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大包天:連最高法的法律文書也敢偽造
2024-09-29 11:27:13
作者: 海劍
程飛問鄒小永認識不認識最高人民法院裡的人,是因為他攬下的這件事必須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才能解決。
程飛跟鄒小永介紹了詳細情況:有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因為長久拖欠銀行貸款,被銀行告上法庭。由於他們拖欠了北京、成都、昆明三地銀行的貸款,所以三地的銀行都向當地的法院起訴了他們,於是法院出面將他們的樓盤和許多物品全部凍結,使他們一直賣得特火的宿舍樓、寫字樓全都被迫停止銷售。
成都和昆明兩地的法院已經做出判決,判開發公司敗訴,不僅必須償還貸款的本息,而且被罰了款。
本書首發𝚋𝚊𝚗𝚡𝚒𝚊𝚋𝚊.𝚌𝚘𝚖,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程飛還補充說:「開發公司的意思是想找人好好地走關係。主要是走最高人民法院的關係,爭取給他們能夠下一個文。就說成都或昆明法院的判決是錯判,應當改判,把凍結的樓盤解凍,把扣押的物品發還。」
程飛把昆明、成都兩地法院的判決和開發公司的材料拿出來,又說:「這是他們的材料,看看托什麼樣的朋友去辦這事,你先琢磨。」
鄒小永問:「他們提沒提到好處費的事?」
程飛說:「這是明擺的,好處費肯定少不了。要知道,法院凍結的樓盤和扣押車輛設備及封存的帳號,總價有好幾個億呢!」
說完,二人分了手。
程飛馬上給開發公司那邊的人打了電話,說他們正在幫助找人著手辦理。
應該說,程飛在這件事上又犯了他的老毛病!——他不應當把這事交給鄒小永!因為,鄒小永不可能按他所要求的去做,鄒小永不會去托什麼路子和關係,他也沒有這方面的關係。
果不其然,鄒小永沒有按程飛的要求去做,因為那不是他的強項。他的強項就是兩個字:造假。離開這兩個字,他什麼也不會,什麼也幹不了。
照理說,鄒小永拿了開發公司的材料和兩份判決書後,應當找個律師或者懂點法律的人參謀參謀,看看它的可行性到底有多大,能不能辦。因為這是一個經濟官司,是個標的很大的經濟官司,涉及到相當複雜的法律問題,尤其涉及到最高人民法院,這可是「通天」的事!鬧不好麻煩可就大了!
然而鄒小永呢,整個一個不知天高地厚的邪大膽!聽說「好處肯定少不了」,他什麼也不顧忌,他相信他的「造假術」可以用在這件事上。
他又去找到了劉浩,讓劉浩儘快造一份假的材料出來。
這劉浩還真的有點邪能耐!他愣是造出了兩份決定。
一份是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文件《關於終止執行並立即解凍北京×× 開發公司在京房地產及其它物品的決定》,這決定是下達給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決定》中稱:「你院的判決是嚴重的錯判,經院黨委研究決定後報最高人民法院,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另一份是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給北京開發公司的決定。決定稱:「我院向你公司公開賠禮道歉,並立即通知有關人員重新審理並作出公正合理的判決……」
雖然這兩份偽造的「決定」極其低劣、文理不通、漏洞百出,稍稍有點專業知識的人一看就會發現許多的破綻,然而鄒小永卻充滿信心。他把這兩份材料交給了開發公司的總經理,謊稱這次去成都,為辦此事,光是費用就花了多少萬。他把自己吹得神乎其神:「我帶著最高人民法院的公函到了成都,分別見了四川高院的院長和成都中院的院長,他們對我客氣極了,相當的幫忙……」
總經理拿到鄒小永假造的兩份文件,如獲至寶,對於鄒小永,更是千恩萬謝,不僅補償了全部的費用,還另外給了一筆好處費,並當即決定:「我現在就任命你為我公司的副總經理,月薪……」 「副總經理」鄒小永當然不敢當,假的遲早要露餡的,這點他非常清楚。
鄒小永一個「造假」的套子,讓開發公司的總經理和所有的頭頭腦腦們蒙在鼓裡,認為是他一個人拯救了整個公司,人們把他當成神仙一樣地看待。公司也開始著手派人帶著鄒小永那兩份文件去北京市中法交涉,爭取儘快使凍結的樓盤解凍,恢復正常的經營。
就在這個時候,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的辦案人來到了開發公司,他們是根據成都市人民法院的委託,前來籌劃所凍結的樓盤的拍賣事宜的。
總經理在自己的辦公室接見了兩位辦案人。辦案人說明了來意,總經理幾乎是不屑一顧,他理直氣壯地拿出那兩份文件,攤在辦案人面前:「拍賣的事先放下,你們先看看這個!」
辦案人對總經理拿出的文件反覆看了幾遍。雖然對此始料不及,雖然對兩個文件的內容感到好笑,他們還是以十分負責的態度,慎重地受理了此事:「好吧。既然你們有了這個東西,拍賣的事可以暫時放一放,等我們跟成都方面溝通之後再說。」
辦案人無功返回。總經理有說不出的得意。
僅僅過了一個小時,北京市一中法的電話打到了成都,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