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節 清廷對大順和南明用兵策略的變化
2024-10-07 14:38:47
作者: 顧誠
順治元年十月,清軍不僅占領了畿輔地區,還接管了山東。十月初三日,葉臣等部清軍攻克山西省會太原,大順軍守將陳永福突圍逃走[115],山西大部分地區歸附了清廷。當時,河南省的局勢相當混亂,大順軍已撤到豫西,其他地區大抵處於軍閥(如駐睢州總兵許定國)、土匪(如李際遇、劉洪起、李好)的控制之下;弘光朝廷雖然任命了總督、巡撫、巡按,但只是虛有其名,根本行使不了管轄權。
由於弘光朝廷的一味退縮,唯恐出兵山東、河南將影響北使議和,清廷乘機站穩了腳根。十月間,多爾袞決策分兵兩路征服全國。具體部署是:一路由英親王阿濟格、平西王吳三桂、智順王尚可喜等統兵取道山西北部和內蒙古進攻陝北,得手後向南推進,摧毀以西安為中心的大順政權;另一路由豫親王多鐸、恭順王孔有德、懷順王耿仲明等率領南下,消滅弘光朝廷。十月二十四日,清廷檄諭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廣等處文武官員軍民人等曰:「爾南方諸臣當明國崇禎皇帝遭流賊之難,陵闕焚毀,國破家亡,不遣一兵,不發一矢,如鼠藏穴,其罪一。及我兵進剿,流賊西奔,爾南方尚未知京師確信,又無遺詔,擅立福王,其罪二。流賊為爾大仇,不思征討,而諸將各自擁眾,擾害良民,自生反側,以啟兵端,其罪三。惟此三罪,天下所共憤,王法所不赦。用是恭承天命,爰整六師,問罪征討。……若福王悔悟前非,自投軍前,當釋其前罪,與明國諸王一體優待……」[116]顯然,這道檄文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它完全否定了弘光朝廷的合法地位,明確宣布要對南明動武。
鑑於當時弘光朝廷的腐敗和內部紛爭,確實很難指望它組織有效的防禦。然而,就多爾袞的戰略部署而言,卻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清廷除了留下少數兵馬駐防京師及其附近地區外,主要的兵力同時投向西面、南面兩個方向,兩路大軍勢必越走越遠,呼應不靈。阿濟格西征時已經把宣府、大同兩鎮降兵盡調隨征,「搜括無遺」,總兵力也只達到八萬人。[117]而大順軍在山海關戰役中是在同吳三桂部激戰了兩天之後才被清軍主力擊敗的,兵力收縮到陝西一帶迎戰阿濟格一路兵馬,勝負還是個未知數。跡象表明,當時李自成已經得到了清軍將進犯陝北的情報,在陝北地區鎮守延安的有大順政權所封亳侯李過(改名李錦),鎮守榆林的是高一功,他們都是李自成的親信,兵力相當可觀。李自成計劃在陝北打一個大勝仗,狠煞清軍威風。因此,親自率領大批精兵猛將由西安源源北上。《洛川縣誌》記載:「自成遣其部偽侯劉、賀、辜、高等來援。已而,自成親至,率偽汝侯劉宗敏踞洛浹旬。」[118]《白水縣誌》也記載:「清順治元年冬十二月,賊闖自同州逾白(水),北趨延安逆戰。未幾,復自延安逾白(水)趨同(州)。」[119]這兩條材料證明,在甲申之冬,李自成統領西安地區的大順軍主力取道同州(今陝西省大荔縣)、白水,一直進到洛川,離延安已經不遠了。如果清方戰略計劃沒有發生變化,那麼,李自成、劉宗敏指揮大順軍主力和李過、高一功部陝北駐軍同阿濟格部清軍決戰,勝負尚在未定之天。阿濟格部一旦戰敗,大順軍勢必乘勝追擊,華北局勢就將改觀。
然而,就在這個關鍵時刻清廷改變了多鐸部的進軍方向,原因是駐守山西平陽(今臨汾市)和河南西部的大順軍向河南懷慶地區發動了反攻,並且取得了勝利。大順軍的懷慶戰役是在清廷命將出師以前部署的。十月初四日,山西垣曲大順軍馬、步二萬餘人已經向東推進;同日在河南蘭陽(今蘭考縣)又出現一支大順軍隊伍帶有「許多旗幟、馬匹欲渡未渡」,有渡河進攻銅瓦廂(由於黃河改道,現銅瓦廂在黃河南岸東面)的跡象。十月初六日,清河南巡撫羅繡錦向朝廷發出了緊急求派援兵的奏疏,其中說:「該臣看得西賊盤踞垣曲,漸至濟源、狐嶺,各路分賊狡詐多端。懷屬地方正沖兩路,而潞安(今山西省長治市)一股直抵彰屬(指彰德府,府治在今河南省安陽市),均可慮也。臣已分調守衛(指衛輝府,府治在今河南汲縣)之卒以接應,又報南岸賊兵沿河窺渡。伏乞敕部將臣前請大兵速催馬兵兼程前來協力掃蕩,而戰守俱有賴矣。」[120]同月十五日羅繡錦又向清廷發出「為緊急塘報事」啟本,說:「馬賊一萬有餘,步賊二萬有餘,後未到者還有五六萬,要克取懷(慶)、衛(輝)等府,見今離懷三十里外紮營。……賊之狡謀,其意不止在懷屬,而意欲占據河口。況大河以南,尚有賊氛,萬一通聯,勢所難圖。……伏乞亟敕兵部,速催大兵星夜兼程前來,以濟救援。」[121]
懷慶戰役從十月十二日開始,大順軍連續攻克濟源、孟縣,清懷慶總兵金玉和領兵出戰,在柏香鎮幾乎全軍覆沒,金玉和與副將常鼎、參將陳國才等均被擊斃[122]。大順軍乘勝進攻懷慶府治沁陽縣,清衛輝總兵祖可法連夜帶領軍隊進入沁陽固守待援。消息傳到北京,多爾袞大為震驚。他認識到如果讓多鐸按原定計劃統軍下江南,畿輔、山西、河南的防守兵力嚴重不足,後果不堪設想。因此,他立即下令多鐸改變進軍方向,由南下轉為西進,先解沁陽之圍,然後進攻潼關,打開入陝門戶,同阿濟格部清軍南北合擊大順軍。上引《洛川縣誌》記載李自成、劉宗敏統領大軍北上,走到洛川時忽然停留了整整十天,唯一可以解釋的原因就是已經得到多鐸部清軍向潼關推進的消息。在北面和東面都出現強敵壓境的情況下,大順軍領導集團立刻陷於左右為難的被動地位。李自成只好頓兵不進,等待進一步的消息,何方吃緊即率主力馳向何方。這說明,大順軍發動的懷慶戰役雖然取得了局部的勝利,卻改變了整個戰略態勢,把兩路清軍主力都吸引到自己方面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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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鐸部清軍暫緩南下,使南京的弘光朝廷得以繼續苟延殘喘,其統治集團的決策人物如朱由崧、馬士英、史可法之流的目光短淺、僥倖圖存和敵視人民則暴露得淋漓盡致。在阿濟格、多鐸兩大主力全部投向陝西戰場同大順政權一決雌雄的時候,清廷在畿輔、山東、豫東部署的兵力相當有限,只留下肅親王豪格帶領為數不多的軍隊扼守黃河。甲申、乙酉(1644—1645)之交,多鐸部同大順軍展開潼關戰役時,南明河南總兵許定國駐守於睢州,私下派人同清方接洽投降事宜,豪格回信讓他把兒子送來充當人質,而對於許定國要求派清軍過河接應則以「未奉旨意」加以拒絕。這不僅證明豪格所部清軍數量不多,而且說明清廷實權人物多爾袞也深知自己在整個華北地區兵力單薄,不敢輕舉妄動,以免同南明軍隊發生正面衝突。弘光朝廷任命的山東總督王永吉派人偵得「建州精騎盡往征闖,北直、山東一帶皆單虛」,向朝廷建議:
臣近聞西安已破,流賊敗走漢中,不勝踴躍,繼又不勝憂疑也。虜乘虛擊賊,所向披靡,其氣必驕。向屢入內地未逢敵手,今見國家新創,半年以來未能出門一步,其心必懈。驕與懈皆犯兵家之忌。若簡驍勁馬步一枝,直走開、歸,進窺曹、單,防其抄襲淮陽,為正兵;以驍勁馬步二枝,疾趨沂、濟,為奇兵,電擊星馳,計日而可復二城。若二城既復,兗、濟、臨、德遂成破竹。軍聲一振,青、齊豪傑響應,土兵民馬、銃炮軍資,遠近輻輳,聯絡犄角,攻其無備,必建奇功。蓋當此內外凋敝時,須破釜沉舟決一死斗。倘欲動出萬全必勝之策,實無此策。臣不勝踴躍者此也。若謂長河、長江,未必直稱天塹;一番挑激,彼必速來,殊不知奴虜虎視中原,意欲併吞天下。特與逆賊相持,不暇傾巢壓境耳。今西安破陷已真,虜既入陝,寇復入川,宣、雲、秦、晉、東、豫、荊、襄,胡馬進退自由,前無所牽,後無所掣,全副精神總在江南,縱不挑而激之,能保其不投鞭而問渡哉!臣不勝憂疑者此也。……昔齊人有乘勢待時之說,今有勢可乘,無時可待,過此以往,事變愈多,日益忙亂矣。[123]
江西總督袁繼咸也上疏說:「闖為虜敗,雖可喜,實可懼。虜未及謀我者闖在耳。闖滅,非江南誰事?」[124]王永吉、袁繼鹹的奏疏都是在清軍擊敗大順軍、占領西安以後,主張趁清軍主力仍在陝西的時機派軍北上。就戰略而言已經遲了一步,但畢竟提出了積極防清是當務之急。可是,大學士馬士英、史可法唯恐出兵黃河流域收取山東等地,將觸怒清廷,引火燒身。階級的偏見、生活上的苟且偷安使他們利令智昏,幸災樂禍地按兵不動,讓清廷得以集中兵力打敗大順軍,控制區擴大到整個北方。事實證明,史可法、馬士英都是政治庸人,他們的政治眼光遠在王永吉、袁繼咸之下。我們有理由相信,多爾袞等清廷決策人敢於在幾個月時間裡把幾乎全部主力投入西北一隅,正是依據各方情報,估計到弘光朝廷不會有什麼動作。東線無戰事,給滿洲貴族提供了利用漢族內部紛爭各個擊破的大好機會。弘光朝廷愚不可及地推行消極避戰的「借虜平寇」政策,直接導致了自身的覆亡。
[1] 參見1980年8月出版《清史論叢》第二輯載拙文《論清初社會矛盾》。
[2] 楊嗣昌《楊文弱先生集》卷九,《敬陳安內第一要務疏》。
[3] 收入曹溶《學海類編》第十六冊。
[4] 桐城姚康休那著《太白劍》,所見為光緒乙未冬姚五桂堂重刊本。
[5] 李清《南渡錄》卷一。
[6] 李清《南渡錄》卷一;《國榷》卷一百一載於二十九日,文字略有不同,如「因三桂款建,使為兩虎之斗」。
[7] 《南渡錄》卷一;《國榷》卷一百一。
[8] 王鐸《擬山園選集》(北京圖書館善本部藏順治十年刊八十一卷本)第二卷。按,諸書均記弘光朝廷封吳三桂為薊國公,大學士王鐸起草的敕諭中卻明言「晉爾侯世爵」,很可能弘光朝廷對吳三桂封爵有個升格過程,幾個月前吳三桂被崇禎帝封為平西伯,弘光朝廷初擬晉封侯爵,不久又決定加封公爵。
[9] 王鐸《擬山園選集》卷二。
[10] 史可法《為款虜滅寇廟算已周,乞敕速行,以雪國恥事》奏疏,見馮夢龍《甲申紀事》,《玄覽堂叢書》第一一五冊。按,史可法這篇奏疏在清代刊印《史忠正公集》時因避諱改題為《請遣北使疏》,文字亦有刪改。馮氏著作刊於弘光年間,史可法尚任督師大學士,自應以此本為準。
[11] 李清《南渡錄》卷一。
[12] 馮夢龍《甲申紀事》。
[13] 李清《南渡錄》卷二。
[14] 陳子龍《兵垣奏議》。
[15] 張怡《聞續筆》卷一。
[16] 乾隆五十年《濟寧直隸州志》卷三十一,藝文。
[17] 《順治元年八月吏曹奏章》,見羅振玉《清初史料叢編》。
[18] 見《明清檔案》第一冊,A1—120號。
[19] 同上書,第一冊,A1—142號。
[20] 楊士聰《甲申核真略》記凌「為虜用,出示稱順治元年。然於南都亦發疏不絕」。
[21] 參見溫睿臨《南疆逸史》卷十一《凌傳》。
[22] 李清《南渡錄》卷三。
[23] 乾隆五十年《濟寧直隸州志》卷三十一,藝文,鄭與僑《倡義記》。
[24] 《南渡錄》記六月二十五日任命王燮為山東巡撫,黃宗羲《弘光實錄鈔》記於二十八日。
[25] 李清《南渡錄》卷二。
[26] 談遷《國榷》卷一百三。
[27] 王溁任命為登撫日期,《南渡錄》記於九月十五日,《國榷》記於同月十六日。
[28] 《國榷》記八月戊寅(二十三日)、辛巳(二十六日)連催王燮、丘磊赴任。
[29]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弘光》。
[30] 《明清檔案》第一冊,A—125號,啟本首頁有「順治元年八月初一日到」字樣,可知作於七月。這位「李中書」很可能就是上引鄭與僑《倡義記》中說的諸生李道生,他奉任民育之遣至南京,弘光朝廷大約給了個「中書舍人」的空銜。
[31] 順治元年六月二十四日山東巡撫方大猷啟本,原件藏第一檔案館。
[32] 順治元年九月初五日河南(道)總督楊方興「為欽奉遵依事」啟本,見《順治錄疏》。李清《南渡錄》卷二記,八月間弘光朝廷收到「山東濟寧知州朱光、生員孫胤泰、鄉民魏立芳等各疏請兵。既而不行,命補道官而已,不能救也」。
[33] 談遷《國榷》卷一百二。
[34] 《國榷》卷一百三。
[35] 《明清史料》丙編,第五本,第四三六頁。
[36] 順治元年九月初六日河道總督楊方興「為塘報事」啟本原件。
[37] 順治元年九月山東巡撫方大猷「為塘報事」揭帖中說阮應兆為副將,見《明清檔案》第一冊,A1—158號;上引楊方興啟本中則說阮應兆是劉澤清標下參將。
[38] 楊士聰《甲申核真略》(附錄十二則)。
[39] 《金史》卷七十五《左企弓傳》。
[40] 李清《南渡錄》卷二。
[41] 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上編,卷五十八。
[42] 張怡《聞續筆》卷一。
[43] 顧炎武《明季實錄》,談遷《國榷》卷一百二載此詔於六月辛未(十五日),尾注「中書舍人華亭李雯所草」。彭孫貽《流寇志》卷十三也在同日下記:「工部主事李逢甲為賊刑辱而死,其子李雯留京師,為清朝中書,九王(即清攝政王多爾袞)命作檄諭江南曰:……」這幾種書的記載內容大致相同,個別字句略有出入。順治年間刻本李雯《蓼齋集》附錄了他起草的這件詔書,證明顧炎武、談遷、彭孫貽所記可靠。現存順治元年七月二十二日內院大學士馮銓、洪承疇「為甄別人才以慎職掌事」啟本中說:「又有廩生李雯,兵部侍郎金之俊舉薦,諸台臣同赴內院公薦。臣等取試一月,見其學問淹貫,文理精通,堪於制敕房辦事。此二員皆應先授試中書舍人,例支半俸。」二十三日奉令旨:「是,吏部知道。」可見李雯在六月間就已經進入清廷內院試用,他起草的文書頗得清廷重臣的欣賞。
[44] 《清世祖實錄》卷十六。
[45] 《國榷》卷一百三。
[46] 多爾袞致史可法書見《清史列傳》卷二《多爾袞傳》,《史可法集》所載文字略有出入。
[47] 談遷《棗林雜俎》仁集《寓書史可法》條記:「史相國在揚州,清人寓書云:攝政王致書史相國執事,云云。自稱本朝抬出,史相國字平行。黃紙如詔敕,又硃圈其句。華亭包爾庚於沔黃日芳處見之。」按,史可法在弘光朝方任大學士,多爾袞信原文稱其為「相國」,上錄書信僅稱「老先生」,可能是後來修改。
[48] 各種史籍載史可法答多爾袞書文字有不少出入。這裡主要是根據《史可法集》《清史列傳·多爾袞傳》、商務印書館排印本《明季南略》卷七校讀而成。這封信的起草人,談遷說是黃日芳,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二說是出自史可法幕賓何亮工之手,彭士望曾在揚州史可法幕中效力,說是樂平人王綱代筆,見《恥躬堂文鈔》。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五《史可法傳》云:「可法表上其書,勸朝廷為自強計,而自為書答曰:『閱貴國來書,以本朝立君為非是,幕府竊怪之。夫國破君亡,宗社為重,經綸草昧,正利建侯之日也。夫是以二三元老,謂大位不可久虛,神人不可以無主,相與迎立今上,以系天下之心。……人臣無境外之交,貴國即有他命,不敢與聞。』」雙方來往信件史可法都奏報了弘光朝廷,殆無疑問。
[49] 《國榷》卷一百二;《南渡錄》卷一。
[50] 《國榷》卷一百二。
[51] 《國榷》卷一百二。
[52] 《明清史料》甲編,第一本,第四十頁,《奉使兵部右侍郎左懋第等揭帖》所列使團官銜為「欽命奉使兵部右侍郎加一品服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左、太子太傅中軍都督府左都督陳、太僕寺少卿加二品服兼兵部職方司郎中馬」,陳洪範當為左都督。
[53] 《國榷》卷一百二。
[54]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
[55]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六十頁記陳洪範等帶來的謝禮有銀十萬兩,金九百八十一兩,各種錦緞二千五百餘匹。
[56] 順治元年八月二十九日巡按山東監察御史朱朗鑅「為據報先行請旨事」啟本引弘光使臣陳洪範所發傳牌語。
[57] 李清《南渡錄》卷二。按,祖大壽是吳三桂的舅父,派祖澤溥同行顯然有聯絡吳三桂的意思。
[58] 李聿求《魯之春秋》卷十《沈廷揚傳》。
[59]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
[60] 《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九十八頁。
[61] 《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九十二頁。
[62] 左懋第《蘿石山房文鈔》卷一。
[63] 李清《南渡錄》卷二。
[64] 左懋第《蘿石山房文鈔》卷一。
[65] 李清《南渡錄》卷二。
[66] 溫睿臨《南疆逸史》卷九《左懋第傳》。
[67] 甲申八月初一日陳洪範致吳三桂書中說「朝議僉謂洪範與老親台托誼葭莩」,可見兩人有親戚關係,見《明清史料》丙編,第一本,第九十三頁。十二月十五日,陳洪範南還,上言:「初,禮部薦臣與吳三桂同里戚誼,意清之破賊,必三桂為政。其事殊不然。」
[68] 《清世祖實錄》卷五。按,《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四十五頁,在六月二十六日下記「大清國攝政王諭陳大將軍曰」,云云。較清實錄記載更為完整,可資參考。但信中說「請將軍傳諭史先生及左、劉、金、劉煌、劉、於、王八將軍……」顯有誤譯,當為下文所記左良玉、於永綬、高傑、金聲桓、劉肇基、黃得功、劉澤清諸將。
[69] 《清世祖實錄》卷八。陳洪範《北使紀略》載:八月「廿一日至宿遷。忽接□(虜)使唐起龍等六人齎□攝政王書與本鎮,事涉嫌疑,不敢遽進,當即具疏奏聞。」《清實錄》所記時間當為收到唐起龍奏疏之日。
[70]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二《北事》。
[71] 以上時日據陳洪範《北使紀略》;左懋第《恭復諭旨疏》也說「臣等自十月二十七日□(虜)兵隨向南行」,見《蘿石山房文鈔》卷一。
[72] 《清世祖實錄》卷十一。
[73] 《清世祖實錄》卷十一。
[74] 張怡《聞續筆》卷四。
[75] 談遷《國榷》卷一百三,排印本第六一六八頁。
[76] 顧炎武《聖安紀事》上。
[77] 黃宗羲《弘光實錄鈔》。按,曹寅《楝亭集·楝亭文鈔》,《重修周櫟園先生祠堂記》云:「順治二年乙酉,前明背約羈使臣,王師南伐,破淮陽,席捲而下,草昧廓清,東南底定。」曹氏所書完全背離事實,清朝蠻橫地羈留了弘光使臣左懋第等,雙方並沒有簽約。
[78] 見《南疆逸史》卷九《左懋第傳》;《流寇長編》卷十八。
[79] 李清《南渡錄》卷四。
[80] 李清《南渡錄》卷三。
[81] 馮夢龍《甲申紀事·敘》,見《玄覽堂叢書》第一○七冊。
[82] 談遷《國榷》卷一百二。
[83] 李清《南渡錄》卷二。
[84] 談遷《國榷》卷一百二。
[85] 《國榷》卷一百三。
[86] 《國榷》卷一百一。李清《南渡錄》卷一記,甲申五月弘光朝廷「命十七年練餉已征者盡數起解,無得乾沒,至明年全免。舊餉、遼餉速催」。
[87] 管紹寧《賜誠堂文集》卷五《宣諭山東北直地方安撫官民獎勸義旅詔》《宣諭北直人民詔》。
[88] 李清《三垣筆記》卷下,《弘光》。他的另一部著作《南渡錄》卷三記,甲申九月「時正項所入止六百二十萬,養軍所出至七百五十餘萬,通計每年正項缺一百五十萬」。
[89] 《南渡錄》卷三。
[90] 李清《甲申日記》絲集。
[91] 大學士王鐸「謹揭為國賦萬不可加,急宜停止事」,見《擬山園選集》卷十二,奏疏。
[92] 辛升《寒香館遺稿》卷三《世變十更》。
[93] 顧公燮《丹午筆記》,江蘇古籍出版社,1985年排印版,第七十八頁。
[94] 參見鄭廉《豫變紀略》卷八。
[95] 《南渡錄》卷四。
[96] 計六奇《明季南略》卷五《朝政濁亂昏淫》。
[97] 《聖安本紀》卷四。
[98] 武英殿大學士王鐸「謹揭為選擇淑女速當嚴禁,不可太濫事」,見《擬山園選集》卷十二,揭一。
[99] 陳子龍《兵垣奏議》《論選官人疏》。
[100] 《祁忠敏公日記》《乙酉日曆》。
[101] 談遷《棗林雜俎》仁集《從龍內臣》《女伎》二條。
[102] 王應奎《柳南續筆》卷一。
[103] 抱陽生《甲申朝事小紀》卷八《弘光失德》條。
[104] 張履祥《楊園先生全集》卷三十四《見聞錄四》。《甲申朝事小紀》雲,弘光於內庭懸一對聯云:「萬事不如杯在手,百年幾見月當頭。」「傍注東閣大學士王鐸奉敕書」。
[105] 王鐸《為用刑當慎、飲酒當節,聖心最宜敬謹事疏》,見《擬山園選集》卷十二。
[106] 《鹿樵紀聞》卷上。夏完淳《續倖存錄·南都雜誌》作:「都督多如狗,職方滿街走。相公止愛錢,皇帝但吃酒。」
[107] 姚延遴《歷年紀》,見《清代日記匯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4月排印本,第五十二頁。
[108] 應廷吉《青燐屑》卷上。
[109] 辛升《寒香館遺稿》卷三。
[110] 李清《南渡錄》卷三。
[111] 余煌《余忠節公遺文》《與祁世培書》,見《越中文獻輯成書》。
[112] 乾隆十八年《郾城縣誌》卷十五,人物,《李發愚傳》。
[113] 李清《南渡錄》卷一。
[114] 陳子龍《兵垣奏議》《恢復有機疏》。按,疏尾有崇禎十七年七月二十日奉旨,可知上疏在這以前;談遷《國榷》卷一百二載於八月十八日,誤。
[115] 康熙二十一年《陽曲縣誌》卷十三《叢紀》。有的史著誤記陳永福在為大順政權守太原時陣亡,但清方奏報及地方志中都記載城破時陳永福逃走。《清初內國史院滿文檔案譯編》中冊,第六十九頁記,順治二年六月太原府推官報告,「流賊陳總兵官被敗遁走時」,太原府附郭陽曲縣令曾乘亂竊取大批銀、米。
[116] 《清世祖實錄》卷十。
[117] 順治元年十二月十三日清宣大總督吳孳昌啟本,原件藏第一檔案館。
[118] 康熙六年《洛川縣誌》卷上五之賦《雜誌》附。按,文中「偽侯劉」當指磁侯劉芳亮,賀、辜、高等難以確定為何人。
[119] 順治四年《白水縣誌》卷上,《扼要》。
[120] 《欽差巡撫河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河南都察院有副都御史羅繡錦謹啟為塘報緊急賊情急請大兵事》啟本原件。
[121] 《清代農民戰爭史資料選編》第一冊(上),第二十四頁。
[122] 順治二年閏六月二十五日兵部侍郎朱馬喇等「為遵旨查明死事官兵事」題本,見《順治錄疏》。參見《清世祖實錄》卷十七。
[123] 李清《南渡錄》卷四。儘管王永吉後來投降了清朝,他在任職弘光朝廷時的建議還是頗有見地的。
[124] 李清《甲申日記》絲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