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半夜的都別睡了
2024-10-01 16:06:15
作者: 霽雨
宋琛覷她眼,扭頭就走:「自己穿,穿好跟上來。」
「就猜到你會這麼說。」
易書月對著他的背影做了個鬼臉,跳下來穿鞋。
她進廚房的時候,鍋里已經煮上面,宋琛正低頭切西紅柿。
聽到拖鞋踩在地上的聲響,他眼也沒抬:「去餐桌上坐好,馬上好了。」
「哇哦。」易書月從來不會吝惜誇獎,好聽的話一個一個往外蹦,「宋琛琛你真厲害,人也好,誰娶了你真是賺大了。」
宋琛沒理她,在易書月看不到的地方,唇角彎了個極淺的弧度。
易書月夸完他就沒再繼續看,正打算往餐桌走,手機忽然響了起來,她看也沒看就接通,邊往外走邊打電話:「餵?怎麼這個點還給我打電話。」
「問這種問題你是不是有病,我能接電話肯定就是還沒睡啊。」
「你和婉知姐吵架了?行,需要心理諮詢請按分鐘付費,一分鐘一千元,支持微信支付寶轉帳。」
「行吧。」不知對面說了什麼,易書月勉為其難道,「那你說說你們為什麼吵架,我給你分析分析。」
她的身後,宋琛切菜的手一滑,留下道小口子,殷殷的血滲出來。
他垂著眼,盯著不斷滲血的傷口,短暫出神。
陸珩和季婉知吵架的理由很簡單,據陸珩所述,就是季婉知國外的朋友回國,到京城來玩,想讓季婉知充當嚮導,帶著他們玩。
一共有三個人,一男兩女,到這為止都很正常。
問題就出在,那個男的在美國追過季婉知,還是大肆宣揚的追求,直到和現在的女朋友在一起後才收斂,和季婉知以朋友的身份相處。
他的女朋友不是中國人,這次沒有跟著過來。
季婉知認為,她並沒有和那個男人獨處,還有其他人在場,這只是場普通的朋友聚會,並沒有和陸珩報備的必要。
更何況,他追她的那幾個月,她並沒有表露出任何會同意他的苗頭,全憑他一廂情願,在美國也是普通朋友的身份。如果不是那兩個女孩子,她根本就不會答應當這個嚮導。
陸珩不相信她這個解釋,兩人大吵一架,季婉知摔門離開。
電話那頭陸珩還在生氣:「我也不是不允許她去,就提前和我說一下,這很難嗎?」
易書月:「……那你直說不就行了。」
陸珩:「啊?」
她還以為出了什麼大事,值得他刻意在這個點打電話過來。
易書月不耐煩道:「那你直說啊,你允許她去,提前說一下就行,這有什麼好吵的?」
「人家又不是你肚子裡的蛔蟲,怎麼會知道你在想什麼?我跟你說我看小說和電視劇最煩這種人,做了不說,還等著人家自己發現,神經大條一點的誰會發現那些細節啊?開口說一句我愛你,和別的男人出去我會吃醋,這樣的話很難嗎?」
宋琛端著碗出來的腳步頓了頓。
恰好易書月翻了個白眼:「以後這種事別來煩我,這次通話時長五分鐘,記得微信轉我五千,掛了。」
說完,也不等陸珩回復,她狠狠掐斷了電話。
一抬眼,宋琛不知何時來到餐桌前,把面碗放在桌上,往她那兒推了推,狀作不經意地問:「誰這麼晚還給你打電話?」
「一個朋友。」
易書月還在氣頭上,剛好來了個能聽她宣洩情緒的,用筷子夾了口面,邊吃邊含糊著說:「和女朋友吵架了,來問我怎麼解決。說實話就是芝麻大點小事兒,我已經罵過他了。」
「不提他了。」易書月眨眨眼,「你怎麼只煮了我的?不餓嗎?」
宋琛垂著眼,故意將手擺在桌面上:「不餓,你吃吧。」
「哦。」
易書月沒發覺他的異常,自顧自吃了幾口,忽然站起來,去廚房拿了個碗,把自己碗裡的面和湯勻出來一半,遞給他。
「我一個人也吃不完,你幫我吃掉點吧。」
聞言,宋琛神色微怔,剛想說不用,驀地想到什麼,還是伸手,接過她遞來的碗。
易書月不喜歡亮白色的燈,覺得冷清清的沒有人氣,在上次買家具的時候,順便請人來換了燈泡。
現在餐廳燈光整體呈昏黃色,落日餘暉時的光線,襯得宋琛膚色更白,手指上殷紅的血就顯得非常惹眼,易書月小腦袋湊過去,才看到那個小傷口。
她捉住他的手腕,放在手心,認認真真看了圈兒,瞪大眼:「你什麼時候受傷的?怎麼不處理一下呀。」
「剛才切菜不小心切到手了。」宋琛輕描淡寫道,試著收回手,「沒事,等下就自己癒合了。」
「這怎麼行?」
宋琛這毫不在意的態度,令易書月越發愧疚。
這麼好看的手,留疤可惜,而且,他是為她做夜宵才受傷的。
易書月按著不准他動,緊接著,風風火火地跑向客廳,翻出電視櫃裡面,她新買的醫療包,取了張創口貼出來。
「你自己貼一下,之前秦夢送了我個祛疤的藥膏,我覺得很好用。但我放在家沒帶過來,我明天過去拿。」
宋琛低著眼,想到她之前和陸珩打的電話,小聲提出請求:「你幫我貼,可以嗎?」
易書月沒聽清:「嗯?」
「算了。」他不願再重複,「給我吧。」
易書月哦了聲,乖乖把東西給他,邊吃麵邊觀察他的動作。
宋琛很快貼上創口貼,然後低頭開始吃麵。
他連吃麵的樣子都很好看,男人手指修長,骨節分明,手背青筋清晰可見,就連咀嚼都是慢條斯理的,像個運籌帷幄的君王,不會發出一點聲音。
相比之下,易書月就是個再普通不過的俗人。
她沉默兩秒,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碗。
「不好吃嗎?」
宋琛忽然出聲。
「啊?挺好吃的啊。」
她這不都吃完了?
其實沒吃飽,但易書月不太好意思說。
高中時易書月就比同齡人要能吃得多,十七歲,正是小姑娘愛美的年紀,周遭又全是藝術生,美女一抓一大把,很多女同學就會靠飲食來控制身材。
易書月消化功能不太好,很容易感到餓,只能一直吃,身體又沒法吸收,所謂的吃不胖體質。
因為太能吃,家裡親戚都戲稱她「月半半」,尤其是她堂哥,沒少拿這個調侃她。
追宋琛那會兒,聽說男生都不喜歡太能吃的小姑娘,尤其是宋琛這種天上月級別的,他喜歡的人也應該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小仙女。
這可太為難易書月了。
沒追到的時候還好,她吃多少宋琛也不知道。和他在一起以後,易書月為愛啃了兩個星期的草,連吃火鍋都只吃蔬菜,餓得頭暈眼花,眼看就要原地升仙。
直到某次吃火鍋,宋琛給她點了三盤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