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我該怎麼做
2024-08-31 05:36:11
作者: 橙風
「所以不許再說這樣的話了,別人怎麼看你我不知道,反正我覺得你很好。」趙偏偏也沒想好,到底要怎麼接沈遇的話,最後只能小臉一板說了這麼一句。
沈遇聞言低低笑了一聲。
「你笑什麼啊?」趙偏偏臉上有些掛不住。
「你這是在給我發好人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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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明知道我不是這個意思。」趙偏偏撇嘴。
「快吃飯吧,一會兒不是還要去見袁律師嗎?」沈遇低聲勸了一句,沒有回答趙偏偏剛才的話,但是心情卻是舒暢了許多。
「哦。」
「我今天公司有事,不能送你過去,你一個人可以嗎?」
「可以的。」
「開我的車吧,以防萬一,這是鑰匙。」沈遇說著,便將一把車鑰匙遞到了趙偏偏面前。
「好。」
趙偏偏本來因為自己的誇獎沒有得到沈遇的回應有些泄氣,就連自己出門時都還有點悶悶不樂的,結果哪想她這才剛出了家門,手機微信的聲音卻是忽然響了起來。
「嗯?沈遇?」幹嘛給她發微信?是提醒她忘記拿什麼了嗎?
趙偏偏覺得有些奇怪,連忙戳進了新消息里查看,結果就見沈遇發了一個[小貓抱著小爪爪謝謝.jif]的表情包。
伴隨著簡單的一句話:「我很高興,你說我好。」
趙偏偏看到這句話的時候不由得輕笑出聲:「每次非要用文字交流才特別坦誠。」
明明嘴上傲嬌得不行,但是發文字時卻又誠實得不行,沈遇這反差的模樣,真的是讓趙偏偏覺得有點好玩又可愛。
剛剛有些沉悶的心情,此時瞬間就明媚了起來,以至於她在律師所與袁律師就抄襲事件交談的時候,語氣也比上一次輕快了幾分。
袁律師一看她這樣子就知道她肯定沒有關注網上最新的消息,稍一猶豫後,他還是開了口:「趙小姐,在我們開始談話前,你也許可以看看現在網上關於你的言論。」
「嗯?」趙偏偏的心瞬間一沉,一種不好的預感立馬襲上心頭。
她慌忙拿出了手機登上自己的社交帳號,網上依舊對她是一片罵聲,罵她還不過癮,甚至還人肉搜索出了她父母的名字、電話、照片和住址,肆意辱罵。
趙偏偏的臉色頓時有些不好看,袁律師卻又說了一句:「看那個論壇。」
不用袁律師明說,趙偏偏也知道他說的是什麼論壇。就是那個懸賞傷害她有獎勵的論壇,雖然已經舉報了封了貼,報了警,但是那群人又開了個暗樓,這一次,他們找不到她來傷害獲取積分,便順著人肉搜索出來她父母的住址,對兩位老人進行了侮辱和恐嚇。
當趙偏偏看到那暗樓里那些洋洋得意地掛著她父母被潑水,被扔雞蛋,門上被亂寫亂畫的照片時,她的一雙眼睛頓時一片血紅:「他們怎麼敢!?」
如果只是對她的攻擊和辱罵,她還沒什麼,可是現在這些事情卻扯上了她的父母,那是她的逆鱗!
「世上有些人為一些蠅頭小利,什麼事情做不出來?在我們這一行,這樣的人見得多了,利益真的能讓人變得不像人。」
袁律師見過太多這樣的案子,甚至有人為了保險金,連自己的親媽都殺害的,更何況只是傷害一些陌生人。
那些罵趙偏偏抄襲的人,也許裡面真的有被蒙蔽的「正義之士」,但是能做出傷害別人取樂,獲取利益的人,就絕對不是正義之士了。
「這是犯罪對嗎?」趙偏偏的一雙手死死地捏成拳頭,過了好久,才終於啞聲開口道。
「是。」
「我要起訴他們。」
「可以。」
「人肉搜索出我父母信息和轉載這個消息的網友,我也要起訴!」
袁律師聞言卻是輕聲地嘆了口氣:「你知道這有多少人嗎?」
「我不在乎,我只知道我絕不會就這樣算了,有一個,我告一個,有一千個,我告一千個。」
「如果真要真要做,註定既費時又費力,這是個龐大又瑣碎的工程,只怕短時間內沒有辦法有個結果。」
「嗯,我知道,但是沒關係,我不會改變我的決定。」
「我還是建議你起訴領頭造謠並對你造成人身攻擊的幾位大V和激進網友就可以,說句不太好聽的,法不責眾,你真要把所有人一個一個告過去,不說要花費一年、幾年、甚至十幾年的時間,便是你要負擔的費用都極為不菲,而且就算你贏了官司,也得不到什麼賠償金。」
「謝謝你,袁律師,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好,但是我不準備退讓,我不能白白讓我父母受了委屈,不管多少年我都奉陪,花再多錢也沒關係。」
錢不夠,那就掙!
但那些傷害到她家人的人,她一個都不準備放過。
趙偏偏本來就十足氣憤,偏偏此時她還看到一個認證為律師的人在別人提醒「人肉搜索,公布他人信息屬於侵犯別人隱私權,名譽權」時,他居然侃侃而談,表示:
「網絡人肉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一種公民行使監督權、批評權的體現,網民將涉嫌違法、違紀或者道德上存在嚴重問題的人或事件以及相關信息公布在網上,由網民們自行評判,如果行使得當,也有利於社會的進步,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在我看來,這樣的舉動並沒什麼。」
說的是冠冕堂皇,噁心至極,完全不去考慮被搜索的人是不是真的做了什麼違法或者違背道德的事。
看著這條評論高大四千多的點讚,趙偏偏握著手機的手指驀地收的更緊了幾分。
「首先這個人,我告定了!」
「嗯?」袁律師接過手機來一看,發現還是自己的同行,瞬間愣了一秒,立馬駁斥道:「在各國『誹謗法』實踐中,確實有『公正評論免責』的原則,只要是根據公開正式的報導進行的評論,並且沒有侮辱他人,評論者就應當免責。但網民僅僅是根據他人的帖子,就輕率地作出一評論,我並不認為這些人應該享受『公正評論免責』的保護。」
「袁律師,我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