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在那些重要的歷史節點上,人們是怎麼達成共識的
2024-09-26 10:33:43
作者: 羅振宇
從這兩個故事你能看出,歷史上只有一種方法是有效的,那就是用堅定的信念影響所有人,如果有影響不了的,那就把達不成共識的人排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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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在一大群人中,就一個重要問題達成共識呢?
過去我們認為,主要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強權,另一種是妥協。
比如在很多人眼裡,民主政治就是兩派妥協,來達成共識的一種方式。是這樣嗎?
不一定。
比如,有一部口碑不錯的電影,叫《至暗時刻》,講的是二戰中邱吉爾擔任英國首相後,領導抵抗納粹侵略的故事。這裡面有一個細節,可能不太符合歷史。什麼細節呢?
對於抵抗納粹這件事,影片裡邱吉爾雖然在政界表現得很堅定,但內心裡有不安和猶豫。直到他跑到地鐵上傾聽了人民的聲音,知道人民內心是堅決反對希特勒的,最終才下定決心,在議院發表了那篇著名的演講,堅決抵抗納粹。
歷史上真實的情況是怎樣的呢?邱吉爾態度自始至終都很堅決,他也沒有為了這事兒下基層調研,就是在小黑屋裡,5個人開了5天會,把所有人說服了,一致通過:打!
當然,電影為了戲劇化效果做一些虛構,這可以理解。但恰恰因為這一點,我覺得這個虛構值得拿出來說道說道。
雖然它乍看起來很感人,政治很正確,政治家傾聽了民眾的聲音,最終下定決心做出了選擇。但是仔細想一想,回味一下,要是他接觸到的人民不願意打仗,那就不打納粹了嗎?
再進一步,一個在關鍵時刻承擔國家民族命運的政治家,這麼容易就被民眾的意見左右,這是應該的嗎?你是民眾選出來的,這意味著你應該用全部的勇氣、決心、信念和耐心,最大限度地實現民眾的利益。
這個電影把邱吉爾描寫成了一個因為民眾聲音才下定最後決心的政治家,是不是有點兒推卸責任的意思?
其實,歷史上的邱吉爾很軸,是個為了保護大英帝國利益一意孤行、不擇手段的人。他在那個普遍厭戰的時代,數十年如一日地呼籲對納粹要強硬。他是少數派,但他不需要與多數達成共識,因為他對自己的判斷有絕對信心。
我認識的很多人,對自由民主有一種誤解:就是講自由民主,一定要商討、要妥協、要達成共識。
其實在歷史上,自由民主的力量表現出強大戰鬥力的時候,恰恰是它不那麼講共識的時候,恰恰是某個魅力人物光芒奪目的時候。比如剛才講的邱吉爾。
再舉一個英國的例子。我們都知道,英國有一場「光榮革命」,怎麼回事呢?
話說1688年,英國有一幫人發動了非暴力政變,推翻國王詹姆士二世。那國王沒有了怎麼辦呢?從荷蘭請來了詹姆士二世的女婿來當國王,這就是威廉三世。
那你憑啥白撿了這麼個便宜當國王呢?來吧,接受點條件吧——這就是限制王權的《權利法案》。從此,英國國王是「統而不治」,國家權力由君主逐漸轉移到議會。
為什麼英國人覺得「光榮」呢?因為這場革命沒流血就發生了變革。很多學者說,光榮革命好啊,沒流血是一種達成共識的智慧,體現了自由民主的協商精神。
不好意思,這種說法是錯的。
首先咱們得明白,光榮革命的原因,不是一般的政治糾紛,而是宗教糾紛。當時西歐的宗教主要是兩大派別:天主教和新教。
天主教跟羅馬教皇是一夥兒的,主要支持者是法國人。還有新教,跟羅馬教皇是死對頭,主要支持者是荷蘭、丹麥,和後來德國的一部分地區。英國情況特殊一點,還有一個自創的教派:英國國教。這樣,就有三種宗教勢力在英國互相攪和。
這個國王詹姆士二世,他相信的是天主教。而當時英國議會大部分成員,相信的是國教或者新教。你說這有啥,大家各信各的唄?不行,這在政治上問題很大。
第一個問題,是國家主權問題。你想,國王信的是天主教,那按照天主教的教義,所有天主教徒都要聽羅馬教皇的。那到底誰才是英國的主人?
第二個問題,是國家關係問題。當時天主教圈子裡最有勢力的是法國國王,太陽王路易十四。英國和法國,是世仇,在海外殖民地上也有很多現實矛盾。
在議會裡的那幫英國國教和新教的人看來,我們英國為啥要跟法國搞到一起呢?這不符合英國的國家利益嘛。所以,就推翻了信天主教的詹姆士二世,換上了他的女婿,信仰新教的威廉三世。
在議會裡主導這件事的,有七個人,他們就是光榮革命的功臣,史稱「不朽七君子」。
但是這事沒有完。威廉三世帶著荷蘭的軍隊登陸英國,詹姆士二世就連夜跑了,去法國搬救兵去了,他們天主教徒是一家嘛。
當時的法國國王路易十四也是很強大、很要面子的,於是就借給詹姆士二世六千兵馬。1690年,詹姆士二世這位老丈人,就和女婿威廉三世在愛爾蘭打了一仗。詹姆士二世戰敗,這才分出勝負雌雄。
英國議會還不放心,直到1701年又搞了一個王位繼承法,把信天主教的英國國王后裔,都排斥在王位繼承權之外,這才完全解決問題。
把「光榮革命」的完整歷史這麼捋了一遍,你就發現,它並不是沒有流血,只不過是當時沒流,第二年雙方還是打了一仗來解決問題。
更重要的是,說「光榮革命」體現了協商精神也是錯的。英國國教和天主教之間達成什麼共識了?完全就是把天主教這一派給清除出去了。
剛才講了兩個和英國有關的故事。一個是邱吉爾,一個是光榮革命。但是本質上想講的問題是,共識是怎樣達成的?
回到剛開始的那個說法,強權用暴力壓服別人,能達成共識嗎?當然不能,我順從你,這並不意味著我跟你有共識啊。
那妥協可以達成共識嗎?也不能,民主是一種多數決原則的決策手段。你人多,我只能聽你的,但我跟你未必會達成共識。只是因為我將來還有機會上台,所以大家不會被逼急了使用暴力而已。
當然,妥協也經常有用。但是,那一般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或者是面向完全對這事沒有成見的人,才能達成共識。如果像這種大是大非,比如是不是抵抗納粹、信什麼宗教的問題,那妥協這種手段就徹底沒用了。
那什麼辦法才能在大規模人群中,就重要事項達成共識呢?
從這兩個故事裡你能看出,歷史上只有一種方法是有效的,那就是用堅定的信念影響所有人,如果有影響不了的,那就把達不成共識的人排除出去。
這話聽著有點政治不正確,但是你想一個場景就明白了。
一家創業公司,我們需要有共識的人一起戰鬥,我們不需要豬隊友,對吧?那該怎麼做呢?
招一些人進來,然後用紀律馴化他們嗎?或者,用培訓和推心置腹的談話,說服他們或者遷就他們嗎?
都不對,效率都太低。
唯一有效的方式,就是嚴把招聘關,把沒有共識的人排斥在公司的外面,這是達成共識最快的方式。全世界排名第一的管理理念,非常簡單,就是「No Asshole」,沒有混蛋。
對,永遠不要低估人性的頑固,也永遠不要高估妥協的力量。在大多數情況下,共識是我們展現意志、選擇夥伴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