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驗研究法的意義
2024-08-14 20:34:55
作者: 王彩鳳 莊建東
(一)實驗研究法的主要功能[5]
作為一種重要的教育研究方法,實驗研究法對於揭示和探討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起著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功能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檢驗、修改和發展教育理論
有價值的教育理論應該是科學的,而且在教育實踐中是可行的。實驗研究法以教育理論假設為指導,是檢驗教育理論科學性和可行性的重要手段。在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中,人們會提出一些新的教育理論假設,實驗研究法通過設計一定的實驗條件,控制某些因素,得到實驗結果,對指導該實驗的理論假設提出某些肯定或否定的依據,成為進一步修改和發展教育理論的依據。同樣,國外先進教育思想和理論的引進,也需要經過本土化的實驗研究法,提出進一步的修改和發展意見。
2.促進教育實踐的改革與發展
實驗研究法對於教育實踐的改革與發展的促進作用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實驗研究法本身就是一個促進教育實踐改革和發展的教育活動。通過實驗研究法,不僅可以檢驗、修改和發展教育理論,更重要的是可以轉變教育者的教育教學觀念,更新教育思想,優化教育教學過程,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另一方面,實驗研究法所獲得的教育實驗結果,產生的科學的、可行的、有效的、新的教育理論和教育經驗,可以進一步推廣擴大,從而在更廣的範圍內促進教育實踐的改革與發展。
3.為新的教育理論假說應用於教育實踐尋求操作程序
教育理論的價值最終表現是指導教育實踐。一種新的教育教學理論提出後,只有通過教育實驗將理論轉化為可操作的方案付諸實施,才能真正發揮其指導教育實踐的價值。沒有具體操作程序的教育理論是缺乏可行性的,也是沒有實用價值的。實驗研究法通過設計、控制研究變量,從而探索出將教育理論應用於教育實踐的操作程序,真正發揮教育教學理論指導教育實踐的價值。
(二)實驗研究法的局限性
由於教育活動和教育研究的複雜性等方面的原因,實驗研究法在具有優點的同時,也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局限性。
第一,實驗研究法適合於研究自變量數目較少且清晰、可以分解並可以操作的問題;教育活動中,無論是課程與教材、教法的改革,還是學生(學前兒童)的心理與行為,往往包含著許多變量,且處於一定的教育情境之下。因此,實驗研究法不是教育研究唯一有效的方法,必須與其他方法有機結合,才能較全面、科學地揭示教育規律,指導教育實踐。
第二,實驗研究法一般是在真實的教育情境中實施的,無關變量很難嚴格控制;控制後的實驗有時使實驗情境與實際教育情境存在一定差距,且高度控制的教育環境往往失真。因此,從實驗情境中獲得的結論並不完全適用於實際教育情境,還需要通過廣泛的實踐作進一步的檢驗。
第三,實驗研究法的主體是人,實驗人員和被試的價值觀、知識經驗、動機、態度、相互關係等都會影響實驗的客觀性;研究工具方面也可能使研究結果產生誤差,有些研究需要尖端的技術,而目前的技術達不到需要的水平,因此有可能也會導致研究有誤差;同時實驗中不可避免地存在樣本不足和被試抽樣誤差等局限,同樣會影響成果的可推廣性。
因此,教育研究中,研究者應該辯證認識實驗研究法的優缺點,充分肯定實驗研究法的可行性,注重結合其他教育研究方法進行研究;同時,研究中還應注重研究的科學性與人文性的有機統一,在研究的過程與研究資料的處理過程中,不但注重科學性,也應更多地注重人文性,加強對教育活動的理解和闡釋,對真實自然情境中的研究對象及與之相聯繫的全部背景因素進行整體研究,注重對研究對象的社會的、文化的、歷史的理解,從而實現教育研究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