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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馬克思哲學的理論特徵:實踐、辯證、歷史的唯物主義

2024-08-14 17:45:52 作者: 楊耕

  馬克思哲學是在對舊唯物主義以及唯心主義哲學的批判中發展起來的。因此,要真正理解作為新唯物主義的馬克思哲學的特徵,首先要了解舊唯物主義以及唯心主義的主要缺點。

  從總體上看,舊唯物主義包括自然唯物主義和人本唯物主義兩種形態。

  自然唯物主義始自古希臘哲學,後在霍布斯那裡達到系統化的程度,並一直延伸到法國唯物主義中的機械唯物主義派。從總體上看,自然唯物主義依據「時間在先」的原則,把整個世界還原為自然物質,物質成了「一切變化的主體」,人則成了自然物質的一種表現形態,「人和自然都服從於同樣的規律」。自然唯物主義確認了世界的物質統一性,卻一筆抹殺了人的主體性;它研究「整個世界」,卻唯獨不給現實的人一個切實的立腳點。換言之,在自然唯物主義體系中,存在著「人學空場」。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認為,自然唯物主義是一種「純粹的唯物主義」,而到了霍布斯那裡,「唯物主義變得敵視人了」[30]。

  人本唯物主義起源於法國唯物主義中的另一派,即「現實的人道主義」,在費爾巴哈那裡達到典型的形態。「費爾巴哈比『純粹的』唯物主義者有很大的優點:他承認人也是『感性對象』。」[31]具體地說,費爾巴哈把人看作思維和自然相統一的基礎,力圖以「現實的人」為基本原則來理解世界。然而,費爾巴哈卻不理解實踐是人的存在方式,「沒有把感性世界理解為構成這一世界的個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動」[32]。因此,費爾巴哈最終得到的仍是抽象的人,忽視的仍是人的主體性。同自然唯物主義一樣,人本唯物主義也「只是從客體的形式」,而沒有「從主體方面」去理解「對象、現實、感性」。正是在這個意義上,馬克思把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包括」在「舊唯物主義」的範疇之中,並認為舊唯物主義的主要缺點就是不了解實踐活動及其意義。

  與此相反,唯心主義卻肯定了主體意識的能動性,論證了人在認識活動中是通過自身的性質和狀況去把握外部對象的。這種認識成果集中體現在康德的批判哲學和黑格爾的思辨哲學中。問題在於,無論是康德的批判哲學,還是黑格爾的思辨哲學,都否定了能動的意識活動的唯物主義基礎,因而只是「抽象地發展了」人的「能動的方面」。造成這種狀況的主要原因,就在於唯心主義也不理解現實的實踐活動及其意義。

  可見,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共同的主要缺點就是,二者都不理解人類實踐活動及其意義。也正是由於這一主要缺點,在近代哲學中造成了唯物論和辯證法的分離;在舊唯物主義哲學中又形成了「唯物主義和歷史彼此完全脫離」,即形成了唯物主義自然觀和唯心主義歷史觀的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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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舊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的主要缺點驚人的一致,促使馬克思深入而全面地探討了人類實踐活動及其意義,並把馬克思哲學規定為「實踐的唯物主義」。在我看來,「實踐的唯物主義」所要表明的不僅僅是一種要把理論付諸行動的哲學態度,更重要的是指,實踐的觀點是馬克思哲學首要的和基本的觀點,實踐原則是馬克思哲學體系的建構原則。換言之,實踐唯物主義構成了馬克思哲學的理論特徵。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實踐首先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物質變換的過程的;在這個過程中,人和人之間又必然要結成一定的關係並互換其活動;同時,實踐結束時得到的結果,在這個過程開始時就已經在實踐者頭腦中作為目的以觀念的形式存在著,這個目的是實踐者「所知道的,是作為規律決定著他的活動的方式和方法的」[33]。這就是說,實踐內在地包含著人與自然的關係、人與社會的關係以及人與其意識的關係,正是這些關係構成了現存世界中的基本關係。可以說,實踐以縮影的形式映現著現存世界,它蘊含著現存世界的全部秘密,是人類所面臨的一切現實矛盾的總根源。正因為如此,馬克思哲學從實踐出發去反思、透視和理解現存世界,把「對象、現實、感性」「當作實踐去理解」。

  從實踐出發去理解現存世界的根本點在於,從物質實踐出發去把握現存世界,把物質生產活動所引起的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作為現存世界的基礎。在馬克思看來,現存世界的整體化就是通過人與自然的物質變換對現存世界的諸關係、諸結構的規範實現的。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始終是現存世界的深層結構,它從根本上決定著社會結構、政治結構、觀念結構等。「以一定的方式進行生產活動的一定的個人,發生一定的社會關係和政治關係。經驗的觀察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當根據經驗來揭示社會結構和政治結構同生產的聯繫。」[34]

  實踐是人的生存本體、存在方式。馬克思哲學把現存世界「當作實踐去理解」,實際上就是「從主體方面去理解」現存世界。在馬克思哲學中,實踐原則與主體性原則具有內在的一致性。這也就為理解人的本質以及人與世界的關係提供了一種新的思維方式。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人最初來自自然界,「人的存在是有機生命所經歷的前一個過程的結果。只是在這個過程的一定階段上,人才成為人。但是一旦人已經存在,人,作為人類歷史的經常前提,也是人類歷史的經常的產物和結果。而人只有作為自己本身的產物和結果才成為前提」[35]。這就是說,人是通過自己的活動自我創造、自我塑造的結果。動物是以自身對環境的消極適應獲得與自然的統一,從而維持自己生存的,所以,動物只能成為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則是以自身對環境的積極改造、創造獲得與自然的統一,從而維持自己生存並不斷發展自己的,所以,人自成一類,構成了獨特的人類存在。人類進化不僅僅是生物學意義上的遺傳與變異,而且是歷史學意義上的延續與創新,而這二者的統一正是在實踐活動中完成的。實踐構成了人的生存本體、存在方式,人的秘密就在實踐活動中。「個人怎樣表現自己的生活,他們自己就是怎樣。因此,他們是什麼樣的,這同他們的生產是一致的——既和他們生產什麼一致,又和他們怎樣生產一致。」[36]因此,要判明人是什麼,首先就要理解人的存在方式和活動方式是什麼。無疑,這提供了一種從人自身的活動去理解和把握人的本質的思維方式。

  在實踐中,人是以物的方式去活動並同自然發生關係的,得到的卻是自然或物以人的方式而存在,從而使人成為主體,自然成為客體,世界成為人的對象世界。「整個所謂世界歷史不外是人通過人的勞動而誕生的過程,是自然界對人說來的生成過程。」[37]這表明,實踐使人與自然的關係成為「為我而存在」[38]的關係。這種「為我而存在」的關係是一種否定性的矛盾關係。馬克思認為,人類要維持自身的存在,即肯定自身,就要對自然界進行否定性的活動,即改變自然界的原生態,使之成為「人化自然」、「為我之物」。與動物不同,人總是在不斷製造與自然的對立關係中去獲得與自然的統一關係的,對自然客體的否定正是對主體自身的肯定。這種肯定、否定的辯證法使主體與客體處於雙向運動中。實踐不斷地改造、創造著現存世界;同時,又不斷地改造、創造著人本身,包括人的肉體組織、社會關係、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作為人的存在方式,實踐當然體現著人的內在尺度以及對現存世界的批判性,包含著人的自我發展在其中。

  可以看出,人與自然之間的這種「為我而存在」的否定性關係是最深刻、最複雜的矛盾關係。這種矛盾關係構成了馬克思之前眾多哲學大師的「滑鐵盧」,致使唯物主義對人的主體性「望洋興嘆」,物質原則與能動原則、唯物論與辯證法遙遙相對。而馬克思高出一籌的地方就在於,通過對人的實踐活動及其意義深入而全面地剖析,使唯物主義和人的主體性、物質原則與能動原則統一起來了,唯物主義和辯證法因此也結合起來了。這也就是說,辯證唯物主義構成了馬克思哲學的又一理論特徵。

  當馬克思以科學的實踐觀為基礎,把唯物主義與辯證法有機結合起來時,也就實現了唯物主義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統一。這是同一個過程的兩個方面。

  通常認為,唯物主義歷史觀是一般唯物主義原理在歷史領域中的推廣與運用。然而,事實並非如此。愛爾維修早就「把他的唯物主義運用到社會生活方面」[39],得到的卻是唯心主義歷史觀。社會生活的特殊性猶如橫跨在自然和社會之間的「活動翻板」。在馬克思之前,即使是堅定的唯物主義者,當他們的視線由自然轉向社會,開始探討社會歷史時,幾乎都被這塊活動翻板翻向了唯心主義的深淵。從認識論的角度看,造成這種狀況的根本原因,仍在於以往的哲學家不理解社會生活在本質上是實踐的。而馬克思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從實踐出發去理解社會以及社會與自然的關係,從而創立了唯物主義歷史觀。實踐的觀點不僅是馬克思主義認識論的首要的基本的觀點,而且是馬克思主義歷史觀的首要的基本的觀點。

  按照馬克思的觀點,人們為了創造歷史,必須能夠生活;為了能夠生活,必須進行物質實踐,實現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為了實現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人與人之間必須互換其活動,並必然結成一定的社會關係。社會關係「不過是他們的物質的和個體的活動所藉以實現的必然形式」[40],並使自然物質轉變為社會物質,即使社會生產力本質上也是在人們改造自然的實踐活動中形成的。實踐的確是全部社會關係的發源地和全部社會生活的本質。從根本上說,社會就是在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形成了社會存在和發展的「永恆的自然必然性」。

  正因為如此,以往的哲學家,包括舊唯物主義者把人對自然的實踐關係從歷史中排除出去後,只能走向唯心主義歷史觀;而馬克思從物質實踐出發去解釋觀念以及歷史過程及其規律,則創立了唯物主義歷史觀,從而消除了物質的自然和精神的歷史對立的神話,實現了唯物主義的自然觀和歷史觀的統一。這種「統一」的標誌就是歷史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因此構成了馬克思哲學的又一理論特徵。

  在哲學史上,馬克思第一次把實踐提升為哲學的理論原則,轉化為哲學思維方式,從而創立一種實踐、辯證、歷史的唯物主義。這種新唯物主義表明,承認自然物質的「優先性」,這只是新唯物主義與舊唯物主義的共性,它並未構成新唯物主義本身的特徵;確認人以自身的活動所引起的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構成了現存世界的基礎,確認在人的實踐活動中所形成的物,是承載著社會關係內涵的「可感覺而又超感覺的社會的物」,這才是新唯物主義的「新」之所在,或者說,是馬克思的唯物主義的「唯物」之所在。

  「實物是為人的存在,是人的實物存在,同時也就是人為他人的定在,是他對他人的人的關係,是人對人的社會關係。」[41]這就是說,在現存世界中,「實物」存在實際上是人的存在,「實物」與「實物」關係的背後是人與人的關係,或者說,「實物」不僅體現著人與自然的關係,而且體現著人與人的關係。馬克思哲學劃時代的貢獻就在於,它從「實物」存在的背後發現了人的存在,從物與物關係的背後發現了「人對人的社會關係」以及人與自然的關係,並從人與社會和人與自然的雙重關係中追溯出人的實踐活動的意義。如前所述,人與自然的關係和人與人的關係都生成於實踐活動中,人的實踐活動自始至終包含並展現為人與自然的關係和人與人的關係,或者說,包含並展現為人與自然的矛盾和人與人的矛盾,而在馬克思看來,共產主義就是「人和自然界之間、人和人之間的矛盾的真正解決」[42]。正是由於認識到實踐活動是人與自然和人與人關係的基礎,所以,馬克思哲學力圖通過改變資本主義私有制對物的占有關係來改變人與人的關係,從而實現無產階級和人類解放。人類解放的問題不是一個科學問題,也不僅僅是一個「人學」問題,而是一個如何理解和把握人與自然和人與社會的關係,即人與世界的關係問題,是一個世界觀問題。反過來說,馬克思哲學就是從人與自然和人與社會的雙重關係,從世界觀的視角解答「人類解放何以可能」這一根本問題的。

  實現無產階級和人類解放,「確立有個性的個人」,讓馬克思一生魂牽夢縈,從精神上和方向上決定了馬克思一生的理論活動。在《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中,馬克思提出,共產主義就是私有財產即人的自我異化的積極揚棄,是通過人並且為了人而對人的本質的真正占有,或者說,人以一種「全面的方式」,作為一個「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質」。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提出,要消除「個人力量轉化為物的力量」,人本身的活動對人來說成為一種異己的、同他對立的力量的現象,從而「確立有個性的個人」,使「各個人在自己的聯合中並通過這種聯合獲得自己的自由」。在《共產黨宣言》中,馬克思又提出,共產主義社會將是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重申,共產主義社會就是要確立人的「自由個性」,實現人的自由而全面發展。

  可以看出,無論是在所謂的「不成熟」時期,還是在所謂的「成熟」時期,馬克思關注的都是消除人的生存的異化狀況,實現無產階級和人類解放。在我看來,馬克思哲學所提出的消除人的異化狀態、實現人類解放的問題是歷史本質性的課題,並契合當代的重大問題。在當代,人的異化不但沒有消除,反而在廣度和深度上愈演愈烈、登峰造極。因此,無論你是否贊同馬克思哲學,你都不可能迴避或超越它所提出的消除人的異化狀態,實現人類解放這一問題。這是馬克思哲學所實現的哲學變革的實質和當代意義之所在。

  [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冊),10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1—16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 [俄]普列漢諾夫:《論一元論歷史觀之發展》,29頁,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73。

  [5] 《歐文選集》第2卷,52、51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6] 《傅立葉選集》第1卷,136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2。

  [7] 《歐文選集》第2卷,25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12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0]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11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21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48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3、16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4]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59—16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1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1—162頁。

  [1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66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1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44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18] 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史教研室編譯:《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德國哲學》,187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75。

  [19] 《費爾巴哈哲學著作選集》上卷,184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84。

  [20] [德]黑格爾:《法哲學原理》,10頁,北京,商務印書館,1961。

  [2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36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67、6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99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5]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5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3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7]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4頁。

  [2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36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9]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364頁。

  [30]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4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31]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7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2]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8頁。

  [33]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20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4]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7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5]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冊),54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36]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67—68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7]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3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8]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81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9]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165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0]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53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1]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52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42] 《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120頁,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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