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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4-09-29 15:07:07 作者: 王若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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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來說,駱必達只需要三秒鐘。

  三秒鐘,足夠他的丁字刀插進一輛自行車後輪固定鎖的鎖孔,扭斷鎖心,然後從容地把車子推走。

  丁字刀體積輕巧,拿在手裡後只留下一小段刀尖露出指間縫隙,即使站近了看也會被誤認為是車鑰匙,所以在別人看來,駱必達和那些平常打開自己自行車鎖的人毫無區別。當然丁字刀功能有限,它只在開那種鎖孔是「一」字型的固定車鎖時所向無敵,一旦遇到其他奇形怪狀的鎖孔比如稍微高級點的環形鎖,它就和一塊廢鐵無異。

  所幸,這個世界上總有一種自行車很少被環形鎖鎖著,那就是棄車。

  這是一個上大學不再那麼困難的時代,每所高校的人口都像生氣的河豚魚一樣迅速膨脹,在郊區占地為王,廣納天下繳得起學費的人士。駱必達他們學校就是其中的典範,將近兩萬七千名學生生活在價格便宜占地恢宏的市郊校區,學生上課下課吃飯洗澡卻無一不需要自行車來代步(除了一些覺得走路能減肥的胖子和一部分有條件騎助動車的學生)。每天早上這些自行車騎士們趕著上課的景象只能讓人想到電影《指環王III》,而每年大批學生畢業後,十個人裡面有三個人不會帶走騎了四年的坐騎,而是將他們遺棄在校園各個角落——反正它們本來就造價便宜,騎了四年都破了相,隨便停在哪個角落任它經受風吹雨打歲月侵蝕。

  所以,這所學校的棄車數目,絕沒有兩萬七減去兩萬五那麼簡單。

  馬賊駱必達用他的丁字刀專門偷這些被人遺棄的車子,然後把他們低價轉手掉。至於怎麼判別哪些車屬於沒人要,說起來簡單的有些令人髮指。每天他都騎著自己的三斯仿山地車慢悠悠地在校園裡閒逛,路經那些地處幽靜的自行車停放地時,都會看似漫不經心的瞟上幾眼——就這幾眼,卻像牧民檢閱自己放養的馬一樣,能認出哪輛車在哪裡已經停了第幾天,有沒有移動過位置。一般超過一禮拜沒動過位子,就說明是被人扔在那裡了,只等著他去拿,然後推到學校北門外的修車攤打氣、換鎖,再定期轉賣給當地的收車人。

  他背英語單詞的超強記憶力在這裡被用上了。

  對這些車子下手時,駱必達幾乎很少用「盜亦有道」這句話來安慰自己——在他看來,那些遺棄陪伴了自己四年的坐騎的人,才是罪犯。

  大學的前兩年裡,馬賊駱必達偷走的車不下百輛,都是布滿灰塵、骯里骯髒的無主車。

  但他偷的第一百零一輛車,卻是有主人的。

  那是在圖書館西側露天停車區,離學校晚上最後一堂課結束還有些時間。圖書館前寬敞的廣場上偶爾會有三兩個逃課的學生很快的騎車經過,除此之外便是寂靜。

  發現那輛車的時候,駱必達整個左眼皮都明顯的跳動著。他用手機的屏幕光照亮這輛粉色捷安特女車的幾個部位,讓他確定自己沒有認錯。眼前這輛車他再熟悉不過,因為他曾經暗中仔細觀察過不下十遍,也許他甚至比這輛車的主人更熟悉它身上的每一個細節。

  兩分鐘前他親眼看到騎著它的人進了圖書館邊的讀者服務部,那裡有個二手書攤,各類舊雜誌期刊五花八門種類繁多,如果是稍微仔細逛圈的話,沒個一刻鐘出不來。

  而馬賊只需要三秒鐘。

  十五分鐘後,他已經站在靠近學校北門的Z號女生寢室樓。

  每天晚上八點四十分最後一節課結束後,就會有很多學生陸續回到宿舍。借著昏暗的路燈以及寢室樓里的燈光,站在一片陰影里的駱必達終於等到那個熟悉的身影在Z樓門口下了女伴的自行車,然後站在一邊等對方把車停好。

  簡若寧和往常一樣穿著素雅:淡軍綠色的上衣,包裹出纖細削瘦的身段,兩條腿在牛仔褲的襯托下則顯得筆直修長,頭髮被發卡挽了起來。駱必達看著她和女伴說說笑笑的身影消失在樓門口,才慢慢從自己藏身的地方走向Z樓西南面草坪邊的投幣插卡兩用電話亭,撥了一個他從來沒有寫下來過但永遠都不會忘的電話號碼。

  從他現在站的地方可以看到Z樓五樓所有寢室的陽台,而506寢室的燈光在他眼裡顯得特別的亮。

  鈴響五下之後接通了,他鎮靜住自己,沒等對方開口便搶先說:告訴簡若寧,她的車停在樓下車棚,鑰匙在車框的GG紙下面。

  對方還沒反應過來,他便掛了電話。

  一個多星期前他第一次發覺簡若寧沒有騎車去上課,當時以為是車子壞了在修,就沒怎麼在意。但後來每次他看到簡若寧時,她不是走路就是搭同學的自行車去上課。

  終於有天晚上駱必達專門到Z樓車棚仔細查了遍,沒有發現那輛捷安特女車的蹤影,才斷定是被偷了。為此他去找過那個負責收黑車的人,還找過北門外修車攤的老瓦——修車人偶爾也會收收贓車——但兩個人都說沒有收過或者見過這輛車子,那麼這樣一來就只剩下通過其它渠道被賣了出去或者自產自銷兩種可能。

  駱必達他們學校這麼大,偷車的肯定不止他一個,要找他們簡直是大海撈針;自產自銷則是指學生偷了車之後冒充二手車賣給其他學生,因為他們學校大,賣出後會被失主認出來的機率不大,所以也不是沒可能。

  沒想到今晚駱必達的運氣好得讓人嫉妒,或者準確地說,簡若寧的人品好到了一定境界。

  當然,對那位喜歡淘舊雜誌的失主而言,就是另一種說法了。

  不過,活該。

  像是不舍,打完電話的駱必達拿著話筒的手遲遲沒有鬆開,但他知道自己必須快點離開這裡。

  他的確幫了簡若寧一個忙,但是卻是以非正常的方式,所以駱必達絕不能以現在的身份出現在她面前,即使是做了件騎士才會做的事情。

  馬賊畢竟也是賊,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一點。

  駱必達有些心不甘情不願地離開能看見簡若寧寢室陽台的地方,把手塞回褲袋時觸碰到了手機,想起前面自己調了靜音,心裡隱約有絲預感,拿出來打開翻蓋,果然發現來自同一個號碼的多次未接呼叫和一條簡訊,簡訊內容簡潔明了:

  「你的車被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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