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回內廷議事一人開溜三人對一啞口無言
2024-09-29 12:02:13
作者: 暮淺安
永徽六年(655年)九月,廢立皇后的鬥爭愈來愈激烈,幾乎已經到了臨界點,大家都很緊張。
這天退朝後,李治單獨召見四位宰相——太尉長孫無忌、司空李勣、左僕射于志寧和右僕射褚遂良四位宰相,想和他們商議立武則天為後的事。
這基本上是李世民生前為了平穩過渡,給李治定下來的領導班子。
李勣文武雙全,在軍中威望很高,又是李治的舊屬,是太宗心目中比較理想的軍事大總管。而另一位輔政大臣諸遂良,無論能力、聲望、還是背景,都不足與長孫無忌與李勣相比,太宗主要是看中了他的忠直和耿介。長孫無忌太聰明,李勣太圓滑,都不喜歡進諫,規勸李治接受群臣監督、不要行差踏錯的任務便落到了諸遂良的頭上。此外,長孫無忌身為首輔大臣位高權重,難免遭人嫉妒和政敵攻擊,諸遂良也負起了保護外朝內宮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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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帝會有什麼事呢?這四個人互相看了看,回顧一段時間以來圍繞武昭儀引發的政治風波,他們覺得,今天的事情一定與武昭儀有關——該來的終於來了!
為什麼要召見那四位宰相呢?因為李治心裡很明白:長孫無忌雖然不是合作的態度,至少沒嚴詞拒絕過。李勣是他要爭取的,也是有希望爭取的。于志寧在自己當太子時就一直是自己的幕僚,關係比別人近一些,李治希望他能支持自己。他為人雖然和崔敦禮相似,但他要是能在關鍵時候為自己說句話,力量還是很強大的。只要李勣和于志寧站在自己一邊,加上自己,五比二,他就有了主心骨和底氣。
在進入內殿面聖之前,四人先統一口徑。如果皇帝一會兒提起這件事,應該怎麼回答呢?
有人提議:「長孫太尉當先言之。」
但是褚遂良不同意。他說:「太尉,上之元舅,脫事有不如意,使上有怒舅之名,不可。」意思是長孫太尉是皇帝的舅父,如果言語不和,那就是皇帝和自己的舅父過不去。怎能讓皇帝背這個罪名呢?不行。把長孫無忌否決了。
這個時候,剛才提議的人又說:「英公勣,上之所重,當先言之。」英國公李勣是皇上非常器重的人,要不讓他先說?
褚遂良又不同意,他說:「司空,國之元勛,有不如意,使上有罪功臣之名。不可。」意思是司空李勣是國家的元勛,皇帝和他鬧意見,那不是跟功臣過不去嗎,那怎麼行呢?又否定了。
既然如此,那究竟應該由誰來出面向皇帝表達意見呢?褚遂良說了:「遂良躬奉遺詔,若不盡其愚誠,何以下見先帝!」他說,我是先朝任命的顧命大臣,如果我不竭盡全力的話,以後有什麼顏面到地下面對先帝呢!大公無私的褚遂良毛遂自薦自己要做這齣頭鳥。
那四個人是不是就是鐵板一塊呢?分析一下,好像未必。
前面兩次提到的提議者,這個人到底是誰呢?一共四個人:長孫無忌和李勣被提出做候選人,褚遂良是毛遂自薦,是誰一次次把皮球踢給別人呢?只剩下于志寧了。為什麼他要這麼做呢?因為他不願意捲入政治鬥爭中去。于志寧人品和學問都很好,在唐太宗的時候就被任命為太子太師,輔佐當時的太子李承乾。後來李承乾被廢,跟隨他的臣僚都受了牽連,只有于志寧因為道德文章都很高明,被留下來輔佐新的太子,就是後來的唐高宗李治。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因為經歷過政治風波,所以于志寧格外小心謹慎,不願意捲入任何政治爭端之中。這次廢王立武,他覺得不同尋常,還是不出頭的好。
在這種情況下,有一個人出來表態了,他不想參加到這個宰相同盟中來。誰呢?李勣。他不願意摻和,可是他不明說,只說自己今天是帶病上朝,現在實在支持不住了,一會兒見皇帝恐怕失了朝儀。因此,請求其他三個人幫他請個病假。說完之後,李勣就拍拍屁股走了,留下其他三個人面面相覷。
李勣可以大大咧咧走人了,他可不怕李治怪罪他,更不怕沒和同僚站在一條戰線上日後給他小鞋穿。原因很簡單:那些唐初名將都死得差不多了,要是他再有個什麼三長兩短,一旦打仗大家都沒命;而且他的任職範圍和他們不一樣,種的就不是一塊地,井水不犯河水。剩下這仨基本上可以劃入文人行列,和武將不能同日而語,于志寧就算不想摻和也不敢走人。大家各懷鬼胎,前往面聖。
三個人中,長孫無忌是領銜人物,所以,皇帝看著他說話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現在皇后沒有兒子,武昭儀有兒子,所以我打算立武昭儀為皇后。你們幾個意下如何?」
按照事先約定,長孫無忌沒有說話,褚遂良搶先唱反調:「皇后系出名門,先朝所娶。服事先帝,無愆婦德。先帝疾甚,執陛下手以語臣曰:『這是我佳兒佳婦,今將付卿。』陛下親承德音,言猶在耳。皇后並沒有大錯,哪能說廢就廢。臣今不敢曲從,上違先帝之命。」
什麼意思呢?皇后出身士族,是名門閨秀,她是先皇為陛下所娶,沒有失職行為。先皇病重的時候,還曾經拉著我的手囑咐:「我的好兒子、好媳婦如今就託付給你了。」陛下您當時在旁邊坐著,親耳聽到。現在這話言猶在耳,您怎麼說忘就忘了呢。
先看褚遂良反對廢王立武的理由。
第一個是觀念上的理由:皇后必須出身於世家大族。這是魏晉南北朝以來的一個傳統,皇帝總要和社會上最有實力的家族通婚,來加強自己的力量。他說皇后出自名家,這在他心目中是個重要優勢。相對來講,武則天家是暴發戶,因此她不符合條件。
第二個是孝道上的理由:按照他的話,王皇后是「先朝所娶」。中國講究孝道,孔子說過,「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兒子為什麼娶媳婦呢?是為了侍奉父母,接續祖先。按照孝道,皇帝不能違反父親的心愿,隨隨便便就把皇后廢掉。
第三個是法制上的理由。皇后沒犯什麼錯誤。大家會說,皇后不是犯錯誤了嗎,先是被指控殺死小公主,後來又被指控搞厭勝,怎麼會沒犯錯誤呢?其實,褚遂良所言透露了一個信息:雖然此前皇后已經因為這些指控受到處理了,但是處理只局限於後宮,沒有經過法律程序。因此僅僅是後宮的行政處罰,甚至僅僅是感情懲罰,高宗並沒有把皇后的罪名公之於眾。
為什麼呢?因為小公主死的這件事曖昧不清,皇后僅僅是「犯罪嫌疑人」不等同於「犯人」,你哪隻眼睛看見她掐死小公主了?哪隻眼睛看見她親自詛咒皇帝和昭儀了?後來因為雙方都沒有證據,所以就不了了之。這樣一來,當然可以說皇后未聞有過。
褚遂良的理由都很充分。面對顧命大臣有理有據的反對,高宗一時也沒有對策,他希望于志寧能站在他這邊表個態,可于志寧左看看、右看看,卻沒敢吭聲。這次內殿討論,可以算作唐高宗與武則天跟外廷宰相之間鬥法的第一回合,外廷贏了。
褚遂良的一番話雖無新意,類似的話高宗李治也聽了好幾次了,但此時此刻,李治仍然感到難堪,尤其是長孫無忌那沉默的陰沉沉的臉,更讓他感到不知所措。
此刻,簾後的武則天滿臉不悅,轉身離去。
李治一看,武則天走了,也拉著臉說:「三位愛卿都退下吧,明天再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