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實錄和其他官修史書
2024-08-14 18:42:27
作者: 瞿林東著
一、浩繁的實錄
明代的官修史書,關於本朝史事的,以實錄和《大明會典》最為重要;關於前朝史事,以《元史》較有價值。自唐以下,纂修實錄是歷代官修史書的重要方面。明代歷朝君臣重視纂修前朝實錄,亦為定製,與唐宋時期無異。其不同於唐宋時期者,是唐宋時期的實錄出於史館所修;而明代則史館合於翰林院,故實錄由翰林院所修。明人陸容論明代修史制度說:「國初循元之舊,翰林有國史院,院有編修官,……若翰林學士待制等官,兼史事,則帶兼修國史銜。其後更定官制,罷國史院,不復設編修官,而以修撰、編修、檢討專為史官,隸翰林。翰林自侍讀、侍講以下為屬官,官名雖異,然皆不分職。史官皆領講、讀,講、讀官亦領史事。」[1]據此,可以做這樣的概括:「國史、翰林,唐宋以來,劃然為二:國史掌註記、修史,翰林則備文學顧問,至明合而為一。」[2]
明代實錄的纂修,自建文年間迄於崇禎年間,先後纂修實錄13部,包含除崇禎朝以外的15朝史事。茲列表如下頁。
明思宗(崇禎帝)是亡國之君,南明福王政權曾籌劃纂修崇禎實錄,但傾覆之際,未能撰成。
明代歷朝實錄(所謂「睿宗實錄」不計外)總計為2909卷,是關於明代歷史的最完備的官修史書,史學上統稱為《明實錄》,今有1940年影印江蘇國學圖書館藏本和1961年台灣影印北京圖書館藏本。在中國史學上,卷帙如此浩繁的皇朝實錄大致完好地被保存下來,這是前所未有的。
明代實錄的材料來源,在內取於諸司部院保存之奏章,在外則歷朝特遣官分赴各省采輯先朝事跡,益以留中之奏疏、傳抄之邸報。各地采輯先朝事跡的工作,有時也命地方長官領其事,雖有敷衍塞責的,但一般尚能認真對待,保證了實錄所據材料有廣泛的來源。明代實錄的纂修,肇始於建文,終了於崇禎,首尾二百餘年,且各朝實錄皆獨立成書,難得做到有統一的體例。《宣宗實錄》卷首有纂修凡例52條,包含帝後、諸王、百官任免、選法、考課、戶口增減、轉輸、漕運、鹽糧、鈔法、慶典、學校、科舉、喪葬之禮、天象變化、纂修先朝實錄及其他重要編撰活動、邊境茶馬之政、刑官平反冤獄、營建山陵、新開修治河渠等,皆一一備書。《宣宗實錄》成書較早,它的凡例自然會對後來的實錄纂修體例產生影響。
(續表)
《明實錄》中,有的經過重修、改修,篡改了一些歷史真相,如《太祖實錄》、霍維華等改修之《光宗實錄》;有的初修時即多有曲筆,如《英宗實錄》、《孝宗實錄》。因此,自明代以來,批評它的人很多,有的甚至認為明代「無史」[3];「有明一代,國史失誣,家史失諛,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年,總成一誣妄之世界」[4]。明朝統治者不修日曆、起居注,也不修國史,僅以實錄代國史,而實錄又無日曆、起居注、時政記等為據,這種情況促使人們加重了對《明實錄》的批評。但批評近於全部否定,就不合乎事實了。
王世貞撰《史乘考誤》,對本朝實錄做了尖銳的批評,頗具卓識,同時他也冷靜地窺見了它的歷史價值。他認為:「國史人恣而善蔽真,其敘典章、述文獻,不可廢也;野史人臆而善失真,其征是非、削諱忌,不可廢也;家史人諛而善溢真,其贊宗閥、表官績,不可廢也。」[5]王世貞說的「國史」即指實錄,並且認為它在記述典章、文獻方面,具有其他史書不能代替的優勢。萬斯同論《明實錄》說:「蓋實錄者,直載其事與言,而無所增飾者也。因其世以考其事、核其言,而平心察之,則其人之本末,十得其八九矣。」[6]這是從人和事的記載方面肯定了《明實錄》的價值。王、萬皆為史學名家,都對明朝實錄有深入的考察和研究,其論斷大致反映了明代實錄的歷史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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