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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老年互助服務和志願者為老服務

2024-08-16 09:46:03 作者: 楊根來 等

  一、相關文件

  (一)《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38條

  發揚鄰里互助的傳統,提倡鄰裡間關心、幫助有困難的老年人。鼓勵慈善組織、志願者為老年人服務。倡導老年人互助服務。

  (二)《關於加快推進養老服務業人才培養的意見》任務措施第11條

  推動開展社會養老事業志願服務。積極組織職業院校、本科院校在校生到養老機構和城鄉社區、家庭等進行志願服務,開展社會實踐活動,增強學生的社會責任意識,激發從事養老服務事業的熱情。採取學校與城鄉社區對口服務等形式,組織學生關愛、幫扶孤寡老人、空巢老人、農村留守老人。

  (三)《關於在全國推廣「菜單式」志願服務的通知》

  泰安市「菜單式」志願服務是將具備一定專業特長的志願者信息匯集成冊,向社會公開,讓居民像進飯店點菜一樣選擇志願者為自己提供服務。具體做法分為「備菜」「點菜」「送菜」「評菜」四個流程。「備菜」,即建立「菜單式」志願服務志願者名錄,並向社會公開,作為居民「點菜」的「菜單」;「點菜」,即社區或居民根據自身志願服務需求,對照「菜單」,以「點菜」的方式選取志願服務;「送菜」,即志願服務站或志願服務聯合會的工作人員從「菜單」中選擇符合條件的志願者,該志願者在社區志願服務站登記後,按照居民需求,在指定時間段和指定地點,為居民提供所需的志願服務;「評菜」,即志願服務結束後,由居民填寫《志願服務評價卡》,對志願者的服務質量作出評價,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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