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正史和會要
2024-08-14 18:39:53
作者: 瞿林東著
一、《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
宋代史家在正史撰述方面的成就,主要有《五代史》、《五代史記》和《唐書》。後人為區別這兩部五代史著作,稱《五代史》為《舊五代史》,而稱《五代史記》為《新五代史》;為區別五代所修《唐書》和宋修《唐書》,稱前者為《舊唐書》,而稱後者為《新唐書》。這三部正史都撰於北宋時期,成書時間也都早於《資治通鑑》。
《舊五代史》150卷,北宋初年薛居正(912—981)奉詔監修,盧多遜(934—985)、扈蒙(915—986)、李穆(928—984)、張澹(917—974)、李昉(925—996)等同撰。因記述後梁、後唐、後晉、後漢、後周五朝史事,故當時稱《五代史》或《梁唐晉漢周書》。
開寶六年(973)四月,宋太祖詔修五代史,指出:「唐李以來,興亡相繼,非青編之所紀,使後世何以觀?近屬亂離,未遑纂集,將使垂楷模於百代,必須正褒貶於一時。宜委近臣,俾尊厥職。」[55]至次年閏十月,歷時一年半,全書修成,奏上,受到宋太祖的重視。
《舊五代史》記事,始於開平元年(907)朱溫稱帝建立後梁,而在書首以兩卷的篇幅追敘唐末黃巢起義後的政治形勢及朱溫的活動,迄於後周顯德七年(960)趙匡胤在陳橋驛發動軍變,後周滅亡。所記約八十五年史事,而以五代時期的歷史為主。全書包括:
——梁書24卷,含本紀10卷、列傳(包括后妃、宗室列傳,下同)14卷;
——唐書50卷,含本紀24卷、列傳2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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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書24卷,含本紀11卷、列傳13卷;
——漢書11卷,含本紀5卷、列傳6卷;
——周書22卷,含本紀11卷、列傳11卷;
——世襲列傳2卷、僭偽列傳3卷,記與五代大致同時存在的「十國」史事;
——外國列傳2卷,記契丹、吐蕃等少數民族史事;
——志12卷,含天文、歷、五行、禮、樂、食貨、刑法、選舉、職官、郡縣10志,記五代時期的典章制度和自然現象。
《舊五代史》行於兩宋,元代以後逐漸不行於世,清修《四庫全書》時即無原本可據。上面所列其結構、卷帙,以及現今流傳的本子,是四庫館臣邵晉涵等從明《永樂大典》中輯錄編次,又以《冊府元龜》、《資治通鑑考異》等所引用的《舊五代史》材料做補充而成。
在編纂上看,《舊五代史》以五代史事相次,不同於《三國志》的「三國」分述,也不同於梁、陳、齊、周、隋「五代史」各自獨立成書,而且還有世襲、僭偽列傳記述「五代」以外的「十國」史事。這是它的特點。它在10篇志中,立《選舉志》,以明「審官取士之方」,這是受到《通典》的啟發而在正史的志中屬於首創。總的說來,《舊五代史》在反映五代十國這個很特殊的歷史時期的歷史方面,是做出了成績的。
《舊五代史》多取材於五代實錄,撰者又多是五代仕進之士,修撰時間去五代之亡不遠,故資料豐富,敘致詳贍。紀之詳,志之備,是它在內容上的兩個特點。其紀,五代共為61卷,內中《唐書·明宗紀》長達10卷、《梁書·太祖紀》有7卷、《晉書·高祖紀》和《周書·世宗紀》都是6卷。這在正史中是不多見的。其志,以食貨、刑法、選舉、職官、郡縣等志比較重要。《食貨志》寫出了對賦役、田租的整頓,《刑法志》寫出了刑法的紊亂和整飭,《選舉志》記載了五代「審官取士之方」,《職官志》記載了五代之命官及其「釐革升降」的情況,《郡縣誌》反映了這個時期地理建置的變遷而以後唐最詳。《舊五代史》以五代為正統,故在撰述思想上以「十國」為世家、載記、僭偽看待,這對當時的史家來說,是很自然的。但它多少記述了「十國」史事,反映了作者對這一時期歷史尚有一個全局處置的觀念。它對少數民族史事的記載特詳於契丹,這是當時的民族關係和政治形勢使然。
薛居正等人反映在《舊五代史》中的歷史思想是蒼白的和矛盾的。於諸本紀後論,反覆稱說「天命」和歷史比喻的失當,是其蒼白的方面。紀、傳史論對歷史經驗的總結和對歷史人物的評價,雖不無精當之筆,但大多陷於自相矛盾而難得提出深刻的歷史見解。這一方面和撰者多出身於五代仕宦有關,另一方面也是成書過速,未及做深入思考所致。
北宋中期,歐陽修以一人之力撰成《五代史記》74卷,此即後人所謂《新五代史》。歐陽修(1007—1072),字永叔,號醉翁,晚年號「六一居士」,吉州廬陵(今江西吉安)人。進士出身,歷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累官至樞密副使,參知政事。歐陽修以18年工夫撰寫此書,於仁宗皇祐五年(1053)基本完稿,而此後仍有不斷修改。死後,其書乃行於世。時上距《舊五代史》成書,已近百年。
歐陽修撰《新五代史》著意於表達自己的撰述思想。他在致友人的信中談到「五代紀傳」時說:「銓次去取,須有義例;論議褒貶,此豈易當?」[56]其書重在「義例」和「褒貶」,這也是時人的評論。陳師錫《五代史記序》批評以往的五代史著作「或文采不足以耀無窮,道學不足以繼述作」;認為,「惟廬陵歐陽公慨然以自任,蓋潛心累年,而後成書。其事跡實錄詳於舊記,而褒貶義例,仰師《春秋》,由遷、固而來,未之有也」。這裡說的「褒貶義例,仰師《春秋》」,正是歐陽修的撰述主旨。《新五代史》之師法《春秋》,反映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以五代為亂世而比於春秋時期,故「父子骨肉之恩幾何其不絕矣」,「夫婦之義幾何其不乖而不至於禽獸矣」,「禮樂刑政幾何其不壞矣」,「中國幾何其不夷狄矣」[57]。另一個方面是以史法明道義,以正亂世之非,用當時人的話來說是貫徹「道學」的要求。故作者於《新五代史》卷九後論中,不憚其煩地解釋「余書『封子重貴為鄭王』,又書『追封皇伯敬儒為宋王』者,豈無意哉」這句話,並兩次引用禮書以證其說。《新五代史》獨創《家人傳》,意在揭示「親疏嫡庶亂矣」[58]。歐陽修論評價五代時期的歷史人物說:「孟子謂『春秋無義戰』,予亦以為五代無全臣。無者,非無一人,蓋僅有之耳,余得死節之士三人焉。其仕不及於二代者,各以其國系之,作《梁唐晉漢周臣傳》。其餘仕非一代,不可以國系之者,作《雜傳》。夫入於『雜』,誠君子之所羞,而一代之臣未必皆可貴也,覽者詳其善惡焉。」[59]孔子修《春秋》,其屬辭,有一定的例,但孔子是否一字褒貶、微言大義,歷來有不同的看法。而這裡,歐陽修是真正要在歷史撰述上寓褒貶於一字之中了。所有這些,在歷史思想上和歷史撰述上,都沒有什麼重要的意義。當然,這反映了一個時代的某種思想對於史學的影響。
《新五代史》在撰述形式上,改變了《舊五代史》以各朝君臣紀傳相次的體例,而採用李延壽《南史》、《北史》的體例,通敘五代之史,按歷朝之本紀(12卷)、家人傳(8卷)、大臣傳(11卷)、類傳(7卷)、雜傳(19卷)編次;還有《司天考》(2卷)、《職方考》(1卷),記天文與方鎮軍名;世家(10卷)及年譜(1卷),記「十國」史事;四夷附錄(3卷),記少數民族。《新五代史》晚出,故吸收了一些新見的資料,取材範圍較寬;它又成於一人之手,經過多年推敲、錘鍊,故體例嚴謹,史筆凝練。這兩點是它的長處。但其傷於過簡,敘事難得豐贍,從而削弱了史書應有的分量。這是它不如《舊五代史》的地方。
《新五代史》的史論,除了有師法《春秋》,重在褒貶的一面,也還有反映出作者深刻的歷史見解的一面。如《唐本紀·明宗》後論引康澄上疏言時事之言:「為國者有不足懼者五,深可畏者六:三辰失行不足懼,天象變見不足懼,小人訛言不足懼,山崩川竭不足懼,水旱蟲蝗不足懼也;賢士藏匿深可畏,四民遷業深可畏,上下相徇深可畏,廉恥道消深可畏,毀譽亂真深可畏,直言不聞深可畏也。」歐陽修接著說:「然澄之言,豈止一時之病,凡為國者,可不戒哉!」這表明他不僅對康澄之言而且對歷史的深刻理解。《唐本紀·廢帝》後論說:「君臣之際,可謂難哉!蓋明者慮於未萌而前知,暗者告以將及而不懼,故先事而言,則雖忠而不信,事至而悔,其可及乎?」這是道出了諍諫與納諫之間的複雜關係,在封建統治集團中具有普遍性。他論「十國」的成敗得失時指出:「蜀險而富,漢險而貧,貧能自強,富者先亡。」[60]他論歷史上的民族關係說:「自古夷狄之於中國,有道未必服,無道未必不來,蓋自因其衰盛。」[61]這些看法,都具有樸素的辯證因素。在《舊五代史》的蒼白的史論襯托下,《新五代史》的許多史論都顯得光彩奪目。
兩宋時期,《舊五代史》和《新五代史》並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則明令「新定學令內,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歐陽修所撰」[62]。今天看來,二史各有長短,實未可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