦澀黑眸。

  他想起她抱著他,語氣溫柔地說,程隊,辛苦了。

  還有她說,程立,我喜歡你。程立,你這麼好,我不該喜歡你。

  他不想承認,她離開時放棄的表情,像一把鈍刀子割在他心口,一抽一抽地疼。

  手機振動,他接起來,那頭是劉征明:「程立,明天跟我去省廳開會。」

  他應了一聲,掛掉電話,戴上頭盔。摩托車低沉的轟鳴划過夜色,漸行漸遠。

  景清的春天,仍帶著清冽的涼意。走出航站樓,迎面而來的風吹亂了頭髮,沈尋停下來扎了個馬尾,就看到李萌的車滑到眼前。車窗下沉,露出一張精緻的面孔,紅唇黑髮,惹得一旁等車的人也紛紛注目。

  「北京歡迎您。」李萌衝著她一笑,千嬌百媚。

  沈尋拉上車門,把背包往后座一扔,找了個最舒服的姿勢靠在前座上。

  「什麼情況啊,灰頭土臉的,」李萌邊踩油門邊瞥了她一眼,「知道的清楚你是出差採訪了,不知道的還以為你是淪落紅塵歷盡滄桑呢。」

  「你說你一賣GG的什麼時候學會咬文嚼字了?」沈尋輕嗤。

  「賣GG的怎麼了?」李萌被氣著了,「要沒我們努力工作,你工資誰發啊?哎,我說你這人犯什麼病啊,一回來就嗆我。哦,難不成是沒能拿下程隊,欲求不滿了?」

  沈尋瞅了她一眼,沒說話。

  「我跟你說,不要著急,來日方長,」李萌把飲料架上的奶茶遞給她,「你不是還要回去嘛,你先幫我把沃森CEO的專訪做了,我一路護送你回雲南都行。」

  「專訪時間定了嗎?」沈尋問。

  「明天晚上或者後天上午,具體時間他們今天會確認。人家CEO去年達沃斯論壇的時候對你印象非常好,點名要你採訪他。沃森去年給我們投兩百萬,今年有意向簽一個翻倍的框架,接下來全靠大姐你了。唉,五百強就是財大氣粗。」

  「也不見得是靠我,他們今年的戰略重點定在中國,本來就有宣傳推廣的需求。」沈尋吸了口奶茶,慢條斯理地嚼珍珠,「你怎麼會想起來買奶茶?」

  「關鍵我們也未必是唯一的選擇啊,所以周總一聽對方提你的名字,立馬讓我跟鄭老師提讓你回來援助。至於奶茶,」李萌揚起嘴角,「我估計你在追愛的過程中心裡苦,給你加點甜。」

  「我謝謝你。」沈尋低頭,狠狠喝了一大口。

  程立從省廳開完會回到景清,已經是下午五點多了。他先回了趟辦公室,看到沈尋桌上乾乾淨淨的,沒有電腦,也沒有她喝水的保溫杯。

  「小美,她人呢?」他問。

  「尋姐嗎?」王小美驚訝地看著他,「她早上就回北京了啊,你不知道?」

  程立一怔,隨即黑眸微沉:「我知道,忘了。」

  他走到自己辦公桌前坐下,攤開筆記本,開始梳理今天的會議內容。

  二十分鐘過去,握著的筆還是停留在剛開始寫下的那行字。手邊是王小美沏上的茶,他慣喝的金駿眉,卻不知怎麼變得格外苦澀。

  他面無表情地看向外面那張空無一物的桌子和那把空著的椅子。

  窗外,開始淅淅瀝瀝下起了雨。從天亮下到天黑,從大雨如注到潤物無聲。

  一盞檯燈照亮小小角落,辦公室里只剩下他一個人。他斂住心神,專心對待手裡的檔案。

  手機屏幕亮起,他心裡一動。拿起來看,是新聞APP的整點推送。

  門口傳來兩下敲擊聲,是劉征明。

  「對了,今天一直開會忘記跟你說了,沈尋單位領導說有要緊的事需要她回去一趟,不確定還回不回來,不過我想你應該知道吧,」他在門邊打招呼,「還沒吃晚飯?」

  「嗯,沒覺得餓,你先走吧。」程立抬眼看向他,語氣淡淡的。

  劉征明點頭,臨走前囑咐了下:「當心身體,傷還沒好呢。」

  程立放下手中的筆,從煙盒裡抽出一根煙,遞到唇邊,低頭點燃,深深吸了一口。

  ——也許我喜歡你,只是我老毛病犯了,一直想尋找新鮮刺激,想找一個讓我停留下來的理由。

  腦海中響起一道熟悉的聲音。

  煙霧升騰,他眯起眼,瞅著手裡的卷宗,自嘲一笑。

  這些嫌犯的名字里應該再添一個——沈尋。

  案情複雜,情節嚴重。也許,最終會成一樁懸案。

  沈尋再回景清,已經是三天後。沃森那邊急著要把專訪發出來,她就乾脆留在北京,把這件事處理完才離開。

  從機場到景清,需要將近一個半小時。不過幾天,高原熾烈的陽光,竟讓她有種久違的感覺。

  車開到一半路程時,速度慢了下來,停停走走。

  「堵車嗎?」她問司機。

  「前面收費站臨檢,估計是禁毒大隊收到什麼線報吧,」司機很有經驗地回答,瞅了下後視鏡,「排了這麼長的隊,真有運毒的,估計插翅難飛了。」

  「哦,」沈尋輕應了一聲,轉而心念一動,從背包里拿出相機,「師傅,我下來走一段,你到收費站再接我吧。」

  「好吧。」司機雖然覺得有點奇怪,但還是同意了,還不忘叮囑,「姑娘,你不要亂拍啊,禁毒大隊那幫人規矩挺多的。」

  「嗯,知道的。」她點頭一笑。

  收費站已經不遠,沈尋走了七八十米,就看到收費崗亭旁一道挺拔高大的身影。

  程立穿著黑色夾克,戴著墨鏡,英氣逼人。午後的陽光為他的側臉鑲上淡淡金邊。沈尋想起來,這令人眼熟的畫面,大概出自年紀比她還要大的《壯志凌雲》,二十多歲出頭的阿湯哥從戰機上下來,蛤蟆鏡下一張豪情萬丈傾國傾城的容顏。

  她望著望著,嘴角忍不住綻放笑容,怎麼也收不住,像個傻子一樣,忘記矜持,忘記負氣。

  他沒有看到她,轉頭和同事說話。

  她舉起相機。

  突然間,一記炸響綻開,像是哪個調皮孩子點了鞭炮。沈尋跟著手一抖,就聽見有人在喊:「是槍!」

  又是一聲響,沈尋幾乎條件反射地同時按下快門,定格的圖像里,年輕警察被子彈貫穿的肩頭綻放出血霧,融在陽光里,灑出殘酷的艷色。

  尖叫哭喊聲此起彼伏,長長的車隊,一時間退無可退,一輛輛車裡的人們亂作一團,生怕自己成為槍下無辜亡魂。

  「退後,找掩護!」程立暴喝,抬手射擊壓住對方,一手迅速將傷員拉到警車後方。

  江北靠在他旁邊,額頭上冒出一層汗:「特警沒說有槍。」

  「你按住他的傷口,等救護車來。」程立把傷員交給他,起身繞到警車一側。

  「老大,那兒有個孩子。」張子寧指了指一個方向。

  離他們二十米遠的路邊,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站在那裡,像是嚇傻了,拼命地哭,他褲子還沒穿好,大概是剛才下車來撒尿。

  「在對方射擊區,太危險了,」張子寧抹了把臉上的汗,「我去把他抱走。」

  程立抬手按住他肩膀。

  「我去。」他利落出聲。

  他正要起身,對面突然閃出一道白色的身影,沖向了那個孩子。那一瞬間,他的眸色驟然一沉,隨即低喝:「子寧,掩護!」

  又是一陣綿密的槍聲。張子寧餘光瞥見那個抱孩子的人,也是臉色一變:「尋姐?」

  只見一發子彈就在她腳邊炸開,揚起塵土,張子寧的心幾乎跳到了嗓子眼,再看一旁的程立,他側顏緊繃,神色也是異常難看。

  眼看沈尋帶著孩子連滾帶爬地躲到一輛車後面,張子寧才呼出一口氣,但轉眼又差點被嚇得心跳停止。

  只見她向前探身,似乎想要往前夠剛才掉落的相機。

  程立內心暗罵了一聲,黑眸緊緊盯著不遠處的女人,胸口急速起伏。

  但她似乎不管不顧,一心要拿到那個該死的相機。

  他咬牙,心裡測算了下距離,低聲吩咐:「子寧,掩護我。」

  下一秒,他衝出掩護區域,飛奔向沈尋的方向,幾乎同時,子彈從他身側掠過,他拎起相機,就地打個滾,躲進車側面,動作一氣呵成。

  張子寧看得心驚肉跳,握槍的手心滿是汗。

  狙擊手這時已經到位,在警告無果的情況下利落扣動扳機。一記槍響,毒販車裡傳來一聲慘叫。半分鐘後,有兩個人舉著手下了車。張子寧和幾名警察迅速沖了上去,把他們壓在地上拷住。

  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沈尋看著眼前坐在地上的男人,說不出話來。男孩的媽媽來帶走孩子,連聲道謝,沈尋擺擺手,只覺渾身發軟。危險解除,她才有些後怕,察覺自己整個人都在顫抖。

  程立咬緊牙關,狠狠地盯著她,一雙黑眸里起了紅霧,他臉上滿是汗和灰塵,讓他整個人更顯得野蠻和危險。

  「沈尋,你真行,」他幾乎是從牙縫裡擠出字句,「你以為你是誰?英雄嗎?你是不想活了嗎?為了一個破相機,連命都不要了?」

  「我離那孩子近……沒想太多。」她被他的怒氣嚇到,忐忑地開口。

  「你腦子進水了嗎?我需要你多事?你知不知道你慢一秒,我就得給你收屍了?」程立胸口的火越燒越旺,「你不是滾回去了嗎?為什麼又回來?」

  沈尋看著他,卻看到那雙黑眸里,清清楚楚的驚慌和恐懼。

  原來,他也會害怕嗎?他是在為她擔憂嗎?

  這一霎,她滿心酸楚。

  對不起,讓你擔心了。

  她想開口,卻發不出聲音。有什麼哽在喉中,堵在心口。

  見她不說話,他怒意更甚:「你給我滾!滾得越遠越好!別讓我再看到你!」

  她卻笑了,水亮的眼眸里映著他的身影。

  沈尋身後,是藍天白雲,是遠處連綿的田野。人聲嘈雜,車隊又開始挪動,一旁的汽車也駛開。只剩他們留在原地沒有動,仿佛電影畫面里亂世的一場久別重逢。

  他不知道,原來她一個輕輕淺淺的笑,也可以令他驚心動魄。仿佛沉沉烏雲,被撕了一道口子,陽光一點點滲入,最後明媚得一塌糊塗。

  「沈尋,」他喚她,聲音低啞,「你回來幹什麼呢?」

  回到她的世界不好嗎?他已經不想再承受失去的痛苦。

  「因為這裡有你。」她輕輕答。

  我之所以尋覓遠方,是因為遠方有你。我之所以留在此地,是因為此地有你。平淡而漫長的歲月里,總有什麼讓我們徘徊、困惑、疼痛、不知所措,原來,是遇到了愛。原來,是我遇到了你。

  他看著她的眼,好深好黑。

  看得她低下頭,望著他手裡的相機解釋:「這個相機是我爸送給我的,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

  她都不敢再看他,像只犯了錯的小寵物,溫順可憐。

  程立無聲地嘆了口氣:「走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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