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三章老煙槍
2024-05-03 22:27:28
作者: 煮劍焚酒
我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等我再次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正身處於一輛破舊的卡車上,跟我同車的還有十幾名衣衫襤褸的男人,一個個目光呆滯,形同行屍走肉。
這尼瑪是什麼地方?
我坐起來,揉了揉太陽穴,仔細回憶昏迷前的一幕,心中不由殺意迸發。
我想起那個墨鏡男人是什麼來頭了,他是費祖身邊三個保鏢之一。
我一直以為費祖是洪妃請來騙婚的演員,但看現在這種情況,他應該是貨真價實從東吳來的黑二代,為了洪妃打擊報復我,可他把我綁到這裡想幹什麼?
我正胡思亂想著,突然聽到咣當一聲巨響,卡車一陣劇烈晃動,我整個人都彈了起來。
此時正是傍晚,天色將黑不黑,我衝到卡車邊上一看,頓時驚的汗毛直豎,冷汗狂飆。
這輛破舊的卡車竟是行駛在一個半山腰間,左邊是陡峭山壁,右邊是懸崖,從我這個角度往下看,高度至少有七八十米,再往後看,整條路的寬度僅有三四米只夠一輛卡車通行。
「這尼瑪究竟是什麼地方?」
我下意識去摸兜里的手機。
手機,錢包,打火機香菸這些東西都在,可我拿出手機一看,竟是連半格信號也沒有。
這時一名形同枯槁的老頭抽了口煙,操著一口生硬的普通話,死氣活樣的道:「沒用的,這裡是雲貴山區,信號覆蓋不到。」
「雲貴山區!?」
我深吸了口氣,心中不由狂罵,費祖還真肯下血本,愣是把我從南陵帶到了千里之外的雲貴。
雲貴是出了名的貧困省,以走私毒品,黑磚場,黑礦聞名全國,前幾年還出了著名的盲井事件,幾十人被帶進礦井裡殺死,然後那些兇手冒認他們的親屬去騙保。
「老爺子,他們這是要把咱們帶哪去?」我湊過去問。
老煙槍指了指前面說:「別急,快到了,翻過這座山,前面就是土寨。」說完便不再理我,閉目養神起來。
夜幕很快降臨,差不多一個小時後,卡車總算開出了山道,出現在一座古老的村寨門口。
車剛剛停下,就有數名彪形大漢衝過來,吆喝著讓我們下車。
我擠在人堆里一聲不吭,悄悄打量著這些人,這些大漢各個長相兇狠醜陋,腰間別著土槍,一看就不是善類。
後來彪形大漢們將我們一行二十餘人帶進土寨的一間破舊的廠房裡,每人發了兩個饅頭,一包榨菜就算是晚餐了,水就在門口的大缸里要喝自己舀。
我湊到老煙槍身邊,低聲問:「老爺子,他們想把我們怎麼樣?」
老煙槍看了我一眼,指了指我手裡的饅頭:「你吃不吃,不吃給我。」
吃個屁啊!
我滿腹狐疑,沒有半點食慾,當即就把饅頭榨菜都塞給老煙槍了。
老煙槍咧嘴一笑,捧著饅頭大啃特啃,很快幹掉了兩個,這才一抹嘴道:「在這土寨里能幹什麼,無外乎兩種活,第一種是幫他們刮鴉片,還有一種就是採礦。刮鴉片還好,不會太累,採礦就危險了,每個月都要死幾個,小伙子,你是不是得罪什麼人了?」
我沉默,掏出香菸抽了一口。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香菸能讓我緩和緊張的情緒。
「哎,給我來一根。」老煙槍滿臉皺紋,露出滿口黃牙朝我笑。
這包蘇煙是我回酒店之前新買的,滿滿的二十根,我天生不是小氣的人,就丟了根給他。
老煙槍很享受地抽了幾口,這才開口說道:「小伙子,既來之則安之,不要妄想著逃跑,因為從來沒有人能成功。想要在這裡活的舒服,記住一句話,逆來順受,千萬別頂嘴,別做無謂的反抗…」
第二天一早,約莫五六點鐘的時候,那群彪形大漢就踹開門讓我們出去,早餐依舊是饅頭稀飯鹹菜。
一天一夜沒吃東西,我確實餓的夠嗆,也就不客氣了,甭管好吃不好吃,呼嚕呼嚕的就把稀飯饅頭吃進肚子。
我對吃從來就不挑剔。
用過早餐,彪形大漢中一個臉上帶有刺青的頭目走過來指指點點,叫了十幾個體格壯碩的年輕人出去,最後他用生硬的普通話問道:「誰是蘇肅?」
我剛想回答,老煙槍卻是一把抓住了我的手,朝我輕輕搖頭。
刺青男連叫了數聲,見沒人回答,便是罵咧了幾句,帶人走了。
老煙槍壓低聲音道:「你是真傻,還是真傻,明知道有人搞你還自報身份?知道那批人要被帶到哪裡嗎?礦山!你小子,看起來挺精明,怎麼做事不動腦子。」
我有些汗顏,笑著塞給老煙槍兩支香菸。
老煙槍喜笑顏開,拍了拍乾瘦的胸脯道:「放心,這裡我熟悉的很,我罩著你。」
我藉機問他為什麼來土寨,老煙槍並不隱瞞,娓娓道來。
原來老煙槍是附近村落的村民,眼看著兒子快到結婚的年齡了,他想多賺些錢給兒子蓋房子娶媳婦,跟我同車的那些人裡面,80%都是附近村民,為了每天100塊的工錢而來,剩下的20%是近親結婚的產物,大多智力有障礙,屬於一次性買斷貨。
「往年也有一些像你這樣,因為得罪了某人被送到土寨的傢伙,不過你跟他們不太一樣,他們沒你這麼冷靜。」老煙槍抽著我的煙,不忘奉承一句。
我笑了笑,「不冷靜怎麼辦,難道還能哭嗎?那些人後來怎麼樣了?」
老煙槍面色一變,搖了搖頭,似乎這是個不能說的忌諱。
「都被送進礦山坑殺了?」
老煙槍愣了下,沉默不語起來。
我們在土寨休息了半個多小時,另外一群人進來吆喝著讓我們出去,不多時,我們就來到土寨後面的一大片罌粟田裡,此時這裡已經有不少女人和小孩在用小刀在刮罌粟膏,也就是一種乳白色的黏稠體。
我以前沒接觸過這種東西,不過感謝萬能的影視劇紀錄片,對此我並不陌生。
只是我心中忍不住驚嘆,我尼瑪是來到三十年前的金山角了嗎?種罌粟竟種的如此明目張胆,就不怕緝毒警來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