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具的衛生
2024-08-14 20:23:52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一)桌椅
桌椅是兒童在幼兒園遊戲、學習、進餐、飲水時都要使用的家具,是兒童使用最多的家具之一。
合乎衛生要求的桌椅能培養兒童良好的坐姿,控制脊柱彎曲異常及近視眼的發生,與兒童身體的正常發育有著密切的關係。
桌椅的衛生要求是:適合兒童的身材,有利於形成良好坐姿,減少疲勞的產生,保護視力,不妨礙兒童正常的生長發育;安全、堅固、美觀、造價經濟,不妨礙教室的清掃。
1.坐姿
正確的坐姿是脊柱正直,寫字時頭部不過分前傾,不聳肩,不歪頭;兩肩之間的連線與桌緣平行,前胸不受壓迫,大腿水平,兩足著地,保持身體穩定而不易產生疲勞的體位;眼睛與桌面上書本的距離一般為30~35厘米,幼小兒童可稍近;血液循環通暢,呼吸自如,下肢的神經干不受壓。
坐姿可根據重心的不同分為前位坐姿和後位坐姿。前位坐姿是指上體重心落在兩坐骨結節上或其前方的姿勢;後位坐姿是指上體的重心落在坐骨結節之後的姿勢。前位坐姿時,伸直軀幹的骶棘肌肉、背闊肌、背長肌及斜方肌等持續緊張,很快出現疲勞;而後位坐姿由於背部有依靠,則少有這種情況。一般來說,後位坐姿適用於休息、聽講和看書,而寫字、畫畫時必須採取上體稍微前傾的體位。
2.桌椅的尺寸
桌椅的尺寸應根據兒童的身高及其上、下部量的比例確定。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椅高(或椅面高)。椅高是指椅面前緣最高點距地面的垂直距離。適宜的椅高應與小腿高相適應,等於腓骨點頭高或再低1厘米,腳掌能平放在地板上,大小腿成90°,膕窩下沒有明顯壓力。椅面過低或過高都會使兒童坐姿不穩定,產生疲勞。
(2)椅深。椅深是指椅面前後方位的有效尺寸。兒童就座時大腿的後2/3~3/4應置於椅面上,小腿的後方應留有空隙。
(3)椅寬。椅寬是指椅面前緣左右方向的尺寸。椅寬應略等於臀寬,一般比兒童骨盆寬5~6厘米。
(4)椅靠背。椅靠背最好具有與腰部外形相吻合的形式,靠背以向後傾斜3°~7°為宜,上緣高達肩胛骨下角之下。幼兒園不應採用無靠背板凳。
(5)桌椅高差。桌椅高差是指桌近緣高與椅高之差。當椅高確定後,再加桌椅高差即為桌高。適宜的桌椅高差應為兒童坐高的1/3。在桌椅尺寸的配合關係中,桌椅高差是最重要的因素,對學前兒童就座姿勢的影響最大。
如果桌椅高差太大,眼睛與書之間的距離必然縮短,兩肩上提,或以單側臂橫架在桌面上,致使脊柱呈側彎狀態;如果桌椅高差太小,作業時必然上體前傾,或以單側臂支持上體的重量於桌面,致使脊柱呈側彎狀態,或彎腰低頭,使脊柱後凸。
(6)桌下淨空。為保證兒童就座時下肢在桌下自由移動,桌面下一般不設抽屜或橫木,如設置抽屜,則大腿上面與屜箱底之間應留有空隙。一般來說,桌面至箱底的高度不大於桌椅高差的1/2,使桌下有足夠大的空間可以使兒童的小腿和腳前後移動自如,不受阻礙。
(7)桌面。桌面有平面和斜面兩大類。斜面桌有利於閱讀和書寫,斜度不宜過大,以10°~12°為宜,並在桌面遠側有大約9厘米寬的水平部分。平面桌則可以兼顧學習、遊戲與就餐。桌面的寬度不宜小於書寫時兩肘之間的距離。桌面的前後尺寸約等於前臂加手長,或不小於書本長度的1.5倍。
(8)桌椅距離。即桌與椅之間的水平距離。桌椅距離有椅座距離和椅背距離兩處。
椅座距離即椅面前緣與桌近緣向下所引垂線之間的水平距離。在椅深適宜的條件下,正距離和零距離都不能使兒童保持良好的讀寫姿勢,要求最好有4厘米以內的負距離。椅背距離是指椅背與桌近緣之間的水平距離,就座兒童的胸前應有3~5厘米的自由距離,避免擠壓胸部。
(二)兒童床
寄宿制幼兒園和有條件的全日制幼兒應給每位兒童配備專用的小床和寢具,以避免傳染病的傳播。
床的大小應適合兒童的要求,床長應為身長加15~25厘米,一般為150厘米左右,床寬應為兒童肩寬的2~2.5倍,一般為70厘米。為了兒童的安全以及便於兒童自己整理被褥。床不應過高,一般為30~40厘米。兒童床四周應有欄杆。
兒童用床必須堅固結實,還應注意床繃的通氣性和軟硬度。條形木板床透氣又有利於兒童脊柱正直,最為適宜;棕繃、藤繃床也較好,但使用時間長了以後,繃床有可能鬆弛,應及時修理;帆布床具輕便、便宜,也可使用,但必須扯緊帆布,否則時間一長,易造成兒童脊柱彎曲異常。雙層床不宜在幼兒園使用。床的排列應注意床間距不應太小。且應避免床頭對床頭,以防傳染疾病;床與床之間應留有過道,以便保教人員能夠照顧幼兒。
(三)櫥櫃
幼兒園內可設有多種櫥櫃,如玩具櫃、教具櫃、碗具櫥和被褥櫥等。
兒童用櫥櫃的高度應相當於兒童的平均身高,一般為100~115厘米;櫃內櫥板的寬度相當於前臂加手長,為35~50厘米。
櫥櫃可設置為落地式,既便於清掃,又穩固安全。櫥櫃裡外應經常打掃,定期曝曬,防止蛀蟲。
為了給兒童留有更大的活動空間,避免兒童在活動時碰撞,室內的櫥櫃不可設置過多。櫥櫃和拉手不應有稜角,防止碰傷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