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4-09-26 06:21:56 作者: 吳思

  東漢中平二年(公元185年)2月的一天,皇都洛陽的南宮起火。這場大火燒了半個月,燒掉了靈台、樂成等四座宮殿。古詩十九首中描寫洛陽的皇宮說:「兩宮遙相望,雙闋百餘尺。」兩宮相距七里而可以遙遙相望,門前的兩座望樓竟有百尺之高,由此可以推想皇宮的規模和巨額耗資。皇宮的這場大火攪亂了帝國的財政預算。皇上要給自己家蓋新房,這筆額外開支從哪裡出?

  這時,太監張讓和趙忠給28歲的漢靈帝出了一個主意。他們建議皇上發出命令,天下田每畝要交十錢。此外,各級官員升官上任,也要先交一筆錢,用於修建宮室。漢靈帝欣然採納了這二位太監的建議。於是,帝國官員上任之前,一概要到一個叫西園的地方問價交錢。這種勾當看起來很像賣官鬻爵,後來也確實發展成為赤裸裸的賣官鬻爵。

  鉅鹿太守司馬直是個有名的正派人,他接到了一項新的任命,上任前也要交錢。因為名聲清廉,對他特別優惠,交三百萬即可上任。公平地說,這個要價確實不高。在公元188年之前,各郡的太守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長官,地位近似現在的省委書記兼省長。這個級別的官員的俸祿是每年二千石,按照當時的行情,買這種高官要花上二千萬錢,而人家向司馬直要的錢還不足時價的二成。但是話又說回來,太守每月的正式工資才多少?折成銅錢,不過一萬三千[17]。皇上要的三百萬,相當於司馬直19年的工資。如果不打折,按原價交足兩千萬,更相當於太守們128年的工資。若不搜刮百姓,這筆巨款從何而來?如何填補?

  《後漢書》說,司馬直接到詔書,悵然道:「為民父母的,反而要割剝百姓,以滿足現在的苛求,我不忍心呀。」於是上書,說自己身體不好,請求辭去任命。上邊不批准,司馬直只得上路。走到孟津,快到洛陽門口了,司馬直也做出了最後決定。他給皇上寫了一封信,極力陳說當時政策的失誤,講古今禍敗的教訓,寫完後服毒自殺。漢靈帝看到他遺書之後,一時良心發現,暫時停收修宮錢[18]。當然這只是暫時的,不久皇上的良心又不見了。

  

  漢靈帝向官員預征的這筆修宮室的錢,連同後來充分發展為賣官鬻爵的收入,很像是一筆承包費。皇上派官員下去當官徵稅,治理百姓,並發給他工資,這本來是很清楚的官僚制度。但是皇上和他的參謀們心裡明白:「一稅輕,二稅重,三稅是個無底洞。」在各項正式的賦稅收入之外,多數地方官還有個小金庫,有大量的灰色甚至黑色收入。這是一筆黑灰色的錢,你問起來誰都不承認,實際上數量又不小;管理起來難度很大,但是讓下邊獨吞又不甘心。於是皇上就採取了大包幹的政策:交夠了我的,剩下是你的,不交不許上任。實際上,這是對黑灰色收入的批准、強求和分肥。這條政策一出,本來不收黑錢的清官也非收不可了。這就是司馬直的真實處境。

  司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規範。這本來是官方倡導全國奉行的正式行為規範,但是當政者對官員的實際要求與這些規範的衝突太大,司馬直除了上疏勸告或者辭職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對的表示,不然就與忠君的要求相衝突,結果他只好用毒藥將自己淘汰出這場僵局。如此激烈的自我淘汰當然是罕見的,不那麼富於代表性。我們還需要講一些比較尋常的故事,同時也進一步看看,那些活蹦亂跳地交錢承包的人,到任之後會做出什麼事來。


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