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健人員在衛生保健工作中的職責

2024-08-14 21:40:17 作者: 曹慧弟

要求從事衛生保健工作的人員要熱愛衛生保健工作,喜愛幼兒,上崗前接受培訓並考核合格,有一定的專業知識水平;責任心強,愛學習,肯鑽研,能不斷改進工作。

  保健人員在工作中應具備以下職責:熟悉托幼園所衛生保健管理要求,熟悉業務理論;充分利用衛生保健業務知識,指導園內衛生保健工作;協助園長組織實施有關衛生保健方面的法律、規章和制度,並監督執行;密切與當地衛生保健機構的聯繫,協助做好疾病防控和計劃免疫工作;負責園內工作人員(如保教人員、炊事人員、庫房管理人員、採購人員等)的衛生保健業務培訓;負責園內衛生保健工作的檢查與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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