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追妻火葬場19
2024-09-19 14:22:02
作者: 蟻聲
第411章 追妻火葬場19
一頓飯吃了3800,趙為安爽快買單,以勝利者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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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3突然意識到自己不該賭氣,她只是個任務者,不能意氣用事。
反正她自己沒什麼多,錢多!
她又不像丁凱,窮的只剩叫外賣的錢。
於是,9413搶過笑容燦爛的服務小妹送上來的帳單,主動遞出丁凱的銀行借記普通卡。
趙為安也同時遞出了一張的白金鑽石閃閃亮的卡。
服務小妹笑著接過趙為安的卡,也笑著拒絕了9413。
這笑容,好似在說一個殘酷的事實:丟臉,窮人,打腫臉,妄圖割肉都被無情的拒絕了。
而此刻的趙為安,心情真好,本來預算和劉佳好好吃一頓,2000左右。
丁凱來搗亂,害他多花了1800,說不心疼是假。
現在因多花錢而導致的鬱悶情緒,被服務員小妹的會心一笑而一掃而空。
他贏了,不論是劉佳的心,還是世俗錢財,以及身份的較量,他都完勝丁凱!
丁凱,不過是個窮保安。
他並沒有瞧不起保安這個的職業,只不過論收入和人脈,不是可以和他現在的工作相提並論的。
劉佳這麼優秀的女人,怎麼可能明珠暗投,還去吃回頭草,不選他而去選丁凱呢?
趙為安露出自信的微笑,男人四十,就是該這麼自信。
劉佳看到丁凱主動買單,心裡說不出的感覺,以前談戀愛的時候,他倒是主動買過單。
再之後,都是他媽在忙活,他凡事不關己。
沉迷遊戲不說,還和那些打遊戲的女孩子撩啊撩。
更可惡的…算了,不去想!不拿別人的錯誤懲罰自己,這是劉佳的原則。
女人容易生悶氣,生氣會得病,她才不要為不愛她不珍惜她的渣男得病。
27歲的她選錯了一回,痛苦悔恨了這麼多年。
35歲的她,不能再對丁凱心存任何的期望。
趙為安很好,成熟,穩重,有責任心,對她兒子丁宇軒是真心愿意盡父親的責任。
選擇他,也是劉佳深思熟慮過後的決定。她也老大不小,按父母的話說,他們不能跟她一輩子。
她需要一個伴侶,丁宇軒也需要一個靠譜的爸爸。
什麼年齡做什麼事,35歲再婚,能挑選的時間越來越短。
劉佳很清楚,第一次婚姻失敗,離婚帶兒子的女人在相親市場身價是暴跌的。
這是不爭的事實,帶女兒都比帶兒子受歡迎。
她的強項在於個人魅力,能吸引的依然是有品位的成熟男人。
不同於讀書的愛情,成年人的相親就是擺條件。
對30+的女人來說,一個是年齡,一個是婚史,還有就是孩子。
劉佳在27歲嫁給丁凱的時候,年輕,單身,本可以選擇更好條件的結婚對象。
就因為聽了家裡的話,覺得丁媽是個寬和的婆婆,以後一家人能夠融洽的過日子。
如果遇到惡婆婆,或者媽寶老公,條件再好又有什麼用?
只是,劉佳和她的父母都沒有想到,丁媽作為婆婆的確是沒話說。
但丁凱作為丈夫,就直就是差評,加啥圖追加差評。
劉佳努力控制著自己的情緒,不讓自己陷入曾經痛苦的思緒。
9413敏銳的察覺到劉佳眼裡一閃而過的痛苦。
表面裝作不在意的收回丁凱的借記卡,心裡的疑惑卻越來越大。
劉佳離婚後能夠靠自己逆襲,不論是心智還是情感上都是理智的。
為什麼對丁凱的恨意如此之強烈?
她做這麼多次任務,恨前夫的十有八九,離婚後能夠自己平衡情緒卻不能釋懷仇恨的卻只有劉佳一個。
丁老太太為什麼非要丁凱和劉佳復婚,丁凱為何寧死都不回來和劉佳過。
丁凱就給她的記憶里完全沒有什麼大的恩怨啊?
離婚的原因,都是一些小事,雖然丁凱的那些作為讓9413都覺得十分厭惡。
可是,能讓今時今日的劉佳,在新男友面前連偽裝都不屑,丁凱到底怎麼把人得罪死了?
趙為安和劉佳手牽手的離去,當著9413的面,手牽手。
不妒忌,畢竟不是真的愛劉佳,只是忍不住有些哀愁。
孤獨的前夫,落寞的心疼,天黑了,卻沒有一起回家的人。
好在,還有丁媽和胖橘。
回家,擼貓去!
回去的路上,9413給丁媽買了她最愛吃的酸辣無骨雞爪,還有胖橘愛吃的三文魚貓條。
一共花了85塊,工薪階層來說不算便宜,但比起3800的一頓飯,天差地別。
打車12塊,走路回家,35分鐘。
走路好,又做了運動,又省錢。
回家的路上,9413看來往的人群和奔流不息的車輛。
任務者,獨來獨往,穿梭在每個位面時空。
就像今天的她,獨自回家。她習慣了孤獨…
誰又不是孤獨的來到這個世界,又孤獨的離開。
丁凱是,劉佳也是。他們曾經是親密的夫妻,現在比路人還路人。
劉佳選擇了趙為安,以後趙為安就是她最親密的人。
而前任丁凱,現在已是她122公分以外的人,簡稱外人。
9413不是丁凱,卻莫名的感到哀傷。
好在,還有丁媽,有胖橘在家等她,想到家,就覺得很溫暖。
9413加快了腳步,回家她要給丁媽愛的抱抱,要0公分擼貓,擼掉胖橘一身肥膘。
丁媽和胖橘在家吃了簡單的晚飯,兒子說出去見朋友不回來吃飯。
一人一貓,貓的食量絲毫沒有因為9413不在家吃飯而減少,但丁媽卻因為兒子不在,只喝了點湯。
她沒胃口吃,記掛著丁凱。
兒子不說,她也不問,不是不想問,而是不想討兒子嫌。
年紀大了,只想平平靜靜過日子,兒子不嫌棄她,她就可以每天給兒子做飯洗衣,看著自己兒子就高興。
如果兒子嫌棄她,不願意跟她一起住,她就只能眼巴巴的等兒子偶爾能抽空來看看她。
隔壁老阿姨,脾氣不好,總跟兒媳婦吵架…以前也沒少給兒媳婦穿小鞋,背後說她壞話。
現在,孫子孫女都大了上小學了。
兒媳婦發飆要離婚,兒子最後決定要媳婦不要娘…
夫妻二人把老娘送到老人院去榮(deng)養(si)。
丁媽偶爾還去老人院看看老街坊。
每次都聽她哭哭啼啼的抱怨。
可抱怨有什麼用?
兒子夾在婆媳之間,本來就難做…
要麼為了媽不要老婆,要麼為了老婆不要媽?
丁媽就覺得老鄰居有些擺不正自己身份,只有兒子過得好,當媽的才能心安。
長輩所做不就是是為了讓晚輩們,好好磨合好好相處,一起承擔起家族的責任,香火的傳承。
婆婆該有婆婆的樣子,十年看婆,十年看媳。
不過,丁媽自己沒了兒媳婦,走哪都一個人,腰杆子不硬。
別人家的事,她人微言輕,只能勸著,聽著,陪著抹抹眼淚。
鄰居家送走老娘後,夫妻關係倒是融洽好了不少,一家四口有說有笑。
就憑這,能說老太太送去老人院是不對嗎?
丁媽想丁凱成家立業,想他夫妻和順,子孫延綿。
為了兒子過得好,她一定每日五省己身,務必擺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像隔壁老太太,因為惹兒媳婦嫌,要在養老院孤獨終老。
「我回來,買了您愛吃的雞爪子!」
丁媽小跑著去開門,兒子回來了!
開門就被抱了個滿懷,「我愛您,謝謝您一直照顧我!」
「傻孩子,說啥呢?吃飽了沒?要不喝碗湯?」
胖橘趕緊溜了,好在不男不女的爸爸沒看到它,要不又被擼掉一層膘。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