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我國台灣地區的老年法律法規
2024-08-16 09:55:26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概述
我國台灣地區的養老工作走在了整個亞洲的前列,給了我們更多可供借鑑的經驗。
台灣地區自1993年9月進入聯合國定義的老齡化社會,2008年年底,全台灣地區65歲以上老年人口為240.2萬人,占總人口的10.43%。據有關部門預測,到2025年,台灣地區老年人口將占總人口的20%以上,進入「超老齡社會」。但實際上台灣老齡化的速度卻比預估的速度還要快許多。
1980年1月26日,台灣地區首部《老人福利法》面世,歷經30餘年,前後8次修訂,條款已由起初的21條,增至目前的55條,條款數量激增,內容也更加豐富詳實,台灣地區在面對人口急劇老化的過程中通過法律的方式,制定了較為完善的養老服務體系。像《護理員法》《長期照顧十年計劃》《全民養老保險政策》等法律法規的出台,進一步規範了整個養老服務行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