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依戀關係

2024-08-15 18:12:12 作者: 孫杰 張永紅

  依戀是指嬰兒對熟悉的人(父母或其他撫育者)所建立的親密情感聯結,嬰兒對其表現出各種依戀行為,如哭、笑、視覺朝向、身體接觸、依附和追隨等。依戀是人類最初始的也是影響最深遠的一種情感,是健康成長不可缺少的環節,是幾乎一切社會情感發展的基礎。

  依戀是一種雙向互動的積極過程,在親子之間的情感聯繫上,嬰兒也在積極地影響著母親或其他依戀對象。嬰兒從出生後的第一天起,就會對別人發生反應。2~3個月的嬰兒開始對人微笑,我們稱之為社會性微笑。這種微笑的行為常常是父母注意到的嬰兒的第一個明顯的社會性反應。如當母親抱起嬰兒時,嬰兒就停止啼哭,對母親發出更多的微笑,對母親咿咿呀呀等,這都會強化母親對嬰兒的感情。這種強烈的持久的情感聯繫,使得嬰兒最願意與母親在一起。當嬰兒遇到困難、感到害怕時,便尋找母親,表現出一系列的依戀行為。

  依戀是成人與幼兒之間特殊的親密關係,亦是幼兒早期情緒發展和社會性發展的重要內容,建立正常的依戀關係對於幼兒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

  (一)依戀的發展

  依戀關係是幼兒出生後逐漸發展起來的。依戀的發展依據鮑爾比(Bowlby,1979)的研究包括四個階段,分別是前依戀階段(從出生到6周)、依戀開始形成階段(6周到6~8個月)、依戀形成階段(6~8個月到18個月)和互惠關係形成階段(18個月~2歲到2歲以後)。在前依戀階段嬰兒對人反應的最大特點是不加區分,沒有差別,即嬰兒對所有人的反應幾乎都是一樣的,同時,所有的人對嬰兒的影響也是一樣的。在依戀形成階段嬰兒對某個特定個體(一般是母親)產生依戀,特別願意與母親在一起,與母親在一起時就很高興;而當母親離開時則非常不安,表現出一種分離焦慮。這時嬰兒往往採用哭鬧、跟隨等方式不讓母親離開。在互惠關係形成階段,幼兒約2歲的時候,由於言語和表徵能力的迅速發展使他開始理解母親離開的原因,幼兒的自我中心減少。親子之間形成了更為複雜的關係,幼兒能認識並理解母親的情感、需要、願望,知道她愛自己,這樣分離焦慮便降低了。總之,這時的幼兒會同父母協商,向成人提出要求,親子之間的合作性加強。

  (二)依戀的類型

  

  安斯沃斯等人(Ainsworth et al.,1978)設計了「陌生情境實驗」,將嬰兒與母親和一個陌生人安置在實驗室里,通過母親離去、返回及陌生人出現等一系列特定程序,考察嬰兒分別在與母親在一起、與陌生人在一起、與母親和陌生人在一起、獨自一人、母親離開和回來時及陌生人出現和離開時的情境下產生的情緒和行為。觀察幼兒在此情境中的反應,可以判斷幼兒依戀關係的類型。通過測查,安斯沃斯認為,由於父母行為的影響,可能使嬰兒形成三種不同的依戀類型:安全型、迴避型和矛盾型。

  目前相關研究發現,雖然依戀可以分為不同的類型,但是依戀的性質是可以發生變化的。在12個月時,屬於迴避型或是矛盾型依戀的嬰兒,到18個月時,有可能建立安全的依戀,反之亦然。許多研究發現,多數嬰兒都改變了其最初依戀關係的性質。其中,從非安全型依戀向安全型依戀變化的較多。

  (三)依戀的影響因素

  1.撫育質量

  安斯沃斯認為,嬰兒與母親(或任何其他的親密撫育者)的依戀關係質量在很大程度上有賴於他們所受到的撫育質量。嬰兒與撫養者情感紐帶的重要性在這種紐帶關係缺失時表現得最為明顯,即如果由於某種原因導致撫育者不穩定,將對幼兒依戀的形成起到破壞性作用。有關母嬰依戀的研究,就是從母嬰分離的嚴重後果開始的。斯皮茨對孤兒院孩子進行了研究,這些孩子都在3~12個月內被母親拋棄,在這些保育機構中,嬰兒很少有機會與人交往,保育員每天只是履行公事般的與嬰兒進行接觸,沒有親吻,缺乏遊戲,社會性刺激極其貧乏,他們被放在一個大的病房內,至少七八個孩子都由一個護士照看。他們表現為哭泣,對周圍環境退縮,體重減少,很難入睡。

  哈洛(H.Harlow)對剛出生的「嬰猴」實施「母愛剝奪」實驗。實驗表明,嬰猴具有先天的接觸安慰的需要。與正常生長的同齡夥伴相比,在這種缺乏真實母親養護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猴子,缺少群體性行為,不合群,富於侵犯性,怯於探索環境,且不能適應未來的生活。母愛剝奪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而且今後要花很大力氣才有所彌補。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撫育質量是幼兒今後正常發展的重要基礎。

  資料卡

  「母愛剝奪」實驗

  美國威斯康星大學動物心理學家哈洛用恆河猴做的「母愛剝奪」實驗是心理學界的經典實驗。他們將剛出生的「嬰猴」脫離母親的哺養,單獨關在籠子裡。籠子裡裝有兩個「代理媽媽」:一個用鐵絲編成,身上裝有奶瓶;另一個用絨布做成,身上不設奶瓶。小猴飢餓時在鐵絲媽媽身上吃奶,但當小猴歇息或恐懼時便趴到絨布媽媽身上去。研究發現,小猴不僅需要食物,還有一種先天的需要便是與母親親密的身體接觸。哈洛稱之為「接觸安慰」。從這個實驗推斷人類嬰兒也具有接觸安慰的先天需要。

  (資料來源:王振宇,《學前兒童發展心理學》,2009)

  (1)撫育態度對依戀形成有著重要的影響。嬰兒與撫育者之間互動的方式,決定著依戀形成的性質。安斯沃斯發現母親對幼兒的敏感性是影響幼兒依戀形成的關鍵因素。敏感的母親對幼兒是易接近的、接受的、合作的。安全型依戀幼兒的母親對嬰兒發出的信號反應敏感迅速,表現出更多的積極的情緒反應,而且照顧嬰兒溫柔細心。在此過程中,嬰兒將父母合併成一個在保護、培養、安慰和安全等方面可以信賴和依靠的人,同時幼兒形成了一個信念,即自己能夠從別人那兒獲得積極的反應。相反,不安全依戀型幼兒的母親不喜歡身體接觸,照顧嬰兒顯得笨拙無能,當嬰兒哭鬧煩躁時往往不知所措,或採取拒絕態度,而且對何時以及如何滿足嬰兒的需要缺乏敏感性,教養行為不合適。

  (2)撫育環境影響依戀質量。家庭與社會環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依戀質量。在幼兒的生存條件中,家庭是第一要素。正常家庭,尤其是婚姻美滿、成人之間充滿溫馨、較少有摩擦的家庭,會使幼兒依戀的安全感增強。反之,失業、婚姻失敗、經濟困難和其他一些因素都會影響父母對幼兒照看的質量,從而破壞幼兒的依戀安全。因此,藉助社會支持系統改善養育行為和親子關係往往成效顯著。在一項對抑鬱且有虐待傾向的母親進行指導與幫助的研究中發現,受過撫育訓練的家庭訪問者比較容易與嬰兒建立一種良好的相互信賴的關係。這種干預持續的時間越長,則形成安全依戀的可能性越大。這說明利用社區資源提供幫助,往往會規範並強化更有效的養育行為。

  (3)父親參與養育的程度對依戀質量產生影響。提到幼兒的依戀對象,大多數心理學家都認為母親是孩子的主要依戀對象。但也有一些研究者對此提出了質疑,認為嬰兒和父親之間存在著依戀關係。謝弗和愛默生(Schafer & Emerson)通過對蘇格蘭6~18個月大的嬰兒進行研究,發現到18個月大時,大多數嬰兒會既抗議父親的離去又抗議母親的離去。且大量研究發現,18個月大的嬰兒有著十分強烈的與父親交往的意識。

  在養育嬰兒的過程中,父親如同母親一樣有能力,但是父母親與嬰兒的交流具有完全不同的形式。主要表現為三點:在交往內容上,母親更多的是照料嬰兒,而父親更多的則是與嬰兒做遊戲;在交往方式上,母嬰之間更多的是言語交談和身體接觸,而父嬰之間更多的是身體運動,如父親把嬰兒舉高、來迴轉悠、拋起又接住等;在遊戲性質上,母嬰遊戲大多是視覺上的,而父嬰遊戲通常是觸覺上的或肢體運動類的,而且,父親與嬰兒的遊戲總是與刺激嬰兒、提高嬰兒的興奮性密切相連,會逗得嬰兒「咯咯」大笑。

  可見,在與嬰兒的互動中,父母分別扮演了不同的角色。正如帕克特(Paquette)的研究發現,嬰兒對父母的依戀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情境,如嬰兒傷心或恐懼時更依戀母親,而在遊戲時更依戀父親。

  2.幼兒的特點

  依戀關係是親子雙方共同構築的。因此嬰兒自身的特點也決定了建立這種關係的程度。一些嬰兒容易照料,與母親關係融洽,容易接受撫慰;一些嬰兒很難照料,異常活躍,拒絕母親的親近,不易撫慰。這主要歸因於幼兒先天特性尤其是氣質的作用。有研究表明,幼兒的氣質特點是母親撫養困難的重要引發源之一。氣質在依戀形成與發展中的意義在於,它是影響幼兒行為的動力特徵的關鍵因素,它在很大程度上賦予幼兒依戀行為以特定的速度和強度,制約著幼兒的反應方式和活動水平。對於困難型氣質的幼兒和敏感退縮型幼兒,其母親的撫養困難程度,顯著高於容易照看型氣質幼兒的母親。

  人們對氣質在依戀發展中的作用存在激烈的爭論。許多研究者反對把氣質作為決定依戀模式的首要因素。通過研究比較問題幼兒和問題母親的行為對依戀聯結的影響表明,撫育行為的作用大於嬰兒個性的作用。這與科坎斯塔試圖檢驗一種關於嬰兒——撫育者依戀的整合理論不謀而合。該理論認為:①撫養質量是決定嬰兒所產生依戀是否安全的重要因素;②如果嬰兒形成的是非安全型依戀,他們的氣質會決定所形成的非安全依戀的類型。

  另外,托馬斯和切斯通過研究首先提出「氣質擬合度」的概念,這種觀點認為,當孩子的反應方式與環境要求和諧一致時,或者說達到一種「良好擬合」時,其發展前景往往是令人樂觀的;當兩種力量存在較嚴重「不良擬合」時,結果可能導致扭曲的發展或適應不良。研究結果表明:安全型依戀是由於嬰兒受到的撫養質量和他們自身的氣質相吻合而產生的;而非安全型依戀的形成,很可能是因為壓力過大或比較呆板的照料者無法適應嬰兒的氣質。

  (四)依戀對幼兒心理發展的影響

  依戀關係最早引起人們的關注,是基於它與嬰幼兒心理健康的密切聯繫。鮑爾比(Bowlby)認為:「幼兒心理健康的關鍵是嬰幼兒與母親(或穩定的代理母親)之間建立一種溫暖、親密、穩定的關係。在這種關係中嬰幼兒既獲得了滿足,也感到愉悅。」相反,早期主要依戀的破壞會導致幼兒情感上的危機,並將在其後的生活中以突然的抑鬱或焦慮形式表現出來。因此幼兒早期生活中依戀的形成與否會影響其整個人生的順利發展。

  1.依戀與認知、情感的發展

  在特定的問題情境中,不同依戀類型的幼兒會有不同的表現。研究結果表明,安全型依戀的幼兒對問題表現出好奇探索的傾向,他們通常會主動地接近問題,遇到困難時的情緒反應積極,他們既能夠向在場的成人請求幫助,又不太依賴成人。不安全型依戀的幼兒則顯著不同,他們的自我調控與合作能力較差,面對困難有明顯的失望反應,情緒不穩定,容易表現出跺腳、發脾氣等行為,堅持性差,容易放棄,必要時也極少求助於成人。迴避型幼兒明顯缺乏獨立性,過分依賴母親,他們難以接近問題,有時乾脆從問題情境中退出。

  由此可以看出,依戀與社會認知模式關係密切。許多研究者都認為,親子依戀對幼兒後期適應性發展的持續影響,是通過自我認知提供的一種機制來完成的。這就是「內部工作模型」(inner working model)。工作模型的假設得到了實證研究的支持,至少母子依戀質量和幼兒對自我的知覺之間有顯著的聯繫。安全性水平高的幼兒,更自信、更主動,自我效能高。在父嬰依戀中,父親身上通常具有的獨立、自信、勇敢、堅強等積極的個性特徵,幼兒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加以學習和模仿。這對幼兒形成健康人格以及發展良好的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

  幼兒期的安全型依戀將導致一個人的信賴、自信和穩定的情緒狀態。相反,一個未能在早期形成安全型依戀的人,將可能成為一個情緒不穩定和對環境不信任的成人,不能發展成為一個好的父親或母親。由此可見,幼兒依戀的性質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幼兒的認知活動和情感的發展。

  2.依戀與同伴關係的發展

  埃里克森認為,人在生命頭兩年都會體驗到信任與不信任的心理狀態,而這種矛盾必須在這兩年解決好,否則幼兒將會遭受缺乏信任感的折磨,嚴重的甚至無法與人相處。有研究認為,安全型依戀的幼兒與其他幼兒相比更有可能在嬰兒期、幼兒期和小學階段,在同伴中展示出較強的社會能力和良好的社會關係;迴避型依戀的嬰兒比安全型依戀的嬰兒在以後的幼兒園環境中表現出更多敵對的、憤怒的、侵犯的行為。

  早期安全型和不安全型依戀的幼兒以後各自發展了很不相同的社會性和情感性模式,這反映在他們與同伴的交往中。20世紀40年代,曾有不少心理學家研究孤兒院的幼兒,發現他們表現出了兩種行為模式:一種是對人冷漠,對保育員和以後的同伴都未形成有意義的依戀關係;另一種是表現為情感的飢餓,他們貪求與人交往,以得到別人的注意和感情。這種情況到青少年時期還會有所表現。而安全型依戀的幼兒則不然,在幼兒園裡,老師反映他們的朋友多,自尊、同情、積極性情感水平較高,更多地以積極性情感來發動、響應、維持與他人的相互作用。同時具有低攻擊性和更具社會競爭力。在同伴中有更強的人際吸引力,積極、利他行為比較多,安全型依戀的幼兒更善於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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