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了一萬年的烏龜
2024-09-28 17:35:30
作者: 劉洪波;李媛媛;劉瀲
充足理由律是關于思維合理性的規律,充足理由律認為:任何正確的論斷,都必須有真實性已經在人們實踐中被證實了的其他論斷作根據。因此,充足理由律也稱為思維根據性的規律。如果我們的論斷沒有合理的根據,是憑空臆想或猜測獲得的,那麼便不能確定其正確性。也就是說,任何斷定都必須有根據,任何結論的獲得都必須有充足的理由。因此,充足理由律是正確思維的必要條件。
例如,學生要想取得好成績,就必須要上課聽講,課後勤於練習,還要有好的學習方法,並且認真對待每一次考試。
「取得好成績」是論斷,要使這個論斷為真,就必須具備「上課聽講」「勤於練習」「好的學習方法」和「認真對待考試」這幾個條件。實踐證明:如果滿足了這幾個條件,就能夠取得好成績,因此上例的論述是符合充足理由律要求的。「上課聽講」「勤於練習」「好的學習方法」和「認真對待考試」就是「取得好成績」的充足理由。
在進行思維和論辯的時候,我們只有遵守充足理由律,才能獲得正確的思維結論,才能在證明自己的觀點的同時讓對方心服口服。如果違反充足理由律,則不能確保思維結論的真實性,在論辯時也不能做到「以理服人」。
違反充足理由律的情況很多,「預期理由」是非常典型的一種形式。下面是崑劇《十五貫》中縣官過於執的一段旁白。
看她面若桃李,豈會無人勾引;年正青春,怎會冷若冰霜;與姦夫情投意合,必生比翼雙飛之意;其父阻攔,因而殺其父、奪其財,此乃人之常情。此案不用問,也已明白了。
過於執看著堂下跪著的蘇戌娟和熊友蘭,認定他們二人有姦情,並且合夥殺害了蘇戌娟的父親尤葫蘆,奪走了其父的十五貫錢,企圖連夜潛逃。上述旁白的內容就是過於執認定蘇戌娟和熊友蘭殺父奪財的理由。但是,在未經證實的情況下,過於執就將這些推斷作為定罪的理由,顯然是證據不充足的,非常自以為是。這就是我們所說的「預期理由」。所謂「預期」,按照字面解釋便是「預先期望」,僅僅期望這些理由為真,並不等於這些理由客觀為真,這種做法違法了充足理由律。
類似的例子非常多,例如:
某青年駕車看到一位老人倒在路邊,便好心停車將其送進了醫院。老人的家屬趕到醫院後,一口咬定是青年開車撞倒了老人,遂將青年告上了法院。但由於老人摔倒導致中風,無法說話,不能說明自己摔倒的原因,而青年也無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因此,法官認為青年應該負全部責任。
法官判定的理由是:如果不是青年撞倒老人,他不可能在將老人送到醫院救治後還幫老人墊付醫療費用;一定是他撞倒老人後,受到良心的譴責,才將老人送到醫院救治,但為逃避責任,把自己送老人救治的行為說成是見義勇為。
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青年撞倒了老人,所以這位法官判定青年負全部責任的理由也都是「預期理由」。
我們來看這則小故事:
一個年輕人拎著烏龜叫賣:「賣烏龜,賣烏龜啦。千年鶴、萬年龜,活了一萬年的烏龜便宜賣了。烏龜長壽,好兆頭啊,快來買啦。」一個中年人要給老人祝壽,正在考慮買點什麼禮物,聽到年輕人的叫賣,心想:「買只長壽的烏龜,圖個好兆頭,也算一個別致的禮物。」他便買了一隻。可到第二天中年人卻發現烏龜死了,於是氣呼呼地跑到市場去找那個賣烏龜的年輕人。他一把抓住賣龜的年輕人,說道:「你這個騙子,你不是說烏龜能活一萬年嗎?可我買到家才一晚上就死了,你必須退我錢。」年輕人哈哈大笑道:「我可沒有騙人,只能怪你運氣太差了,你買到的那隻烏龜剛好是已經活了一萬年的烏龜。」
年輕人的回答顯然是違反充足理由律的。「剛好是已經活了一萬年的烏龜」的說法毫無根據,不是「烏龜死亡」的充足理由,這犯了被稱為「虛假理由」的錯誤。
早上一上班,小李就悄悄對小王說:「你知不知道老周要提處長了?」小王問:「單位的人事調整工作開始了?」小李搖搖頭說:「這倒沒有聽說。」小王道:「那你怎麼知道老周要提處長?」小李神秘地說:「大家都在說老周和單位新來的一把手是校友,原來就認識,好像關係還很好。」小王有些不信:「真的嗎?」小李道:「很多人都這麼說呢,我們處的處長一直空缺,這下肯定是老周的了。」
小李認為老周要提處長的根據是「大家都在說老周和單位新來的一把手是校友,原來就認識,好像關係還很好」。這其實並不是老周提處長的必要條件,也不是老周提處長的充足理由,「大家都說……」這樣的錯誤稱為「以聞為據」,也叫「坊間傳聞」。
領導根據上級要求要在單位建立一個行業智庫。他要求經驗豐富、學識淵博的老鄭搞一個方案。老鄭廢寢忘食地忙了一周,終於拿出了一個行業智庫建設的論證報告和實施方案。雖然該方案並不合領導的「口味」,但鑑於老鄭在業內的影響力和學術地位,領導也不敢輕易否定,於是便另請他人按照自己的意圖重新弄了一個方案。
老鄭看了新方案後,覺得按照該方案建立的僅僅是知識庫和專家庫的「拼盤」,不具有智庫「以公共政策為研究對象、以影響政府決策為研究目標、以公共利益為研究導向、以社會責任為研究準則的專業研究機構」的基本屬性,因此向領導提出了質疑。領導不敢與老鄭進行學術辯論,就讓老錢與老鄭溝通。
老錢和老鄭爭論了很久,見始終無法說服老鄭,便道:「老鄭啊,你不能固執地認為,只有你的觀點才是正確的,要善於聽取別人的意見嘛。」老鄭則強調:關於智庫的概念早已明確,內涵、外延都非常清楚,按照新方案搞出來的東西不是智庫。老錢卻強調: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因此智庫的概念也是發展變化的,不應該抱殘守缺。爭到最後,老錢急了,道:「你這個老頑固,智庫就是一成不變的嗎?你查一查康熙字典,上面有沒有大數據這個詞?說你那個不是智庫,它就不是智庫。」老鄭聞言只好搖搖頭,拂袖而去。
老錢的理由很簡單,「領導說這是智庫,那它就是智庫」,這是違反充足理由律的。這是以行政威權代替理由,這種錯誤稱為「訴諸威權」。
充足理由律要求任何結論的獲得,都必須要有充分的根據,任何論斷都要有充足的理由。但是,這並不要求對真實性明顯的論斷一定要說出理由。比如說,我們說今天很暖和,就沒必要說出「暖和」的理由,這是可以通過人的身體直接感受到的空氣溫度。再比如,有人問:「今天星期幾?」你可以直接回答:「今天是星期三。」而沒有必要回答說:「由於昨天是星期二,而明天是星期四,所以今天是星期三。」因為像「今天很暖和」「今天是星期三」這樣的論斷,都是真實性非常明顯的論斷,不需要用理由來證明。需要通過充足理由來證明其為真的論斷,必然都是真實性不明顯的論斷。
當然,真實性是否明顯,這是因人而異的。某些論斷對有的人來說是真實性非常明顯的,但對其他人來說就可能是真實性不明顯的。比如說,「水是由氫元素和氧元素構成的化合物」這個論斷,對於學過化學的人來說,就是真實性明顯的論斷,但對於沒有學過化學的人來說,就可能是真實性不明顯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