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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詐屍推論

2024-05-04 15:47:31 作者: 妙筆妖精

  水溝確實曾經有一具屍體的消息被專案組給證實了,這無疑成了警局內的一個新聞。

  有的人說,這麼去會被鬼給盯上的,回頭有個三災九難的,誰也說不準。

  也有的人說,這鬼就是守著那一片的,只是被流浪漢打擾了清淨,所以才出來嚇嚇流浪漢。

  不過這些碎語可沒人在宋雪琪的面前說,宋局實在是太兇了,他們可招惹不起,就是當做是一個八卦新聞,用於閒聊而已,反正這個案子現在是由專案組負責了。

  經過何紫嬈的化驗,不論是在泥裡面找到的皮革的碎料,還是那件襯衫上撕破下來的布料,都是屬於比較高檔的料子,一般只用於定製的,而且,不是有錢的人,想定製這麼一身,恐怕是比較困難的事情。

  專案組兵分了兩路,秦哲擅長心理學,和宋雪琪一起,去精神病院,看看那個受到了驚嚇的流浪漢,錘子。

  方兵一向都是做苦累活的,又拐上了一個何紫嬈,一起去尋找拋屍地點,初步估計是從某個井蓋往下扔的,然後屍體才會順著下水道飄到那個水溝。

  這個陰井的位置,其實不難找,符合這樣的幾個條件。

  所在的位置不會有監控;

  地下的下水道是和流浪漢發現屍體的水溝相連的;

  

  離這個水溝不會有太遠的距離;

  只會在水溝上游的位置;

  綜合這幾個條件,其實他們要調查的只有三處而已,比起平日裡的苦活累活,這已經算是一個不錯的差事了。

  精神病院,這裡秦哲已經是第二次來了,他還記得上一次來這裡的時候還受了傷,進精神病院,秦哲和宋雪琪就發現一個小女孩正用一種難以言語的眼神盯著他們,說敵視算不上,算是一種漠視吧。

  秦哲的記憶力比較好,這個小女孩,他們見過,就是之前來逮捕薛光子的時候,站在他身邊的小姑娘,抑鬱症的小女孩,心裏面都是比較容易記住某一件事的,顯然,秦哲和宋雪琪,進入了她的印象了。

  那個流浪漢錘子的精神狀態,顯然很不穩定,雖然在精神病院裡面,他能夠得到相對安靜的治療,但是他始終可以想到那天晚上見到的事情。

  當秦哲和宋雪琪問他,那天晚上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他看到了什麼的時候,他就開始有些發瘋了一樣,「鬼呀,那個屍體活過來了,那個屍體活了!踉踉蹌蹌的,一定是屍體活了!」

  這樣的精神狀態,顯然不可能從他的嘴裡得到什麼有用的情報的。

  從那個水溝的位置來看,如果犯案人想要找到這個地方應該並不難,犯案人拋屍之後,會有一個不放心的心理,所以會循著拋屍現場找到屍體,發現屍體竟然已經被人發現,所以心裡一定十分慌張。

  流浪漢沒有報警,給了犯案人一個很好的機會,犯案人就在那邊等待著機會,趁著錘子不在的時候,再把屍體給轉移,方便進行二次拋屍。

  在宋雪琪辦過眾多的刑事案件中,也經歷過很多二次拋屍的情況,像之前一個男性殺害了自己的妻子,分屍之後先是扔到了附近的垃圾桶,最後想想還是不太放心,就把屍體帶回家裡面藏了起來,最後屍體發臭,被鄰居投訴了,這起案件才算是了結。

  所以,根據犯罪心理來分析,這起案件的犯案人,發現自己第一次拋屍並沒有達到一個理想的隱藏效果,進行二次拋屍,甚至把屍體撿回去藏起來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錘子被送進精神病院的時候,被測過,有酒精中毒的前例,可見這個錘子是一個貪杯好酒的人,那天晚上,他也提到了他確實喝了酒,雖然他自己的交待是並沒有喝醉,但是喝了白酒的人,精神力都是相對要恍惚一些的。

  錘子就很有可能是在喝多了之後,把那個轉移屍體的犯案人,當成是屍體活了,甚至有可能,正好目睹了轉移屍體的過程,踉踉蹌蹌的原因,有可能是犯案人的身形並沒有屍體來得壯碩,一個人背的話,可能有些吃力,這也就剛好反襯了水溝邊上那幾個凌亂腳印的合理性。

  以上的這些推斷,都是合情合理的,比起躺在那裡三四天的屍體突然活了這樣的話,要有科學依據得多。

  很顯然,錘子沒法提供什麼有效的線索。

  不過方兵他們卻有不小的突破,他們找到了拋屍的地點,正是跟一開始的推測差不多,屍體是被扔到了離水溝不太遠的一個下水道裡面,本來扔到這樣的下水道裡面,沒有造成下水道堵塞,沒有發生清理下水道的事件的時候,這應該是很難被發現的,可是偏偏不巧,這些天,雨天比較多,下水道的水位就漲了不少,屍體就在水中漂浮了起來,竟然被飄到了那個水溝處,這大概是天網恢恢吧,老天不想讓一個人平白無故地這麼死掉,總要把真相給找出來。

  根據方兵和何紫嬈兩個人的觀察,那個陰井蓋明顯有被挪動過的痕跡,因為以前鐵質陰井蓋的時候,被偷的現象太嚴重,所以後來魔都的陰井蓋都換成了水泥的,水泥的重量很重,承重能力也相對不錯,而且偷了也沒什麼用。

  陰井蓋的下面,明顯又被挪動過,而且因為力氣不夠,跟地面發生了一定摩擦造成的損傷,是比較新的損傷。

  結合著陰井蓋的線索,還有流浪漢口中,看到的人走路有些踉踉蹌蹌,所有的線索,全都指向了一個方向,這個犯案人應該是比較瘦弱的一個人,如果從照片中的屍體推斷屍體應該是一百三十斤左右的男子的話,那麼那個犯案人,很有可能是一百斤到一百一十斤左右的樣子。

  雖然目前為止還沒有確定屍體的身份,也還沒有找到那個屍體的下落,不過案子已經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至少手頭的線索,足夠專案組有一個大概可以鎖定的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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