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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3章 司馬都巴郡

2024-08-30 17:11:08 作者: 穿越三國

  司馬懿把自己的想法發回洛陽之後,就開始準備。

  他心裡很清楚,君侯雖然看似不願意主動惹起事端,不過是時機未到罷了,並不是胸無大志。否則的話,原本在長安,如今入主北宮的何太后和少帝如何解釋?

  也就是受到這個大舉動的刺激,司馬懿才會起了進取益州的心思。

  上書進言,以巴郡為開端,襲擾益州,逼得孔明不能安心發展,這樣耗到益州人力物力匱乏之時,一舉大軍突進,全取益州。

  他相信,君侯絕對會同意自己的建言。所以,不等洛陽的命令,就開始動手準備。

  而司馬懿如今是漢中的功曹從事,本就下旨巴郡。而巴郡張魯,雖然投奔洛陽之後,依舊還是巴郡太守,但實際上除了五斗米教的教務以外,所有政事,都委託給巴郡功曹閻圃和司馬懿二人主持。

  所以,司馬懿只要得到閻圃的同意之後,在和張魯說一聲即可。

  

  而不管是閻圃還是張魯,對於進取益州,那是絕對的贊同。

  所以,在洛陽任命司馬懿為巴郡都尉,以黃忠為副,魏延做牙門將的文書到了巴郡的時候,司馬懿這裡的巴郡兵馬已經初步有了雛形。

  不得不說,和楊烈想的一模一樣,司馬懿也是利用張魯教中的巴郡蠻人為主體,建立了一支巴郡的郡國兵。

  以魏延為主將。

  巴郡之地,在劉璋劉焉父子主政益州的時候,就和益州頗為不和。當初劉表曾經想著據有荊襄而進取益州,成就一番霸業。

  所以不但上表言說劉焉製作天子車杖千餘輛,有著僭越的嫌疑,更是鼓動巴郡之人,反對劉焉的統治,甘寧就是當初巴郡之中反對劉焉的中堅,不過被益州打敗之後,才去的荊州,最後被楊烈收留。

  所以,平定巴郡叛亂之後,劉璋直接把原本的巴郡一分為三,分作巴中,巴西以及巴東三郡,巴西依舊稱作巴郡,被張魯占據。而巴東郡和巴中郡,則依舊屬於益州。

  但是,當初平定巴郡叛亂的龐曦,卻也忍受不來劉家父子執政益州的作為,隨即造反,單只是也被劉璋平定了而已。

  就連當初幫助劉焉占據一周的賈龍趙匙等人,也統一造反,反對劉家父子的統治,同樣也被劉凱父子平定。

  在這中間,劉焉劉璋父子慣用的伎倆就是手段粗鄙,用得著拉一把,用不著,一腳踢。所以,益州這裡,劉家父子也不過是將將維持而已,幸好有著漢室宗親,以及有些小聰明的手腕,才能夠穩居益州這麼多年。

  但是劉備一來,劉璋的統治就直接垮台,益州歸了劉備。

  雖說如今益州時候歸了劉備,劉備已死,劉禪繼位。

  但是,不管是益州本地土著豪強,還是那些蜀中蠻人,都不大服從劉禪和孔明的管束。

  所以,聽說師君要在巴郡這裡募兵,那些本就因為東州人的進入,而導致失地或者日子難過的蜀中各處不分蠻人部族還是蜀中本地之民,就開始一窩蜂的向著巴郡湧來。

  這個情景,讓司馬懿大吃一驚,隨即大喜。

  他倒是低估了張魯這個五斗米教教主師君的影響力。

  根本沒有想到,只不過想建立一支蠻兵為主的郡國兵而已,居然會鬧出這麼大的動靜。

  但是轉念一想,司馬懿就決定,來者不拒,畢竟亂世過後,最匱乏的就是人口,哪怕是經歷了這麼久的恢復,洛陽長安,以及漢中的人口,還沒有恢復到黃巾作亂以前。

  而且,這些人口可是從益州那裡逃過來的,自己這裡多一口,益州那裡就少一口,此消彼長之下,不信少了大量人口的益州,還能有什麼作為。

  所以,司馬懿在得到張魯閻圃同意之後,不但大肆接受所有趕過來投奔的大量人口,予以妥善安置,還拿出郡中倉庫的糧食,予以救濟。

  同時向漢中求救以及向著洛陽稟報。

  漢中太守鍾繇何等的精明,一接到司馬懿的求助,不但發去大量米糧衣物,同時答應接收那些巴郡安置不下,願意到漢中定居的大量人口。

  這麼一來,不但有著許多人趕到巴郡,就連漢中這裡,也開始有著蜀中人過來尋求幫助,遷移到漢中。

  而這時正是蜀中蜀科制定完畢,將要實行的時候。

  蜀科是三國時期蜀漢用以約束蜀地軍民,治理蜀漢用的法律,劉備在平定益州以後,命諸葛亮、法正、伊籍、劉巴、李嚴等五人一起研究製造蜀科。

  諸葛亮、法正、伊籍、劉巴、李嚴等人「共造蜀科」以推行諸葛亮「以法治蜀」的主張。

  諸葛亮劉焉、劉璋父子治蜀,『德政不舉,威刑不肅』,劉璋治理蜀地,士大夫多挾其財勢,欺凌小民,使蜀中之民思為亂者,十戶而八。 為徹底扭轉此亂局,諸葛亮厲行『先理強,後理弱』的策略。理強為力行法治,限制和打擊『專權自恣』的官僚及豪強,理弱則是努力扶植農民,發展生產。

  諸葛亮的法治哲學主要來自於先秦的法家商鞅和韓非,以及前漢的新儒家董仲舒。

  主張治國是法、禮並用,威、德並行,強調「訓章明法」、「勸善黜惡」,亦即以法為體,著重公平客觀原則;以德為用,著重教化為本。

  以商鞅之法,卻不迷信其權威主義,取其理法,結合儒家教化,把行法與教化合而為一。

  為勸戒及訓勵蜀國官員將士,制定了八務、七戒、六恐、五懼等執行條章,以明令能知能行的行為準則。

  但是誰都知道,商鞅之法,相當嚴苛,所以,前秦有著暴秦之說。

  蜀科剛一實行,就遭遇了蜀中豪強的一致抱怨,就連主持參與制定蜀科的法正,都告訴孔明說蜀科太嚴,希望以噶組入關中時的約法三章,為基礎,修訂蜀科。

  卻被孔明拒絕。

  如此形勢之下,再有巴郡募兵,安置逃民的做法,使得別說底層小民了,就是一些豪強,都在想法逃亡巴郡或者漢中。

  但是,這種情形,一開始,孔明並不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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