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談話法

2024-08-14 20:37:25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一)談話法的含義

  談話法是指在個案研究中,研究者通過與研究對象談話的方式收集研究資料。談話的方式既可以是面對面的口頭交談,也可以是以書面形式進行的問卷談話。對於幼兒教師來說,通過與學前兒童及其家長交談可以獲得研究所需要的資料。

  

  (二)談話法的注意事項

  1.事先列出口頭訪談提綱

  口頭交談是談話雙方互動的過程,應鼓勵研究對象用自己的語言表達自己的看法,而不是簡單地在研究者給定的答案中進行選擇。在進行這種開放式交談時,研究者需要事先列出一個簡要概括的交談內容提綱,既可以採用自然會話的方式進行,也可以採用標準化的形式進行。

  2.採用適當的方式與學前兒童交談

  如果交談的對象是學前兒童,教師通常應交替採用封閉式問題和開放式問題對幼兒進行詢問,且語言表達方式應是學前兒童能夠理解的。此外,還要注意消除幼兒的緊張、焦慮、防禦心理,創造輕鬆自如的談話氛圍。

  3.按問卷調查程序進行書面訪談

  書面談話往往用在對幼兒教師或幼兒家長的資料收集中,一般按問卷調查的程序進行,要向研究對象交代清楚做問卷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對問卷的評分要嚴格按照標準,做到公正、客觀。

  對於一些複雜的研究個案,研究者往往採用口頭交談和書面交談兩種方式進行,對研究個案進行綜合的分析與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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