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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史學發展的主要特點

2024-08-14 17:52:58 作者: 瞿林東著

  在這樣一個總的歷史環境中發展著的史學,一方面受著前代史學和史學傳統的影響;另一方面受著當代社會的啟迪、要求和推動,形成了自身的特點和風貌:

  ——從私人撰史的興盛到官府修史的發達。魏晉南北朝時期,私人撰史趨於興盛,成為中國古代史學上一大壯觀景象。察其原因,主要有三條。第一,是史官制度的不健全,擔任修史的人往往任非其才,以致促使私人撰史的發展。前引《隋書·經籍志二》大序所謂「盱衡延閣之上」、「揮翰蓬茨之下」云云,這很形象地概括了當時官史、私人撰史不同的發展情景。第二,是門閥政治與門閥習氣的推動。《隋書·經籍志二》雜傳類小序援引《周官》古義說:「閭胥之政,凡聚眾庶,書其敬敏任恤者,族師每月書其孝悌睦姻有學者,黨正歲書其德行道藝者,而入之於鄉大夫。鄉大夫三年大比,考其德行道藝,舉其賢者能者,而獻其書。……是以窮居側陋之士,言行必達,皆有史傳。」顯然,作者是以此來說明魏晉以來所實行的九品中正制及其影響下的品評人物的社會風氣,於是,「因其事類,相繼而作者甚眾」。同書譜系類小序稱:「晉世,摯虞作《族姓昭穆記》十卷,齊、梁之間,其書轉廣。後魏遷洛,有八氏十姓,咸出帝族。又有三十六族,則諸國之從魏者;九十二姓,世為部落大人者,並為河南洛陽人。其中國士人,則第其門閥,有四海大姓、郡姓、州姓、縣姓。及周太祖入關,諸姓子孫有功者,並令為其宗長,仍撰譜錄,紀其所承。又以關內諸州,為其本望。」從「晉世」至南北朝,重家傳、尊本望、撰譜系,成為時尚,著者蜂起。第三,是史學之社會影響不斷擴大的推動。魏晉南北朝時期,《史記》、《漢書》已是「師法相傳」;梁陳至隋,「《漢書》之學」已經形成,為世所重。編年體史書也有類似的情況,不少學者「以為《春秋》則古史記之正法,有所著述,多依《春秋》之體」。如荀悅《漢紀》,「言約而事詳,辨論多美,大行於世」。即便是《楚漢春秋》、《越絕書》、《吳越春秋》一類的雜史,「其屬辭比事,皆不與《春秋》、《史記》、《漢書》相似,蓋率爾而作,非史策之正也。靈、獻之世,天下大亂,史官失其常守。博達之士,愍其廢絕,各記聞見,以備遺亡。是後群才景慕,作者甚眾」[29]。可見,史學自身的影響,是推動這一時期私人撰史之風興盛的一個重要原因。私人撰史,多有名家,如魏之魚豢,西晉之王銓,宋之范曄,齊之臧榮緒,梁之吳均,以及北魏之崔鴻,皆聲名卓著。這個時期的史官也湧現出一批人才,劉知幾列舉甚詳[30]。這表明,魏晉南北朝時期,官史也有了相當的發展。而從私人撰史的興盛到官府修史的發達,中間經過兩個轉折。第一個轉折,是隋文帝於開皇十三年(593年)下詔明確宣布:「人間有撰集國史、臧否人物者,皆令禁絕。」[31]隋皇朝表明:官方不僅要壟斷修史,而且要壟斷對歷史人物的評價。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但卻使私人撰史成為畏途,史學發展不能不受到嚴重阻礙。第二個轉折,是唐太宗於貞觀三年(629年)設史館于禁中,正式成立了修史的專職機構,並在三十年中修成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史紀傳」和《晉書》,奠定了官府修史走向發達的基礎。唐代歷朝皇帝的起居注、實錄以及貫通的國史,都由史館撰寫出來。李延壽撰《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劉知幾著史學評論著作《史通》,杜佑著《通典》,李吉甫著《元和郡縣圖志》等,這些名作雖出於私人撰述,但都跟史館或官府所提供的條件有直接關係。今存「二十四史」,有三分之一撰成於唐代,足以表明這一時期官修史書發達的程度。宋、元、明、清等皇朝繼承和發展了這一傳統,在官修史書方面不斷作出了重要的成就,而私人撰史也相應地得到發展。這一轉折,在中國史學上具有重要的意義。

  ——史書種類與數量的迅速發展。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書在數量上有很大的發展。這可以從《隋書·經籍志》同《漢書·藝文志》各自著錄的史書的比較中,從《新唐書·藝文志》序提供的數字同《隋書·經籍志》所著錄的史書數量的比較中得其大體:《漢書·藝文志》撰成於公元1世紀末,它以史書附於「《春秋》類」之後,著錄西漢時人的歷史撰述六種三百四十三篇。《隋書·經籍志》成書於唐高宗顯慶元年(656年),上去班固去世之年(92年),凡五百六十四年,其中前一百二十餘年是東漢中後期,後六十餘年是隋與唐初,中間的三百七十年左右是魏晉南北朝。《隋志》史部大序說:「班固以《史記》附《春秋》,今開其事類,凡十三種,別為史部。」它著錄史書八百一十七部,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四卷;通計亡書,合八百七十四部,一萬六千五百五十八卷[32]。它們約占《隋志》所著錄四部書種數的五分之一弱,卷數的三分之一強。這些史書,除極少數是東漢人及隋朝人所撰,絕大部分產生於魏晉南北朝時期。到了隋唐,這種發展趨勢更為明顯。《新唐書·藝文志》序稱:宋代以前,「藏書之盛,莫盛於開元,其著錄者,五萬三千九百一十五卷,而唐之學者自為之書者,又二萬八千四百六十九卷」[33]。如以唐代學者所著書平均分配於四部,史部應得七千一百多卷。這是唐朝開國以後大約一百年間的成就。以這個數字的年平均數,同魏晉南北朝三百七十年間史書著述的年平均數相比,則多出一倍左右。這是盛唐時期的情況,中、晚唐時期可能會有些變化,但不會相去太遠。這就證明,隋唐時期史書在數量上的發展,超過了魏晉南北朝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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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書的品種、類別也增多了。南朝梁武帝時阮孝緒撰《七錄》,有經典錄、記傳錄、子兵錄、文集錄、術伎錄、佛錄、道錄。阮孝緒考慮到「史家記傳,倍於經典」,特「分出眾史」,立為記傳錄。記傳錄包含的「眾史」又分為十二類:國史、注歷、舊事、職官、儀典、法制、偽史、雜傳、鬼神、土地、譜狀、簿錄等。史書不僅需要成為一個獨立的門類,而且必須按其所記內容講行仔細分類,這是史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在此基礎上,《隋書·經籍志》史部分史書為十三類: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這大致確定了中古時期史書分類的原則和方法。劉知幾著《史通》,以「正史」同「偏記小說」相對待,認為「爰及近古,斯道漸煩。史氏流別,殊途並鶩」。他說的「近古」,主要指魏晉南北朝。他把「正史」以外的「史氏流別」概括為十類:偏記、小錄、逸事、瑣言、郡書、家史、別傳、雜記、地理書、都邑簿[34]。這也足以表明史書種類的增多和史家視野的開闊。

  ——「正史」地位的突出。《史記》創紀傳體通史,《漢書》繼承《史記》而斷漢為史,從而創立了「正史」。而「正史」的地位,在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不僅得到了確認,而且得以不斷宣揚而顯得非常突出。《隋書·經籍志》史部以「正史」為十三類之首,集中地反映了人們對「正史」地位的尊崇。其正史類小序說:自《史記》、《漢書》、《東觀漢記》、《三國志》相繼問世後,「自是世有著述,皆擬班、馬,以為正史,作者尤廣。一代之史,至數十家。……今依其世代,聚而編之,以備正史」。它所著錄的,自《史記》以下有西漢史,東漢史,三國史,晉史,南朝宋、齊、梁、陳史,北朝北魏史、北周史等以及有關的注釋和評論,凡六十七部,三千零八十三卷。這是中國史學上在官修史書中第一次把「正史」的名目用以統稱紀傳體歷代皇朝史,並將其置於史書的顯赫地位。這從兩個方面加強了人們的歷史意識:一是對於「正史」的反映一代社會歷史面貌之作用的認識更加深化了;二是對於撰述前朝史之重要性的認識更加自覺了。這從唐初李淵的《修六代史詔》、李世民的《修晉書詔》中看得十分清楚。自《隋志》以後直至清修《四庫全書總目》,「正史」的這種地位從來不曾有所改變。從今天的觀點來看,「二十四史」即歷代正史,仍然是人們研究、認識中國古代歷史面貌的基本依據。

  ——家史、譜牒和別傳:史學的門閥風氣及其表現形式。家史、譜牒和各種名目的別傳大量湧現出來,是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發展的重要特點之一,是這一時期門閥風氣在史學上的表現形式。劉知幾在《史通·雜述》篇說:「高門華胄,奕世載德,才子承家,思顯父母。由是紀其先烈,貽厥後來,若揚雄《家譜》、殷敬《世傳》、孫氏《譜記》、陸宗《系歷》。此之謂家史者也。」這裡,劉知幾指出了家史的性質,它出自「高門華胄」,具有「思顯父母」、「貽厥後來」的作用。他舉的揚、殷、孫、陸四例,是把家史同譜牒合而論之的。《隋志》以家史入「雜傳」類(因家史多以「家傳」為名),而以「譜系」自為一類。今從《隋志》,分而論之。

  《隋志》雜傳類自《李氏家傳》以下,至《何氏家傳》止,共著錄家傳二十九種,多為兩晉南北朝人所撰,如《王朗王肅家傳》、《太原王氏家傳》、江祚《江氏家傳》、裴松之《裴氏家傳》、曹毗《曹氏家傳》、范汪《范氏家傳》、紀專《紀氏家傳》、明粲《明氏世錄》、王褒《王氏江左世家傳》等。南朝梁人劉孝標《世說新語注》引用家傳八種,其中《荀氏家傳》、《袁氏家傳》、《李氏家傳》、《謝車騎家傳》、《顧愷之家傳》等五種,《隋志》未著錄[35]。這三十四種家傳,基本上都已不存,其中少數幾種在《世說新語注》也只存片言隻語。然而,南北朝的家傳,在作為正史的《宋書》和《魏書》的列傳中,在《南史》、《北史》的列傳中,還往往可以見其蹤影。這幾部正史的列傳常以子孫附於父祖而傳,一傳多至三四十以至五六十人,從中不難窺見當時所流行的家傳的形式。家傳的發展,延續到唐代。《新唐書·藝文志》雜傳記類著錄的多種家傳中,有些是出於名家之手,如令狐德棻《令狐家傳》、張大素《敦煌張氏家傳》、顏師古《安興貴家傳》等。

  家傳是家史的一種形式。家史的另一種形式是家譜,家譜則是譜牒的基本構成因素。當然,譜牒之書並不限於一門一姓,有一方之譜,也有全國性的或一個皇朝統治範圍內的總譜。這是譜牒同家史的一個區別。它們之間的另一個區別,是家史多撰自私門,而有影響的一門之譜和全國性的總譜多出於官修。《隋志》譜系類著錄的譜牒之書,有帝譜、百家譜、州譜、家譜凡三十四種,是屬於魏晉南北朝所具有的特定意義的譜牒之書。其實際上的數量自然比這要多得多,僅《世說新語注》引用的譜書四十六種,就有四十三種不見於《隋志》著錄,可見佚亡的或失於著錄的數量之多,進而可以推見魏晉南北朝時期譜牒撰述之盛。在唐代,譜牒撰述仍保持了一段興盛時期,自中唐以後開始走向衰落;這種衰落,同門閥的衰落是一致的。《新唐書·藝文志》譜牒類著錄,自《大唐氏族志》以下,唐人所撰譜牒多種,有總譜、皇室譜、家譜等名目,作者更是名家輩出,如柳沖、路敬淳、韋述、林寶、柳璨、蕭穎士、柳芳、柳璟、劉知幾等,皆為世所重。

  譜牒撰述之盛推動了譜學的產生和發展。東晉、南朝譜學有兩大支脈,一是賈氏譜學,一是王氏譜學,而後者源於前者。賈氏譜學的奠基人是東晉賈弼之。蕭子顯《南齊書·文學·賈淵傳》記:「先是譜學未有名家,淵祖弼之廣集百氏譜記,專心治業。」晉孝武帝太元年間(376—396年),賈弼之在朝廷的支持下,「撰定繕寫」成書,並經其子匪之、孫淵「三氏傳學」。此書包括「十八州士族譜,合百帙七百餘卷,該究精悉,當世莫比」。這就是《姓系簿狀》一書,是為東晉、南朝譜學之淵藪。南朝劉宋時,王弘、劉湛「並好其書」。王弘為太保,「日對千客,不犯一人諱」;劉湛為選曹,乃撰《百家譜》,「以助銓序」[36]。蕭齊時,王儉重新抄次《百家譜》,而賈淵與之「參懷撰定」;同時,賈淵亦自撰《氏族要狀》十五篇及《人名書》。其後,賈淵之子執撰《姓氏英賢》一百篇和《百家譜》;賈執之孫冠,承其家學,亦有撰述:這都是王氏譜學興起以後的事了[37]。王氏譜學興於梁武帝之時。時尚書令沈約指出:東晉咸和(326—334年)至劉宋初年,晉籍精詳,「位宦高卑,皆可依案」;後來由於晉籍遭到篡改,使「昨日卑細,今日便成士流」。他認為:「宋、齊二代,士庶不分,雜役減闕,職由於此。」於是,梁武帝乃以王僧孺知撰譜事,改定《百家譜》。這次改定是:「通范陽張等九族以代雁門等九姓。其東南諸族別為一部,不在百家之數」,撰成《百家譜》三十卷。他還集《十八州譜》七百一十卷,撰《百家譜集抄》十五卷、《東南譜集抄》十卷[38]。譜學在唐代,也有它發展的輝煌時期。盛唐時,太宗詔修《氏族志》、高宗詔修《姓氏錄》、玄宗詔修《姓族系錄》,是這一輝煌時期的主要標誌。值得注意的是:《氏族志》的修撰「不須論數世以前,止取今日官爵高下作等級」,貫徹了「崇重今朝冠冕」的原則[39];《姓氏錄》更是明確地貫徹了「以仕唐官至五品皆升士流」的原則[40],故「當時軍功入五品者,皆升譜限」[41];《姓族系錄》的修撰原則也大抵如此。這時的譜牒已不同於東晉南朝時的譜牒,而是以皇家的權力和聲望混士、庶於一書之中的譜牒了。儘管「姓氏之學,最盛於唐」[42],但在它的發展達到輝煌之日,也正是它開始轉向衰落之時。唐代譜學自玄宗以後,逐步走向式微。中、晚唐之際,林寶撰《元和姓纂》十卷,流傳至今,人們或可據以去追想唐代譜學輝煌時期的盛況。

  譜牒撰述之盛和譜學的發生、發展,有深刻的社會原因:「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權歸右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為之,以定門胄,品藻人物。晉、宋因之,始尚姓已。然其別貴賤,分士庶,不可易也。於時有司選舉,必稽譜籍,而考其真偽。故官有世胄,譜有世官,賈氏、王氏譜學出焉。」[43]這表明,凡「品藻人物」、「有司選舉」、劃分士庶,都以譜牒為據;而譜牒又須「考其真偽」,故有譜學之興。此外,門閥之間的聯姻,也要相互考察譜牒,以確保門當戶對。這兩個方面結合起來,就是「官有簿狀,家有譜系;官之選舉,必由於簿狀;家之婚姻,必由於譜系」。這種社會現象,在隋唐廢除九品中正制、大力推行科舉制的歷史條件下,仍有相當程度的繼續[44]。誠如《新唐書·宰相世系表》序所說:「唐為國久,傳世多,而諸臣亦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其材子賢孫不隕其世德,或父子相繼居相位,或累數世而屢顯,或終唐之世不絕。嗚呼,其亦盛矣!」這裡說的「各修其家法,務以門族相高」的世風,正是「姓氏之學,莫盛於唐」的一個重要原因。譜牒之學成為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史學發展中的一種特殊表現形式,實在是意味深長的。

  這個時期「品藻人物」風氣的盛行,又促進了種種別傳撰寫的發展。按劉知幾的說法,別傳是以「類聚區分」的形式出現的。《隋書·經籍志》史部雜傳類著錄中的高士、逸士、逸民、高隱、高僧、止足、孝子、孝德、孝友、忠臣、良吏、名士、文人、列士、童子、知己、列女、美婦等傳,都屬於別傳。但別傳也不限於「類聚區分」、多人合傳,也有單個人的傳記稱為別傳的,如《世說新語注》引用個人別傳八十餘種(均系《隋志》未曾著錄)。前者更多地反映出魏晉南北朝時以「名教」觀念為中心的社會道德觀念,後者則反映出門閥士族人物的言論行跡。從《新唐書·藝文志》史部雜傳記所著錄的情況來看,唐人所撰別傳,一方面繼承了魏晉南北朝時期別傳的遺風,另一方面也顯示出新的特色,如許敬宗撰《文館詞林文人傳》、崔氏《唐顯慶登科記》、姚康《科第錄》、李弈《唐登科記》等,都跟科舉制的實行相關聯。

  ——佛教史學的興盛。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佛教的傳播和發展達到了鼎盛階段。佛教撰述借用了史書的形式和名稱表現出來,成為一種特殊的史學,即佛教史學。《法顯傳》、《高僧傳》、《大唐西域記》、《海內寄歸傳》、《往五天竺國行傳》、《續高僧傳》等,都是出於佛教僧人之手的名作。如南朝梁時僧人慧皎(497—554年)所撰《高僧傳》十四卷,分為十門,即譯經、義解、神異、習禪、明律、亡身、誦經、興福、經師、唱導,記東漢至梁初中外僧人二百五十七人,附見二百餘人。所分十門,也是「類聚區分」之法,為中國史學上第一部類傳體佛教史籍,「後之作者,都不能越其軌範」[45]。唐時僧人道宣(596—667年)所撰《續高僧傳》三十卷(明、清藏本為四十卷),仿《高僧傳》之體例而略有變通,所分十門是:譯經、義解、習禪、明律、護法、感通、遺身、讀誦、興福、雜科。全書收錄自梁初至唐高宗麟德二年(665年)一百六十餘年間四百八十五位僧人,附見者二百一十九人[46]。它們不僅是中國佛教發展的重要史料,而且也是反映當時社會面貌的重要史料。值得注意的是,這些佛教史籍,還記載了中西交通的情況和一些域外情況,對於說明世界文明的發展,具有重要的價值。

  關於佛教史的撰述,也有出自世俗作者之手的。北魏楊(或作陽、羊)衒之(?—555年)所撰《洛陽伽藍記》五卷,是這方面有代表性的著作。全書按城內、城東、城南、城西、城北五個方位,記述了大約半個世紀中洛陽佛寺園林的興衰之跡,其中涉及奢華宏麗的佛寺四十餘座,反映了北魏佛教之盛和僧侶地主的生活面貌。書的內容,兼及當時的政治、經濟、軍事、地理、建築、藝術、風俗、人物等,可補正史之缺。

  正像認識這一時期的佛教是認識這一時期歷史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樣,認識這一時期的佛教史學,是認識這一時期史學的一個重要方面。

  ——地方史、民族史位置的日益提高。中國史學上關於地方史志的撰述起源很早,至遲在兩漢時已有了很多撰述。班固撰《漢書·地理志》時,曾經使用過當時地方志的材料[47]。魏晉南北朝時期,地方史志的撰述有了很大的發展。劉知幾《史通·雜述》篇論「郡書」說:「汝、潁奇士,江、漢英靈,人物所生,載光郡國。故鄉人學者,編而記之。」同篇又論「地理書」說:「九州土宇,萬國山川,物產殊宜,風化異俗,如各志其本國,足以明此一方。」前者以人物為主,側重記社會;後者以地理為主,側重記自然、風格。它們的共同點是反映一方之史。《隋書·經籍志》雜傳類著錄,自《蜀文翁學堂像題記》以上,大多屬於劉知幾說的「郡書」;其地理類著錄諸書範圍要比劉知幾說的「地理書」廣泛得多。晉人常璩所撰《華陽國志》十二卷,是這時期出現的地方史的代表作。「華陽」之名取自《禹貢》說的「華陽黑水惟梁州」,《華陽國志》因所記為《禹貢》九州之一的梁州地區的歷史,故采古義而名之。此書兼論一方的歷史、地理、人物,涉及民族、風俗、物產,是一部內容豐富的地方史。像《華陽國志》這樣有豐富內容的地方史,在魏晉南北朝以前是不曾有過的,在魏晉南北朝時期也是不多見的。通過這部書,我們可以看到此時地方史的撰寫所達到的高度成就。

  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民族史撰述通過三個途徑反映出來。一是皇朝史中的民族史專篇,如謝承《後漢書》、司馬彪《續漢書》、華嶠《漢後書》、陳壽《三國志》等,都有民族史專篇。范曄《後漢書》晚出,綜合前人成果,寫出了這個時期問世的「正史」中最有分量的民族史專篇,可以同《史記》、《漢書》中的有關專篇相銜接。二是以當時的皇朝史或「國史」的面貌出現,多反映這一時期少數民族所建政權的史事。《隋書·經籍志》史部「霸史」類所著錄者,大都屬於此種史書,其中以《十六國春秋》為突出代表。此外,如「正史」類所著錄的魏收《魏書》、魏澹《魏書》,不僅記述了鮮卑族拓跋部的歷史,還記述了拓跋部以外的鮮卑族的歷史,記述了鮮卑族以外其他各族的歷史,涉及東北、西北、西域、北方許多民族,顯示出在民族史記述上的開闊視野。

  隋唐時期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在數量上更有所增加。裴矩《西域圖記》、許敬宗等《西域圖志》、李仁實《戎州記》、李璋《太原事跡記》、張文規《吳興雜錄》、吳從政《襄沔記》、林胥《閩中記》、袁滋《雲南記》等,涉及東、南、西、北的地方史。民族史撰述方面,盛唐與中、晚唐各有高潮和特點。盛唐時期的民族史撰述的成就,集中反映在唐初史家關於前朝史的官修正史之中,如鮮卑族宇文部統治者建立的北周史《周書》,如匈奴、鮮卑、羯、氐、羌等族統治者先後建立的「十六國」史《晉書·載記》,是這方面很有代表性的撰述。中、晚唐的民族史撰述大致有兩個側面,一是關於中原與「四夷」的關係史,二是關於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歷史,其中也涉及這些地區同中原之關係的歷史。前者如賈耽《古今郡國縣道四夷述》、李德裕《異域歸忠傳》、高少逸《四夷朝貢錄》;後者數量多、方面寬,其中以關於雲南地區社會歷史的撰述最為突出,如韋齊休《雲南行記》、李德裕《西南備邊錄》、竇滂《雲南別錄》和《雲南行記》、徐雲虔《南詔錄》、盧攜《雲南事狀》、達奚洪(或作宏、通)《雲南風俗錄》、樊綽《蠻書》(一作《雲南志》)等。這些書,大多撰於晚唐時期。自南宋以後,這些著作多已亡佚,流傳至今的只有樊綽的《蠻書》。《蠻書》十卷,其各卷內容依次是:「雲南界內途程」,記當時由內地進入雲南的交通及其途程;「山川江源」,記雲南境內主要山脈河流的名稱方位或流向和其他自然條件;「六詔」,記六詔的由來及其與唐的關係;「名類」,記雲南境內其他各族概況;「六瞼」,記雲南各州概況;「雲南城鎮」,記主要城鎮的建置、布局、兵防,以及居民、交通、自然形勢等;「雲南管內物產」,記農時、耕稼方法、手工技藝、特產及其分布;「蠻夷風俗」,記雲南各族的服飾、儀容、婚俗、節日、度量、房舍、喪俗、葬式、語言等;「蠻夷條教」(一作「南蠻條教」),記南詔的政治、軍事制度;「南蠻疆界接連諸番夷國名」,記與南詔毗鄰的地區之概況。這是一部包含雲南地區的歷史和現狀、自然和社會的內容豐富的民族史著作,而書中關於唐朝與南詔的關係史的敘述則占有突出的位置。

  誠然,這裡所說的地方史、民族史,它們在內容上有時是交叉的。如《華陽國志》中包含了西南民族史的豐富內容,它的卷一至卷四,不但記載了三十多個少數民族或部落的名稱與分布,而且對其中重要者如巴、蜀、氐羌、臾、濮、夜郎、哀牢等的傳說、歷史、風俗及同內地皇朝的關係,作了較多的記述,有許多記載是其他史籍中所不曾見到的。同樣,在《蠻書》中,也包含了豐富的地方史內容。民族與地域的關係本十分複雜,我們自亦不可作簡單的看待。

  ——創新意識與批評意識的增強。魏晉南北朝隋唐時期,在封建皇朝的歷史意識進一步提高的同時,史學家的主體意識也在進一步提高,這突出地表現在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史學家的創新意識的增強,另一個方面是史學家的批評意識的增強。在創新意識方面,如陳壽撰《三國志》,以一書敘三國史事而特別顯示出來的總攬全局的史識;袁宏撰《後漢紀》,創「言行趣舍,各以類書」之史法,擴大了編年體史書的容量;范曄撰《後漢書》,特重史論,刻意於此有所創造並取得了成功;裴松之注《三國志》,以「上搜舊聞,旁摭遺逸」之方法,以「務在周悉」為宗旨,走出了一條注史新路;《五代史志》(即《隋書志》)匯南北於一體,綜五朝為一書,總括了梁、陳、齊、周、隋五個朝代的典章制度;《晉書》承前人所創而靈活運用,予以發展,以「載記」記「十六國」史事,寫出了完全意義上的兩晉時期的歷史;李延壽繼承父志,貫通南朝史與北朝史,撰《南史》、《北史》,使各自成編而史事互見,刪南北相互詆毀之詞以張一統之格局,是繼《三國志》後歷史編纂上的又一傑作;中唐史家杜佑以明確的經世目的、嚴密的邏輯思想,博採五經群史、前人論議,通敘歷代典制,撰成巨著《通典》,創立了典制體通史,開拓了歷史編纂領域等。這些都是在創新意識驅動下的重要成果。這些成果,反映出了這一時期史學發展的生機勃勃的局面。在批評意識方面,西晉張輔論馬、班之優劣,從史文繁簡、述事原則、價值標準、「造創」與「因循」等幾個方面,以比較的方法,評論了《史記》、《漢書》,開這一時期史學批評之先河;南朝梁人劉勰以文學批評家的身份,視史著為一文體而加以評論,撰《文心雕龍·史傳》篇,涉及先秦至東晉的史學發展的歷史、史學功能、信史原則等,論述之中,於人於書,多有批評。張、劉都不是史學家,但他們的史學批評思想對啟迪這一時期史學批評意識有重要的作用。其後,北周史官柳虬論述史學功能與直筆形式的關係,抨擊了史官「密為記注」的記事做法;《隋書·經籍志》史部大序及各類小序,對史官的職責與要求、史學功能,以及各類史書的源流與得失,多有評論,在史學批評的理論和歷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史學批評家劉知幾繼承史學發展的豐富成果,受揚雄《法言》、王充《論衡》、應劭《風俗通》、劉劭《人物誌》、陸景《典語》、劉勰《文心雕龍》的啟迪,面對「當時載筆之士,其義不純」的狀況,乃「商榷史篇」,「辨其指歸,殫其體統」,撰成有系統的史學批評著作《史通》,把中國古代史學批評提高到更加自覺的和更富有理性的階段。中、晚唐之際,李翱提出歷史評價應「取天下公是公非以為本」的命題;皇甫湜對「良史」提出理論性認識,認為「是非與眾人同辨,善惡得聖人之中,不虛美,不隱惡,則為紀、為傳、為編年,是皆良史矣」;柳宗元指出,史官的職責是「宜守中道,不忘其直」,批評人們對史官職守的不正確認識。這三人,亦非一般史家,但都跟史學有許多聯繫,他們的這些認識在中、晚唐史學批評上占有引人注目的位置。所有這些史學批評上的成就,反映出了中國古代史學在理論方面的進展,是中國古代史學進一步走向成熟的標誌。

  大致說來,以上這些乃是中國古代史學進入發展階段的主要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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