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土地高度集中
2024-10-09 11:58:05
作者: 顧誠
明中期以後,從皇室到官紳地主兼併土地愈來愈猖狂,他們依靠政治權勢大量地侵占官地和私田。皇帝在畿輔地區設立了許多皇莊。[16]宗室諸王、勛戚、太監也通過「乞請」和接受「投獻」等方式,霸占了越府跨縣的大片土地,成了全國最大的土地占有者。
先看宗室的占地情況。萬曆三十四年五月,四川巡按孔貞一上言:「蜀昔有沃野之說,然惟成都府屬,自灌抵彭十一州縣開堰灌田故名焉。近為王府有者什七,軍屯什二,民間僅什一而已。」[17]就是說,蜀王一府占去了成都平原依靠都江堰灌溉的最肥沃的土地百分之七十。河南開封的周王,兼併土地的結果,造成「田產子女盡入公室,民怨已極」。時人有詩云:「中州地半入藩府」,「惟余芳草王孫路,不入朱門帝子家。」[18]神宗的弟弟朱翊鏐分封衛輝,占田四萬頃;神宗諸子也群起效尤。福王朱常洵是神宗愛子,朝廷堅持要按潞王標準給田四萬頃,經過廷臣和地方官員的力爭才減為二萬頃。瑞王分封於陝西漢中,朝廷賜給贍田二萬頃,由陝西、河南、山西、四川攤繳租銀。[19]大致而言,除了江浙財賦之區以外,全國的土地有相當大一部分落入了朱氏宗室的手裡。
勛戚和太監侵占的田地主要是在畿輔地區。他們依靠同皇帝的親近關係,通過請乞等手段攫取大片土地建立莊田。如明武宗時,太監谷大用「假勘地之名,混占產業莊田至一萬有餘頃,侵欺子粒官銀至百萬有餘兩」[20];熹宗時權監魏忠賢,霸占的土地也多達萬頃。[21]嘉靖初年,林俊在奏疏中指出:「近年以來,皇親侯伯,憑藉寵暱,奏討無厭。而朝廷眷顧優隆,賜予無節,其所賜地土,多是受人投獻,將民間產業奪而有之。如慶陽伯受奸民李政等投獻,奏討慶都、清苑、清河三縣地五千四百餘頃;如長寧伯受奸民魏忠賢等投獻,進討景州、東光等縣地一千九百餘頃;如指揮僉事沈傳、吳讓受奸民馮仲名等投獻,進討滄州、靜海縣地六千五百餘頃。」[22]勛戚倚勢請乞之風一直延續到明末。崇禎三年,朱由檢的岳父嘉定伯周奎,一次就「援例乞給贍地七百頃,隨從尉軍三十名」[23]。這些事例充分說明了政治勢力在土地兼併過程中的作用。
一般的官僚地主即所謂縉紳之家,也利用他們在政治上的優越地位,巧取豪奪,兼併大片土地。就每一戶來說,他們固然比不上宗室諸王、勛戚、太監的占田數,然而,他們人多勢眾,在各地是地主階級中最有權勢者。明末農民戰爭中,官僚地主的動向是最值得注意的問題之一。李自成、張獻忠等農民軍打擊的重點之一就是官僚地主,而反抗農民起義最頑固的也正是官僚地主。史籍中有關明末官僚地主占田的記載極多。鄭廉記載河南的情況說:「縉紳之家,率以田廬僕從相雄長,田之多者千餘頃。即少亦不下五七百頃。」[24]崇禎初年,河南巡按毛九華上言:「勢豪之家,仆隸多至數百,奸民乘勢投獻,百姓受其魚肉。」[25]正是在官紳地主的瘋狂兼併下,明末土地高度集中,絕大多數農民被剝奪了土地,變成官紳地主的佃仆,或者被迫四處流亡。這種情況在當時人的筆下屢見不鮮,如說:「富者動連阡陌,貧者地鮮立錐。饑寒切身,亂之生也,職此之由。」[26]「富者極其富……貧者極其貧。」[27]盧象升在奏疏中指出:「貧者日益貧,富者日益富,大約貧民之髓富民實吸之。」[28]顧炎武則說:「吳中之民,有田者什一,為人佃作者什九。」[29]這些敘述都表明明末社會的兩極分化達到了十分尖銳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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