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英國創辦綜合中學的背景
2024-08-14 21:31:58
作者: 肖建彬
(一)「人人受中等教育」與三軌制中等教育制度的建立
20世紀以前,英國形成了平行的雙軌制教育制度,一軌是為貧民子弟設置的,只有初等教育,也就是說,對貧民子弟而言,初等教育是終結性教育,它與文法中學互不銜接,基本上不存在升學機會;另一軌是為中產以上階級服務的。既有初等教育,又有中等教育,還可以繼續升讀高等教育。英國的中等教育形式比較單一,主要是文法學校。能夠進入文法中學就讀的只是少數,這種單一的中等學校嚴重製約了中等教育的發展。
20世紀初,民主化思潮席捲歐洲,保守的英國也不例外,受民主化思潮的影響,工人階級民主意識不斷加強,他們對社會底層兒童僅僅接受終結性的初等教育而沒有機會接受中等教育表示強烈不滿。《1918年教育法》提出把學生離校的年齡提高到14歲,因此對中等教育的需求大大增加,原來數量相對不足的中等學校壓力與日俱增,中等教育的改革便提到議事日程上來。1922年托尼(R.H.Tawney)在《人人受中等教育》一文中提出,要建立適合民主社會的教育制度,讓所有正常兒童在11歲以後從初等或預備學校轉入各類中學。[4]1926年英國《哈多報告》提出了一個適合所有青少年的中等教育的藍圖,並要求通過11歲的選拔性考試進入不同類型的中等學校。1938年英國《斯賓斯報告》提出將英國中等教育擴展為文法中學、現代中學和技術中學,並重申各種類型的中等學校具有平等地位,這對英國中等教育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斯賓斯報告》拓展了《哈多報告》中關於中等教育的概念,三軌制中等教育已經作為理想模式被廣泛地接受。《1944年教育法》出台,進一步明確規定了對所有學生提供免費的中等教育政策,使中等教育成為連接初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或高等教育的中間環節,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終於成為相互銜接的整體。所有初等學校畢業生參加「11歲考試」,按其成績、能力和性向分別進入文法中學、技術中學和現代中學。1945年英國工黨上台執政,明確把「人人受中等教育」和「教育機會均等」作為政府努力實現的目標。
(二)教育機會均等思想的濫觴與對三軌制中等教育的批評
20世紀40年代以後,英國工黨、公誼會、英國新教育聯誼會、倫敦郡議會及威爾斯部分郡議會等,都贊成成立多邊學校。資深主編登特(H.C.Dent)積極贊成建立新秩序的多邊共同學校。他認為,「現存的教育制度無論在數量上還是在質量上都不能滿足教育民主化的趨勢。社會分層導致教育機會不均是悲慘的,儘管兒童在能力、性向方面有區別,但我反對把青少年放在不同的學校里。我更傾向在一所學校里把他們分在不同的班級里。」[5]1947年後,在教育部的默許下,各地方教育當局開始嘗試建立綜合中學,其中大多在偏僻的農村地區。隨著實驗的進行,工黨內部贊成綜合中學政策的傾向逐漸增多,支持綜合中學的議員人數也在相應增加。1951年6月,英國工黨在《中等教育政策》的研究報告中認為,英國的三軌制教育制度無法為每個人提供平等的教育機會,背離了時代的要求和社會主義理想。該報告大力倡導綜合中學的辦學模式,認為綜合中學是通過讓所有兒童共同學習核心課程來滿足他們需要的學校。
(三)經濟發展與人口激增所帶來的對新型中學的渴望
隨著戰後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英國經濟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繁榮局面。一方面,經濟發展對從業人員的結構要求發生改變,對專業人員的需求大大超過了非熟練人員,通過教育培養人才成為社會的共識;另一方面,隨著就業機會增加,國民收入不斷增長,國民對教育的需求也因此增加。原有的中等教育結構中的文法中學已無法滿足需求,現代中學和技術中學也不能滿足需求,人們對中等教育的現狀日益產生不滿,在教育公平的理念下,人們渴望一種更加公平、公正的新型學校出現。
(四)考試的改革與對「11歲考試」公平性的質疑
1951年以單科考試為特點的普通教育證書考試取代了學校證書考試,該考試分為普通水平和高級水平兩級,兩級考試分別在16歲和18歲進行。1953年,現代中學開始參加普通教育證書考試,許多現代中學也開始在高年級加開學術課程,並鼓勵學生不要離校,在校學習並參加普通教育證書考試。1954年,約有5 000名現代中學的學生通過考試,而到1962年,這個數量劇增到了36 000名。[6]既然現代中學的學生也能夠通過高級水平的考試,那麼這在某種程度上模糊了中等教育各學校之間的界限。人們開始懷疑「三軌制」和「11歲考試」的合理性和科學性,而且隨著適齡入學學生的增加,許多中產階級子女無法進入文法中學,擔心自己的子女會淪落到現代中學去,這些中產階級也開始對「三軌制教育制度」產生不滿,這樣支持綜合中學的社會基礎就更加廣泛了。
(五)新的研究成果與綜合中學的建立和發展
英國的心理學家與社會學家分別從不同的視角研究英國實行的三軌制教育制度和「11歲考試」制度,他們認為人的智力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不斷發生變化的,優質的教育可以使學生的智力不斷發展並逐步提高,劣質的教育則使學生智力下降。智力並非完全由遺傳決定,它也能由環境的刺激產生,11歲舉行的選拔性考試應該廢除,因為其賴以存在的理論基礎被證明是錯誤的。
心理學家和社會學家的研究結論動搖了英國的「11歲考試」和三軌制的中等教育體制賴以生存的理論基礎,人們對教育公平和機會均等的理解也從原來的為不同能力和性向的學生提供適合於他們的教育轉向了保證滿足所有學生的需要,給予每個學生充分發展機會的教育。這些研究為綜合中學的建立和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時代的變遷使理論日益更新變化,教育社會學家和心理學家的研究成果促使三軌制的理論基礎漸漸崩潰,精英主義教育的維護者也不得不面對現實,開始接受綜合中學的理念。
1964年9月,英國布拉福德市率先廢除「11歲考試」,1965年10號通告提出將發展綜合中學上升為國家政策。英國《1976年教育法》把綜合中學的發展上升到國家立法層面,到1980年,綜合中學基本成為英國中等教育的主要類型,此時,有88%的學生在綜合中學就讀,其他類型中學的學生只占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