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生長發育的程序性
2024-08-14 20:14:34
作者: 張蘭香 潘秀萍
學前兒童身體各部分的生長發育有一定的程序,一般遵循由上到下、由近到遠、由粗到細、由低級到高級、由簡單到複雜的規律。例如,在胎兒期的形態發育的順序:頭部領先,其次是軀幹,最後為四肢。再如,嬰兒期的動作發育的順序:首先是頭部的運動(抬頭、轉頭),以後發展到上肢(取物),再發展到軀幹的活動(翻身與直坐),最後發展到下肢的活動(爬立行)。這個由頭部開始逐漸延伸到下肢的發展趨向也叫「頭尾發展規律」。從上肢的發育又可以看出,在初生時,只會無意識地亂動,手幾乎不起任何作用;4~5個月時,才能有意識地去拿東西,但這時只會用手一把抓;到10個月左右才會用指尖去拿東西;要在一歲左右才會靈巧地用兩個手指捏起細小的物體。這說明動作是由整個上肢逐漸發展到手指,由身體正中向側面發展。這稱為「正側發展規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