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激情還是要平靜
2024-09-28 17:54:16
作者: 李銀河
在世上要做成一件事,沒有激情是不行的,大到江山社稷,中到個人事業和愛情,小到打麻將贏錢,無一例外。沒有激情就不會得江山,不會事業成功,不會陷入戀愛,不會贏錢。所以,越有激情的人越容易成功,越容易有成就;越有激情的人生命越激越,越精彩紛呈,越苦樂交集,越生機勃勃。
然而,所有的宗教修行和世俗修煉都強調要擯棄激情,要向著心情平靜的境界努力,最終目標是達到心如止水,波瀾不驚,甚至水面泛起一點兒漣漪都算沒有修行到家。
人到底應當要激情還是要平靜?該如何解決這對矛盾呢?
古羅馬智者皇帝奧勒留是貶低激情的,他認為,激情是平靜的對立物,如果人總是陷在激情裡面,就不可能有平靜的心情。他總是在講古人和身邊的熟人一個個最終歸於寂滅,所有的激情也是一樣的。因此,能夠獲得寧靜是至關重要的。寧靜是幸福的基礎。
奧勒留的觀點是有道理的,是深刻的。凡是想透了生命價值這件事的人最終都會想明白,生命是無意義的,就像大自然中的所有動物、植物,有機物、無機物一樣,它的存在僅僅就是存在而已,對於宇宙並無意義。因此,所有的激情都帶著一點點可笑的成分,比如說愛得死去活來在當事人看是沒有辦法的事,在旁人看就像歇斯底里。愛是激情中的激情,所以是激情最經典的表現方式。對其他事情人也會產生激情,但是都比不上陷入愛情。而我們如果跳出來從旁冷靜觀察一樁愛情,把它放在時間的長河中和浩瀚的宇宙中,就會發覺其中的瘋狂之處。它完全是理性的迷失,是一種微醺的醉酒狀態。如果戀愛是成功的還好,如果是失敗的,它對人是極大的折磨和困擾。因此可以說,激情是人生的困擾。應當在適當的時候放棄激情。
然而,從相反的角度看,激情雖然不是什麼好得不得了的東西,甚至常常為我們帶來困擾,而且在造物主眼中有點兒可笑,但是,它卻是生命力的表現,一個比較強悍的生命會有比較多的激情,一個比較孱弱的生命激情就比較少。當然,不可以說生命力強就一定比生命力弱要好,這不是好壞的問題,而僅僅是一個客觀事實而已。對於自己的生命力,我的意見是讓它充分表達,充分實現。如果你有創造的激情就去寫小說,去作曲,去畫畫,去做愛,去創造新生命,不必刻意壓制;如果你有追求一種關係的激情就去戀愛,去交朋友,也不必刻意壓制。所以對待激情應當就像對待自己的生命力,有什麼衝動就去做什麼,衝動到什麼程度就做到什麼程度,既不強求,逼著自己去做什麼;也不壓抑,逼著自己不去做什麼。這樣的結果就應當是最好的,最合理的。
在我們秉持著內心的激情去生活、去做事的時候,只要不時想一下在做的事情是不是自己發自內心的衝動、能否為自己帶來快樂和滿足的感覺就可以了。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就不去做。而且要預先想到,早晚有一天這種內心的衝動會離去,會消失,到那時候,我們的生命也就即將離去,將走上不歸路,將在浩瀚的宇宙中化為無形。在內心的激情自然消失之時,我們也自然到達了人生的最高境界,即平靜和安寧的境界。而最終的平靜和安寧境界就是涅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