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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讓警察帶走了

2024-09-11 21:44:30 作者: 一鳴驚人

  在接下來的時間,林軒請楊霞做了很多事情。

  最最重要一個是,不希望自己的身世被傳出去。

  楊霞非常高興地表示同意,她作為內部人士,自然知道這個超級家庭不能被那麼多人知道。

  倘若有仇人想以林軒為目標,這很可能會傷害他。

  林軒早就留意到了這一點。因此除了他的名字、身份證之外,別的全是假的。

  他的身份證上信息,不過是使用同名男子的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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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他的身份地位來說,做到這個很簡單的。

  中午,上官雪和林軒一塊邀請楊霞共進晚餐。

  因為林軒前面的囑託,楊霞對上官雪態度好了很多。

  吃飯期間,上官雪接到了一個電話,離開了房間。

  楊霞對林軒說:「這個女孩很好,相信霞姨的眼光。你之前為了李嫣然和家裡吵

  架,霞姨並不看好李嫣然。

  「順便問一下,孫李嫣然怎麼樣了?」她應該過上她想要的土豪生活了吧。「

  林軒笑容苦澀,正好是手機推了早上李嫣然跳樓自殺的新聞,所以他給了楊霞看。

  楊霞活了50多年,還是久經商場的老人,經驗豐富,看人很準。

  就憑這新聞,她就能分析許多事情。

  因此不用林軒過多解釋什麼。她笑嘻嘻的說:「好消息啊。」

  不知道是說林軒與李嫣然離婚是一件好消息,還是因為別的,她都不再說什麼。

  林軒本來想告訴楊霞不要告訴家人這件事,但是一定無法隱藏,所以罷了。

  在她上官雪回來之後,接著對楊霞的熱情。

  她是特別真心地喜歡楊霞,特別願意聽老太太談生意上的事。

  特別是老太太說「當老闆一定要懂得理財的時候,就不能控制財務了」,讓她深有感觸。「

  「她以前也有過這種經歷,被楊達玩弄於鼓掌之中。」

  「特別多的名人都是從財務發跡的,跑到服裝行業的老盧,兜售假貨進局子的老張,他們和我一樣,他們也在做財務發跡。財務對公司是特別重要的。」

  楊霞說的很多事情是上官雪以前從未聽說過。

  上官雪當場說她想向楊霞學習。

  因為林軒的關係,楊霞當然不能拒絕。

  但上官雪是不曉得,楊霞一直都沒有收徒,讓楊霞破了例。

  午飯後,楊霞坐上車,林軒就在要上車時,上官雪把他拖了回來。

  然後她低聲說:「今天晚上有一個晚宴。你得過來當我的男朋友。」

  這是一份好工作啊,但是是誰竄的局,竟然逼上官雪帶一個男朋友過去。

  當林軒問到這個問題時,上官雪回答說:「李峰那個混帳。」

  李峰,就是坑害上官雪的李總,曾經是個老流氓,三十多歲時還很落魄的。四十多歲遇到好機會,靠一群小流氓為他做拆遷,發財了。

  現在他運營一家建築公司,說句不好聽的,就是一個掛名公司。他也是一個擁有數千萬美元資產的人,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恃強凌弱,欺負上官雪這樣的。

  但是林軒不太理解,「他騙過你,你為什麼還要跟他聯繫?」

  「所以說他是一個混帳東西啊。我說我們公司有投資了,可是他又不願意了。

  不能成為股東,就要和我打一場官司。」

  「還說有電話錄音證據,說我們是有口頭協議的,要是談不攏這件事,他立即起訴。」

  「我並不害怕被他告上法庭,但要是公司被耽擱了,項目也停滯了……」

  當上官雪大致說完以後,林軒就完全理解了。

  看來這個李峰一定得會會呀,很明顯是想坑害上官雪啊。

  這絕對不可以啊,難道誰都可以欺負上官雪嗎?

  目前上官雪是他的人,只能他林軒一個人允許欺負,其他人不行!

  林軒緊握著上官雪溫柔的手,「放心,我跟你一起去上。」

  他們並不是情侶關係,被林軒抓著手好像不太好啊。

  然而,在被林軒握過之後,上官雪覺得非常溫暖和放鬆。

  她微笑了一下,隨後上了車。

  林軒駕駛車子把上官雪和楊霞送回公司工作,隨後打算去散散步。

  晚上住的地方還沒有著落,昨天還說買衣服等事都給忘了。

  今天不得不買啊,晚上要去會會李峰那個老混帳,得有面子啊。

  他可以對自己不在意,可是如果讓上官雪丟了臉就不行了。

  林軒剛下了電梯,還未走入停車場,有幾個人就向他沖了過來。

  有人抓住了他的肩膀。

  林軒直接反擊,反扣起那人,那人直痛的尖叫著。

  「你想幹嘛?趕緊放開我。我是警察,請你幫助調查!」

  他看到那個人出示的警察證件。那個真正的警察。

  林軒才把被控制住的人釋放了,「警察啊,請我協助調查一下,我肯定配合。」

  「但是你們也要先解釋一下,到底發生了什麼吧。我現在不是犯人,不對嗎?」

  拿著警官證的警察也沒有隱瞞,「有人打電話給警察說楊明失蹤了,我們想請你協助調查一下。」

  林軒明白了。

  燕子從來都是說到做到,楊明不見了也就不足為奇了。

  因此他跟著警察上了警車,在上車之前,他把鑰匙扔給了一個警察。

  「警官,勞駕您把我的車開到您的單位去,我今天下午協助調查後,還要干別的事呢!」

  這是一個合理的要求,警察也不太好給回絕了,就滿足了他這個要求。

  進入警察局的審訊室以後,被抓住的警察拍了一下桌子。

  「老實交代,你是如何向楊明報仇的,我們可是掌握了一定證據的。」

  「如果我們沒有的話,我們就不會把你請這了,快說吧。」

  林軒拿出一根香菸點燃,「算了吧,你這一套我知道了,別騙我,沒有用的。」

  林軒吸了口煙,在警察又想說什麼時。

  林軒抽著煙,搶先把話說完了。

  「我昨天一個下午都在幹啥,我的同事都能作證人。我昨天晚上在皇臣金殿酒店過夜,侍酒師、服務員和監控都能證明了這一點。」

  「今早,我前面在公司樓下解決我前妻跳樓自殺的事。有在場警察和消防員來證明我的清白。」

  「然後我回到公司,整個公司的人都能證明的。今天中午,我與上官雪還有楊霞共進午餐。餐廳老闆,服務員都能夠作證。」

  「剛才下樓,我正打算出去談公事,被帶到這兒來了,這個……你們能夠作證的啊?」

  辦案的警察聽了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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