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27 章

2024-09-14 03:25:29 作者: 有鑫

  第 327 章

  「嗯,是的,邱先生,確實是這樣的。」竇倪宛點點頭。「所以,我總是覺得感情不要牽扯太多物質。」

  「但要讓大多數人做到這點,是要從思想上去改變,從思想上去提升。我們這邊,近幾十年,在經濟科技上的一些發展是巨大,但在某些方面,不敢說進步,反而是退步,尤其在婚姻觀上,是更加變本加厲的和物質去捆綁,讓婚姻變得越來越沉重,這其實對每個人都不是好事。大多數人前赴後繼進入婚姻,卻發現人生沉重得苦不堪言,被物質壓得透不過氣,比如房貸車貸等等,這樣還談什麼享受生活?要改變這種狀況,唯有改變舊思想。我們一直在追求文明社會,文明社會不應該讓婚姻越來越物質化,而要讓婚姻恢復原有的本真,要做到這點,每個人都要改變認知。從男性這面來說,他們不得不付出巨大的物質代價來求得婚姻,因為,他們的思想還是停留在舊文化中,繼續要婚姻的主導權,繼續在婚姻中做主人,這種思想在大城市中也有,在小城市和農村依然非常普遍。在這種思想的主導下,婚姻賦予男性太多主人般的特權,例如,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都有婚姻中的男人會有毆打行為,然後呢,社會稱呼這種行為為家暴,在懲罰力度上區別對待,在我看來,這非常可笑!暴力就是暴力,分什麼家庭暴力和社會暴力?只要是暴力,觸犯法律就要受到懲罰,家庭暴力一樣是暴力,因為,婚姻不是暴力的免責形式,結婚證更不是暴力的免責證,結婚證也不是某一方的賣身契。當一方領了一張結婚證,不代表就該被另一方打,也不代表就可以隨便打人而不用受法律的制裁。但現實中,毆打後很少受懲罰的。在某些人認知里,他就是覺得自己在婚姻里,是有權利去毆打的,因為這是他花大錢得來的,這和一樣有用的工具也差不多,他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別人包括法律都管不了!呵呵,碰到有這種思想的人,我簡直要以為,社會還停留在過去的封建社會!」

  「是啊,我以前就看到過,一個男的打老婆,很猖狂的,好像打老婆根本沒有錯,反而是天經地義似的,當時,真把我氣得夠嗆!」竇倪宛聽到這裡,有點激動地說道。

  「對,士明,這個事情我也知道。」一旁的趙宇聽到後忽然笑起來,邊笑著邊又摟了下她,「不過,你不知道,我當時真的很擔心小宛會受到什麼傷害......」

  「有你在,我就不相信竇小姐能受什麼傷害,是吧?小竇,趙宇完全能保護得了你的,對吧?」邱士明也笑了。

  「是啊,他能保護的,而且,他為了能保護我,會做出有點傻的事情,雖然傻,可我還是很感謝他。」說完,竇倪宛轉向趙宇,主動伸手抓住他的手,輕輕地握了一下。

  趙宇臉上的表情,有點震驚,他看向竇倪宛的眼睛裡有點問號,嘴裡並沒有說什麼,只是回給她一個微笑,可能是礙於邱士明在場吧。

  邱士明看著他們,笑了,「真的很奇怪,同樣是男人,區別這麼大,我想這區別主要來源於認知的不同,在某些男性的思想里,舊有的太多觀念還沒有改變過來,這就要去教育他們,改變婚姻中的某些觀念,比如轉變傳宗接代的思想,婚姻中需要生育孩子,但並不代表只是在為男性傳宗接代,而是男女共同創造新生命;比如不要把婚姻當成男性的成功工具,要把婚姻的工具作用轉變為享受幸福的形式,婚姻不單是顯示男性成功的部分,更是男女共同成功的部分。當然,這任重道遠,幾千年來形成的固有思維,不是一下子就能消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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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也要去教育,不然怎麼能讓整個社會提升層次?要使整個社會提升,是需要教育和改變大家的某些認知,要讓人改變在婚姻中過於要求物質的觀點。我是覺得,希望婚姻能帶來物質的提升,這本身就不是該推崇的想法。我在想,現在有人覺得有權利因為婚姻去跟一方索取物質,大概是基於這種認知:嫁給男性,是去給男性生育後代的,是去給男性成家立業的。這種認知還是來源於過去那種封建社會的想法,就是一方是婚姻中的附屬,而不是平等的一部分。嫁,嫁給男性,裡面包含的深層次意思,就好像是把一方給與男性似的,而從男性那方的認知,娶,娶到,也就更像是取得了一方,這樣的婚姻認知下,一方就只是整個婚姻中的一個部件,而男性是主人。這種思想認知的出發點,就完全不是建立在一個平等基礎上的。「

  」如果在我們現在這個提倡男女平等的社會,還讓婚姻建立在這種認知下,就是種悲哀!所以,重要的是,要認識到:男女是平等的,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組成的,這是建立在平等基礎上的婚姻,誰也不是誰的附庸,誰也不是誰的主人,雙方共同擁有共同建設,並且負有共同的責任,去維護這個婚姻,去創造新的獨立生命。能這樣想的時候,一方就不會一味只要求另一方為婚姻付出物質,也就能使婚姻免於被物質捆綁而墮入沉重。」

  「也許對女性來說,可能覺得婚姻中有一點絕對是沒辦法平等的,就是孩子的冠姓權問題,現實中,幾乎所有男性擁有冠姓權,對吧?」竇倪宛想到個問題。

  「對,這是個重要問題,畢竟絕大部分婚姻中的孩子都是冠父姓,冠姓權是過去封建社會的傳統,在過去,婚姻屬於男人的,包括裡面的女人和孩子,自然孩子的冠姓權也屬於男人,延續到現在依然如此,是基於傳統習慣的慣性,是過去男性的特權保留下來的,可能正因為是男人要保留這個特權,才心甘情願承擔婚姻中大部分費用。但法律早就賦予女性冠姓權。只是現實中,還是保持過去的傳統,這也是要教育和改變的部分。我現在在想,社會更文明之後,冠姓權其實不該是由男性單方面決定,也不是父母決定,而是該有孩子自己決定,這本身是孩子自己的姓,為什麼孩子不能決定?也許應該在孩子成年之後,由孩子自己選擇跟父姓或者是跟母姓,這不是也很好?」

  「士明,按你這樣的想法,會天下大亂的。」趙宇笑了。

  「放心,這種只是對未來的設想,哪可能一下子實現?不過,如果真的能改變下冠姓權的固有模式,或許也是對男性的一種解放,男性幾千年來背著冠姓權這個特權也是蠻累的,需要付出更多物質代價去維持這個特權,簡直能算是個執念,如果哪天男性能放下這個執念,可能人生就會變得輕鬆很多。當然這會是個漫長改變的過程。在這同時,婚姻不被物質綁架,一樣是很迫切需要改變的,這種改變,更多是對人自身有利,當某天,要退出這個婚姻時,相對容易。換句話說,所有的改變,就是要男女雙方都努力讓婚姻減負,這樣進入輕鬆,退出也能輕鬆。我感覺現在某些人有種錯誤認識,就是既想在進入婚姻時極度追求物質,又想能輕易地隨時可以脫離婚姻,這是一種非常幼稚、愚蠢的,也是危險的想法,主要是對人自身產生危險,因為某些人從來都是種危險生物,當他們感覺自身損失巨大時就會做出危害人的行為,而法律對人的保護是不可能超前,甚至不能即時的。「

  邱士明喝了口水,清下嗓子後繼續說:」我希望婚姻變輕鬆,不是說要把婚姻當遊戲,相反是為了能避免由解除婚姻帶來社會問題。我是覺得,社會要更文明,肯定要讓婚姻這個制度改變下,不是說要取消婚姻這個制度,婚姻現在還是需要的,但是,應該要努力讓婚姻成為幸福的制度,而不是成為一個虛榮、痛苦又殘忍的牢籠。但在目前,我們的社會,在婚姻里牽扯東西太多,也太複雜,這樣的話,一旦婚姻中的雙方感情有變,或是沒有感情了,那婚姻就會變成一場痛苦的戰爭,男女雙方要麼因為物質原因強忍著維持,要麼在退出過程中,各種撕逼,各種不講情面地殘酷爭鬥,這對所有人都是種痛苦,尤其對孩子來說更是。這是我最不希望看到的婚姻現象,太難受了。」

  聽到這裡,竇倪宛默默地低下了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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