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冷戰
2024-09-06 07:43:30
作者: 不夜城
C市公安局再攔,也不敢攔到自己的頂頭上司省公安廳那裡去。
辦理台後的工作人員當即出了一後背冷汗,左右兩個相鄰的工位上的同事,也紛紛對他投來同情的一瞥。
「這個……」工作人員舔了舔嘴唇,大腦飛速運轉,想要給自己找個合適的理由解釋剛才的怠慢。
裴景安不給他思考的時間。
「如果行政複議也配不上您的檔次的話,」裴景安語帶嘲諷,「我不介意在調取材料之前,先將您和您所屬的C市公安局送上法庭。假如走到這一步,我相信今年年底各方盤點經典案例,您一定赫然在列。」
「同為法律人,以這種方式被銘記,未嘗不是另闢蹊徑的一種打法。」他勾起一邊唇角,「或許對您來說,比岌岌無名要好?」
裴景安若是陰陽怪氣起來,存了心要往對方的心窩子裡扎,十個楚清歌未必是對手。
剛考上編制沒幾年的小伙子,一手做拳,掩在唇邊,咳嗽了兩聲。
也顧不得跟裴景安拿喬,也顧不得上級是怎麼交代的了。連看都不敢看裴景安一眼,撈起電腦邊的固定電話,噼里啪啦按了幾個按鍵,「喂,檔案室嗎?現在有沒有人?有律師要來這裡調材料。」
那邊似乎問了幾句,小伙子兩頭受氣,又不能當場發作,臉憋得通紅,冷聲道:「你不要問這麼多,你就把材料交給他就行了……對,十幾年前,那個於偉和趙月的案子……」
裴景安淡淡斜了專注看人家打電話的楚清歌一眼。
傾身,小臂擱在光潔的檯面上,叩指,在低頭打電話的小伙子眼皮子底下敲了敲,沒有情緒地強調,「所有材料。」
「對,所有材料。」小伙子氣惱地瞪了裴景安的手一眼,「不要問這麼多,你給他拿!」
吩咐完,他「啪」一下掛上了電話。頭也不抬地沖裴景安和楚清歌擺手,「去三樓的檔案室取。下一位。」
楚清歌也不指望顏面掃地的年輕人能有什麼好態度,反正只要事情順利完成就是好事。
她抱著自己的公文包,眼睛亮亮的,四下尋找樓梯,找到之後回頭沖裴景安笑。
兩人很快到了檔案室,不知道是不是聽說了裴景安要告他們,檔案室的人倒是沒有像先前在大廳里的工作人員那樣找茬。
十幾年前的卷宗放在最下面一層的架子上,即使檔案室不經常打開,上面還是蒙著一層薄塵。
看守檔案室的是一位年過半百的中年人,見到他們來,給二人拖出兩把凳子,「這裡就是全部的案卷證據了,你們兩位坐這裡慢慢看,如果有什麼需要複印的,我拿著幫二位複印。」
「好。」楚清歌點頭,「這裡是全部嗎?還是……」
「全都在這了,之前沒上庭的也在。前段時間巡察組不是來過嘛,這個案子也是巡察組提出來要重審的案子。但是……」中年人噤聲,搔了搔頭,「反正材料全都在這了,巡察組都看過,我肯定不敢跟你們私藏。」
那的確是全部了,那些沒上庭質證過的證據,也是這次案件的突破口之一。
楚清歌不敢怠慢,坐到裴景安身邊的椅子上,開始一張一張翻看那些證據。
直到日頭偏西,足足十幾厘米厚的材料才總算是看完,兩人挑著重要的之前沒人提過的內容,讓中年人幫著複印了兩份帶回去。
回到酒店的裴景安,情緒依舊沒有太大起伏。
坐在酒店房間的飄窗上,風從窗戶拉開的一點縫隙中,帶著夏季的悶熱吹進來。
裴景安淡漠地望著酒店樓下川流不息的車流,修長手指夠向一步之外的小茶几。
茶几上有楚清歌來之前才幫他裝好的那盒薄荷糖,和一盒抽了一半的萬寶路。
裴景安的眼神閃爍了兩下,輕嗤,利索地拽過那盒香菸。
細長的煙在指間點燃,吞雲吐霧中,卻沒有找到曾經舒緩的感覺。
微信聊天頁面,楚清歌的那個對話框顯示草稿,是他昨晚最終還是沒捨得發出去的一句話——
「從今以後,只是同事。」
他以前是不相信自己爭不過趙廷琛的,論學歷,論才華,論相貌,論人品,論聲名,哪一樣拎出來都是人中翹楚。
但楚清歌終於讓他明白,感情這件事,和這些都沒有關係。
再加上這次的案子,他已經看到了勝利的苗頭。
一些沉寂了好久的少年意氣卻捲土重來。
又是這樣的案子,又是這樣的事由,又是同樣的,寧可徹徹底底輸掉一場官司。
煩躁中,房間的門被敲響。
「進來。」裴景安冷硬道。
敲門的是楚清歌。
楚清歌一進門就看到坐在飄窗邊緣的裴景安,籠在縹緲的煙霧裡,眉梢壓低,帶著明顯的不悅。
她走近,手中的筆記本電腦打開,擺在裴景安面前的小茶几上。
「裴律師,這是我從我們白天看的那些材料里找出的線索。」楚清歌把控著滑鼠,蹲下身,謹慎地邊說邊把文檔往下翻給裴景安看,「再結合我們之前得到的信息,總結下來有四個方面,可以在法庭上加以論述。」
「首先是作案動機和作案手法。於偉說得有一定道理,其實這三個月的房租甚至比不上他那段時間送給趙月的禮物的價值。就算是情殺,在殺人後拋屍沉江,比大張旗鼓地放火要好。」
「放火這個行為,更像是兇手想要掩藏自己在屋子裡的痕跡。按照樓里住的其他人的說法,於偉經常出入趙月的那件出租屋,屋子裡有於偉的痕跡並不奇怪,於偉沒有必要非要掩飾自己的痕跡」
「第二點從作案時間上來說,原來的判決雖然沒有採納那位老奶奶的證言,但是根據後來警方調取的監控錄像顯示,九點十五分左右,於偉出現在離出租屋不遠的一個十字路口。五分鐘的時間,差不多走完從出租屋到路口的距離。」
「之後案發現場就被發現了,於偉沒有時間和機會返回作案。而僅有的十分鐘,作案並偽造現場,有一定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