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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項目一 老年人婚姻心理與行為

2024-08-14 19:17:00 作者: 余運英 等

  項目情境

  【情境一】54年恩愛情,老人用詩歌回味[1]

  「夫妻真情重泰山,彼此恩愛如嬋娟」,這是80歲的王春湖老人寫給老伴的詩句,他想用這種方式,與同齡妻子姜天贊共同回顧54年的夫妻恩愛情。王春湖生於1926年,河北人,與他同齡的妻子是山東人。54年的婚姻生活,夫婦倆非常恩愛,從未紅過臉,更沒吵過嘴。王春湖說,「能遇到她是這輩子的福分,我欠她很多。」讓他記憶最深的事發生在1990年,「我突發大面積心肌梗死,搶救後撿回一條命,可大小便無法自理,老伴在病床旁照顧我整整40天,我非常感謝她。」王春湖回憶。2005年底,王春湖再次住院,病床上他想起兩人生活片段,想到用寫詩歌的方式回顧這段感情。今年年初,沒上過學的他用自學的知識,背著老伴寫起了抒情詩歌:……待到夢想成真時,結拜天地謝蒼天……春節期間,王春湖將寫好的詩歌讀給老伴,老伴很感動。王春湖講,今年夫妻倆同為80歲,他要把詩歌作為送給妻子的生日禮物,希望彼此永記這段甘苦與共的夫妻情。

  【情境二】爭吵一輩子的婚姻

  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張大爺和王大媽走過了50年爭嘴婚姻,兩老吵了又好,好了又吵,但終歸白頭偕老。膝下兩子均已參加工作,二人都稱早年結婚時並無感情基礎,婚姻並不如意,婚後又因性格不合常發生爭吵,一輩子湊合著也就這樣過來了。

  【情境三】八旬老翁嫌妻子太節儉竟提出離婚[2]

  

  持續60年的婚姻被稱為「鑽石婚」,意味著婚姻的忠貞不渝、堅如鑽石。但一位八旬老翁老張卻在和妻子共結連理後的第61年,將老妻告上法庭要求離婚。主要理由是嫌老妻生活太過節儉。日前,上海市青浦區法院一審判決,對老翁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老張今年80歲,61年前經人介紹與小自己兩歲的伍某結婚,婚後兩人育有3子。在過去的艱難歲月里,雖然經常吃不飽、穿不暖,但兩人相濡以沫,共同養育孩子,也算是苦中有樂。1971年老張工作調動,兩人終於結束了分居生活,一家人和和美美地過上了幸福日子。

  但老張夫婦退休後,兩人之間的矛盾逐漸暴露了出來。老張認為,兒子們現在都已成家立業,該是反哺自己的時候了;況且自己年輕的時候吃了那麼多苦,到了老年應該好好補償一下。因此老翁滋養品經常一買一大堆,向孩子們伸手要錢也是常有的事。此舉遭到了節儉了一輩子的老伴的反對。兩人由此產生了矛盾,後來甚至分室而居分灶吃飯。但老妻還是勸告對方要節儉,並希望他能和自己一起吃泡飯、鹹菜。為此,老翁一怒之下將其告上法庭,要求離婚。老妻在收到法院傳票後覺得十分意外,堅決不同意離婚。

  青浦區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被告雙方風雨同舟六十餘載,培養了較為深厚的夫妻感情;兩人若能加強溝通並能相互理解,夫妻矛盾是能解決的。據此判定,對老翁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情境四】與六旬妻合不來,79歲老翁訴離婚[3]

  「離,一定要離!」日前,老李走進福建省永春縣法院,堅決要與60多歲的妻子離婚。

  原來,老李今年79歲,早年喪偶,經人介紹於2000年與時年50多歲的吳阿婆登記結婚。雙方做了十幾年的夫妻,不料,今年10月,老李卻到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考慮到雙方均年事已高,法官決定到雙方住處湖洋鎮調解。經了解,老李與吳阿婆均屬再婚,今年以來老李身體不太好,又見到妻子照顧得不是很周到,心存抱怨而要求離婚。他的子女則受風俗影響,不願在吳阿婆「百年」後為她辦理後事,也支持老李離婚。吳阿婆則表示她被老李的子女趕出家門,已經回到娘家居住一段時間了,不願意再回到老李身邊,同意離婚。但由於她當年是在子女反對下堅持與老李結婚的,現在她的子女仍然心存埋怨,不願意贍養她,現在她要求老李給予經濟補償。老李不願意補償,表示任由法院判決。

  法官通過與兩位老人拉家常、談兒女,耐心細緻地做雙方的調解工作,最終他們同意離婚,由老李一次性支付3000元給吳阿婆。法官又到吳阿婆兒子家中做思想工作,指出贍養老人是每個子女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經法官勸說,吳阿婆的兒子終於同意贍養她。

  【情境五】新婚4個月妻子出走,老漢苦等11年訴離婚[4]

  於先生在50歲時娶了小自己10歲的王女士,不料王女士結婚僅4個月便離家出走,於先生足足等了11年。近日,於先生向通州法院起訴要求離婚,獲得了法院支持。

  於先生說,10多年前,他和王女士經人介紹認識。2003年8月份,他們在北京市通州區民政局登記結婚。然而,婚後4個月王女士便離家出走,他及家人通過各種途徑找尋了王女士11年,卻一直沒有王女士音訊。眼看自己年齡越來越大,身邊沒有個知心人陪伴與照顧,於先生最終決定將王女士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決解除他們的婚姻關係。

  法院受理案件後,與王女士戶籍所在地村委會進行聯繫,通過電話、郵寄等多種方式仍舊無法聯繫到王女士,最終選擇公告方式送達了起訴書和傳票。開庭時,王女士沒有到庭。考慮到於先生的情況,法院最終判決支持了他的訴訟請求。

  【情境六】關注老人再婚,重組家庭也有春天[5]

  齊女士是一位上山下鄉的知青,48歲時離婚,帶著唯一的兒子回到了天津,住在父母留下的一居室。兒子談婚論嫁時,因沒有購買婚房的能力,母親為了兒子能結婚想到了再嫁,給兒子騰地方。見過了幾個年齡相當的男士後,都因齊女士無正式職業不成。別人勸她,要不你找個有房,收入又高的離休幹部。可是,離休幹部大多在65歲以上,思來想去,為了兒子結婚,也為了自己有安穩的生活,便想通了。

  後來經人介紹,她認識了72歲的公安離休幹部劉先生。劉先生每月1700多元離休費,有住房,兒女也都已結婚另過。劉先生與齊女士認真考慮後取得了一致意見。在住房上約定,只要齊女士為劉先生送終,再婚五年後,劉先生的一居室住房的所有權就變更在齊女士名下。二人再婚時,劉先生73歲,齊女士51歲。劉先生不會做飯,老伴兒去世後,生活無人照料。有了齊女士,生活有條有理,身體健康了許多。齊女士也因此有了穩定的生活來源,而且一輩子不用為住房擔心了。一向苦悶的臉,呈現了笑模樣。齊女士的兒子結了婚,過上了幸福的小日子。劉先生的兒子十分感謝齊阿姨照料自己的父親。

  【情境七】八旬單身漢 想要再婚不容易[6]

  由於老年人生活圈子狹小,找配偶方式單一,加上婚後財產分割、兒女反對等問題,使一些有再婚想法的老年人對自己再婚之事一拖再拖。近日,家住吉林丹東孤山街道東紅樓社區的80歲單身老人董老漢向記者訴說了老年人再婚的不易。

  董老漢今年80歲,過了20多年單身生活,一直想找伴侶,但因平時圈子太小,找老伴比較困難。董老漢說,前幾年為找伴侶,他去過兩次婚介所,都沒有找到合適的。

  幾個月前,通過朋友介紹,董老漢結識了60多歲的王老太,見了幾次面以後雙方感覺都不錯,董老漢覺得女方善解人意,心眼又好,於是便確立了戀愛關係。經過幾個月的接觸,幾天前,董老漢覺得兩個人相處得不錯,想和王老太登記結婚,於是便把想法告訴了兒女。可誰知,此舉遭到了兒女的強烈反對。兒女給出的理由是:戀愛可以,結婚不可以。大女兒告訴記者,現在父親已經80歲了,女方才60多歲,兩人年齡差距太大;此外,老太太還沒有退休金,都這麼大年紀了,登記結婚實在沒有必要,兒女們頗為擔心。

  董老漢介紹,自己的朋友有很多是「再婚」的,但他們只是簡單地「在一起」,並沒有領取結婚證。董老漢說,一旦涉及財產分割以及兒女贍養的問題,兩位老人的關係就可能會出現破裂。現在自己也遇到了這種問題,為了避免與兒女發生矛盾,董老漢只好放棄結婚的念想,只和王老太保持戀愛關係。

  【情境八】老人再婚,成年子女對繼父母無贍養義務[7]

  溫先生與黃女士經人介紹而再婚組成家庭,雙方的兒女都已成家立業並對老人的婚事表示支持。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黃女士的子女只會給黃女士一些生活費用,並不會給溫先生任何生活費。對此,溫先生非常氣憤,他覺得自己也是黃女士的子女名義上的父親,但黃女士的子女對自己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就此,溫先生想諮詢律師,他能向黃女士的子女要生活費嗎?

  【情境九】「婚外戀」困擾老年人[8]

  前不久,家住南昌市厚牆路的七旬潘老太來到江西省婦聯權益部,投訴其老伴「紅杏出牆」。潘老太聲淚俱下的敘述讓在場的人感到既同情又不可思議。老年人「婚外戀」現象再一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

  據潘老太稱,她與丈夫周某是結婚已近50年的老夫老妻了。退休後的周某沒事就去茶樓、舞廳等地方,在這些場所里,周先生認識了一位50多歲的查女士,不久兩人就有了同居關係。開始兩人還是有些隱蔽的,可被潘老太知道後,周先生就光明正大地將查女士帶回家了。在家的場景,潘老太說出來人們都很難相信,潘老太被安排在客廳住,周某反而與查女士一起住到房間裡。他們倆在房間裡常常是大聲地打情罵俏,而潘老太一開口,周先生就對她拳打腳踢。

  記者採訪中還了解到,老年人離婚案近年來呈上升趨勢,其中不少是因「婚外情」引起。「婚外情」這種原本只屬於年輕人「專利」的事情,已越來越多地困擾著老年人,而讓人憂慮的是,老年人婚外戀以及非婚同居現象,目前還沒有行之有效的解決辦法,有關專家也由此呼籲,希望社會能為老年人提供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讓他們真正安享晚年幸福生活。

  【情境十】兩七旬老人婚外戀,小三老婦公交車上狂扇老翁[9]

  某日,在福州工業路一輛行駛的公交車上,兩名70多歲的大爺大媽吵了起來,大爺被大媽打了兩巴掌。乘客見狀後立即報警。台江義洲派出所民警趕到後,將兩人帶到派出所詢問。

  大爺姓陳,今年76歲,已有家室。由於口才好,他退休後常在公共場所義務為老人舉辦時事講座,有了不少「粉絲」。74歲的黃大媽就是其中一個鐵桿「粉絲」。黃大媽今年74歲,中年喪夫,但善於保養,看上去比較年輕。被陳大爺吸引後,她藉故與之接近,一來二往,兩人就私下走在一起。由於陳大爺子女早已成家,另居他處,其妻年紀也大,很少外出活動,兩人時常一起下館子,也沒被家人發現過。但好景不長,由於陳大爺經常掏錢為兩人外出活動的費用買單,僅靠退休金過日子的他有點吃不消了,就有意斷絕交往。前日中午,陳大爺提出分手。黃大媽提出賠償遭拒,扇了對方兩個巴掌。最後,民警通知陳大爺女兒到場,雙方稱會自行私下處理,之後各自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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