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案發現場三
2024-09-09 02:17:36
作者: 腰橫秋水
李毅再次走出陽台,遠眺著湖景,不過,並沒有找著秋水共長天一色的感覺,李毅仰著脖子,瞅了瞅天台示意秦剛。
「我上去看過,找到幾組明顯的鞋印,和臥室里的一組鞋印是吻合的。前幾宗案子其實都這樣,從天台用繩子滑下陽台。」秦剛說。
李毅腦補了一下用繩子吊著爬下陽台的情景,伸出脖子往腳底下看了看,雖然欄杆圍著,不過,有那麼一瞬間,覺得自己在晃悠,警隊裡有過攀岩訓練,可跟這情景相比,還是有天壤之別。
「從天台用繩子滑下陽台,這不光是個技術活兒,還真需要膽氣,我想我是做不來這事兒。」
李毅用手扶著欄杆,反覆地仰頭看看,又低頭看看欄杆外直下近100米的高度。
」那傢伙可不是第一次用這種方法做案,按說都能做份兒上了,應該是個膽大心細的賊,這種事,想來是已經做的駕輕就熟,樓高再加30層,他也能應付。」秦剛道。
「電影裡超級大盜常用這方法,不過劇本里盜的都是價值連城的東西,這傢伙,前後偷盜5次,現金加上順走的物品,加起來也沒超過三萬的金額,況且這麼一個高度,不小心一個失手,恐怕全不了屍,和刀口舔血差別不大吧。」
李毅心裡感覺這不是一個性價比高的投入回報,他腦袋裡想著那條繩子,如果不是戶外專用的攀岩繩,應該會從什麼途徑得到。
「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還有人碰瓷專門往大貨車輪子下面鑽,你是無法析構這種人的腦迴路的。」
技術組的報告裡,從現場的鞋印分析,嫌疑人身高約在175-180CM左右,體重也接近200斤,可以想像出這是一個體格魁梧、健壯有力的人。
而林女士身高只有不到160CM,屬於嬌小瘦弱型。
身高的差異,性別的差異,體格上的差異,決定了兩個人在力量上不成對比的差異,這種差異在真實的搏鬥中,完全沒有對抗性,這一點李毅可以腦補出來。
嫌疑人即使不用任何器械,要制服林女士,也不需要費太大的周章,可以秒級結束。
而如果嫌疑人確定需要動用兇器,首要的目的應該是威脅,如果威脅無效,那就可能演變成行兇,但如果事態向那一步發展,林女士的生命安全就會受到很大的威脅,也許,連打電話求救的機會也不會存在。
而當時的現場,是什麼因素導致了嫌疑人一定要使用兇器,而即使在使用了兇器後,卻並沒有對林女士造成任何可致命或深度的傷害,是什麼意外因素的干擾了嫌疑人?最後選擇了愴惶逃跑。
李毅在腦海里反覆地構思場景,身高、體格、兇器,男女對搏,以他對真實搏鬥的理解,這個過程可以五秒內結束。
「是不是感覺小紅旗不好拿。」秦剛衝著李毅用帶戲謔語氣道。
「不好拿也要拿,劉隊說的沒錯,這不光是我們,也是全隊立功受獎的機會,天上是不會掉餡餅的,我們哪一宗案子不是用盡移山心力才修成正果。」
李毅心裡很清楚,隊裡缺人是實際存在的,但這一次市里統一的行動,也是有任務指標的,劉隊不明說,但計劃排程里肯定是有KPI考核,快狠准地把案子結了,是雙贏。
劉隊辦公室那張椅子,劉隊早就明里暗裡地點過李毅,機會留給他了。
臥室里,除了血跡,有明顯的鞋印在木地板上,應該是嫌疑人留下的。
「不是我想像中的那種凌亂,這又出乎了我的意料。」李毅蹙著眉頭左右掃視了一遍。
這個臥室現場,床邊散落著枕頭,有一個被劃開,枕頭裡的覺明子撒了一地。
床單、空調被、床頭櫃、地上,牆上都有血跡,有浸染上去的,也有飛濺上去的,除了床上特別凌亂和滿地的覺明子,整個臥室看上去,不太像是兩個人進行了一場殊死搏鬥、拼命的現場,起碼臥室里的家具不是整整齊齊的排列。
床頭櫃旁的立式衣帽架上也有濺染的血跡,不過,立式衣帽架居然沒倒,床對面地櫃、電視機,房間裡的小桌子和逍遙椅還有梳妝檯,一一排列井然,要不是血跡和凌亂的床及滿地的覺明子,誰能相信這裡間屋子裡,曾經發生過一場殊死的搏鬥。
李毅開始腦補。
竊賊從天台滑下陽台,應該先經過書房,只是裡面的擺設讓他認為無目標可尋。而事主的臥室,夜間睡眠,房間門一定關著,鎖定目標,推門進入臥室,走到床邊,打開床頭櫃的抽屜,那是竊賊篤定認為在臥室的床頭櫃抽屜里一定放著現金,卻不曾想意外地驚醒了林女士。
此時林女士驚醒,她的第一個條件反射是什麼?驚叫?
竊賊必須制止林女士繼續驚叫,動手制服林女士?
林女士用枕頭,床上的毛絨玩具對竊賊進行反擊?
原則上應該是無濟於事,可事實恰恰起到了效果,竊賊並未曾制服林女士。
竊賊拔出水果刀意圖威脅,原本想明晃晃的刀應該會讓林女士感到恐懼並停止反抗,可事實相反。林女士也許是緊張的神經刺激繼續做無意識地反抗,也許是屋子裡黑乎乎的,根本看不清竊賊手裡握著兇器,於是林女士不停的揮動手中能拿到的任何東西對他進行擊打,枕頭被劃開了,枕頭裡的覺明子撒了一地。
幾番交手之後,竊賊發現一時間無法制服林女士,擔心屋子裡的動靜會驚動到左右鄰居,於是跑路。
這個場景的設想,李毅自己覺得無法說服自己。
「你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進行勘察,房間裡就這麼整齊?」李毅疑惑的問秦剛。
「沒錯,我都做過詢問,沒有任何人動過臥室里的東西,我進來看到這一幕的時候,也滿是詫異,當時就有一種感覺,覺得我們到現場前有人布置過,可是在我們之前是保安和物管,他們只是為林女士簡單傷口處理和止血,等待120醫護人員的到達,活動範圍只限於客廳里,沒進過房間。120和我們幾乎是同步到的現場,我看見他們車停下,先上了電梯,我們隨後就上去了,120的人也沒進過房間,奇了怪了。」
李毅思忖,如果打鬥不激烈,林女士身上不應該有多處受傷,但如果打鬥激烈,房間裡的家具私毫沒有被碰撞到,難不成他們在床上打鬥?真的是想劫色?
「你說那傢伙會不會臨時見色起意,想順便再劫個色,才導致了林女士有這麼強烈的反抗拼命一搏。」李毅冷不丁地一問。
秦剛愣了愣,「我以為只有我會開腦洞,原來你也擅長。」
「想想看,先拋開現場的取證,我們就單論林女士為什麼會這麼激烈的反抗。」
「如果看前4宗案子,家裡都是兩夫妻,有的家裡還有老人和孩子,就是一屋子的人,現場條件不允許有劫色這種念頭。這一次,諾大的一間屋子,就林女士一個人,嗯……不是不可能產生這種想法,這類臨時起意搶劫後又強姦的案子,不是沒有,我們以前也辦過。可論如何,他都必須先制服林女士,讓她順從才能辦事。」秦剛道。
「嗯,我只是有這麼一個思路,你看,靠臥室門這邊的床邊,腳印特別多也特別凌亂,而另一邊幾乎沒有腳印,說明他們一直在床這邊糾纏,可但凡竊賊能夠到林女士,從體格力量上來講,基本上就拿下了,林女士也不可能有後續那麼激烈的反抗,我奇怪的是這一點,為什麼一直拿不下。」
「為什麼,癮君子?長的看似強壯卻沒有力量?」
「不可能。」
李毅斷然否定,「沒有基本的身體力量,是沒辦法順著繩子滑下陽台,這是要命的活兒。」
李毅的思路有點堵塞,秦剛也是。
不管嫌疑人是流竄作案還是本地慣犯,他的目的都是盜竊財物為主,如果意外地驚動了事主,完全可以轉身就跑。
又或者選擇制服事主,繼續作案,顯然嫌疑人選擇了後者,並且最終亮出了兇器,以求達到威肋恐嚇,讓事主屈從,卻又很顯然沒有任何恐嚇作用。
林女士雖然已經身中五創,但似乎並沒有讓她妥協,反抗一直在激烈地進行,最終結果是嫌疑人落荒而逃。
這座城市八月的季節,天氣又悶又熱,晚上睡眠家家戶戶都需要開啟空調,肯定緊閉了門窗,加上室外機的轟鳴的噪音,單是在房間裡幾聲叫喊的分貝,很難讓上下左右的鄰居聽見,而且這個時間點,都在跟周公談心。
嫌疑人在遭到事主激烈的反抗,在心理上的確也會慌亂,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在手執兇器的情況下,制服不了林女士。
如果林女士也以命相搏,動靜一定會很大,拋開她的傷情,起碼房間裡家具不應該擺放的那麼溫馨了。
「一會兒你在房間裡大叫幾聲。」
李毅走出大門來到屋外,輕輕地掩上門。
秦剛在屋裡啊啊啊地大叫了幾聲。
「聽得見,能不能再傳入左右驚動其他人不好說,我想當時在這屋裡的動靜不會太大,這屋裡整整齊齊,如果不是林女士受傷,我可能會以為他們就在房間裡拉扯了幾下。」
「上樓頂。」李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