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為什麼不是,貓都喜歡偷腥呢?
2024-09-24 03:16:56
作者: 酒狐
啞巴?
霍奕修蹙著眉,心跳沉緩有力。
「那個啞巴有什麼本事?她除了在那些高官面前做個道具,她會像文欣那樣幫助你的事業嗎?她除了吃喝拉撒睡,對霍家有什麼貢獻?」
喬景澤忽然停下來,冷笑了聲,上下掃了眼霍奕修:「哦,也許有別的用處。可能啞巴睡起來滋味不一樣。她的那個朋友,聽說花樣挺多的,應該教會她不少討好男人的把戲。」
霍奕修的臉色徹底沉下來。
「喬景澤,她是我老婆。」
「範文欣是你的秘書,也是對你最好的人!你對她不好,你就是忘恩負義!」
喬景澤滿口酒氣,紅著眼拿手指指著霍奕修。
霍奕修捏著手指,太陽穴鼓起來。
「景澤,你不要罵他。」範文欣突然出現,她酒勁未過,眼角還掛著淚珠,手軟腳軟的癱在霍奕修的懷裡,「奕修,你也彆氣了。是我的錯,我以後會問過你的意見,不再自己做主了。我自願扣工資,分紅也拿來給公司做公關……」
她的嗓音啞啞的,可憐巴巴的摸眼淚。
霍奕修垂眸看著她,眉心皺得更緊。
看她的眼妝都糊了,擔心她把化妝品抹到眼睛裡,將她的手拉下來,指腹輕輕擦拭她的眼。
嘆口氣。
「公司不缺那點錢。這件事是我霍家隱瞞著,怪不到你頭上……」
花園的另一角,一個隱秘的角落,凌昭靜靜看著霍奕修把範文欣哄回包間內。
她本該躺在床上,跟陌生人聊天拌嘴,省了許多煩雜心思,也不用糾結在上一世的悲苦陰影中。
可是霍母知道霍奕修走了,跑來她的房間,逼她把霍奕修找回來。
凌昭跟霍奕修的朋友們混不到一起去,可是會所的工作人員都認識她,默契的把她送到這花園角落,讓她聽到,並且看到。
在霍奕修的朋友堆里,所有人都知道範文欣對他的心思。
在校園時期,他們就是郎才女貌的一對,校園公認情侶。
可是她不知道啊。
上一世,霍奕修從來不在家裡說他在學校的事情。他沉默寡言,回家就在自己的房間裡做他的那些研究。
凌昭想接近他,想聽他在學校的事跡,他只會嫌她聽不懂。
她不了解他的世界。
不知道他有喜歡的人,也因為她的介入,讓他與喜歡的女孩失之交臂,只能做他的地下情人。
好在,她現在都知道了。
凌昭真想出去對著他們說,她是願意離婚的。
看著霍奕修把範文欣公主抱起來,看著範文欣埋在他懷裡笑得嬌羞,凌昭的心臟一陣一陣刺痛著。
明明已經看清自己,也看清了他;明明斷情絕愛了,怎麼還是會感覺到痛呢?
是為上一世的自己心疼嗎?
凌昭分不清楚,就是痛著,不快樂著。
範文欣一個人在南城,但有人喜歡她,保護她,為她抱不平,有人為她心疼。
那麼她呢?
因為自己的嗓子廢了,再也賺不到錢了,她的親生父母把她拋棄了。
她從人人捧著的小童星,一下子變成了沒人要的爛紅薯。
她寄人籬下,看人眼色生活,倒也沒受過太多苦,比起那些在孤兒院沒有人領養受著疾病痛苦的孩子,她是幸運的。
比起被人領養出去,卻受著非人生活的孩子,她更是幸運的。至少霍家給了她一個家,讓她學啞語,讓她念完學。
她還不用愁婚嫁,二十歲就嫁給霍奕修這支潛力股,成為被人羨慕的霍太太。
她一直這麼認為的。
所以上一世的自己,在悲劇發生前,她沒有懷疑過誰,她信任所有人,以為只要她溫柔對待這個世界,世界也會溫柔待她。
凌昭不知道自己是怎麼離開會所的,反正她沒有把霍奕修帶回霍家。
她也不敢回去。
一個人在街頭亂走,從夜黑走到天亮,看到早餐店開門,進去喝了豆漿機磨出來的第一杯豆漿,第一隻籠屜里蒸出來的包子。
「凌小姐……」溫柔的男人聲音帶著些熬夜的沙啞,在她的桌邊輕笑,「不對,應該叫你霍太太。」
溫明瑞在她對面坐下來,要了同樣的包子跟豆漿。
凌昭許久沒見他,勉強笑笑:【你值班?】
溫明瑞點頭:「嗯。」看她烏青的黑眼圈,眉頭皺了起來,「你怎麼大清早就出來,沒睡?」
凌昭沒回答,找老闆要了一根油條。
這家早餐店的豆漿是用大碗盛的,她把油條掰成一段一段,放入豆漿中泡軟,用勺子撈起來吃。
溫明瑞沉了口氣,想說些什麼,可是看她過於平靜的臉,什麼話都說不出來。
凌昭吃了半根油條,剩下的半根遞給溫明瑞。
【聽說油條是秦儈的化身。古時候的人們憎恨他,把他做成這樣,放在油鍋里炸。】
溫明瑞不知道她怎麼說起這個,但是看她的神色,她很想把什麼人也放在油鍋里炸。
他笑了笑:「是有這麼個說法。」
一陣沉默,溫明瑞幾次想把到嘴的話問出來,可身份不合適。最後他只能問:「你還醫治你的嗓子嗎?」
凌昭一怔,輕輕搖頭。
太多次失望,已經怕了。
溫明瑞說,科技在進步,醫學也在進步,以前不能解決的醫學難題,以後也許有可能,勸她不要放棄。
「我會幫你留意著,如果有成功的案例,或者出現新技術,你願意嘗試嗎?」
凌昭怔怔的想,她還有希望嗎?
可是,她都已經是個重生的人了,還有什麼是不可能的?
她重重點頭,溫明瑞笑起來。
馬路對面,車裡的秦湛支著下巴看那方小小店面里,笑得燦爛的一對人。
笑得這麼開心,真讓他不舒服。
說什麼有事出去,就是跟野男人鬼混一夜啊。
都是鬼混,為什麼不能是他呢?
秦湛偏頭,拎起副座駕上的小水桶。
裡面兩條川條魚可憐巴巴遊動著,攪亂水草。
車外,野貓繞著車子喵喵叫,跳到車頭對著裡面的男人撓爪子。
秦湛瞧了瞧那野貓,咧唇一笑,下了車拎起魚餵貓,一邊側頭看早餐店裡的人。
他掏出手機,對著吃魚的貓拍張照片。
凌昭咬著包子,手機一聲響,空白頭像發來新照片:流浪貓吃著小貓魚,還是站在車頭上吃的。
車子光亮,看著地盤底,應該是跑車。
凌昭便回復過去:好心的富二代。
「為什麼不是,貓都喜歡偷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