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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布洛的「心理距離」說

2024-08-14 18:14:37 作者: 張德興

  愛德華·布洛(Edward Bullough,1880—1934年)是瑞士心理學家、美學家和語言學家。早年在瑞士接受教育,1902年起在英國劍橋大學講授德語、義大利文學和美學。布洛精通多種外語,一生著譯頗豐。主要美學著作有:《物質和形式》(1904年)、《現代美學概念》(1907年)、《在對單色進行審美欣賞中的「透視問題」》(1909年)、《作為一個藝術因素與審美原則的「心理距離」說》(1912年)、《美學與心理學的關係》(1919年)、《藝術中的精神與媒介》(1920年)、《實驗美學的最新著作》(1921年)等。其中,關於「心理距離」說的論文使他在美學界獲得了很高的聲譽。

  布洛不滿意對美作形上學的研究,認為許多人所主張的美的客觀性和絕對性是美學中的錯誤之源。應當轉向對美感心理原因的研究,建立以觀賞(主要是藝術觀賞)的心理效應為對象的現代心理學美學,因此他提出了「心理距離」說。他的「心理距離」說與英國經驗派美學家博克的美學理論有著內在聯繫。博克在《論崇高與美》一文中曾指出:「如果危險或苦痛太緊迫,它們就不能產生任何愉快,而只是恐怖。但是如果處在某種距離以外,或是受到了某些緩和,危險和苦痛也可以變成愉快的。」[1]博克在這裡已看到了距離對於產生崇高感所具有的重要意義。不過,他還沒有系統地分析心理距離問題。布洛則以對心理距離的分析為核心,建立起自己的美學理論。

  布洛所說的在審美活動中要與對象保持的一定距離,既不是空間的距離,也不是時間的距離,而是一種心理上的距離。他曾舉了一個著名的海上遇霧的例子來說明這種心理距離的含義。他說,在海上航行時遇到了大霧,這時,由於對航行有可能遇到的危險的擔憂,不論對船員還是對旅客都會產生一種焦慮、緊張,甚至是恐怖的情緒,在這種心緒中當然談不上去欣賞海上的霧景的。布洛指出,然而,如果我們能與大霧保持一定的心理距離,那麼,「海上的霧也能夠成為濃郁的趣味與歡樂的源泉」。[2]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忘掉海上遇霧的危險性和實際的憂慮,把注意力轉向「客觀地」形成周圍景色的種種事物,那麼,我們就能夠欣賞海上霧景的奇妙無比的美。

  那麼究竟什麼是心理距離呢?布洛指出:「距離是通過把客體及其吸引力與人的本身分離開來而取得的,也是通過使客體擺脫了人本身的實際需要與目的而取得的。」[3]實際上,他所說的心理距離指的就是對象與人的實際利害關係之間的分離。由於這種分離,日常事物的某些側面就會引起我們的注意,而當我們帶著功利的眼光去看事物時,這些側面則往往為我們所忽視。而這些人們平時所忽視的事物背面的形象一旦突然出現,就會成為一種「藝術的啟示」。因此,心理距離構成了一切藝術的共同因素,同時,它也就成了一種審美原則。

  作為一種審美原則,心理距離包含了消極和積極兩個方面。就其消極方面而言,它拋棄了對象與審美主體的實際需要之間的聯繫,從而使審美價值與實用價值、科學價值以及倫理價值區別了開來。就其積極方面而言,心理距離注重的是對事物的形象的觀賞。因此,對於事物來說,心理距離意味著「孤立」,即把它的形象與其他方面分離開來;而對審美主體來說,它則意味著「超脫」,即超越對於事物的實用的、認識的、道德的考慮。

  布洛指出,心理距離是美感的本質特徵,同時,它也說明了為什麼眼睛和耳朵是審美的感官。「毫無疑問,除開部分是由於心理和生理上的原因,部分是由於技術性的原因之外,把視覺與聽覺的對象與主體分離開來的實際空間距離對於形成上述眼睛的藝術與耳朵的藝術的壟斷地位確實起過決定性的作用。」[4]而味覺等感官則不是審美感官,「烹飪藝術」實質上並不是一種藝術,原因就在於它們缺乏心理距離。

  在布洛看來,審美活動中的心理距離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首先,在美學中的許多對立的範疇,如主觀性與客觀性、理想的與現實的、感官的與精神的、個性的與共性的等,「都可以從較之更為根本性的距離這一概念中找到它們的會合點」。[5]其次,心理距離提供了把美與快適相區別的標準。布洛認為,美離開了心理距離就無法存在,而快適則是一種無心理距離的快感。再次,心理距離標誌著它是藝術創作過程最主要的環節之一,藝術創作中的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創造心理距離。最後,心理距離還構成了審美知覺的主要特徵。

  那麼,心理距離具有哪些基本特點呢?布洛指出,第一,心理距離應保持一種恰到好處的程度。他認為,「無論是在藝術欣賞的領域,還是在藝術生產之中,最受歡迎的境界乃是把距離最大限度地縮小,而又不至於使其消失的境界」。[6]距離既不能太遠,太遠了就會使人無動於衷;也不能太近以至於消失,這樣就會與實用目的分離不開。因此,為了尋求理想的心理距離境界,他曾進行了以顏色為對象的心理學實驗。結果發現,人們對於色彩的欣賞可以分為客觀類、生理類、聯想類和性格類四種類型,而只有性格類的人才是審美型的人,因為他們把自己的情感移情到對象上去,他們與對象保持了一定的心理距離,以純粹觀照的態度來欣賞色彩。

  第二,心理距離具有易變性,它既可根據個人保持距離的力量大小而變化,也可依據客體特性而變化。所以,在藝術家和公眾之間,不同的藝術種類之間,在心理距離的保持方面都是有區別的。距離的易變性是「距離的內在矛盾」的前提,這就涉及距離的第三個特徵:它具有有人情但又有距離這樣一種特性。

  

  布洛寫道:「距離並不意味著非人情的純理性關係。恰恰相反,它所描述的是人情的關係,而且往往帶有濃厚的感情色彩,只不過有其奇異的特性罷了。」[7]這種奇異性是指它已不是現實生活本身,但仍保持著現實生活的結構,像真人真事那樣感動著觀賞者。因此,所謂距離的內在矛盾是指:按心理距離本質,要求與現實生活保持一定心理距離,但在藝術創作和欣賞中,藝術又以像現實生活中那樣的情感感動著我們。

  總之,布洛的「心理距離」說的核心是要求以不涉及利害關係的態度觀賞和創造審美對象。他的這一理論實質上是康德關於鑑賞判斷不涉及利害感理論的變種,同時,在其中又糅合了實驗美學和移情說的某些成分。強調審美活動的無利害感,要求與現實生活保持一定距離,看到了審美活動的一個基本特徵,然而無限誇大則會陷於片面性,布洛正是這樣。所以「心理距離」說忽視了審美活動與現實生活所具有的相互聯繫的一面,也就不可能真正揭示審美活動的本質。而且,審美活動也不是完全超越功利的,它包含著一種間接的社會功利性,只不過是不涉及個人的直接功利而已。

  [1] 轉引自朱光潛:《西方美學史》,上卷,237頁,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79。

  [2] 布洛:《作為藝術因素與審美原則的「心理距離」說》,載《美學譯文》,第2輯,93頁。

  [3] 同上文,載同上書,第2輯,96頁。

  [4] 同上文,載同上書,第2輯,100頁。

  [5] 布洛:《作為藝術因素與審美原則的「心理距離」說》,載《美學譯文》,第2輯,97頁。

  [6] 同上文,載同上書,第2輯,103頁。

  [7] 同上文,載同上書,第2輯,9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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