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清兵的濫殺無辜百姓
2024-10-07 14:39:32
作者: 顧誠
清廷統治者從努爾哈赤、皇太極到多爾袞,都以兇悍殘忍著稱於史冊。「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這句話對他們不完全適用,因為他們的做法通常是「城門失火,殃及池魚」。就是說一遇抵抗,破城得地之後不分軍民,不論參與抵抗或未參與抵抗,通通屠殺或掠取為奴婢。努爾哈赤在遼東的屠戮漢民,皇太極時三次深入畿輔、山東等地的屠殺搶掠在許多方志中有明確記載,連經歷了文字獄鬧得最厲害的乾隆時期的御用文人紀昀也在《閱微草堂筆記》里透露了他一家在清軍屠刀下的遭遇[5]。多爾袞進關之初,為了取得漢族官紳的支持曾經一度有所收斂。從順治二年四月遣兵南下開始即以民族征服者自居,殺戮立威,演出了一幕幕慘絕人寰的屠城悲劇。「揚州十日」「嘉定屠城」因為有專書記載為人們所熟知。此外像1649年(順治六年)鄭親王濟爾哈朗占領湖南湘潭後的屠城;同年平定大同總兵姜瓖為首的山西反清運動,不僅大同全城軍民被屠戮殆盡,「附逆抗拒」州縣也不分良莠一概屠殺;1650年平南王尚可喜與耿繼茂攻克廣州時的屠城,這類血淋淋的事例在史籍中屢見不鮮,充分暴露了滿洲貴族標榜的「弔民伐罪」的偽善。順治六年正月,多爾袞道貌岸然地說:「君,父也;民,子也。父殘其子,情理之所必無。況誅戮所以懲有罪,豈有無故殺人之理?自元年以來洗民謠言無時不有,今將六年矣,無故而屠戮者為誰?民肯從此回想,疑心必然冰釋。」[6]幾天之後,他就「諭大同城內官吏兵民人等曰:姜瓖自造叛逆大罪,搖惑眾人,誘陷無辜,爾等被圍城中,無所逃避。止因姜瓖一人作惡,遂致無罪眾人同陷死地。朕命大軍圍城,築牆掘濠,使城內人不能逸出,然後用紅衣火炮攻破,盡行誅戮」[7]。同年二月,「兵部以總兵官任珍陣獲偽官兵四十九名,俱撫養不殺奏聞。得旨:凡平定地方降者撫之以示恩,抗者殺之以示懲。如此則人皆感恩畏死求生而來歸矣。今平西王等將陣獲之人撫而不殺……此事甚不合理。爾部其移咨平西王吳三桂、墨爾根侍衛李國翰知」[8]。古語云:「殺降不祥。」清軍往往以「惡其反側」等藉口將來降軍民屠戮一空。順治八年福臨親政以後,把各地屠戮無辜的責任全部推到多爾袞身上,說:「本朝開創之初,睿王攝政,攻下江、浙、閩、廣等處,有來降者,多被誅戮。以致遐方士民,疑畏竄匿。」[9]實際上,清兵的濫殺無辜根源於滿洲貴族的迷信武力和民族歧視,多爾袞不過是他們中的代表人物罷了。在清廷上同多爾袞爭奪權利的「輔政叔王」鄭親王濟爾哈朗統師出征時表現出同樣的野蠻,就是一個證據。只是因為這種瘋狂的屠殺政策不僅沒有嚇倒漢族人民,反而激起更加頑強的抵抗,清廷在屢遭覆師失將之後,才被迫在政策上做出部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