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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與選擇

2024-09-28 17:55:34 作者: 李銀河

  在社會當中,一般的人際關係都符合某種特定的模式,形成了一些特定的習俗,例如婚姻制度、家庭制度,親情、友情、愛情,親人、朋友、情人。世上絕大多數的人和絕大多數的人際關係都符合這些模式,人在其中生活,如魚得水,樂此不疲,終生不渝,從未感覺到有超出這些模式的必要。

  但是人不一定非遵循這些模式不可。如果有必要建立不符合模式的關係,比如親情加愛情的關係、友情加愛情的關係、親情加友情的關係,或者三者加在一起的關係,也不妨一試。有時,人會遇到一種完全無法歸類的關係,既非親情、友情,亦非愛情、婚姻,兼而有之,兼而無之,說不清道不明,也不妨一試。

  有很多愛情,在激情過後,轉變為親情,愛人轉變為親人,幾乎所有曾經發生過激情的關係,如果想長期維持,這種轉變幾乎是不可避免的。有些友情轉變為愛情,愛情轉變為友情,兩人的關係於是轉變為半愛人半友人的關係,這也是有可能的。親子之間像朋友一樣相處,在一些人之間也很自然,在兄弟姐妹之間除了是親人也是好朋友的關係也是有的。在有些關係中,是一種親情、友情和愛情的組合、摻和,這種微妙的感覺也不是完全沒有可能發生的。

  總之,人生在世,沒有必要壓抑自己的真實感覺,硬生生地把自己塞進一種固定的、約定俗成的關係模式的狹窄逼仄的空間中去,完全可以讓自己的心隨意徜徉。譬如,如果對某位朋友產生愛的感覺,也不妨去愛,沒有必要做排他選擇:如果做朋友就不能有愛,如果產生了愛的感覺就連朋友也不能做了。自由自在、隨心所欲才是最高準則。因為所有的人際關係規則都是人定的,並沒有理由要求所有人絕對遵從。

  做一個自由的人,需要在必要時拿出挑戰規則的勇氣。打破規則,人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在打破規則方面,法國文學巨匠尤瑟納爾是一個特立獨行的榜樣。她厭惡法國人把愛情變成一種固定的程式,比如結婚,生孩子,在某個年齡,在某種性別之間。其實愛情完全可以不是這個樣子,可以更加自由奔放,更加隨心所欲。

  她本人與一位熱愛她的女人共同生活了四十年,幾乎就是終身,在美國鄉村的一所小房子裡。她的一生不可謂不成功、不快樂,她是法蘭西學院第一位女性院士,她的小說被讀者奉為文學經典。她的生活方式的最大特點就是自由。

  人們一般會認為,人只能按照某種規定的模式生活,比如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呀,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呀,男人只能愛女人呀,最好保持終身呀,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習俗的力量是很專橫的,如果自身的欲望正好符合習俗,一切看去甚至是出於自由的選擇。多數人正好符合習俗,要不習俗也不會成為習俗。

  但是,如果一個人喜歡的不是異性,而是同性,他就感受到壓抑;如果一個人不想結婚,不想生育,他就感受到壓抑;如果一個人想同時去愛幾個人,他就感受到壓抑。習俗成為限制人的自由的專橫力量,人會感覺到不自由。

  福柯說,人其實比自己想像的要自由得多。也就是說,當我們感覺到不自由的時候,實際上僅僅是由於我們屈從於習俗,我們完全可以不這樣做,而去選擇一種自由自在、隨心所欲的生活。

  自由地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自由地去愛自己喜歡的人,自由地選擇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這就是我的人生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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