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2024-09-28 18:27:53 作者: 毛姆

  回過頭看看,我發現自己對查爾斯·斯特里克蘭的描述似乎很難叫人滿意—我只寫了我所了解的一些事件,但由於不知道導致這些事件的原因,所以寫得模模糊糊。最奇怪的是,斯特里克蘭為什麼執意要當一名畫家,這看上去過於任性。儘管我知道其原因一定出自他的生活環境,但我對此卻一無所知,從他的話語中也未能獲得任何信息。如果我是在創作一部文學小說,而非敘述真人真事,講述一個性格古怪的人的經歷,那我倒可以編造出種種原因以解釋他人生軌跡的變化。我會寫他童年時期就有投身於繪畫的強烈使命感,後來由於屈從了父親的意願,或者說為了生計而忙碌,童年的夢想成了空;我也可以寫他對生活的桎梏忍無可忍,寫他對藝術的熱愛與生活的職責間的矛盾衝突,用以喚起讀者對他的同情。如此,我就可以將他刻畫成一個氣勢如虹的人物,也許能夠讓讀者把他視為一個新的普羅米修斯[84]。這樣寫,就可以塑造出一個當代版的英雄,甘願為人類的福祉經受痛苦和磨難。這樣的主題歷來都是感人肺腑的。

  另外,我也可以從斯特里克蘭的婚姻關係中找到他立志繪畫的動機。我可以用十幾種方法處理這個主題:因為他妻子喜歡同文藝界人士來往,他也有緣結識了一些畫家和作家,因而喚醒了那潛伏在他身上的藝術才能;或者,家庭的不和睦使得他轉而把精力放在了繪畫上;或者,我可以寫他心中早就埋著熱愛藝術的火種,後來由於愛上一個女人,那火種就燃燒成了熊熊的烈焰,等等。我想,如果這樣寫的話,斯特里克蘭夫人就會被描繪成截然不同的形象。我得放下事實不管,把她寫成一個嘮嘮叨叨、惹人生厭的女人,或者寫成一個小心眼,根本不理會什麼精神追求—這樣,婚姻對斯特里克蘭就是漫長的煎熬,唯有離家出走才是唯一的出路。我覺得不妨多費些筆墨寫他如何耐心地容忍他那不般配的糟糠之妻,寫他如何心存憐憫,不願貿然甩掉套在他身上的枷鎖。這樣寫,我當然就不會提那兩個孩子了。

  要想讓故事感人,還可以寫他如何遇到了一位老畫家,後者少年時很有才,只是由於生活所迫,或者由於追求商業場上的成功,才致使才華埋沒。老人在斯特里克蘭身上看到了自己浪費掉的才華,於是便為他指點迷津,叫他拋棄了人世間的榮華,獻身於神聖的藝術。如此刻畫出的老人在商界大獲成功,又闊綽又有名望,然而卻生活在一種精神境界中,他明知這種境界更有意義,只是自己已再無力去追求。我覺得這種寫法有一些諷刺的意味。

  實際情況要枯燥乏味得多。斯特里克蘭一出校門就進了一家經紀人事務所,幹著自己並不討厭的工作。結婚前,他過著經紀人的那種平平淡淡的日子,在交易所做幾宗輸贏不大的投機買賣啦……關注關注德比賽馬或者牛津、劍橋賽馬的比賽結果啦(他的賭注充其量也就是一兩英鎊)……我猜想他在工作之餘可能還練習練習拳擊;壁爐架上擺著蘭特里夫人[85]和瑪麗·安德森[86]的照片;讀的是諷刺漫畫雜誌《笨拙》和《體育時代》;還到漢普斯特德去參加舞會。

  至於我是否很長時間沒見到他,其實關係不大。反正在那些年裡,他一直在苦苦掙扎,過著單調乏味的生活,力圖掌握一門極其困難的藝術;為了掙錢餬口,他不得不幹些零工,此處沒必要贅述。描述這種瑣事,未免流於平庸,因為這樣的事情一般人都會遇到—我覺得這種事對他的性格並無影響。如果要寫一部以現代巴黎為背景的流浪漢小說,那他的經歷必須為小說提供豐富的素材才行。然而,他跟巴黎的生活是脫鉤的—從他的談話判斷,在巴黎生活的那幾年沒有對他產生特別深的印象。也許,他來巴黎的時候年齡已經偏大,不會成為周圍光怪陸離環境的犧牲品了。怪就怪在我一直覺得他不僅實際,而且實際得要命。我想:他這段時期的生活是浪漫的,只是他自己不覺得浪漫罷了。也許,你要是想體驗浪漫的生活,你得具有演員的素質,得具有超越自己的能力,必須能掌握分寸,該入戲時則入戲,該出戲時則出戲。可是,若論心無二用,是誰都比不過斯特里克蘭的—我從未見過有誰能像他那麼死心眼。然而不幸的是,我無法描寫他在追求夢想,以求自己的藝術日臻完美的道路上付出的艱苦努力。如果我能寫一寫他不怕失敗的精神,寫一寫他從不悲觀失望的百折不撓的勇氣,寫一寫他在信心動搖時(這是藝術家最可怕的敵人)又堅定了信念的那種鍥而不捨的幹勁,也許可以叫讀者對這麼一個看上去缺乏任何魅力的人物(這一點我比任何人都清楚)產生一些同情。遺憾的是,我手中沒有任何這方面的資料。我從未見過斯特里克蘭作畫—據我所知,任何人都沒見過。他將自己的奮鬥歷程瞞得鐵桶一般。即便他在畫室里跟上帝的天使獨自進行過激烈的搏鬥,經受了極大的痛苦,也是無人知道的,因為他從不讓任何人旁觀。

  敘述他跟布蘭琪·施特略夫的關係時,我也是很作難的,因為我掌握的材料不足,只了解一些只鱗片爪的信息。要將故事寫得有頭有尾,就應該描寫一下他們這一悲劇性的結合所經歷的過程,然而我對他們同居那三個月的情況卻一無所知,不知道他們相處得怎麼樣,也不知道他們都說些什麼。不管怎麼說,一天有二十四小時之長,感情的高潮只發生在短短的一段時間裡,至於他們其餘的時間怎樣度過,我只好靠想像了。在光線沒有暗淡下來之前,只要布蘭琪的耐心還能持續下去,我想斯特里克蘭總是不停筆地作畫。布蘭琪對他這樣沉迷於自己的繪畫,一定感到非常氣惱—她對他好像僅僅是模特兒,根本不是作為情人而存在。在那麼漫長的時間裡,他們同居一室,卻默默寡言,這對她來說,一定是件非常可怕的事。斯特里克蘭曾對我透露:布蘭琪獻身給他,帶有某種向德克·施特略夫報復的情緒在內,因為德克是在她顏面盡失的時候娶了她。這種說法打開了一扇門,使人能聯想到許多陰暗的東西,我覺得可怕極了,真希望不是真的。但話又說回來,人心高深莫測,誰能理解得透呢?反正那些老以高尚情操及君子之心度人者肯定是理解不透的。後來,布蘭琪發現斯特里克蘭除了情慾勃發那短暫的時刻,平時總是離她遠遠的,因而心裡一定非常痛苦。我猜想,即使在那些短暫的時刻,她也知道得很清楚,斯特里克蘭只是將她當作取樂的工具,而非當作人看待。他始終就像是個陌生人。她施展手段,用盡伎倆,企圖把他拴在自己身邊,千方百計編織溫柔網,創造舒適的生活環境以籠絡他,殊不知他根本不把舒適的生活環境放在眼裡。她費盡心機給他弄合他口味的東西吃,卻看不到他對吃什麼是漠不關心的。她怕他不理她,於是就不停地關心他和照顧他,當他激情消退時,便竭盡全力喚醒它—至少在這種時候她還有一種錯覺,覺得自己仍掌控著他。也許她憑著理智也知道自己鑄造的這些鏈條只會叫他生出要砸斷它們的念頭,這就像你見了哪塊窗戶玻璃不順眼,就覺得手痒痒,想撿起半塊磚砸碎它一樣。然而,她的心卻不理智,硬逼著她沿著一條她明明知道是自我毀滅的道路走了下去。她一定非常痛苦,但是愛情的盲目性卻叫她相信自己的願望會實現的,相信自己的愛情是偉大的,不可能不引起共鳴,換來同樣的愛情。

  但是,我對斯特里克蘭性格的分析除了對大量事實一無所知,還存在著一個更為嚴重的短板。我寫了他跟女人的瓜葛,因為他們之間的恩恩怨怨十分明顯,且很不尋常,但實際上那只是他生活中一個微不足道的部分。說來也怪具有諷刺意味,他們之間的恩怨竟釀成了悲劇,殃及他人。實際上,斯特里克蘭的真正生活還包括夢想以及極為艱辛的勞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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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說之所以不真實,原因正在於此。一般來說,愛情對男人而言只不過是一個插曲,是日常生活中許多事務中的一件事,而小說卻誇大其重要性,與實際情況嚴重不符。雖說也有少數男人把愛情視為天下頭等大事,但這些人常常是些缺乏意趣的人,就連對愛情有無限興趣的女人,對他們也是看不起的。女人受到他們的奉承,會產生一時的快感,但心裡卻免不了有一種不安的感覺,覺得他們是些可憐的生物。男人們即使在短暫的戀愛期也會幹些其他的事情,而這會分散他們的愛心。他們會將一部分注意力投放在他們賴以生存的事務上,會關注體育比賽,會對藝術產生興趣。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會在不同的時間段從事不同的活動,而在從事一項活動時,會將另一項活動暫時排除在計劃之外。他們有專心致志的能力,能夠專注於手頭的事務,假如受到別的事務的干擾,就會惱怒。同為戀人,男女的區別在於:女人可以一整天談情說愛,而男人卻只能偶爾談談情說說愛。

  斯特里克蘭固然也有情慾,但這在他的生活中占很小的位置。情慾對他並不重要,甚至叫他厭惡,因為他的靈魂在追求別的東西。他也會情慾勃發,有時會因為欲望過於強烈而身不由己,繼而縱情地發泄,但內心卻痛恨這種人的天性,覺得它致使自己喪失了自制力。我想他甚至痛恨在他的墮落中必不可少的伴侶。一旦恢復了自制力,看見那個曾經給他帶來過歡樂的女人,他會感到不寒而慄。他的思緒平靜地翱翔於九天之上,這時見到她,他會有疑懼之心,那感覺也許就像一隻翩翩飛舞於花叢中的蝴蝶,見到它成功地蛻變後所擺脫的骯髒的蛹殼一樣。我認為藝術也是性本能的一種宣洩。一個漂亮的女人、金黃色月亮照耀下的那不勒斯海灣以及提香[87]的名畫《下葬》,在人們心裡會喚起同樣的感覺。斯特里克蘭討厭像一般人那樣發泄性慾,可能是因為他覺得這種方式跟通過藝術創造獲得性滿足相比,未免太粗俗。我自己也覺得奇怪,我怎麼竟然把這樣一個殘忍、自私、粗野、充滿肉慾的人描畫成了一個偉大的理想主義者。但我認為這是事實。

  他過的日子比普通工匠還清貧,但乾的活卻比工匠苦。大多數人都追求物質享受,想讓生活雅一些、美一些,而他對這些則不屑一顧。對於金錢和名譽他也視而不見、無動於衷。面對實際利益,大多數人都會低頭折節,而他卻能抵得住誘惑,但你也不能因此讚揚他,因為對他而言誘惑根本就不存在。他的腦子裡從來就沒有產生過「為五斗米折腰」之類的念頭。他身居巴黎大都市,卻比住在底比斯沙漠裡的隱士還要孤獨。對於他人,他別無所求,只求別打擾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標,為了達到這個目的他不僅甘願犧牲自己(這一點許多人都能做到),也不惜將其他人作為犧牲品,心裡有的只是他的憧憬。

  斯特里克蘭固然討厭,但我仍認為他是一個偉大的人。

  [84]  希臘神話中最具智慧的神明之一。他不僅給人類帶來了火,還教會了他們許多知識和技能。

  [85]  英國女演員,是維多利亞時代倫敦最著名的「職業美女」,其美貌智慧得到過英國唯美主義著名作家奧斯卡·王爾德、美國著名作家馬克·吐溫和大文豪喬治·蕭伯納的讚美。

  [86]  美國女演員。

  [87]  義大利文藝復興後期威尼斯畫派的代表畫家,其代表作有《烏比諾的維納斯》《聖母升天》《神聖與世俗之愛》和《愛神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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