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正史」撰述的興盛
2024-08-14 17:53:09
作者: 瞿林東著
第一節 撰寫皇朝史的高潮
自《史記》奠定了紀傳體史書的基礎,《漢書》開皇朝史撰述的先聲,繼而又有《東觀漢記》和《漢紀》的行世,於是隨著朝代的興亡,後世史家極重皇朝史的撰寫。魏晉南北朝時期,由於各族政權的建立和頻繁更迭,出現了大批的皇朝,雖興替匆匆,然皆各修其史。這是這一時期史家撰寫皇朝史出現高潮的史學上和歷史上的原因。這個高潮的具體表現就是上文所說到的「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作者尤廣。一代之史,至數十家」。所謂「正史」,《隋書·經籍志》一般僅限於《史記》和歷代紀傳體皇朝史範圍;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則自《史記》、《漢書》以下,不論紀傳、編年,凡記一代皇朝興亡之史,皆稱「正史」。此處為敘述方便,取《史通》之意,但以「皇朝史」作為總稱。
關於東漢史撰述。經東漢數代史家努力撰寫的《東觀漢記》,是東漢史的最早撰述,但它是一部沒有最終完成的著作。三國以下,撰東漢史者,史家蜂起。在吳,有謝承《後漢書》一百三十卷;在晉,有薛瑩《後漢記》一百卷,司馬彪《續漢書》八十三卷,華嶠《漢後書》九十七卷,謝沈《後漢書》一百二十卷,張瑩《後漢南記》五十五卷,袁山松《後漢書》一百卷;在南朝,有宋劉義慶《後漢書》五十八卷,范曄《後漢書》九十卷(今本有十篇子卷,合一百卷),有梁蕭子顯《後漢書》一百卷。這十一種是紀傳體東漢史。還有兩種編年體東漢史,一是晉袁宏《後漢紀》三十卷,一是晉張璠《後漢記》三十卷。以上十三種東漢史,大多遺佚,今存的只有范曄《後漢書》、司馬彪《續漢書》中的八志三十卷和袁宏《後漢紀》。清人姚之駰、孫志祖、王謨、章宗源、黃奭、汪文台、王仁俊等致力於已亡諸家東漢史的輯佚工作,以汪文台《七家後漢書》輯本最有價值[1]。今人周天游在前人的基礎上,再作爬梳,重加整理,撰成《八家後漢書輯注》,於「七家」之外增補張瑩《後漢南記》一家,書末附錄八家後漢書著者傳略、歷代著錄、評論、諸家輯本序跋及索引,頗可參考[2]。
關於三國史撰述。最早當是三國史家所撰之本國史,在魏,有魚豢《魏略》五十卷;在蜀,有王崇《蜀書》;在吳,有韋昭《吳書》五十五卷(紀傳體)。其後,有晉朝史家所撰各國史,其中魏史有王沈《魏書》四十四卷(紀傳體)、孫盛《魏氏春秋》二十卷(編年體)、陰澹《魏紀》十二卷(編年體)、孔衍《漢魏春秋》九卷(編年體)、梁祚《魏國統》二十卷;蜀史有王隱《蜀記》七卷、譙周《蜀本紀》、習鑿齒《漢晉陽秋》;吳史有張勃《吳錄》三十卷、環濟《吳紀》九卷。而以三國為一史者,則有晉陳壽《三國志》。以上,共十四種。自《三國志》出,諸家三國史盡廢,以致散佚無存。南朝宋人裴松之兼采眾書,作《三國志注》,保存了豐富的三國史事,為世所重,乃與本書共存,流傳至今。
關於晉史撰述。魏晉南北朝時期,所謂「一代之史,至數十家」者,以晉史撰述為最。今可考者,共有二十三種,出於晉人所撰十二種,出於南朝宋、齊、梁三朝史家所撰十一種。其中紀傳體十二種,它們是:晉王隱《晉書》九十三卷、虞預《晉書》四十四卷、朱鳳《晉書》十四卷、謝沈《晉書》(卷帙不詳)、何法盛《晉中興書》七十八卷、謝靈運《晉書》三十六卷,齊臧榮緒《晉書》一百一十卷,梁蕭子云《晉書》一百零二卷、蕭子顯《晉史草》三十卷、鄭忠《晉書》七卷、沈約《晉書》一百一十一卷、庾銑《東晉新書》七卷。另外十一種是編年體,它們是:晉陸機《晉紀》四卷、干寶《晉紀》二十三卷、曹嘉之《晉紀》十卷、習鑿齒《漢晉陽秋》四十七卷、鄧粲《晉紀》十一卷、孫盛《晉陽秋》三十二卷、宋劉謙之《晉紀》二十三卷、王韶之《晉紀》十卷、徐廣《晉紀》四十五卷、檀道鸞《續晉陽秋》二十卷、郭季產《續晉紀》五卷。上述二十三種晉史存在兩個明顯的問題:一是其中有些屬於未完成稿,如謝靈運、蕭子顯、沈約、庾銑等所撰;二是其中絕大多數所記皆非晉代全史,或只記西晉,或僅述東晉,或兼記兩晉而又不及其終。臧榮緒《晉書》是比較完整的晉史,但又未能包含與東晉並存的北方十六國史。其後,唐初重修《晉書》而諸家晉史皆廢而不傳,這同它們本身存在的缺陷是相關的。清人湯球、黃奭致力於已亡諸晉史的輯佚工作,頗有成績。今有南開大學喬治忠采湯、黃二人所輯佚文中之編年體部分,合為《眾家編年體晉史》一冊,並作校注,刊行於世,足可參考[3]。
關於十六國史撰述。《隋書·經籍志》史部「霸史」篇小序說:「自晉永嘉之亂,皇綱失馭,九州君長,據有中原者甚眾。或推奉正朔,或假名竊號,然其君臣忠義之節,經國字民之務,蓋亦勤矣。而當時臣子,亦各記錄。」這裡主要就是指十六國史撰述而說的。唐初史家從正朔觀念出發,認為十六國君主「推奉正朔」、「假名竊號」,故將其史列為「霸史」。然其餘諸語,所論還是中肯的。劉知幾《史通·古今正史》篇,以十六國史入「正史」,這是他的卓識。從今天的觀點來看,十六國史撰述,無疑當是這個歷史時期的「正史」撰述的一部分。十六國史多數是當時人及北朝人所作,少數為東晉南朝人所撰,清代及近人所考,大致相近,今列表以明其梗概:
以上凡二十九種,多以分記十六國各朝史事[4],通記十六國史事者以崔鴻《十六國春秋》最為知名。《魏書·崔光傳》、《北史·崔光傳》所附崔鴻傳,記其撰述經過甚詳。
崔鴻在北魏孝明帝時,以司徒長史兼任史職,修起居注。他在年輕的時候,就有著述之志,且有獨立見解:
見晉、魏前史皆成一家,無所措意。以劉淵、石勒、慕容雋、苻健、慕容垂、姚萇、慕容德、赫連屈孑、張軌、李雄、呂光、乞伏國仁、禿髮烏孤、李暠、沮渠蒙遜、馮跋等,並因世故,跨僭一方,各有國書,未有統一,鴻乃撰為《十六國春秋》。勒成百卷,因其舊記,時有增損褒貶焉。
由此可以看出,崔鴻是一個頗具史識的史家,他認為十六國「各有國書,未有統一」是不妥當的,於是私撰《十六國春秋》。僅此一點,他在中國史學史上便應占有不可忽視的位置。但崔鴻撰《十六國春秋》,也確有史事處置上的困難。第一,十六國史與北魏「國初相涉」,處理起來比較困難;第二,其先人曾在「江左」任職,故於東晉、南朝宋、齊等朝史事不予以記述,他自認為這樣做並不妥當;第三,他未曾見到《蜀書》,總覺得是個缺憾。因此,他的《十六國春秋》並未公之於世。後因魏孝明帝命其「送呈」,這才具表奏上其書。他在上書表中寫道:
自晉永寧以後,雖所在稱兵,竟自尊樹,而能建邦命氏成為戰國者,十有六家。善惡興滅之形,用兵乖會之勢,亦未足以垂之將來,昭明勸戒。但諸史殘缺,體例不全,編錄紛謬,繁略失所,宜審正不同,定為一書。……始自景明之初,搜集諸國舊史,屬遷京甫爾,率多分散,求之公私,驅馳數歲。又臣家貧祿薄,唯任孤力,至於紙盡,書寫所資,每不周接,暨正始元年,寫乃向備。謹於吏按之暇,草構此書。區分時事,各系本錄;破彼異同,凡為一體;約損煩文,補其不足。三豕五門之類,一事異年之流,皆稽以長曆,考諸舊志,刪正差謬,定為實錄。商校大略,著《春秋》百篇。至三年之末,草成九十五卷。唯常璩所撰李雄父子據蜀時書,尋訪不獲,所以未及繕成,輟筆私求,七裁於今。……久思陳奏,乞敕緣邊求采,但愚賤無因,不敢輕輒。
從崔鴻的表文中,可知他撰《十六國春秋》,是始於北魏宣武帝景明之初(500年),至孝明帝正光三年(522年),首尾二十二年,其艱難可以想見。崔鴻在表文中還說撰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可見他又是一個很嚴謹的史家。
當然,這還不是一部完整的十六國史,因為它還缺少《蜀書》的有關內容。直到北魏孝莊帝永安年間(528—530年),崔鴻之子崔子元又奏上完帙。他在上表中說:
正始之末,任屬記言,撰緝餘暇,乃刊著趙、燕、秦、夏、涼、蜀等遺載,為之贊序,褒貶評論。先朝之日,草構悉了,唯有李雄《蜀書》,搜索未獲,闕茲一國,遲留未成。去正光三年,購訪始得,討論適訖,而先臣棄世。凡十六國,名為《春秋》,一百二卷,近代之事最為備悉。未曾奏上,弗敢宣流。今繕寫一本,敢以仰呈。儻或淺陋,不回睿賞,乞藏秘閣,以廣異家。
崔子元說的「正始之末,任屬記言」,是指其父崔鴻在正光五年(524年)奉詔「以本官修緝國史」。當崔鴻購得《蜀書》,「討論適訖」時,便辭世了。一部《十六國春秋》,經父子兩代,歷時三十年終成完帙[5]。這是崔鴻父子對這個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重要貢獻。魏收《魏書·崔鴻傳》對崔鴻略有微詞,但其後論還是說:「鴻博綜古今,立言為事,亦才志之士乎!」[6]劉知幾評其書日:「考核眾家,辨其同異,除煩補闕,錯綜綱紀,易其國書曰『錄』,主紀曰『傳』,都謂之《十六國春秋》。」[7]由此可見,《十六國春秋》是反映十六國史事的一部總結性著作。唐修《晉書》中的「載記」,頗參考其書。自宋以後,十六國諸史皆散失無存[8]。清人湯球有《十六國春秋輯補》,庶可窺其一斑。
關於北朝史撰述。北朝歷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五朝,關於這一時期的歷史撰述,經歷了坎坷的道路,故修史之風不及南朝為盛。北魏初年,鄧淵等受命著《國記》,得十餘卷,「編年次事,體例未成」,乃中輟。太武帝拓跋燾時,命崔浩(?—450年)等撰成《國書》三十卷。後又命崔浩、高允、張偉等「續成前紀」,「至於損益褒貶,折中潤色,浩所總焉」。崔浩應是北魏史撰述的創始人。他接受著作令史閔湛、郄標的建議,以《國書》刊石寫之,以示行路,從而因「盡述國事,備而不典」獲罪,於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年)受誅;「清河崔氏無遠近,范陽盧氏、太原郭氏、河東柳氏,皆浩之姻親,盡夷其族」。崔浩監秘書事,故「其秘書郎吏已下盡死」,「同作死者百二十八人」[9]。這就是後史常說到的「崔浩國史案」。孝文帝時,乃命李彪、崔光等撰紀傳體北魏史而未果。史稱:「光撰魏史,徒有卷目,初未考正,闕略尤多,每云:『此史會非我世所成,但須記錄時事,以待後人。』」[10]以後,北魏皇朝關於本朝史的撰述便無太大舉動。直至北齊天保時,魏收等撰成紀傳體《魏書》一百三十卷,才有比較完整的北魏史問世,並流傳至今。這個時期的北朝史撰述,還有北齊崔子發撰寫的編年體《齊紀》三十卷,已佚。這同當時的南朝史撰述比起來,實在顯得過分寥落。這也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皇朝史撰述高潮中的一個例外。
這個時期,同皇朝史撰述相關聯的,還有歷朝起居注的撰寫。《隋書·經籍志》史部起居注類小序說:「起居注者,錄紀人君言行動止之事。」它萌發於兩漢而盛行於兩晉南北朝。《隋書·經籍志》著錄的四十四部起居注有四十一部是兩晉南北朝所出。其中,《晉起居注》多達三百十七卷(原註:梁有三百二十二卷),《後魏起居注》為三百三十六卷。由於起居注「皆近侍之臣所錄」,自是撰述皇朝史重要依據之一。隋唐以後,「實錄」為盛,起居注的重要性就減弱了。從這個意義上說,起居注的盛行,也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皇朝史撰述高潮的一部分。儘管它們都已散失,但它們在史學發展上的作用是應當肯定的。
魏晉南北朝時期撰述皇朝史的高潮,一方面表明史學在封建社會意識形態領域中的作用更加重要了;另一方面也表明史學所反映出來的歷史文化傳統,即使在分裂割據時期,仍然是聯結人們思想的紐帶,不論是人們對於《史記》、《漢書》的推崇,還是對於《春秋》、《左傳》和《漢紀》的仰慕,都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