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資治通鑑綱目》和《通鑑紀事本末》
2024-08-14 18:39:35
作者: 瞿林東著
《通鑑紀事本末》42卷,南宋袁樞著。袁樞(1131—1205),字機仲,建州建安人,歷仕孝宗、光宗、寧宗三朝,先後任禮部試官,嚴州教授,太府丞兼國史院編修官,吏部員外郎,大理少卿,最後官至工部侍郎兼國子祭酒,知江陵府。袁樞為官,清正廉直,曾以大理少卿彈劾殿中侍御史冷世光「納厚賂」之事;其修史,書法不隱,曾拒同里人所求,認為「寧負鄉人,不可負天下後世公議」。袁樞撰《通鑑紀事本末》,是在他任嚴州教授時,約在乾道七年(1171)至淳熙元年(1174)之間。《宋史》本傳記其事說:「樞常喜誦司馬光《資治通鑑》,苦其浩博,乃區別其事而貫通之,號《通鑑紀事本末》。參知政事龔茂良得其書,奏於上,孝宗讀而嘉嘆,以賜東宮及分賜江上諸帥,且令熟讀,曰:『治道盡在是矣。』」[40]這段記載既說明了本書的體裁,又說明了它的社會影響。
袁樞據《資治通鑑》「乃區別其事而貫通之」,這就開創了一種新的史書體裁。「區別其事」,是變紀年為中心為以紀事為中心。「貫通之」,一方面指貫通所紀之事,以盡其本末;一方面也指貫通全書內容,使略具首尾。《通鑑紀事本末》把《資治通鑑》「區別」為239個事目,連同66個附目,共記述了305件大事:上起「三家分晉」,下迄「[周]世宗征淮南」,其間皆略按朝代、時間順序編次。這是一部紀事本末體的通史。《尚書》及《左傳》以下不少編年體史書,都包含有紀事本末的因素;唐人還從理論上提出了「盡事之本末」的史學要求,但真正在歷史撰述實踐上確立起紀事本末為一獨立的體裁,則創自袁樞。這是中國史學上除編年體、紀傳體、典制體之外的又一種重要體裁。袁樞之後,多有仿作,雖晚出而蔚為大國。袁樞友人楊萬里就編年體同紀事本末體做比較時指出:「予每讀《通鑑》之書,見事之肇於斯,則惜其事之不竟於斯。蓋事以年隔,年以事析,遭其初莫繹其終,攬其終莫志其初,如山之峨,如海之茫,蓋編年系日,其體然也。今讀子袁子此書,如生乎其時,親見乎其事,使人喜,使人悲,使人鼓舞。未既,而繼之以嘆且泣也。」袁樞的書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效果呢?楊萬里說:「予讀之,大抵搴事之成以後於其萌,提事之微以先於其明,其情匿而泄,其故悉而約,其作窕而槬,其究遐而邇,其於治亂存亡,蓋病之源、醫之方也。」[41]這段話大抵概括了紀事本末體史書的優點,一言以蔽之,它闡述清楚了每一重大歷史事件的始末原委。正是從這個意義上,章學誠說它是「文省於紀傳,事豁於編年」[42]。中國古代史書的幾種主要體裁,各有所長,也各有其所不足,它們可以互相補充,各顯其所長,但卻不能互相代替,取此而舍彼。
《通鑑紀事本末》因其在紀事方面的優長,又全取材於《資治通鑑》並貫穿原書「資治」的主旨,故楊萬里說:「此書也,其入《通鑑》之戶歟!」而宋孝宗則云:「治道盡在是矣。」這兩句話,概括了它的社會影響和社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