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儒家文化傳統的特定內涵和
2024-08-14 17:40:15
作者: 李宗桂
精神價值什麼是傳統?不同的時代,不同的人們,有著極為不同的看法。恩格斯在《社會主義從空想到科學的發展》中認為:「傳統是一種巨大的阻力,是歷史的惰性力,但是由於它只是消極的,所以一定要被摧毀。」[1]他在《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又說:「在一切意識形態領域內傳統都是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2]顯然,恩格斯在這裡並不是給「傳統」下定義,而是從社會革命的角度揭示「傳統」的社會功能和時代作用。儘管如此,我們仍然可以受到深刻的啟迪:在社會轉型的時代,「傳統」是消極的力量,必須被摧毀;而在社會穩定的時代,「傳統」是「保守」既成的社會秩序的巨大力量。
當代美國著名社會學家愛德華·希爾斯(Edward Shils)認為,傳統是圍繞人類的不同活動領域而形成的代代相傳的行事方式,是一種對社會行為具有規範作用和道德感召力的文化力量,同時也是人類在歷史長河中的創造性想像的積澱,它包括物質產品、思想觀念、慣例和制度。同時,傳統又是一個社會的文化遺產,是人類過去所創造的種種制度、信仰,價值觀念和行為方式等構成的表意象徵;它使代與代之間、不同歷史階段之間保持了某種連續性和同一性,構成了一個社會創造與再創造自己文化的密碼,並且給人類生存帶來了秩序和意義。[3]希爾斯的這種觀點,注意到了文化心理結構和行為方式的沿傳和穩定,並從價值取向的角度肯定了傳統對社會秩序的穩定作用。
研究文化學的人認為,傳統是由歷史沿襲而來的思想、道德、風俗、藝術、制度等,是特定民族在漫長的歷史實踐活動中積累而成的穩定的社會因素,體現在勞動方式、生活方式、思維方式、行為方式等社會生活的一切方面,涉及政治、經濟、意識等相當廣闊的領域,並通過社會心理結構及其他物化媒介得以世代相傳。傳統也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文化信息系統,經過無數次重複,在不同時代、不同階層的人類社會關係實踐中得到積累、固定和傳播。[4]
學術界現行比較典範的對「傳統」的界定是:「歷史上流傳下來的社會習慣力量,存在於制度、思想、文化、道德等各個領域。……對人們的社會行為有無形的控制作用。傳統是歷史發展繼承性的表現。」[5]
我認為,「傳統」至少具備這些方面的特徵:(1)歷史性。傳統是由歷史上沿傳而來,經過相當時期的文化積累而形成的。(2)繼承性。傳統不是突生突滅的,而是有著前後相繼的一貫性。(3)穩定性。傳統作為文化深層結構(民族精神文化)的體現,一經形成,便難以輕易改變。(4)流動性。傳統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歷史地發展著的,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有著不同的傳統,反映著不同的時代精神。(5)精神性。傳統可以物化,但物化的並不一定就是傳統。作為民族精神的一種表徵,傳統屬於「形而上」的範疇,它的翅膀飛不出思想的領空。(6)潛在性。傳統作為觀念形態的東西,往往表現為特定的社會心理,表現為不自覺的行為方式和思維定勢。(7)現實性。傳統的形成,來源於過去的現實。同時,它並不只是停留於過去,而是直接影響到現在,在客觀上影響著人們的社會心理和價值取向。
根據這種理解,我認為,所謂傳統,就是歷史上形成的、具有穩定的組織結構和思想要素的、前後相繼的、直到現在仍然潛在地影響著人們的特定的思維方式、價值觀念、道德風俗等深層文化的社會心理和行為習慣。
厘定了「傳統」的文化內涵,便可以進而探討文化傳統以及儒家文化傳統的內在規定。而要科學地探討這個問題,就必須明確文化傳統與傳統文化的區別所在。所謂文化傳統,是指受特定文化類型中價值系統的影響,經過長期歷史積澱而逐漸形成的、為全民族大多數人所認同的思想和行為方式上的傳統。所謂傳統文化,從廣義的範圍講,是指歷史上形成的一切,包括物質、制度和思想等層面。從狹義的範圍講,是指歷史上形成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倫理規範、理想人格、審美情趣等精神成果的總和。傳統文化與文化傳統,前者包容後者,後者是前者的集中體現,但並不等於前者。把握傳統文化,有助於我們從宏觀上體認、剖析民族精神的歷史演進規律和整體特徵;把握文化傳統,有助於我們從具體的思想行為方式上理解並發展文化的民族性和思想繼承性,分辨莠良,繼承發揚民族儒家文化傳統。而本文既然將「傳統」看做觀念形態範疇的東西,順理成章,當然是從狹義的文化(思想文化)的層面,探討儒家文化傳統。因此,我認為,儒家文化傳統,是歷史上儒家學者以儒學價值為基本定位,以仁愛精神為核心,以天人合一為特點,以修齊治平為追求,融政治和倫理為一體的思想傳統。
儒家文化傳統具有以下特徵。
第一,它是中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價值,反映了中國文化的精神方向。
第二,具有民族文化認同功能。自秦漢以後,儒家文化傳統成為維繫全民族共同心理、共同價值追求的思想紐帶,成為中華民族凝聚力的重要精神力量。
第三,具有歷史繼承性和穩定性。從文化結構論的角度看,它屬於文化的深層結構,一旦形成,便難以改變,因而具有相對的穩定性。
第四,它是中華文化的活精神,在今天仍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在經過創造性的轉化以後,它可以成為凝聚民族精神的現實力量。同時,從歷史發展的前瞻性的層面看,它可以成為新的儒家文化傳統。
儒家文化傳統的主體內容及其在當代的主要表現如下。
第一,自強不息的奮鬥精神。《易傳》講:「天行健,君子以自強不息。」可以說,這是對中華民族剛健有為、不懈奮鬥精神的集中概括和生動寫照。這種剛健、自強的精神,在兩千多年的歷史發展中,一直激勵著正直的人士奮發向上,不斷前進,堅持與內部的惡劣勢力和外來的侵略壓迫作不屈不撓的鬥爭。
第二,和諧統一的博大胸襟。堅持和而不同的矛盾統一觀,反對片面求同和亂鬥一氣;堅持統一,反對分裂。這是我們民族的又一儒家文化傳統。把家庭、鄰里的和諧、國家的統一看做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乃是我們民族歷久彌堅的思想傳統,是我們民族一以貫之的政治價值取向。這種思想傳統和政治價值取向,對於中華一體、國家一統的民族文化心理的形成,對於我們民族、國家的長期穩固發展,曾經起了十分重要的積極作用。今天,它對於海峽兩岸在不同政治制度的背景下進行交流,對於兩岸的文化認同,起著文化心理上的溝通和維繫作用。
第三,崇德重義的高尚情懷。重視品德修養,講求道義氣節,是我們民族文化的又一優秀傳統。《左傳》提倡「正德、利用、厚生」,認為這是人類必須重視並躬行踐履的「三事」。所謂「正德」,即端正自己的品德,這是「三事」之首。無論王公大臣,還是庶民百姓,都要以立德為本。立德,具體說來就是修養自身。《禮記》主張「自天子以至於庶人,一是皆以修身為本」。孔子宣稱「三軍可奪帥也,匹夫不可奪志也」,讚揚「不降其志,不辱其身」的仁人志士,堅持「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的義利觀。孟子推崇「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尚氣節。文天祥視死如歸,要「留取丹心照汗青」。林則徐「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這些都是我們民族崇德重義文化傳統的積極的歷史表現。誠然,這種文化傳統有它的某些局限性,但作為民族文化的重要構成,作為深層結構的社會心理和價值觀念,它對於人們超越物質利益的羈絆,追求精神境界的提高,無疑起了積極的作用。在商品經濟日漸勃興的時代,崇德重義的文化傳統,對於我們抵制物化主義的思想,對於我們純潔道德,淨化社會空氣,仍然有著不可忽視的積極意義。當然,道德制約不是萬能的;但是,我們在加強法制建設的同時,卻不能不高度重視道德對人們心理行為的規範和導向作用。
第四,整體為上的價值取向。把天地人看做一個統一的整體,強調三者之間的和諧,以不破壞這個整體的統一為思維原則;同時,把個人、家庭和國家的利益看做不可分割的整體,這樣一種共同心理態勢,也是民族儒家文化傳統之一。儒家的修齊治平理論;道家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思維旨趣;墨家的天下尚同的政治理想,等等,都是以整體為上的價值取向。這種價值取向,把全局的利益看得高於局部的利益,把整體的利益看得高於個體的利益。它凸顯了中華民族以小我成全大我,以犧牲個人利益和局部利益去維護整體和全局利益的獨特品格,從而形成了以國家民族利益為上的思想風貌。
從理論思維的高度審視,儒家文化傳統作為中國文化精神的具體體現,作為一種巨大的精神力量,它有著特殊的精神價值。簡要說來,它至少具備四方面的作用。
首先,激勵人們不斷進取的作用,它能夠孕育人們強烈的自信、自尊和自豪的文化心態。在事業昌盛的時候,能夠再接再厲,不斷前進,爭取更大的勝利;在遇到挫折的時候,能夠堅韌不拔地奮鬥,變失敗為成功,以樂觀的態度對待困境,用艱巨的努力開闢新局。
其次,價值導向作用。儒家文化傳統作為民族精神的結晶,無論在理論層面和行為方式的層面,還是在社會心理和潛意識的層面,它都對全民族的價值取向起著任何別的因素所不能取代的積極作用。
再次,民族凝聚作用。儒家文化傳統有著巨大的思想統攝性。
最後,文化認同作用。儒家文化傳統是民族文化中健康向上的力量的表現,是國民品性的理性提煉,它具有地域和種族上的廣泛性和普遍性,反映了民族奮發有為的共同心理,因而在客觀上對民族文化的認同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