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至交

2024-09-13 20:29:11 作者: 願羽盈

  包子至交

  朗皓星是荀歸最好的朋友,也是她最喜歡的人。

  自從小時候被他分過一次包子皮之後,

  荀歸和他的關係好像就變成了「包子至交」。

  雖然當時他是懷揣著壞心思的,是有善心但是不多的。

  但是荀歸還是對他充滿了感激。

  總覺得能夠在那一天認識他,遇見他真的太好了!

  也是自從那天之後,

  兩個人就還變成了像包子皮和包子餡兒一般不可分割的關係。

  沒有肉餡的包子就是饅頭,還是空心的饅頭,

  

  沒有皮的肉餡就是肉圓,還是孤單的肉圓。

  反正就是少了彼此人生就會截然不同的那種關係。

  尤其是朗皓星對於她而言。

  荀歸從來沒有想過有一天兩個人會分開。

  從來沒有想過分開他們的會是情感變了和生死這兩個理由。

  這兩個最可怕的理由,竟然還是一起都來了的!

  在好好吃完了烤紅薯之後,兩個人就是真的要說再見了。

  出去走走吧,趁還有精神的時候多去看看這個世界吧,

  和你更喜歡的人呆在一起吧!

  保持著一個更好的心態,好好活著。

  我會為你找到辦法的,請等等我,我或許就是為了這個才存在的。

  荀歸在心裡一遍一遍默念著這些她不好意思說出口的祝福。

  雖然情況已然變得有些麻煩,

  但畢竟或許也還是有轉還的餘地的,

  她也依然懷揣著一絲微末的希望,

  覺得自己一定要力挽狂瀾。

  荀歸和朗皓星是一起長大的,

  從差不多的地方一起長大的,

  從都還在穿開襠褲的時候就在一起,

  從認識到現在已經十六年了。

  楊過和小龍女都能重逢了,

  而他們倆卻要分開了。

  一年多的時間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

  雖然荀歸還是很擔心,

  但即便聰明如她,此刻也想不出一個讓他不要走的理由。

  也不能說出我陪你一起去吧!這樣任性的話來。

  當然,她硬要去的話應該也是可以的…

  只是…那麼誰要來想辦法呢?

  荀歸還是固執地覺得自己很重要,非常非常重要。

  相信自己一定能夠在醫學界有所建樹,做出什麼驚天的創舉來,

  自己也一定能夠救他。

  她得留在原地,留在校門之內。

  得想出辦法來,得繼續成為這個故事的關鍵人物才可以。

  得配得上他叫了這麼久的「學神」的名號才可以。

  荀歸最堅信「知識改變命運」這句話的時候,好像就是在那一刻,

  她要讓他活下去,好好活下去,改變那個或許是必死的結局。

  兩個人一起往回走。

  雖然是在往回走。

  可是那個「回」的盡頭,不是相伴而是分別。

  荀歸知道註定要有什麼在今天迎來終結的。

  那個她最害怕的最不敢想的日子還是要來了。

  兩個人都默契地和彼此保持著一段距離。

  就這麼走著,

  朗皓星步子大但是特意走得慢了一點。

  荀歸步子小但是特意走得快了點。

  所以還是肩並肩地,一起出發也一起到達了目的地。

  從網吧回學校的路不遠,就一百多米。

  對於荀歸而言是兩個多五十米,

  對於朗皓星而言是四百分之一個四十二公里的距離。

  可是兩個人還是磨磨蹭蹭走了很久很久,

  那條明明一眼就望得到盡頭的路。

  荀歸知道自己已經勸不住他了,

  他們的生活也應該就此展開一個新的篇章了。

  他的夢想是一定要實現的,要快樂,即便要死了也要快樂。

  而自己也要為他創出一個奇蹟來。

  是時候該放手了,他們的故事到這裡真的要告一段落了。

  之後的路,就真的分道揚鑣吧。

  等再見的時候,都會成為更厲害的樣子吧!

  他飽覽了風光,而自己想出了辦法。

  嗯,沒錯,分道揚鑣之後,

  說不定才能迎來H E(解釋:美好結局)吧!

  自己和他也都有點兒累了。

  荀歸一遍遍在心裡做著建設。

  安慰著自己只不過是接受一個一定會到來的發展罷了,沒什麼好難過的,

  臉上也漸漸露出了一個釋懷的笑容,還顯得難得輕鬆。

  可是腳步卻沉重起來,怎麼邁都邁不動了。

  只好暫時停下來,

  一直悄悄觀察著她的朗皓星也跟著一起停下來。

  朗皓星已經習慣了一直盯著荀歸看。

  從小時候就是這樣的,

  習慣了一直盯著人群里最漂亮的那個小姑娘看。

  即便荀歸也沒做什麼特別的事情,

  甚至就是很無聊地在專注地寫寫算算,

  朗皓星也還是覺得很有意思,捨不得移開目光。

  小時候,剛認識她開始就這樣了。

  到現在也還是這樣。

  雖然算不上是喜歡,

  但是…因為已經算是一種刻在骨子裡的習慣,

  已然改不掉了。

  她是他最好的最重要的朋友的這一點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她也是他人生前十六年裡最重要的回憶。

  那烤紅薯的甜味還在荀歸的嘴巴里蕩漾著,

  但是也很快就要消散了。

  他好像也是…這可不行。

  於是,雖然依然有了與他相關的回憶,

  此刻的荀歸還是想要讓她留下些什麼給她作為紀念。

  「給我樣你的東西吧,等你旅行回來,我再還給你。」

  「這樣也算是我們的約定。你也知道,我們約好的事情從小到大好像都是實現了的!」

  「所以,不管你在這一年半載遇到任何困難也一定都能克服。一定能平安回來的。」

  「好啊…不過…我可沒有什麼…」

  說完,朗皓星開始渾身上下每一個口袋…

  好傢夥都是空空的。

  「戒指,無名指上的戒指給我吧!」

  荀歸早就看好了,於是這麼建議道。

  「哦,好啊。」

  還沒等他自己動手,

  荀歸輕輕把那枚素銀戒指從他的無名指上摘下來。

  然後戴在了自己的右手的大拇指上。

  因為太大了,

  松松垮垮的,一甩手就會掉下來。

  即便是荀歸五指中最粗壯的大拇指也是一樣。

  於是她就緊緊攥著手,緊緊握住那枚戒指。

  因為…

  尺寸不合適的大了的鞋子墊一些紙也是可以穿的,

  尺寸不合適的大了的戒指小心著戴也還是戴得住的。

  所以…

  那個說是不合適自己的人,是不是只要自己不鬆手,他也跑不掉呢。

  雖然已經見識過了朗皓星對於華音的情真意切,

  但是荀歸還是忍不住這麼想。

  忍不住想要延續那個已經不算數了的「娃娃親」。

  和他一直一直在一起。

  分開只會是暫時的,

  只是他們故事中的小插曲,不會是結局的,

  荀歸堅定地這麼認為著。

  「可以給我嗎?這個!」她緊緊握著那枚戒指這麼問他。

  「當然,真難得呀,荀大小姐還有從我這裡搶走東西的時候。」

  「你要是想留著也行,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反正我欠你的也多,正好用這個還一點。」

  「你什麼都不欠我的,都是我耽誤了你才對。對不起,朗皓星。」

  「要是沒有我的話,你一定會過得更好的…」

  「對不起,我太自以為是了。我其實真的也有很多很多不明白的、做得不對的地方…我也不是你印象里那個無所不能的樣子…我…我…」

  「哪裡,怎麼會呢?我們荀歸就是完美的,無懈可擊的,是我太笨了,跟不上你的腳步,是你人太好,一直還把我這個累贅拴在你身邊,你早就該扔下我了,所以,荀歸,我沒事的,我這病很快就好的,你不用太牽掛我,不用再為我做什麼了,你已經做得夠多更好了…」

  「我們一起度過了很多時光,現在是時候要暫時說再見了。」

  雖然他故意把「暫時」和「再見」兩個字提重了語氣。

  表明他也是很想要好好活下去的,他也覺得與荀歸的分別只會是暫時的。

  但是…他其實也沒什麼信心,自己能扛住「癌症晚期」四個如山般沉重的字,

  在再見面的時候,依然如今日這般,可以裝出一副無關緊要的樣子。

  朗皓星的想法有的時候真的是很簡單很簡單的。

  覺得只要自己想瞞著就能瞞得住,荀歸永遠也不會知道真相。

  也覺得荀歸那這個戒指只是覺得有意思,畢竟他知道,

  她是對這類的亮晶晶的小物件挺感興趣的。

  他從未聯想過,或者說是忽略了。

  這個戒指除了裝飾作用的另一番意義。

  荀歸之所以會和岳楓晴成為好朋友。

  或許也是因為兩位少女都是「重度戀愛腦」的緣故。

  不用父母催婚呢,兩個人就已經早早地想要嫁人了。

  對於「結婚」這一件事情有著特別的執念。

  都覺得眼前這個人是絕對不可以失去的,

  絕對絕對不可以。

  因為一旦失去,她們或許也就變得什麼都不是了。

  荀歸得到了那個戒指,就像是攥住了風箏的線,

  相信著他無論浪跡到天涯海角都會回到自己身邊來。

  或者說,

  因為這其實也算是一個貴重物品,

  朗皓星向來不是什麼太大方的人,

  或許之後有一天後悔了,會覺得回來請自己還給他的,

  那麼自己就還可以和他見上一面的。

  小劇場一。生日禮物。

  朗皓星因為性格好,也愛社交,所以即便一直是個「壞學生」,

  也一直在班級里很受歡迎,有很多的好朋友。

  每年過生日的時候都會收到很多禮物。

  而荀歸因為家裡條件很好這一件事情,雖然她自己沒有說過,

  但是同學們好像都知道,雖然也想送她禮物,

  不過好像送什麼她應該都看不太上的吧,

  所以在她生日的時候,

  荀歸的桌子肚裡常常是只有一份禮物,是朗皓星送的,

  認為她會喜歡的一些可愛的小擺件。

  當然了,荀歸也確實很喜歡。

  除此之外,就沒有第二份了。

  當然荀歸也不在乎,

  除了朗皓星之外的事情,

  她一向是不太在乎的。

  不過,每年生日時會收到很多禮物的朗皓星卻還是會最期待荀歸送的禮物。

  雖然她每年都送的是同一樣東西,也是很便宜的。

  最初幾年荀歸也還精心準備禮物的,但是後來發現,

  別人的禮物似乎不是比她的更有新意,就是更貴,

  自己無論咋麼用心,他的桌子上都會出現一個比自己準備的禮物更好的。

  所以…久而久之,她就放棄參與了這場競爭。

  但她當然也就不會這麼認輸,於是在十歲那年,她想出了一招「絕殺」,

  想出了一個可以瞬間「秒殺」所有禮物的最好的禮物來送給他。

  從此以後,她送給他的生日禮物就變得千篇一律起來。

  不過,也確實是別出心裁,算得上是最好的禮物來著。

  所以…那個禮物就是一個大大的漂亮的袋子。

  可以讓他把收到的所有禮物都好好裝起來的袋子。

  讓他不再為了收到了太多東西,不小心就會丟三落四,

  根本帶不走的困境而煩惱。

  確實是一樣他當時最需要的也最合適的禮物。

  看起來什麼都不是,但當然也什麼都是。

  也是他最喜歡最珍視的東西。

  即便只是一個不值錢的袋子,

  即便其他禮物很多都已經不見了,

  但是荀歸的「別出心裁」,他每一個都好好珍藏著。

  因為它們和荀歸一般都是最特別的存在。

  也是於他而言最重要的存在。

  小劇場二素銀戒指。

  常樂:所以…那枚你從他手上薅下來的戒指就是…

  荀歸:嗯,就是我一直帶著的那個,其實是他的,是我搶過來的。

  常樂:為什麼說是搶?我看他也願意送給你的,不是嗎?

  荀歸:就是我搶來的…我不準備還回去,也不是他還我的人情…

  她突然這麼說了一句,然後再次拿出那個戒指擺弄了一下。

  荀歸:這樣的話,我和他的聯繫這輩子都不會斷了吧…

  常樂:後來呢?後來怎麼樣了?

  荀歸:後來呀…那就請聽我繼續說下去吧…

  小劇場三素銀戒指的來歷。

  就像朗皓星已經潛移默化地浸潤在了荀歸生活里的每一個角落一樣。

  荀歸其實也已經變成了他生活里不可取少的一部分。

  即便心裡已經有了另外一個人的時候,荀歸的影子也還是無處不在的。

  那段青梅竹馬一起長大的記憶也真的是完全不能被抹去的。

  荀歸一直不太喜歡看電視劇,

  不過如果硬要對「你最喜歡看什麼類型的電視劇」這個問題給出一個答案的話。

  她會回答「古裝劇」。

  因為古代有很多很神奇的醫學知識,荀歸對於這一點兒還是比較感興趣的。

  尤其是「銀針試毒」的情節。

  對於銀針碰到有毒物質就會變黑的情節非常非常感興趣。

  所以她很難得地央求父母要買個銀戒指親自試試看。

  不過,父母覺得沒有什麼意義,就算給她買了,她這樣的小朋友,小姑娘,

  在溫室里長大,哪裡能接觸到什麼可以讓銀製品發黑的毒物。

  也沒什麼用,她想想也是,於是就作罷了。

  反正了解原理就行了。

  但是因為荀歸某一段時間總是念叨,朗皓星就記住了這件事情,

  雖然等他有能力得到一個戒指的時候已經是很久很久之後了,

  但是買的時候他還是毫不猶豫地選擇了這個材質的。

  本來就是為了她買的,所以雖然說好事暫時放在她那裡,

  但是朗皓星壓根兒沒有想著要再要回去。

  這樣或許才能算是」物歸原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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