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張獻忠、李自成參加起義
2024-10-09 11:58:39
作者: 顧誠
在崇禎初年群雄並起的歷史條件下,張獻忠、李自成這兩位後來在明末農民戰爭中起了巨大作用的人物也先後參加了起義。關於他們的家庭、早期經歷和參加起義的情況,各種史籍的記載很不一致。由於起義農民的領袖人物大抵出身於社會底層,在舊王朝統治下他們是被人忽視的芸芸眾生,因此要弄清他們「微時」的經歷相當困難。
張獻忠,陝西延安人,一說屬軍籍延安衛柳樹澗人[31],出生於明萬曆三十四年(1606)九月十八日。[32]他的家庭情況眾說紛紜,但都缺乏可靠的根據。有的記載:「張獻忠,亦秦人。父業履,母織席。獻忠自少讀書不售,遂與逃兵三百人起而為盜,轉掠豫楚間,號八大王。」[33]有的說他「兒時隨父販棗至四川內江。以驢系紳坊,糞溺污其石柱。紳仆罵之,鞭其父,令以手掬他所。時獻在邊,怒目不敢爭,誓云:『我後來時盡殺爾等,方泄吾恨。』後入蜀,內江民無噍類」[34]。還有的記載說:「張獻忠,陝西膚施人,陰謀多狡。父快,屠沽而賤,母沈,並早死。獻忠依丐徐大為活。嘗竊鄰人雞,偶見詈之。獻忠曰:『吾得志,此地人亦如雞焉。』其殘忍之心,少年已萌。及長,益無賴。適流賊王嘉胤作亂,獻忠投之,號八大王,又號黃虎。」[35]另一種說法是:「張獻忠,本鐵匠子,年少剛狠,承造軍器,官吏有陋規,而煤鐵有餘。後煤鐵既少而陋規日增,工食剋扣而限期更迫,匠不堪命,因以傾家,而追逼復首及之。乃入王嘉胤黨,賊中稱為八大王,自稱為西王。」[36]吳偉業在《綏寇紀略》中敘述張獻忠事跡時,開頭就說,「張獻忠,不知其所自起」,接著又介紹了一種說法:「相傳獻忠膚施人,隸延安衛籍,固將家子。少時從軍犯法,得總兵陳洪範救免,刻楠檀為洪範像事之。其為賊也,與汝才同起……」[37]關於張獻忠曾經在明政府軍中服役的說法流傳得很廣,但並不大可靠。[38]
從我們現在所見到的材料來看,張獻忠的家庭情況,仍然是弄不清的問題之一。某些比較可靠的文獻表明,張獻忠少年時代大概曾經受過一些教育,達到粗通文字的水平。例如,乾隆《寶豐縣誌》記載了這樣一段逸事,崇禎十五年五月十三日,獻忠所部起義軍攻克河南寶豐縣,「劫集諸生於城東河仄龍王廟。各問姓名,令勿驚怕。操土音云:『咱是斯文一氣,老子學而未成。』款語良久,遣各入城,遂拔營去」。[39]張獻忠在青年時期曾經當過延安府的捕役,常常受到同事的欺侮,有不勝壓抑之感,乃「拊髀嘆曰:嗟,大丈夫安能久居人下耶!」[40]於是決然捨去,參加了農民起義。[41]在同官軍作戰中,他「臨戰輒先登,於是眾服其勇」[42],很快就成了一支隊伍的領導人,自號西營八大王。從這時起,直到崇禎十六年建立大西政權,「八大王」的旗號出現在黃河、長江流域的許多地方,在各部起義軍中是一支名聞遐邇的部隊。
李自成,陝西米脂縣人。明朝末年,這裡的階級矛盾十分尖銳。早在萬曆年間,米脂縣的農民就在明政府的賦稅重壓下大批地逃亡。當時的一位知縣張可立,對米脂的困苦情況做過這樣的描寫:
本縣原額地糧草站,除免徵奏豁,其實征之數,開載別冊,一覽瞭然矣。先以十三里之民,耕種前地,辦納前糧,尚多荒逋。矧並里之後,暵疲之餘,在者僅二里耳。地之愈荒,糧之愈逋,無怪也。且寬衍川地,盡屬軍屯;峻塉山岡,方為民產。春當種而凍弗消,秋未收而霜已降。餬口實難,竭澤奚忍?目今催督之令,急於星火,參罰之例,嚴于震霆。有司即工於催科,如罄室之民何哉!……未荒者因荒糧之賠而盡荒,未逃者因逃糧之加而盡逃。竊不知縣事所終矣。邊地之荒,邊民之苦,人人知之、憫之。其招來之法,非不明且具也。行之數年,效未一睹,何哉?拋荒之冊甫上,督征之令已下,不曰荒者難征也。撫字之望甚殷,參罰之章□貸,不曰存者賠難也。豈惟百姓剝膚,有司亦束手矣。因荒荒熟,因亡亡存,民之蘇也,其何日之有?[43]
在萬戶蕭疏、百姓流離的環境中,李自成經歷了人世間最早的磨鍊。萬曆三十四年(1606)八月二十一日,他出生在米脂縣雙泉里的一個農戶家裡。[44]祖父名叫李海,父親李守忠,母親的姓氏有金姓、呂姓諸說。[45]家境十分貧寒。[46]自成乳名黃娃子,一作黃來兒,幼年曾經被捨入寺廟,喚作黃來僧[47],後來又到地主家放羊。[48]成年之後,應募到本縣圁川驛充當驛卒。按照譚吉璁的說法,自成「二十一歲應募銀川驛馬夫」[49],如果所言有據,則當為天啟六年(1626)。
史籍中保存了一些李自成參加起義以前,備受官府和豪紳欺辱的情況。費密《荒書》記載說:
父亡,自成年長無依,為米脂縣圁川驛馬夫。艾鄉紳之門有石坊,艾送客忽見自成坦臥其上,怒之。他日又溺於艾鄉紳門牆,擒入,棰楚亂下,繫於庭柱。艾之季子出,手持餅啖。自成飢甚,向艾子乞余餅。季子罵曰:「我寧飼狗,豈以與汝?」投餅於地,腳踏而去,自成深恨。艾鄉紳又送官責治,適自成騎死驛馬二匹,追賠比較甚嚴;又騎死一匹。遂欲走亡,無可依者。
鄭廉在《豫變紀略》里,也有一段類似的記載:
(自成)為驛卒,能得眾。時歲洊飢,邑官艾氏貸子錢,自成輒取之。逾期不能償,艾官怒,嗾邑令笞而枷諸通衢烈日中,列仆守之,俾不得通飲食。蓋欲以威其眾也。諸驛卒哀其困,移諸陰而飲食之。艾仆呵罵不許。自成忿然曰:「唉,吾即死烈日中何害?」則踉蹌力荷其枷仍坐烈日中,竟不飲食,雖憊甚不少屈也。眾益哀之,不勝其忿,遂哄然大嘩。毀其枷,擁自成走出城外,屯大林中,不敢出。然猶未至傷人也。而縣尉則乘羸馬率吏卒執弓刀而往捕之。林莽箐密,不敢入。相持良久,日且暮,眾不得已,杖白梃一哄而出。縣尉驚,墮馬死;吏卒潰而奔,弓刀器械悉為其有。是夜遂乘勢襲城,奮袂一呼,饑民群附,一夜得千餘人,出而走,轉掠遠近。旬日間其勢益眾,又與盜相通為聲援,往來奔竄,號曰闖將,儼然自為一部矣。[50]
李自成後來在發布的《永昌元年詔書》中曾經說,「朕起布衣,目擊憔悴之形,身切痌瘝之痛」[51]。看了上面的兩段引文可以知道,這絕不是無根之語,而是如實地反映了他在明王朝統治下所經歷過的苦難生涯。
崇禎二年,明廷下令裁減驛站經費,作為驛站馬夫的李自成又身受其害,被迫離開了驛站。次年,陝西災荒更趨嚴重,隔河的山西省又以「防寇」為名,禁止把糧食賣往陝西。陝北的米價漲到六錢銀子才能買到一斗米。饑民們大批流亡外地,參加起義的不少。「米脂人從賊者十之七,邑幾空。」[52]正是在這種形勢下,李自成領著本村一批走投無路的群眾,參加了不沾泥領導的隊伍,踏上了農民革命的征途。[53]康熙《米脂縣誌》中說:「明末李自成,銀川驛之一馬夫耳。因裁驛站、饑荒,無所得食,奮臂一呼,卒至土崩,不可救!」[54]這段話多少說明了明朝末年反動統治階級的所作所為,導致了勞苦群眾的揭竿而起,為自身的滅亡造就了一大批掘墓人。
在起義農民的隊伍里,李自成號稱闖將,他領導的那一支部隊稱為「八隊」[55]。史稱自成「猛勇有膽略」;「御眾嚴,號令一,領一軍不敢仰視,以故制勝,雄於諸寇」[56]。英勇戰鬥加上紀律嚴明,這就是李自成領導的起義軍逐漸在明末農民戰爭中嶄露頭角、創立豐功偉績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