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李心傳和《建炎以來系年要錄》
2024-08-14 18:40:13
作者: 瞿林東著
徐夢莘錄進《三朝北盟會編》後,恰巧也是過了12年,李心傳奉旨進呈《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當時亦稱《高廟系年》、《高宗系年錄》),時在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而上距《續資治通鑑長編》全書奏進亦僅26年。在這不到30年中間,《長編》、《會編》、《要錄》三書相繼問世,這在中國史學上是不多見的有眾多創穫的年代。
李心傳(1167—1244),字微之,隆州井研(今屬四川)人。早年科舉失意,遂不復應舉,閉戶讀書,發奮著述。理宗紹定四年(1231),以著作聞於世,因前後受到當時名流23人的推薦,66歲的李心傳受召入京,為史館校勘、賜進士出身,專修《中興四朝帝紀》,未就而罷,乃通判成都府。後任著作佐郎兼四川制置司參議官,詔許免於議事,而辟官置局續修《十三朝會要》,端平三年(1236)成書,召入朝,為工部侍郎。後再任史職,參與修撰,旋罷。淳祐三年(1243)致仕,卒。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是李心傳盛年時期的著作。全書200卷,編年紀事,起建炎元年(1127),止紹興三十二年(1162),記高宗朝36年史事。此書曾有理宗寶祐初年刻本,久佚,今傳本系清代四庫館臣自《永樂大典》錄出。據陳振孫云:此書本與李燾《長編》相續,「亦嘗自隆興後相繼為之。會蜀亂散失,不可復得」[76]。陳氏謂作者以此書續《長編》,是符合李心傳撰述之旨的。這一點,李心傳自己確有明確的說明,認為:「編年之體,不當追錄前書已載之事。今以金人和戰,帥府建立,皆中興以後事跡張本,故詳著之,以備其始末。」[77]二李之書,前後相繼;而徐夢莘介於其間,述兩宋之際史事。這三位史家所形成的撰史格局是令人深長思之的。
《要錄》比之《長編》,敘事凝練;比之《會編》,采撰精審。其所述史事與《會編》相同處,尤其顯示出這方面的特色。如其記康王趙構即皇帝位於南京(今河南商丘市南)事,用極凝練的文字寫出了當時政權的癱瘓和社會的紊亂狀況,也寫出了宋高宗即位之初統治集團的一系列應急措施,它涉及政治、軍事、經濟、刑賞、用人、廣開言路等許多方面。這裡沒有生動的描述和對於細節的交代,而是用粗線條勾勒出一幅歷史的畫面。
《要錄》對於重要史事,也十分注重寫出它的細節來。作者記紹興十一年(1141)十二月「岳飛賜死於大理寺」事,末了寫道:「天下冤之。飛死,年三十九。初,獄之成也,太傅、醴泉觀使韓世忠不能平,以問秦檜。檜曰:『飛子云與張憲書雖不明,其事體莫須有。』世忠怫然曰:『相公,莫須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乎!』」[78]這個細節,寫出了「天下冤之」之所由來,文不多而分量極重。
《要錄》徵引賅博,所據書在200種左右。對所記史事,仿《資治通鑑考異》之法多有自注,或臚列眾說,或考辨真偽,反映出作者在采撰和體例上的嚴謹。清四庫館臣評論《要錄》說:「其書以國史、日曆為主,而參之以稗官、野史、家乘、志狀、案牘、奏議、百司題名,無不臚采異同,以待後來論定。文雖繁而不病其冗,論雖岐而不病其雜。在宋人諸野史中,最足以資考證。」又說:「大抵李燾學司馬光而或不及光,心傳學李燾而無不及燾。」他們認為這是一部「宏博而有典要」[79]的著作。這個評論,李心傳是當之無愧的。
從中國歷史編纂學的發展來看,《資治通鑑》、《續資治通鑑長編》、《建炎以來系年要錄》,是繼承和發展了《左傳》的傳統。而《三朝北盟會編》則是繼承和發展了《國語》的傳統,後者是分國編纂起來的文獻資料彙編,並於一國之中略按時間順序編次;前者是按專題編纂起來的文獻資料彙編,並依嚴格的編年體進行編次。這兩種撰述形式,在宋代史學上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從撰述思想的發展來看,中國古代史家多繼承孔子修《春秋》而述當代史的傳統,私人撰述如《史記》、《通典》等通史皆迄於當代,官修史書如歷代國史皆然。其中主要原因,往往是受到現實的啟示、激奮而使之然,反映出了史學家的崇高的社會責任感。兩宋之際的歷史變動,是當時的重大事件,它像秦漢之際、兩晉之際、隋唐之際、中唐變故、五代宋初的歷史形勢一樣,啟示著史學家的沉思,激發了他們的撰述熱情。《長編》、《會編》、《要錄》是古代史家在撰述思想上這一傳統的突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