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3章 萬里

2024-08-30 15:43:52 作者: 風煙流年

  沈子書憂心,「可是此處距離漠北有九千里上萬里地,縱然說您的汗血馬日行千里,可這人哪裡受的住不眠不休一日顛簸千里呢,正常一個月才能到的,您說一個月趕回京來,這路途奔波,龍體只怕承受不住。不然,還是弟去吧,您可信任弟不能辜負囑託。」

  「朕心意已決。朕親自去見她。」

  傅景桁在這件事上是執拗的,也顧不得臣子會不會笑話他。

  不管多少里地,九千里也好,一萬里也罷,他哪怕過去和她說一聲她是被冤枉的,可以回京好好生活了,然後看她一眼就行,他始終對她從冬園出走時的不告而別不能釋懷,她真的這事做的非常絕情,她明知道他根本離不開她,他得讓她當面給他讀讀她寫那封訣別信,不然他不死心,此生死不瞑目。

  「老莫,你傳旨下去,今年同往年一樣,各親王,各臣子,在先皇忌日祭祀期間在各自宅邸守喪,嚴禁葷腥,派人各處盯著,有人違規直接斬首。」

  「是,君上。」老莫清楚實際不是盯著各處有沒有悄悄開葷,而是盯著別叫人發現實際君上離朝,朝中是龍替在為先帝守孝,「那您同清流出行在外務必小心。」

  當夜裡,傅景桁同清流等人自通往宮外幽閉處的暗道出宮去了,輕裝出行,一路向北,風雨無阻。

  正常一個月的行程,他們催馬急行,用了十一天趕到了漠北摩訶鎮子。漠北大風將人面龐刮的頗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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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連月來國事操勞,加上記掛愛妻,路上奔波,淋了幾場雨,身子不好,發起高燒來,就這個脾氣,還要去見文瑾,理論清楚。

  傅景桁問清流道:「是這裡了?她在這個鎮子上,靠近沙漠那邊的一處軍屬人家。」

  「是了。爺。」清流回復。

  傅景桁頷首,「找處客棧,休整一下吧,你們隨朕趕路都累了,在這裡會逗留幾天,你們好吃好睡,把身體調整好。」

  在鎮子上找了處最好的客棧,這地方貧瘠,最好的客棧也顯得髒髒破破的,但連著十一天每天都透支跑八九百里地,清流和暗衛基本都累垮了,進了客棧,吃了飯就進屋睡下。

  小伙子們都覺得大王為了早些見到先皇后簡直是不要命,也是因為一個月內必須回朝,時間的確緊急。

  傅景桁打算在此處逗留七八天就返程回京城了,不然朝里先皇的忌日祭祀過去,他不在朝里容易出亂子,若不是恰逢先皇忌日,他也沒有辦法離京鄺政一月。

  妻子就在附近,傅景桁沒有多少睡意,他立在屋內,往銅鏡中看自己,滿面胡茬,非常憔悴,又瘦到脫相,高燒著人也糊塗,顯得面目可憎了起來,不複數月前曾經的英姿勃發。

  隨行軍醫要給他看龍體,說:「不行,君上,立刻睡覺。不然恐怕支撐不住。屬下去給您煎些藥用了。」

  「不困。去煎藥就是。朕會好好保重身體,遵醫囑。朕知道國事重要。」傅說。

  他還是有不少皇家公子的驕傲,將自己梳洗乾淨,換了乾淨的絳紫色頗為矜貴的衣衫,將面龐上胡茬剃乾淨,打一柄摺扇,提了些物什便出了客棧。

  軍醫煎藥慢,他也沒耐心等了。

  他在腦海中構想著文瑾此時在做什麼,這時是晌午,許是她正和蔣懷州用午餐,他們一起煮飯,然後一起坐在小桌邊,和睦地吃著簡單的飯菜。他來了,算什麼,是了,他是她腹中孩子的父親,她說過孩子不會叫旁人父親。

  這地方他挺熟,十七歲被老文要求帶兵打仗和邊界西北邊的遊牧部落交涉過,他曾經年輕,帶兵沒有經驗,那時還是跟著婁正業學習,他那時受了很重的傷,他傷重躺在沙漠上看星星,很孤單很美。

  他看著星星會想到瑾妹在王宮外等他歸國,也會想到疼愛他的父皇將江山交給他,他為了瑾妹的期盼和父皇的遺願都要活著回去。

  他心裏面瑾和父親是最重要的兩個人。母親在他三歲拋棄他,他對母親是恨之入骨的。

  瑾為什麼會來這裡?他哪裡敢想是因為他曾經給她講過他在漠北看星星的事情,小東西一直很想來看看他看過的星星呢。他以為她是無意間湊巧來到這裡的。

  ***

  「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裡迷路,會被流沙捲走的。」

  文瑾在摩訶沙漠邊邊上追著她收養的一條小土狗,這是她此生養的第三條小狗,第一條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條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宮陪大王和長林了。

  她很喜歡小狗,她遇見這條小狗的時候,是在她在那個雪夜,荒蕪的古剎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戰馬赤兔的腹部,顯得比她還可憐不少。

  她當時問小狗,你也沒有家了麼,小狗沒回答,畢竟小狗不會說人話。

  文瑾就同情心泛濫把小狗兒抱著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誰家的小狗兒呢。但前不著村後不著店的古剎里,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見了好多見聞,她離開廣黎帝都的時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傷了,她決定不做沒用的負累,所以留書出走了,開始一個人帶著長憶流亡,被國家主公驅逐真的特別心灰意冷。

  不過她沒有一蹶不振,因為人無論身處怎樣的逆境,都不可以放棄自己。只有自己堅強起來,面對現狀,並嘗試改變現狀才會使亂糟糟的生活回歸正規。

  文瑾雖然對感情死心眼,但素來是堅強的女人,尤其肚子裡揣著一個,所以無論現狀多慘她都不可以倒下,何況她手裡帶著幾十萬兩錢銀,生活是無憂的,吃不上飯才發愁呢,有飯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著。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親自手刃,能去墳前揚骨灰也行吧。

  文瑾換了男裝,把過於惹眼的臉頰用牆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個人走過了很多城郭,每到一個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還聽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單罵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頭巷尾聽見了不少版本。

  流離失所使她增加了見聞。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積極向上的一面,人也會比較容易快樂。

  她因為肚子裡有長憶,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為顛簸,動胎氣,下面出了幾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棧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藥,一個人在外並不敢聲張,總歸是將孩子保住了。一個人吃保胎藥還是會想起孩子父親,也會羨慕路上相互攙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沒有任何奇遇,也沒有大著肚子在異地干出一番驚天動地的事業來,她單保胎藥吃了百餘副吧,她身體不好,便強迫自己多吃食物,幾個月就從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著男裝,就像個大肚腩的圓圓的髒臉小生,並沒有遇到劫財劫色,還算幸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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