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財政大轉型

2024-09-26 10:34:16 作者: 羅振宇

  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個現象,一個統一王朝運行到中後期的時候,各種矛盾集中爆發。

  這個時候歷史往往會給這個王朝一次機會,如果出現一個明君或者賢臣,搞一次大改革,成功了,王朝就會「中興」。但是,如果矛盾爆發的方式是大規模的農民起義,那歷史就不會給機會了,王朝覆滅就只是時間問題了。

  為什麼沒機會了?從財政稅收的角度來說,首先,農民起義會往哪裡跑?當然是最富有的地方才有飯吃。所以,起義過後,王朝最富有地區的稅收來源往往都被破壞了,這個好理解。

  還有一點更重要,王朝在撲滅農民起義的過程中,往往病急亂投醫,破壞了原來的財政和稅收的分配結構,權力關係因此也就徹底改變了。比如,東漢末年黃巾起義,唐朝末年的黃巢起義,都是這樣。為了撲滅起義,朝廷給了各地軍閥各自徵稅的權力,等起義被撲滅後,再把財政權力收回來就不可能了。

  這是中國歷史的一般規律,但是有一個例外,那就是晚清。

  太平天國起義的規模和破壞性非常大,第一,擾亂的就是當時最富庶的長江中下游地區。第二,太平天國之後,漢人督撫的權力變得極大,朝廷的威權被削弱。

  那問題來了,為什麼清朝又延續了將近50年呢?在這50年裡,居然還有「同光中興」!農民起義之後,就沒有再給機會的可能了,為什麼清朝可以緩過來?

  要知道,清代康乾盛世的時候,政府的年財政收入是不到5000萬兩白銀。雍正的財政改革很成功,成功的一大證明就是國庫里攢下了六七千萬兩銀子。但是這個數跟晚清就沒法比,從1841年到1911年這70年中,財政支出總量從3700萬兩白銀增長到3.39億兩白銀,增長了8倍多。

  清朝滅亡的時候,財政狀況不僅比前面的康乾盛世要好得多,比後來的北洋政府也要好得多,這背後發生了什麼?

  有人會說,你這不是廢話嗎?清末國門打開,資本主義來到中國,生產力大幅提高,財政收入當然水漲船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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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觀地看,的確如此。問題在於,資本主義來到中國,並不是一句話那麼簡單,而是需要中國也做配合,搞大改革。資本主義洪流帶來的財富效應再大,也要中國這個裝財富的箱子足夠深,結構足夠有效,才裝得下。

  這是脫胎換骨、流血流淚的痛苦蛻變。

  這個轉型帶來的變化,不是財政收入的大小問題,而是中國的財政收入的基礎,必須從那種彈性很小的農業稅,轉型到彈性很大的工商業稅。

  這個轉型我們站在百年之後的今天,其實很難設想那個難度,我們就來看這麼幾個變化。

  第一個變化最容易想到,就是清政府必須鼓勵工商業。

  那個時代的人念念有詞的一句話就是「士農工商」,這就是社會地位排序,商人是在最後一位。怎麼能讓那個時代的人覺得當商人光榮,要知道,直到今天,做生意的人,也不覺得在中國社會是最光榮的,而那個時候清政府必須把這個次序倒過來,這必須得朝廷出面。

  1903年4月,朝廷宣布設立商部,頒布了一系列規定。規定說得清楚,集股5000萬元以上者,就是花5000萬投資創業的人,准授予商部頭等顧問,頭品頂戴,准其子孫世襲商部四等顧問,三代而止。

  明白了吧,不僅有頭品頂戴哦,而且可以世襲三代。

  集股4000萬元以上,准授予商部頭等顧問官,其子孫三代世襲商部頭等議員……即使僅僅集股50萬元的商人,也可以獲准授予五等議員加七品頂戴。

  這獎勵力度,人類歷史上也罕見吧?我們今天獎勵創業也還沒有這個力度。

  而且朝廷還說了,真的有成效的,還可以考慮封爵。過去靠戰功才能獲得的爵位,現在靠經商也能獲得了。這背後的轉變,朝廷要克服多少習慣、觀念和人情上的阻力?

  第二個變化,就是制度建設,這個更難。1901年之後,朝廷一刻不停地催促法律專家趕快制定新式《公司律》。1904年後,《商人通律》《公司律》《公司註冊試辦章程》《商標註冊試辦章程》《破產律》等陸續頒布,這可是典型的西方式的法律,所以在一百多年前中國商業的法律體系的雛形很快就建立起來了。

  要知道,這可不是把法律寫在紙上這麼簡單,這是朝廷用自己的信用向全社會宣布要保護商業,商業活動從此有章可循。背後的意思就是,朝廷那種本來毫無限制的皇權,要被這些法律限制。

  即使沒有立憲,沒有限制皇權的憲法,但皇權已經實質上被限制了。

  第三個變化,這個就深了,是整個財政觀念的變化。

  中國古代王朝的財政觀念是「量入為出」。但是現在不行了,大量的支出項目等著要錢,建立海軍要錢,興辦工業要錢,還能量入為出嗎?不行,必須改為量出為入,先說要花多少錢,然後去想辦法。

  過去我們經常有一個誤解,西方國家高喊什麼「無代表不納稅」,所以,西方國家的稅率是輕的。其實恰恰相反,咱們中國古代那才叫輕徭薄賦,現代國家稅收在國民總收入的比例是非常高的。

  1894年,清朝中央政府的財政收入只占國民生產總值的2%左右,加上各級地方政府收入和官員中飽私囊的錢,也只不過占到6%;同期日本中央政府財政收入占國民收入的比例高達30%;這就是傳統帝國和現代國家在動員和整合國內資源能力方面的巨大差距。

  那要想提高收入怎麼辦呢?總不能下鄉搶老百姓吧?擺在清政府眼前的辦法暫時只有一個,就是朝洋人借錢。過去我們總覺得這是喪權辱國的事情,現在想想,其實也不盡然。

  據統計,晚清共借外債208筆,總額為13.06億兩白銀。以往的朝代,政府也有向商人借債的。但那實際上是一種敲詐勒索,有借無還。官民之間,並不是真正的債務債權關係。

  清政府借外債,則大不一樣,這是中國政府第一次以平等的民事行為主體身份簽訂契約。這就促進了公債市場的出現和建立,還促進了國內金融業的發展。政府在借外債的過程中也學會了守規矩,建立了信用。

  有了這一系列動作,據統計,到1911年清政府垮台以前,全國的新興企業2300餘個,這相當於1900年的4.5倍,年增長率高達14%以上,這個速度其實是很驚人的。

  而這個速度的背後,是中國社會天翻地覆的變化。商人的地位提高了,社會的信用培養了,商業中間機構出現了。

  後面這一百多年,中國的現代化進程才算是起步了。

  正是在這些意義上,我們說近代以來中國社會的大轉型,晚清是接力賽第一棒的選手。他們雖然沒有跑完全程,但他們的第一棒跑得確實不錯。

  為啥跑得不錯呢?因為那些措施的實施,並不是從鴉片戰爭之後就開始的,而是從1903年。

  那是什麼年代?八國聯軍、庚子事變之後,朝廷欠下了巨額的外債。清政府不得不想盡辦法搞錢,這件事情的反面是搜刮民脂民膏,而它的正面效用,就是它不得不開始更負責任地進行社會治理和制度建設。

  稅收,不只是單向的斂財過程,它還是整個社會反向塑造政府的過程和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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